孟连生沉默地将钱夹递给他。
阿福拿过钱夹,一转头,见沈玉桐已经不紧不慢走过来,忙挥手道:“二公子,这位小兄弟帮忙把钱夹追回了。”
沈玉桐遥遥点头,他今日穿一身黑西装,里面搭衬衣和马甲,脚下是一双黑皮鞋,即使是走在刚刚下过雨的泥泞路,也依旧是一派贵公子的优雅。
走到两人跟前,随手接过长贵手中的钱夹,笑着对孟连生道:“多谢小兄弟仗义相助。”打开钱夹,只看了眼里面的两张相片,并未去清点钞票,然后随手从里面掏出两张十块面额的银元票递给面前的少年,“一点心意当做酬谢,还望小兄弟不要嫌弃。”
孟连生目光落在他手中的银元票,退后两步摆摆手,有些结巴道:“不……不用。”
沈玉桐伸在半空的没有马上收回,怔了下后,不动声色地打量一番面前这位少年人,对方身上破旧的黑短褂,已经有些见短,应该是穿过好几秋。
显然,这是一个穷苦出身的孩子。
最后,他将目光落在孟连生脸上,对方带着一点浅笑,一双乌沉沉的眼睛,定定望着自己,里面是一片纯净赤诚,像是从未被尘世污染一般。
显然,他的拒绝显然并非在跟自己客气。
这不禁让沈玉桐觉得自己手上的两张钱,是对少年好心肠的侮辱。
他笑着将钱收回,道:“小兄弟你帮了我,我总要感谢的,若不然我请你吃顿饭。”
孟连生依旧摆手:“不用了,举手之劳而已。”
沈玉桐又看了他一眼,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咦了一声:“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孟连生微微一怔,想起那日在码头,对方坐在自己对面,自己看他时,要抬头仰视才行。那时,明明隔得不远,却仿佛一个在云端一个在泥土。
但此刻,两人相对而立,他并不比对方矮多少,看着对方亦只需平视。
他先前并未觉得擦鞋是一样多低贱的活儿,但现下却忽然有点难以启齿,仿佛只要不说,他与对方就是平等的。
于是他本能地摇了下头,连连退后几步,然后摆摆手,转身快步走了。
沈玉桐愕然地看着对方一言不发地离开,怔愣片刻后,又好笑地摇摇头。
一旁的阿福道:“这个小兄弟真是有意思!”
沈玉桐点头笑道:“这世道还有如此仗义不求回报的孩子,确实难得。”
话虽如此,但上海滩这么大,两个云泥之别的人,这点交集实在微不足道,谁也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下次再见的机会。
他当然也没将这件事如何放在心上。
*
这厢道别沈玉桐的孟连生,揣着身上的两个大洋,进了旁边的百货商店。路过一家西装品牌,他又想起沈玉桐,以及他身上质地精良的笔挺西装。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短褂,迈步走了进去。
店员是个身穿三件套的年轻男人,见这样一个打扮的少年人,好奇地东摸摸西看看,脸上露出一丝不屑,仿佛忘了自己也不过只是在给人打工,每个月领一笔不算丰厚的薪水。
他用上等人打量下等人的目光看了眼对方,略带鄙薄地开口:“店里最便宜的西装三元一套,不买的话不要摸,以防弄脏影响出售。”
孟连生缩回放在衣服面料上的手,面无表情看了眼旁边那倨傲的店员。因为看出他的狐假虎威和虚张声势,所以对方的轻视对他来说无关痛痒。
他点点头走了出去,刚刚走到门口,便听里面的人抱怨:“现在一些人,也不掂量一下自己口袋里有几个大洋,什么店都敢进!”
孟连生下意识摸了摸口袋里的两个大洋。
两个大洋买不起西装,他一个擦鞋匠也不需要穿西装。
从百货商店出来,他在附近找了一家便衣的中式成衣店。
老板是个老裁缝,衣裳卖得很便宜,两套成年男人的夹棉短褂,不过五角小洋。孟连生很满意,拎着两套新衣裳,踏着暮秋的斜风细雨,回了码头旁的旧工棚。
*
沈玉桐在老正兴菜馆吃了午饭后,才回到沈家花园。
母亲早逝,大嫂碧云便充当了他的半个娘,碧云是个正经八百的少奶奶,嫁入沈家二十年,过得是正经阔太太日子,虽然年过四十,但保养得宜,圆团团的一张脸不见半丝皱纹,富态优雅,浑身上下戴的珠宝首饰,抵得上寻常人家过几辈子。
见到阿福拎着的大包小包,她笑盈盈拿过来。
因着过几日沈玉桐就要去家中工厂上班,今日出门便是为了购入几件新衣。
碧云翻出出小叔子买的新西装,版型颇佳,质地精良,都是百货商店的牌子货。
“这套多少钱?”她拿起其中一套随口问。
衣服是在百货商店随手买的,沈玉桐没太注意价钱:“好像是十元。”
“这么便宜?”碧云皱眉啧了一声,显然是觉得十元钱的西装配不上小叔子的英俊潇洒,“不过不打紧,这些衣裳你先凑合着穿穿。我给你大哥经常定做衣裳的那家店,都是洋裁缝,做西装的手艺那是没得说,回头大嫂带你去。”
沈玉桐笑:“谢谢大嫂。”
*
作者有话要说:
顶级猎手通常是以猎物姿态登场。
所以不管小擦鞋匠遇到啥事,都不用可怜他,他不值得?
