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同居后我被总裁捧上了天[现代耽美]——BY:柒柒果

作者:柒柒果  录入:12-31

  “是为了钟闻?”沈渝冷笑,“他能和我哥比吗?”
  “他在我心里不需要和任何人比。”
  最后这句话,轻轻落在钟闻的耳朵里。
  易婧站在楼梯口咳嗽一声,突然意识到答应带沈渝一起来就是个错误。
  为了弥补,她笑着说:“当然啦,在迟总心里,我们钟闻就是最好的。”
  “呵……”沈渝不屑地别过头,傲慢地斜了钟闻一眼。
  在他心里,能盖过他的只有沈熠,可沈熠已经死了。
  易婧拉了沈渝一下:“没别的事,我们就先走吧,你明早不是也有通告要赶吗?”
  沈渝抽出胳膊,直面钟闻:“冠军?呵,敢比试比试吗?”
  “比什么?”钟闻问。
  “专辑销量,”沈渝勾起嘴角,十分自信,“一个月期,我们各出一首原创单辑,销量先突破两百万的人获胜。”
  “这……”易婧有些为难地看了钟闻一眼。
  沈渝比钟闻出道早,又自带流量,以他过去的成绩来看,突破两百万简直是分分钟的事。
  钟闻虽然是今年的冠军,但刚出道,根基还不太牢,也没有之前的成绩作为参考。
  这比试,也太不公平了。
  “赢了呢?”钟闻比较关心彩头。
  “你想要什么?”沈渝问。
  “我要……”钟闻眼珠子一转,“两百万!”
  刚好可以还迟淮的钱,自己的专辑分成还能存着买房付首付!
  沈渝笑着看了眼脸色不太好的迟淮,对钟闻说:“要是我赢了,我要你离开星启。”
  迟淮刚要开口推翻这个没意义的赌局,却不知道钟闻哪来的自信,竟抢先一口答应下来:“行,就这么说定了!”


第四十八章 这么晚了,要来点新鲜的夜……
  沈渝走后,钟闻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
  他坐在窗前的三角椅子上仰头看着墨色的天空,对着一角残月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出专辑不是难事,出个人单曲也不是难事,可在现在这种数字化风靡的年代,能让人花几十倍的价钱购买实体专辑的,要么是N年前的神仙级歌手,要么得有收藏价值。
  钟闻瞅了眼自己这幅德行,虽然因为综艺和迟淮的cp感赢到许多曝光机会和很多路人的喜欢,可就这种程度,怎么和出道这么多年,在歌坛已经拿过很多奖的沈渝相提并论?要能卖出200万销量的实体专辑,难!
  可钟闻并不是个轻易言败的人,忽然肚子“咕噜”一响,他从椅子上站起身来,耷拉着拖鞋直往外跑。
  厨房外墙的时钟指针已经过了十二点,钟闻想着刚刚出门时还看到隔壁有灯光,大概迟淮也没睡吧?
  一缕笑意不知不觉爬上眼角,钟闻一手提着锅一手拿着铲,乒乒乓乓几下就做出一碗鱼汤小馄饨,最后撒上碧绿的葱花和香喷喷的胡椒粉,将两碗馄饨放在托盘上,小心翼翼上了楼。
  忙到这么晚,迟淮肯定也饿了!
  “咚咚咚——”钟闻轻轻敲着门,试探着问:“淮哥……睡了吗?”
  不一会儿,贴着门的钟闻就听到屋内有脚步声,他立即站好,满脸笑容地等着迟淮来开门。
  “怎么了?”迟淮拉开门,一股香气扑鼻而来。
  眼前的小朋友正满脸笑容地对着自己,灿烂得让人有些移不开眼。
  “淮哥,太重了,让我先进去吧?!”钟闻二话不说,钻个缝就进了迟淮的房间,将两碗鱼汤依次放在还亮着的电脑屏幕前。
  “烫死我了!”钟闻赶紧把手捏在耳朵上,笑着对迟淮说,“淮哥,吃点夜宵吧?”
  “正好我也饿了。”迟淮浅浅笑了笑,关上房门。
  钟闻盘腿坐在椅子上,一口一个馄饨往嘴里塞。尽管和之前一样,看到好吃的食物就狼吞虎咽,可迟淮还是瞧出了不对劲,这个家伙眼神飘忽,囫囵吞枣,不像是他的作风!
  迟淮细嚼慢咽地吃着馄饨,和旁边的人形成强烈对比。
  他慢条斯理地问:“有事找我?”
  从钟闻进门的时候,迟淮就已经看出了他有猫腻。
  “啊……咳咳!”被戳中的钟闻尴尬地咳了两下,连忙抽出一张纸巾胡乱地擦着嘴巴。
  “咳咳……淮哥,其实……”他舔舔嘴角,“不是什么大事,对你来说,就是个小case,真的!”
