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夫[现代耽美]——BY:囚之

作者:囚之  录入:02-17

  莫名其妙地,我突然冒出个将我自己都吓到的念头——
  秦烬是不是隐瞒了我什么?
  还是他其实根本没有破产,而是怀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假装落魄可怜,趁此来接近我,想要从我身上谋取些什么?
  转眼我又摇了摇头坚决地否定了自己。
  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秦烬变成植物人后在医院躺了三年,我就看守了他三年,他从头到尾连同底裤都被我扒得干干净净,我确信在此期间内他只是一具会呼吸的尸体,其余一无所有。
  连秦氏濒临破产的公司的收购流程都是我亲自盯梢的,一举一动全在我的监视之下。
  秦烬若是还有底牌,还有后路,怎么可能当年在抢救室命悬一线都快死了的时候还无人问津?
  要不是我赶去医院救他一命,他现在早就成坟下黄土一抔了。
  何况我看过他受伤后的脑部CT片,那种受损程度,他变成植物人后还能醒来绝对只可能是上天降下的奇迹,就算他曾经再怎么手眼通天,也绝不可能计划好后来发生的事。
  而如果所有我以为的这一切其实都是假的……
  我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那这个人……也未免太可怕了。
  秦烬又摸了摸我的头,将我扒干净后用被子密不透风的包裹起来。
  随后,他用平缓而淡然的声音道:“相信我。”
  我想挣动,想挥开他贴在我额上的手,想用手捂住眼睛,可他那样看着我的时候……
  科学证明,发烧会导致心跳加速,若是高烧到40度时一个人的心率甚至可以突破120次每分钟,因此也可以通过脉搏频率判断估算体温。
  所以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才会因为高热,心脏剧烈地搏动,几乎破出嗓子眼。
  眼皮很重,不知不觉间,我终于还是没撑住,迷迷糊糊地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的时候周遭已是漆黑一片,我感觉舒服了点,才发现自己脑门上多了一片冰冰凉凉的退烧贴。
  身上都是捂出来的热汗,我爬出被窝,有点饿。
  给自己套上了一件睡袍,我趿着拖鞋四处搜寻秦烬的声音。
  打开卧室的房门,外面静悄悄的,整个偌大的屋子毫无一丝人气,天早已经彻底黑了,走廊和客厅却没有亮起灯。
  我依次摸黑沿着墙走过去,一个个按开电灯开关,直到从上至下所有房间都灯火通明,尽管它们全都空置着。
  ——这样感觉好多了。
  只是秦烬人呢?
  我扯着沙哑的嗓子喊了一声:“……秦烬!”
  没有回应。
  他出去了吗?
  往好处想,他也许只是出门去替我解决问题了,或者有什么别的事……
  莫名其妙地,我突然心底有点慌张有点没底,一片过分安静的环境中,思绪更是愈发容易发散。
  我甚至在想,他不会是趁我落难又生病,没力气管他,便趁机逃离我的掌控,从此再也不回来了吧?
  随即我又意识到,事实上他随时都能跑,我一没囚禁他二没强迫他,我给他提供住处,他向我提供劳动服务,双方一场合理买卖,都是心甘情愿。
  我有时也会感到疑惑,疑惑自己为什么非要买个这么大的房子不可。
  我单身、独居、东西不多,即使偶尔需要解决生理需求也绝不会把外人带进家里,连佣人都鲜少光顾,实在没必要浪费这么多的资源。
  这么些空着的房间不过是摆着装饰而已,影厅、泳池、健身房、娱乐室……说来挺高级,其实大部分我根本无暇光顾,对这些活动几乎无感,纯粹只是不想把房子装修成全部由卧室构成的旅馆,才叫装潢师弄了这么多鸡肋无用的功能区。
  凭空连积灰的地方多出许多,我自己打扫一次得费半条命。
  尽管我赚的钱足够我负担这些,但变得更加吃力辛苦也是肯定的。
  为了什么呢?
