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安岌进了拘留所又因为精神状态失常转到了一所治疗精神疾病的医院。
某一个阳光和煦的下午,我和宋柯凡公寓的隔壁搬来了一个新邻居。
我那时候在构思下一个剧本,空余时间会和曼曼一起学习烘焙。她让宋柯凡吃烤糊了的蛋糕和没有味道的饼干。
“小柏哥哥,我哥不听话,你帮我教训他。”曼曼嫌弃宋柯凡没有把次品吃完。
宋柯凡不着调地说:“嗯,是要‘好好’教训。”
我满脸黑线,当着孩子的面这么说真的好吗?
当然,偶尔会也有几次做得不错。但是做的太多了又吃不完。
我和曼曼一起去邻居家分发一些卖相上乘的小蛋糕。
新邻居的门虚掩着,我就敲了几下。
“你好,我住在302。那个……我做了些蛋糕,你们要不要尝尝?”我居然有点紧张。
“小柏……”
再次遇见高焕,再听到他那样平静地喊我,我只觉得没来由地紧张。这像一颗石子落入水中,突然晕开一圈圈涟漪。
他微笑着接过我手里的碟子,邀请我进去坐坐。
“下次吧。”我选择逃避。
我们已经走过太多的弯路,从卑微求爱到得偿所愿再到失去。失而复得,得而复失,都是我自作自受,怪不了其他人。
高焕就住在我的隔壁,清晨出门的时候,我会有意错开时间,不和他碰面。
这面墙之外住着那个人,一想到这里,便有一种指尖被烫伤的感觉。
微微刺痛,但又可以忍耐。
装蛋糕的盘子估计是拿不回来了。
每天完工后就累倒在沙发上,把身体蜷缩成一团,断断续续地做了好几个梦。我梦见安岌口中挂满画像的画室,梦见梓城如雾如蔼的白槐花,又梦见了一个破败的筒子楼。
“这里是不是有点旧?”
我打量着这个狭小却又温暖的地方,心里满是期待,“没事,我觉得挺好的,还算安静,你可以好好备考。我马上要实习,应该也能赚点钱。到时候再买个新的床。”
“新的床?”他扫了一眼这一堆乱七八糟的家具,可能觉得床是最不需要换的了。
“对啊,这个床太软了,还老是发出吱吱吱的声音。”我没想什么随口回应。
他笑了笑,没来由地吻我,我也生涩地回吻他。青春年华里总有挥霍不完的柔情蜜意。
“高焕,我们以后一定能住很好的房子。”
我曾经这样笃定地相信这句话,只是后来实现了却没有了“我们”。
旧梦易失,失而不归。
我是被宋柯凡舔醒的。对,就是舔。整个脸上都滑腻腻的。一睁眼就是被无限放大的俊俏容颜。
“在这里睡要感冒的。”
我没好气地推开他,跑去洗脸。
他语气奇怪,顿了一秒才说:“还有你又说梦话了。”
“喊的是‘高焕’。”
作者有话说:
我真的超级懒惰!
第65章 二心
【我是不是替身?】
我控制不了我的梦,同样控制不了梦话。
忠诚是一段关系最基本的要求。但有多少人可以全心全意地爱着一个人,完全不被纷乱的情思干扰?
这也是人心的卑劣之处。我就是这样的人。
“对不起。”我望着宋柯凡踌躇了好久也只能这样回应。
懦弱又贪婪……
“只是‘对不起’?”他想要触碰我,指尖又止不住地颤抖,艰难地说完这句话。
“何柏,我很想问你……我是不是替身?”
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我遇到了宋柯凡,即使他和高焕一点也不像,我也把他当成了安慰剂。我用他来填补空缺,来勉强维持现状。
我迟疑了……
在后来的两个星期里,我们之间说的话不到十句。我们曾经发生过激烈的争斗,用最冷漠的言语中伤对方,但从来没有冷战过这么长时间。
他重新开始工作,为了复出的事情焦头烂额,忙到深夜回到家里倒头就睡。这时候,我还在书房里对着电脑发愁。
濒临枯竭的灵感和纠缠不清的感情,比这些更糟糕的是我的身体。
在下楼梯的时候,突然觉得天旋地转,根本来不及抓住扶手,脚下一轻,重重地跌下来,膝盖磕在石阶上。我只能继续站起来,一瘸一拐地挪动。
人有的时候就是越倒霉就越容易被别人看到。
高焕把我背回公寓,他去拿碘伏的时候,我看了一下伤口。整个膝盖一片血红,看着有些恐怖,但应该只是皮外伤。
“接受移植后的第一年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三五年后就能恢复正常了。”他的语气很认真,仿佛我是他的病人。
“可能没有三五年。”我自嘲道。
“小柏,你太任性了。”
这话说得引人发笑。他以为自己很成熟吗?不过就比我大了一个月。
我冷冷地说:“叫我全名。”
我像只刺猬,浑身是刺,身边的人稍一接近就会被刺伤。和宋柯凡在一起,我们根本说不了几句就要吵起来。彼此唯有迁就,但迁就让大家都不好受。
“安岌说只要我离开,他就会让你活下去。”高焕的话像夹杂着一丝叹息,“没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
“那你知道他对我做了什么吗?他就是个疯子!只要我活下去?”
