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生气就行了。想知道什么都可以,问他们还是问我都无所谓。”
任明尧认真端详他的神情,“我就怕你有什么心事都窝在心里不理人,我又真的猜不出来……”
越说越低沉,程识被最后这“我好没本事”的语气逗乐了,点点头说,“我明白了,以后会问你的。”
任明尧不是个擅长察言观色的人,或者说,不是个有耐心去想那些弯弯绕绕的人。他一直都清楚,也不觉得是什么缺点,甚至羡慕这样直言直语的大方坦荡。
“这件衣服怎么这么眼熟。”任明尧放下一桩心事,瞥了眼箱子,“我们高中的校服?怎么还留着。”
程识顺着他的视线往箱子一角看过去,蓝白杠的校服外套叠成个方块。看得他心里一突突,“好好的衣服,又没什么破损,当然要留着。”
那是任明尧的校服。他用过之后找各种借口拖延没还,久而久之任明尧都忘记这回事,也可能是性格使然,给他就给他了懒得计较。他就自己留下来了,放到现在。
“留着以后给小君穿?”
任明尧本人一点儿没认出来。校服外套都长一个样,他上高中时跟程识的尺码也差不了多少,这会儿拎出来抖开怀旧,从外套口袋里飘出一张折过的薄纸。
任明尧顺手打开看了一眼,是去医院检查时留下的缴费小票。年头久远,热敏纸已经褪色得浅淡斑驳,“这个是什么?”
“啊……是什么?医院的单子吗。”程识正在走神想校服的事,忽地有些慌乱,“可能是我骨折那段时候去医院,随手留下的。”
任明尧拿着缴费单盯了一会儿,还翻个面来来回回地看,“骨折了要去挂精神科的号?”
“……”
程识劈手躲过,攥进手心,“都是好几年的单子了。”
周折了这么一出,刚刚卧室里旖旎的氛围都被打消得所剩无几。他收好箱子,只说了句“早点休息”,就回到孩子们的卧室里去。
任明尧没有傻到再去追问。独自留在原地,像被留在几个光年的距离之外,十来分钟前亲密无间的拥吻如同逝去的幻觉。
他有一片不愿被任何人触及的伤心地。
任明尧停了一会儿才起身,轻手轻脚地推开卧室门,小心地避开熟睡的孩子们上床,侧身拥着程识躺下。一家四口挤在一张床上。
背后传来源源不断的热度,程识闭上眼,垂在身侧的手指被横过腰间的手握住。
“睡吧。”任明尧说。
他也有一片只留给程识的耐心。
程识低低地嗯了一声,可怎么也睡不着。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爸妈一直在外地打工。家里亲戚总说,要好好上学要长辈的听话,这样父母才会回来看他。
他是家里最乖的孩子,学习成绩也是最好的。他以为只要达到大人们口中的要求,就能早点跟父母团聚。
那年双亲车祸身亡,亲戚们起初都不告诉他发生了什么。前两年,他都以为是自己表现得还不够好,所以爸妈不愿意回来见他。后来才知道,他的父母遇到意外,再也回不来了,连身体也没有接回老家安葬。听亲戚们议论说现场血肉模糊,躯体收集不完整。而且横死在外乡的人,照规矩也是不让回家入祖坟的。
那番话一直印在他脑子里,让他觉得太可怕了。所以从小到大总想着,等以后有能力离开家一定要死在外面,谁都不准接。他才不稀罕睡进什么祖坟里,宁愿尸骨流落在外,也不要回家。
可他好像也有过想回家的时候。
在某一段时间里,即使是那么可怕的家,他也想过要回去。
程识浑浑噩噩地睡着,脑海中似乎有什么声音在吵闹,越来越吵闹。
“程识!程!识!程!识!”
他的名字被高高低低的声音呼喊,如同错落的交响曲。他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闹挺的音乐,困倦地翻了个身蜷起来想要捂住耳朵,可手腕被人用力地握住,用力地摇晃。
“程识!程识!程!识!”
他抗拒地往后缩,声音从后背传来。往前躲,声音又从前方侵袭。实在烦得要命了,终于挣扎着从一片混沌的梦魇中挣脱。
“……别喊了!”
程识猛地睁开了眼睛。
房间里灯都亮着。彩铅在地板上追着尾巴打转,床上只有他一个人还躺着。程晓君不知何时醒了,坐在他脑袋旁边一下下地推着他的肩膀,咿咿呀呀地叫他名字,“程识,程识醒了。不怕。”
任明尧松了口气,握住他的手腕用力拉进怀里,“可算醒了。”
程识迷迷糊糊坐起身,脸颊贴近他胸口,听见一片不太规律的心跳声,好像只有自己还搞不清状况,“怎么了……你们怎么都不睡觉?”