  这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迟淮,着实让他心里痒痒。
  “和专辑有关?”迟淮低下头,抿口热汤,“所以干嘛要答应他?其实只要我出面,他不敢把你怎样。”
  “可我不能一直这样靠你帮我出面吧?没了沈渝,也许还有更多的人看我不顺眼,如果这次我能赢了他,以后岂不是能少很多麻烦?”
  迟淮看着钟闻,现在的他好像比以前聪明了不少。
  “那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迟淮问。
  钟闻放下馄饨碗,从小鳄鱼睡衣的口袋里拿出手机,把前几天一直挂在热搜前三的一条消息扒到迟淮面前。
  “就是他!”钟闻说着,心里扑通扑通跳个没底。
  “知文?”迟淮大概知道了钟闻的意思,“你想让他帮你写歌?”
  钟闻把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他之前写了那么多歌都那么红,还是许多天王级别歌手的御用作词家,这次他要收官退居二线,很多歌迷一定觉得很遗憾,如果在他收官之前再写一首歌,如果我能唱这首歌……”钟闻咽了咽口水,声音都有些发抖。
  “那你这张专辑的销量也许能突破千万,和沈渝打赌提到的二百万只是道前菜。”迟淮说。
  “可……可以吗?”钟闻怯怯地问。
  “不一定。”迟淮说。
  “啊?”钟闻有些紧张地看着他,“他不是几年前就被挖到星启了吗?你是星启的总裁,他一定会听你的。”
  迟淮忍不住笑了笑:“他是在星启,我也确实是星启的总裁,可我从没要求他给谁写过歌,得看他自己愿不愿意……更何况,你能想到这一点,沈渝恐怕早就已经联系过他了。”
  钟闻的心仿佛一下坠入深渊:“如果知文老师帮了他,我岂不是连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也不一定,”迟淮喝下这碗鱼汤,慢慢地说,“他之前请知文帮他写歌,两年也才给他写过一次。”
  “那就是还有希望?”钟闻一下蹦起来,“我明天回去找知文老师!”
  话音刚落,他已经一溜烟跑回房间,“砰”的一声关门熄灯。
  迟淮诧异地看着办公桌上的两只碗,嘴角抽抽了两下,无奈地把碗拿起来送回厨房。
  吃他一顿又要给他出谋划策,还要给洗碗……这种亏本买卖,还真是人生头一次做。
  *
  第二天一早,钟闻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到星启,他向易婧打听了很多关于知文老师的喜好,却被告知他唯一的爱好就是看书。
  买书不难,投其所好才是最大的问题。
  钟闻有些犯了难,虽然早早来到公司,却一点用也没有,只能坐在练习室的地板上愁眉苦脸刷淘宝,试试看能不能在“好书推荐”里找到灵感。
  “嗡嗡——”手机突然震动,一通电话盖过淘宝页面,屏幕上赫然写着“华铤”两个大字。
  “喂?”
  “在哪?”
  华铤声音清亮,听筒里传出“踢踏踢踏”的声音,像是在哪里急促地走来走去。
  “在五楼最东边的练习室……有事吗?”钟闻问。
  “迟总有东西让我交给你,在那别动。”
  “哎……哎?!”还没等钟闻问清楚怎么一回事,那头已经挂断了电话。
  奇奇怪怪……钟闻叹口气,没什么心情去想迟淮给自己送什么稀罕玩意儿,一心投入在淘宝当中,可真想淘个能让知文老师高兴的好宝贝啊!
  不一会儿,“哐当”一声,练习室的门被推开。华铤穿着风衣迎面走过来,衣摆微动,风风火火。
  “这是迟总给你的东西,他说你看过后就能明白……还有,迟总今晚7点半左右散会,你在一楼休息室等他。”
  说完,华铤温和地笑笑,放下东西就又风风火火地离开了。
  “……”钟闻张了半天的嘴巴,愣是没给他说个一句话的机会。
  “什么东西?”钟闻自言自语地打开厚厚的牛皮纸,里面赫然是一本珍藏版的散文集,打开封面,还有着黑色马克笔印记的英文签名。
  给我这玩意儿干嘛?钟闻诧异地翻开扉页,内容全是自己看不懂的字母,反正不是英文。
  钟闻一脸烦躁地把这“玩意儿”扔到一旁,手指继续在屏幕上滑动着。
  各类商品书籍入目,突然一本天价书籍映入眼帘。
  “卧槽,这什么东西这么贵?个十百千……三万六?”钟闻仿佛觉得喉口一紧,“还是个复刻版?!”