  因为这些好像只有有钱人才负担得起的东西给了我底气,就好像我自己的家、自己的房子也是我的城堡和壁垒,武装完善,无懈可击。
  它也是一只华丽精美的笼子,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
  ——我所掌控住的人也不应离我而去。
  我快步踱回书房,用指纹打开书架边的保险箱,发现那份最初与秦烬签订的雇佣合同仍好端端地躺在里面。
  于是我稍稍放下了心。
  除此之外,保险箱里边还剩另外一件东西。
  一支枯萎的玫瑰,花瓣都风干成近黑的深红色,蜷曲在一起,如同死去的爱情。
  黑色的丝带散落在一旁,除此之外还有一张边缘烧焦,浸湿了水又风干后表面凹凸不平的卡片。
  它上面没有字,只有一串卡片背景自带的印刷花体字“Puisque c'est ma rose.”,那个ma rose已被烧没了一半。
  那是秦烬曾经在恋爱期间送给我过的唯一一样东西。
  这句话出自《小王子》。
  我对法语不算精通,只在大学期间自学过一段时间,顶多算是一知半解,《小王子》也是那时候闲来无事读着玩儿的。
  时间久远,书里的原文我已不记得了,只勉强对文中这句句子上下文的大致意思还有点印象。
  你独一无二,胜过其他千千万万。
  因为你是我的玫瑰。
  他爱过我吗?
  可如果他爱过我,为什么连表白都要用一句晦涩的法文,甚至那可能都算不上表白,还是以一张无聊的流水线明信片来表明,敷衍又随便,连所谓的爱意都凉薄而贫瘠。
  那还是我跟他快要结束的那段时间,他出差在A国,我在机场大发脾气、毫无仪态可言,指着他破口大骂,如同一个疯子,我使尽全力,但依旧没有拦住他。
  之后他干干脆脆地走了,我心如死灰,内心充斥着失望、不甘心,想提分手,便花几个小时在聊天框给他发了很长一串话,点击发送之前却又懊悔了,最后再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的删掉,直到字符消失,我也逼迫自己重新回头。
  我盯着他一片雪地的空白头像,无数次怀疑,他这个人是不是也如同那冰冻寒冷的雪地一样,什么也没有,什么都不剩下。
  他不给予过多的感情,是不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感情。
  也许还没有到那个地步。
  我一直想……
  ……也许还没有到那个地步。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他却千里迢迢给我寄来了一张卡,硬纸片外用黑色的丝带系成一个十字,夹着一支半开的鲜红玫瑰。
  而其余的,一字未提。
  我当时拿到东西的第一反应,想到的只是——
  这太秦烬了。这就是秦烬的作风。
  事实上,秦烬可以称得上一个大方的对象,只是很显然的,他并不是非常有情趣,花心思搞浪漫对他来说还不如打笔钱来得简单直白,
  他约会的时候会自然地掏出卡主动买单,但我却总是坚持要同他AA。
  纪念日的时候他不经意地问起需不需要给我买俩车做代步工具,我皱起眉,心里惶恐而面上僵硬地拒绝了。
  他看了我两秒,眼神平静无澜,好似高高在上也好似暗含悲悯,随后他“嗯”了一声,从此再没有提过这些。
  我以为我的意思很明确,咱们平起平坐,我也不是你包养的谁,没道理因为我在床上是下面的一方就处处得到这种照顾和好处,我也不是看中他的钱。
  我强调自己不愿被照顾,于是活该不被照顾。
  这样做的我并不讨人喜欢,我总是不够识趣,以为这样就能摆出一副清高、两不相欠的架势,心里却总是计较着,觉得我付出得多,得到的却太少。
  不管怎么样,似乎都没办法从秦烬身上挣得一份等价的感情。
  而越是不平衡,越是执着于想要从他身上将欠了的东西拿回来。
  而那一次,抱着那个远渡重洋的信封,我好像难得一次从他波澜不惊、油盐不近的外表下看透了这个冷漠傲慢的男人一点点仅剩的真心。
  我心说,大费周章寄一支玫瑰来哄人,买了卡片却不写字,烂俗。
  可虽这样想,我早已在不经意间捏着手里的花爱不释手地欣赏,嘴角情不自禁地弯起弧度。
  一边明明还生着他的气,一边却又无可抵抗地心软到再次退让、丧失底线。
  直至后来,我们还是走到了最难堪的地步,分手之后,我想清理他留给我的东西,打定主意将他的存在彻底铲除出我的生活之外,却发现他其实未曾留下多少痕迹。
  只有一张空白的明信片,和一支枯萎的玫瑰。
  我把卡片点燃,看着纸张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一点点变成棕黑色的焦炭灰烬,那句印刷法文的“因为你是我的玫瑰”在火苗下渐渐被吞噬殆尽,忽然又心如刀绞地后悔了。
  然后我把它扔进水里灭了火,干透之后这卡片却也毫不意外地变成了一张废纸。
  我把它留下,时刻提醒自己记牢。
  那就是我死去的初恋最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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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isque c'est ma rose.直译“因为这是我的玫瑰”,为了行文理解和顺畅性,稍有所改动。


第27章 剥蛋
  把东西放回原处,锁上保险箱,我慢慢站起身。
  大概是因为烧还没退的缘故,浑身没劲,蹲久了,我扶着墙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我有些无力地想,这一次,他怎么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呢?