“被你吓醒的。”任明尧用手背揩去他额头的汗,“是不是做噩梦了?”
“……啊。”程识坐起身,头昏脑涨地揉了揉脸,手心里很快变得潮湿,“我也不太清楚。”
“喝点水。”
任明尧下床去倒水。他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才晚上十点多。
程晓君还在旁边一声声地喊“程识”。他接过水杯灌了两口浸润嗓子,指尖点在他圆圆的鼻头上,“好啦,要叫小叔叔。让你担心了吗?”
“程识,睡不醒。”
程晓君指了指任明尧,“叔叔,担心。”
任明尧轻咳一声,“你脸色不好。我看不清你……就把灯打开了,小君被我亮醒的。”
“……”
程识哭笑不得,喝完了水把杯子递回去。程晓君又叫了他两声,“程识,别怕。”
“是小叔叔。小叔叔不怕,小君也别害怕。”
他揉着头发,想不起自己刚才都梦到了什么,索性摇头抛在一边,叹气道,“他最近怎么都直接叫我名字了。”
“小君说话的第一个字是我的名字,会不会就因为总听见你叫我啊。”
“我觉得不是。”
任明尧说,“你对着他‘吃饭饭’‘睡觉觉’的也没少说,他怎么没先学点简单的?”
“……”
程识郁闷道,“那是为什么啊。”
“他喜欢你。”
程晓君眨着眼睛左看右看。被任明尧揉了揉圆脑袋,“他喜欢你,才会喜欢叫你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来辽
赶太急了不好意思
生死时速要不得
大家晚安
mua!
第49章 跟着我。
真论起来从学生时代就在被他连名带姓地叫, 都已经听习惯了,可被这样一解释心里平白又添了些什么。回过神,程识怀里已经被填了只幼崽。
“rua几下缓缓。”
任明尧把程晓君放到他腿上。程晓君张开双手努力地抱着他, 耳濡目染, 也想像另一个叔叔那样把自己的小叔叔整个圈进怀里,可惜胳膊短短,只能被抱着一顿蹭。
无论梦到了什么,这会儿有香香软软的幼崽可以猛吸, 都让人觉得心境平和了。程识苍白的脸上浮起血色,“我没事的,倒是把你们都折腾起来了。要不吃点宵夜?我去做。”
“这么晚别做了。”任明尧想了想, “去吃小馄饨?校门口那家。”
“这么晚还营业吗?”
“应该还开着。现在店有名了, 也做宵夜, 基本都能开到十一二点。”
被不愉快的梦魇住肯定不舒服, 正好出去散一散心里不会堵着。彩铅被关在家里当小可怜, 两个大人兴致一上来, 带着程晓君去故地重游。
当年的馄饨摊儿现在也盘下了不小的店面, 装修得简单温馨, 夜里将近十一点还有零星的客人光顾。
两人熟悉的小吃都还保留在菜单上。鲜肉小馄饨和香炸藕盒,价格涨了一半, 味道却还是跟当年一样,配两个开胃的小菜就是高中晚自习下课后难得的美味宵夜。大部分时候都是任明尧请客, 饱饱的一顿落进胃里踏实又暖和, 能一直暖到回家睡觉前, 躺在床上还会回味着。
程晓君第一次吃馄饨, 这家的特色是个儿小皮薄, 小孩子也能一口一个。程识担心他囫囵吞下去会噎着, 还是叮嘱他咬开,小口小口地细嚼慢咽。
程晓君很听话地慢慢吃。一份馄饨个头小数量却多,他只吃了小半碗,嚼着嚼着把自己吃困了,馄饨还含在嘴里,眼睛已经不受控制地闭上。
程识叫了他一声,他忽然清醒,努力地嚼了两下,接着又缓缓闭上眼,看得出挣扎的痕迹,终究是败给困意,没能再醒过来。
程识抽了张纸巾,忍着笑把他嘴里没嚼完的馄饨拨出来丢进垃圾桶,抬头看对面任明尧也在乐,不仅有被笑到,甚至还举着手机录了个小视频。
录完之后又看一遍,评价,“傻。”
程识日常护犊子:“干嘛人身攻击,你小时候说不定也这样。”
“行,我小时候也这样。”当然男朋友说什么就是什么。任明尧从善如流,伸手把睡着的孩子抱到自己腿上,“你吃吧。”
他面前的碗已经空了。程识却因为一直在照顾孩子,都没吃上几口,“以前你也总请我吃小馄饨。老板每次来都先跟你打招呼,不理我。”
“老板那么精明,一眼就知道饭钱在谁手里。”任明尧抱孩子的手法日益娴熟,“不过最近也来得少了。刚才点单那个小姑娘是新招的店员吧,我都没见过。”