第06章、第六章 旧友
江南的冬天,又湿又冷,工棚四面透风,晚上睡觉要挤在一块才能稍稍暖和些。孟连生的邻铺是个与他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名唤肖大成,也来自徽州,跟着同乡一起来的上海,只是同乡没做几日便离开,留下他一个人在码头谋生。
肖大成爱说,孟连生愿意听,又年岁相仿,几个月下来,两人已很熟悉。
现下天气变冷,肖大成便连人带被子挪过来,同孟连生和表叔凑成一床。
肖大大成不仅跟孟连生差不多大,身体也同他一样瘦,个头却要矮上几分。他不如孟连生有力气,做脚夫做得十分辛苦。冬月初时,因为包袱太重,他不慎崴伤了脚,只能停工两日,暂且在工棚里休养。
孤身在外没人照料,孟连生便每日提早从码头上收工,带饭回工棚与大成一起吃。
肖大成虽然力气一般,但是个会过日子的小伙子,不知从哪里捡了个红泥小炉,又买了几块木炭,这种日子,在小炉子里烧上两块碳,煨上一个小汤锅,将菜煮进去,放些醋和酱油,能吃得人从肚子暖遍全身。
这日傍晚,距离脚夫们下工还早,工棚里空空荡荡,两个少年正围着小炉吃晚饭,陈家兄弟从门外气势汹汹走进来。
肖大成胆子只得芝麻大,看到这两人顿时有点哆嗦,手上一抖,夹着的一筷菜落回小锅子。他下意识瞧了眼孟连生,只见对方依旧神色如常地吃着菜,像是对于两个闯进来的不速之客浑然不觉。
两个不速之客粗鲁地将一个一个地铺掀开,似乎是在找什么东西,终于翻到两人跟前,陈大瞧了瞧地上的小泥炉,朝肖大成伸手一指:“把你床铺掀开!”
肖大成怯生生看他一眼,挪过去将自己脏兮兮的旧棉被掀开,里面除了几件皱巴巴的破衣裳,别无他物。
陈二弯身嫌恶地将衣服拎起来抖了抖,什么都没抖出来,便将衣服粗鲁地丢到一边,又一脚踢开旁边孟连生的被子,没脱鞋的脚大喇喇踩上床,一把将枕头翻开。
正在夹菜的孟连生,眉头微微皱了皱,继续将筷子上的菜送入口中。
一无所获的陈二下来,瞧了眼两个正在吃菜的少年。肖大成对上他的目光,结结巴巴问:“二哥,是丢了什么东西吗?”
陈二没理会他,继续往前搜,一无所获之后,又踅身回到两人跟前,觑眼看着两人道:“我大哥丢了一条金链子,你们这屋里手脚不干净的人太多,回头要是看到是谁拿的,赶紧告诉二哥,回头有好活儿派给你。”
肖大成连连点头:“嗯。”
两人正要离开,陈二忽然瞥到肖大成脖子上的一根红线,弯身伸手一拉,一块玉观音从胸口里被拉出来。
肖大成吓了一大跳,想要握住,但还是晚了一步,那玉观音已经被陈二一把扯下攥在手中,他摩挲了下,笑道:“这玩意儿不错啊!”说罢,掏出几个铜元,往惊慌失措的少年身上一丢,“卖给二哥了!”
“不……不不行。”肖大成惊慌失措地起身,“这是我妈留给我的遗物。”
“嫌钱少?”陈二又拿出两角小洋丢给他,“现在够了吧?”
“二……二哥,真不行。这是我妈的遗物,我不能卖。”肖大成简直要被吓哭了,却又不敢上前去夺。
就在陈二将玉观音要丢入自己口袋时,一只手忽然伸过来,将这小小的物件夺走——正是一直盘腿坐在小泥炉前吃菜的孟连生。
码头上的工人就这么多,孟连生虽然只做过一个月脚夫,但陈家两兄弟也认得他,晓得他如今在码头擦鞋。
一直只当他是个沉默寡言老实巴交的孩子,这会儿到手的玉观音被他抢走,陈二不免错愕了下。
孟连生脸上没什么表情,依旧是温和纯良的模样。
陈二嗤回过神来,笑一声:“胆儿挺大啊!”