  他冷笑两声:“买正版的一定是个大傻帽……脑子有病吧?还真是钱多到没处花……”
  本着一颗好奇心,钟闻点进链接,当他看到一个电子签名的时候觉得好像有点眼熟。
  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身旁的那本散文集,颤抖的手翻开扉页,一模一样的签名让他大吃一惊!
  “还真有傻帽?!”钟闻惊呼。
  不光有,这“傻帽”还是迟淮!
  钟闻不敢再把这本“天书”随意扔在地上,他干吞两口口水,盯着手上这本书陷入深思。
  自己烦恼了一早上,不就是想找本书?这本书价格这么昂贵,又是迟淮给自己送来的,莫不是……
  他一个激灵,连忙点开微信,给迟淮发了一条消息。
  钟山有只小蚊子:「淮哥,你是想让我把这本书送给知文老师?」
  迟淮:「嗯……你什么时候改的微信名?」
  还真是啊。
  钟山有只小蚊子:「前几天,好听吧?那我去了,谢淮哥!(这书不用我还吧?)」
  迟淮轻笑一声,好不好听他不知道,反正还挺可爱的。
  钟闻收起手机,像捧着一尊佛像一样虔诚地走出练习室,径直上了电梯。
  知文老师的办公室就在迟淮的楼下,这一层他基本没上来过,因为从他来公司的第一天起就被告知,知文老师工作的时候喜欢极静。
  他小心翼翼地下了电梯,做贼一样蹑手蹑脚地靠近那扇灰棕色的大门。
  刚到门口,他就听到里面似乎有人在谈话。
  “不必再说了,我之前已经给你写过一首歌,但我并没觉得能达到我的要求。”
  声音浑厚,像是个中年男人,应该是知文老师的声音。
  “可是那首歌我拿了金曲奖,知文老师,还请您能相信我的能力,我一定能唱好您的收山之作!”
  这声音听着……是沈渝?!
  钟闻屏住了呼吸。
  “我的心里有杆秤,好不好我比谁都清楚……更何况,我这几天没什么灵感,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你回去吧。”
  听到知文老师下逐客令,钟闻心里又高兴又紧张。
  沈渝这样段位的大明星都会被拒绝,我就算有迟淮给的这本书送出去,他真的能帮我写歌吗?


第四十九章 利用一下“男朋友”,不过……
  听到脚步声,钟闻连忙躲进角落的卫生间里,直到沈渝走了,才满心忐忑地走出来,手上紧紧握着那本书,盯着知文老师的办公室大门发呆。
  去了他不一定会写,可不去一定不会写……那倒不如硬着头皮试一把,连沈渝都不怕丢人,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怕个毛线。
  钟闻给自己加了把劲,深吸一口气后伸出手指轻轻敲了两下门。
  “请进。”
  握上门把,钟闻整理好笑容后才推门进去。
  办公室里的光线比较昏暗,门右边的黑色办公桌上散落着许许多多的纸张,有的上面写着一两句话,有的只有零散的几个字,还有的被涂涂改改,一大摊的墨迹凌乱在雪白的纸张上,在这昏暗的环境里看得人两眼有些发花。
  而在这一切的后面,坐着一个眼睛不大,两眼弯弯的中年人。他高耸的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银框眼镜,显得书生气十足。
  “您好,请问是知文老师吗?”
  钟闻觉得自己说的简直是废话。
  “你是?”知文老师常常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研究辞藻,对娱乐圈的新陈代谢从未过多关注,以至于他第一眼看钟闻的时候,只觉得这是个长得还不错的大男孩。
  他上下打量钟闻一眼,目光骤然定在钟闻手上的那本书上。
  “我知道了,你是钟闻?”知文老师轻笑一声,“你和沈渝一样,是想找我写歌的吧?”
  “啊……”钟闻的脸颊微微泛红,他有些踌躇地看着知文,“知文老师,我知道我这样真的很唐突,可我真的很喜欢你写的歌,我出道不久,这可能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所以我想来试试。”
  “所以你打算送那本书给我?”知文用目光示意了一下。
  “这……”钟闻把书递过去,真诚地说,“其实,我的确想给您送本书,可都没有什么头绪,这本书不是我的,是……淮……迟总的。”
  “你倒诚实,既然是迟淮的,我就不客气了,”知文如获至宝地翻开这本书,在扉页的签名上来回摩挲了两下,“不过……你就不怕你说了实话,我不承你这份情,不给你写?”
  “怕,当然怕,”钟闻笑笑,“可我说不出谎话骗您,我知道,您能写出那么多好歌,是因为您是一个有着自己独特见解、风格和想法的人,不会因为我给您送了书就轻易帮我写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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