  我又走去玄关,一看,果然他的拖鞋好端端地放在门口,说明他的确是出门去了。
  我心道,真是生病了脑子都不清醒,我怎么早没想到这一茬,还楼上楼下跑来跑去找了半天。
  我过去将他的拖鞋搁到一旁的鞋架上。
  我却未曾料到正在这时,门突然开了。
  秦烬裹挟着外面的寒风走了进来,身上随意地披着一件我的大衣。
  我抬起头,刚将他的拖鞋放进鞋架的手顿了顿,随后干脆蹲在地上,再将拖鞋拿出来顺手放到他面前。
  他站在原地向下俯视着我,表情欲言又止。
  我不太懂,自觉自己这个动作也没什么奇怪的。
  我站起身,头仍有些晕,一时间腿下发软,晃了晃,他突然上前一步,张开双臂,我一下子跌进了他怀里。
  他身上熟悉而炙热的气息铺面而来,从四面八方将我团团包围。
  我视线一黑,只感觉眼冒金星。
  他单手揽住我,没叫我摔倒,我撞在他身上,不痛,倒好像一个久别重逢的拥抱。
  我靠在他身上,听到他胸膛内沉稳有力的心跳,恍然又莫名觉得不真实,随后我想,这个占据我过去,送过我玫瑰,又差点死掉的男人,原来真的回来了。
  过了半晌,我勉强站直身,退开一步,冷静下来,问:“你去哪儿了?我喊你半天……”
  秦烬手里还正拿着手机,好在他并没有计较我刚才疑似“投怀送抱”的举动,只是说:“在门口打了个电话。”
  “哦。”虽然面上不显,但我心里的确悄悄松了一口气。
  随后我又想,为什么打个电话还非要出去接?防备心这么重,遮遮掩掩的,他怕我听到什么不该听的吗?
  接着秦烬从裤子口袋里捻出来两个球形物体,说刚去门口给我买的咸蛋,今晚我只能喝粥。
  我刚想到些什么的思绪被打断,脑袋里便只有咸蛋了。
  我瞧着那咸蛋如同看到新大陆一般,这东西我依稀只记得在很小的时候吃过,我家的饮食习惯就是那种传统的中式风格,早晨吃粥和酱瓜榨菜,这本来没什么问题,但我妈炖粥非常喜欢放各种乱七八糟的食材,什么大枣木耳红豆,我十分讨厌那些玩意儿,每次非得一个个挑出来扔在旁边,然后吵着要我爸给我剥咸蛋。
  我爸偷偷藏了好几个咸蛋在家里,显然也深受我妈荼毒。
  他指了指厨房还在烧菜的我妈,然后鬼鬼祟祟地从一堆报纸底下的空盒子里掏出一颗蛋,冲我挤眉弄眼,小声道:“咱爷俩偷偷的,不叫你妈发现。”
  回过神来,我仍直勾勾地盯着那俩咸蛋,喝了一天热白开,嘴里没味儿,就越发觉得这东西诱人得很,若非条件不允许,我现在甚至非常想现在来一顿炸鸡。
  只见秦烬将蛋随手搁在一边,尚未等我反应过来,又一把把我抱了起来。
  干嘛,抱上瘾了这是?动不动就抱?
  我都不记得他这是这几天第几次突如其来这样抱我了,整个人感觉都进入了一种“随便他吧”、“懒得挣扎了反正不走路我还省力”的麻木状态。
  上一次他嫌我光着脚,这一次他又是嫌我出来没穿够衣服。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就一件睡袍挂在身上,整个领口大敞着。
  好吧。
  家里的恒温系统一直运作着,室温维持在标准的24摄氏度,我其实并不觉得凉,可能是因为人烧糊了。
  接着,我眼睁睁看着秦烬从衣柜里翻出来我八百年没穿过的老爷套头衫,唰唰抖开,朝我走来。
  我浑身一震,立刻严词拒绝:“不行,我不穿,这个丑。”
  秦烬挑起眉:“你在家里还管自己好不好看,陆伊橙,你活着累不累啊?”
  我再仔细一寻思,好像是这么个道理,我在自己家穿成什么样又没有人看,除了秦烬。
  但出于本能,我依然很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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