肖大成吓得瑟瑟发抖,抓住孟连生的手臂轻唤了声“连生”,只是也不知道唤对方有什么用,他想保住母亲留给自己的这枚玉观音,可也知道孟连生与他一样弱小无力,不想让他因为自己受伤害。
孟连生没有回应陈二的话,只弯下身,将对方丢在地上的钱捡起来,伸手递过去,一字一句道:“这是他妈留给他的,不能卖。”
“小兔崽子他娘还挺爱管闲事!”陈二没接钱,抬脚直接踹向他。
他这一脚用了十分力,孟连生没站稳,跌坐在地上。
陈二上来试图将他手中的玉观音抢过来,却不料这少年看着清瘦,力气竟然不小,那只攥紧的手如何都掰不开。
气急败坏之下,陈二又狠狠踹了他几脚。孟连生吃痛地闷哼了两声,但攥着玉观音的手依旧没松开。
一旁的肖大成见状,也不敢上前拉架,直接吓得哭嚎起来。
也不知是因为这嚎声,还是见遇到了头犟驴,在陈二打算继续踹人时,站在一旁的陈大低声轻喝道:“行了,人家不愿卖就别勉强,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宝贝。”
陈二听了兄长的话,不情不愿地收了手,站起身啐了一口:“今天放你一马。”
肖大成赶紧连滚带爬挪过来:“谢谢大哥二哥。”
陈二冷哼一声,与兄长拂袖而去。
孟连生坐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将手中完好无损的玉观音递给肖大成,挪到小泥炉前,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拿起筷子继续吃菜。
肖大成看看手中的玉坠,又看向已经吃上的孟连生,走过来期期艾艾问:“连生,你有没有受伤?”
孟连生掀起眼皮,用他那双黑沉沉的鹿眼看了看他,摇头淡声道:“没事,吃饭吧。”
肖大成在他对面盘腿坐好,哽咽道:“连生,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妈留给我的东西,就要被人抢走了。”
孟连生语气依旧平淡:“没事。”
肖大成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落:“我好没用,连我妈的东西都差点守不住。姓陈的两兄弟真不是东西,专欺负我们穷苦人。”
孟连生沉默地听他抱怨,良久之后,才又云淡风轻地开口:“那两个人也没什么了不起。”
“可不是么?”肖大成深以为然地点头,“上海滩多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跟那些人比起来,他们连只蚂蚁都不如。”
只是说完这话,又沮丧地垂下头,如果陈家兄弟连蚂蚁都不如,还要在兄弟二人手下讨饭吃的自己,又能算什么?
他一时愤慨不甘,一时又自怨自艾,总之心情是乱成一团,吃到口中的菜,早没了滋味。
然而对面的孟连生,却始终的一脸平静,连胃口都没受一丝一毫影响。
原本他们是一样的人,应该有一样的烦恼。
可显然,孟连生并没有他这样的烦恼。
*
沈玉桐已经开始家中工厂上班,沈家产业颇多,但主业仍旧是盐。盐自古以来,是跟白银一样的硬通货,时代变幻,无论其他行当如何变幻更迭,只要能做上盐的买卖,永远就不怕赚不上钱。
虽然从庚子年开始,每每遇到割地赔款,都要盐税里抵扣,导致盐税一年比一年高,盐商日子比起早年,要艰难许多,但盐业依旧是最赚钱的行当之一。
沈家在奉贤有盐场,沈玉桐每礼拜过去一两天。
这日刚从盐场返回沈家花园,便听到管家容伯大声道:“二公子,你终于回来了,龙少爷已经等你半天了。”
“小龙来了?”沈玉桐面露惊喜,快步往里走。
容伯道:“可不是么?说是赶了一天一夜的路,今早回的上海,衣服都没换。”
沈玉桐走进洋楼客厅,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灰蓝色戎装的男人,双腿大喇喇敞着,颇有几分丘八之风。
见他进来,对方双眼登时睁大,从沙发跳起,三步并作两步两步上前迎上来,一双大手用力攥住他的肩膀:“小凤,总算把你给盼回来了。”
沈玉桐也笑:“小龙,几年不见,你变化挺大的嘛!”
小龙大名叫龙嘉林,是沈玉桐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兼同窗。
也是当年为沈玉桐偷玫瑰花摔断腿的那位仁兄。当然,外面那些风言风语不过是谣言,沈玉桐自认与龙嘉林的友谊,比天山雪水还纯洁。
龙嘉林变化确实大,当年的他生得瘦弱,功课又差,加上龙家还未得势,在学校里是个没人喜欢的小可怜虫,只有沈玉桐同他一起玩,一直到毕业分开,他都依旧是瘦弱单薄的少年。
而如今的龙嘉林,身材笔挺人高马大,身上的戎装,更让他显得英姿勃发,堪称是一个英俊帅气的大丘八。
原来当初龙嘉林腿好了后,就被他爹强行丢去了讲武堂,两年之后去去了他爹的军营,四年淬炼下来,被扒了不止一层皮,硬生生改头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