“不太清楚。”程识握着勺子,低声说,“我也很久没来了。”
他的“很久没来”跟任明尧的“最近来得少了”显然不是一个量级。从高中肄业到今天,多年间他一次也没有回来过。
说不清是为什么,可能是怕近乡情怯,可今天真的再回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心情。小馄饨跟记忆里是同样的味道,一起吃小馄饨的人还是同一个。如果忽略对面睡着的人类幼崽,八年的时间转瞬即逝,仿佛什么也没有改变过。
他们一起吃过的饭数都数不清。上学时总是去食堂吃午饭,每人点两个菜一起吃,就可以尝到四个菜。虽然食堂里总共就那么几种花样,但他还是会习惯性点任明尧喜欢吃的。那时候他总受任明尧的照顾,没什么能够回报的,就只能在这种不起眼的小事上偷偷用心。
他沉浸在自己隐秘的心事里不可自拔,却从没想过抬起头看一看任明尧的反应,从没想过任明尧那样雷厉风行的人,吃饭那么快,为什么还愿意陪着他坐在食堂里细嚼慢咽地吃完四个菜。
如果他注意到了,领悟到了,后来的一切还会发生吗?时至今日,他们会不会有不同的结果?
程识不敢想得太深。初夏的燥热渐渐浮上背脊,让他吃得出了层薄汗,早知道该穿短袖出门的。店里还没开空调,店门倒是开着通风透气,门前斜对着就是公交站,210路最后一趟车是十一点十分,此时刚好经过,车灯由远及近地亮着。
公交站前空无一人,车门短暂地打开又迅速地闭合,继续向前驶去。任明尧回头看了一眼,随口道,“这个点应该是末班车了吧。你后来还坐过210吗?”
“很少了。”程识说。
实际上他从没坐过。搬去独居的小出租屋楼下也有公交站,只是不在210路的路线规划之中。他偶尔去公园或植物园写生,也都不会坐210路,甚至连转车都碰不到。
说来奇特。他曾经天天上下学都要坐的那路公交车,这么多年来仿佛消失在城市里。他时常忘了自己并未走远,只要转身,随时都能回去。
可那是他亲自决意抛弃的过去。他或许挣扎过,却从未后悔。
直到再遇上任明尧。
“210沿路的站点我都会背了……不过我以前,本来都习惯自己骑车上下学的。”任明尧并未察觉,用闲散的语气聊着过去,“总共就那么几公里。要不是为了跟你顺路,还坐什么公交啊。”
“顺路也才三站。”
“三站也快有十分钟了吧。”
任明尧笑了笑,“能跟你在一块儿多待十分钟呢。宝贵的十分钟。”
“我那时候是挺傻的,喜欢你连自己都不知道。好不容易开窍了,又想着马上就高考了,得等考完试再告诉你,不然怕吓着你。影响考试发挥是一回事,心心念念选出来的大学,万一为了躲我都不敢去上了,多委屈你啊。”
馄饨店里人越来越少,逐渐变得十分安静。程识没敢抬头,连“嗯”一声表示在听的语气词回复都没有,怕被他发现声音里的颤抖,听着他说,“可你后来还是没去上学。我就知道,你比我想的受了更多委屈,不告诉我也知道。”
程识连做噩梦的时候,紧锁着眉头咬紧牙关挤出的梦呓,都是“不要回家”,“不回去”。
他能大概猜到程识最终没去上学的原因,很大可能是跟家庭有关。只是不明白程识为什么连他都躲着,“反正总而言之吧,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辍学的,我都很后悔,没在你走之前告诉你。”
“我有时候也想,如果当年早点说我喜欢你,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本来我一直挺不甘心的,但是你回来之后……你跟我住在一块儿之后再想,好像也没什么不甘心的了。如果命里就是这样,那除了接受也没别的什么办法。后悔也改变不了什么,还不如往前看,把心思放在能有作为的地方。”
任明尧说,“桃园路春天是很漂亮,花都开得一簇一簇的。其实现在去也不晚啊,你要是想,再自考读个学位什么的?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反正想做什么就去做,别给自己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