我厌恶那些自作主张,那些苦衷……
渣作者:关于何柏住院的钱是哪里来的这个问题。受没有接受骨髓移植之前都是自费,其实受还算有钱。(不准备骨髓移植还有点遗产留给初恋男友)后来继续治疗钱就花没了,然后就靠宋柯基支持。
安岌没有花钱,不过他不想受死(毕竟死了就不能报复了),其实也算救了受的命。
高焕是真的没钱(太惨了)
宋柯基他为什么要为了五百万差点ts?因为他四年前还是个三线小明星,平时还很挥霍,还要养妹妹。(那个年代他还没有以爽为单位的工资(>﹏
第66章 官宣
【我宋柯凡就是贱,就是蠢!】
宋柯凡的复出之路很不顺利。他去年已经和公司解约,和经纪人闹得很难看。他从前的经纪人许女士全然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态。
现在宋柯凡又去求人家,怎么可能会给他好脸色?
阳台上的绿植半个月都没受到照顾,都快枯死了一大半。我忘了,宋柯凡也忘了。
等腿不太痛了就去整理花架,窗外的鸟雀叫个不停。把黄叶子处理掉,这盆绿萝就变得好看了许多。
有些东西就像枯黄的叶子,是要定期被修理清除的。
感情不可以堆积,一堆积就成了一片狼藉。
下午看了会儿电视,某个频道正在放宋柯凡的成名作。这个非常狗血的古早偶像剧也是我第一次参与的作品。当时我还困在被抛弃的阴影里,最见不到别人秀恩爱,就公权私用提议加了一大堆车祸癌症还有兄弟相争的梗。
女主爱男主时,男主不爱他。等到男主爱她的时候,女主爱上了男主的弟弟,也就是宋柯凡演的男二。
我后来和我师父一起把男二写死了。这也算是失恋者的报复。
看着十八岁的宋柯凡稚嫩蹩脚的演技,我又干笑了几声。
“傻x。”我忍不住骂了一句。
玄关处有些响动,应该是他回来了。我赶快关了电视,又换上了冷冰冰的表情。
他也是奇怪,一上来就问我看微博了没有。
我摇了摇头,不解地拿起沙发上的手机。
宋柯凡官宣恋情……
看到这几个字,我不由得怔住,不敢置信地望向他。
“你疯了!不是要复出吗?你在搞什么?”我反复质问他,激动得差点打翻了茶几上的杯子。
“我没疯!”他用一种十分笃定的语气说,“何柏,替身也好,利用也好。我宋柯凡就是贱,就是蠢,就是离不开你。”
“我不想再躲了……”
#何柏是谁?#
看到这个话题,我有点想笑。一直以来,我都躲在幕后,维持着籍籍无名的状态。
微博是那种无病呻吟的文艺风,几乎无人问津。不像宋柯凡他们,随随便便发一张自拍,都能冲上热搜。
有时候,我挺喜欢这种状态。
不用在乎别人的看法,不会因为手滑点赞被粉丝群起而攻之。
吵架之后,我还真点了不少骂宋柯凡的微博。有的说得比较中肯,有些是言过其实了。宋柯凡也没有那么坏。
“是《醉宴》的编剧吧。”
“长得一般,年纪还大,宋柯凡看上他什么了?”
“身材比例还行,手挺好看。”
“手好看有什么用?”
“他师父是那个谁,不会是潜规则吧。小宋好可怜啊!”
……
当一个普通人被暴露在大众的目光里,你所有的方方面面都可以被点评指摘。这种滋味不会好受。
今天早早熄了灯,侧躺在床上乱想。他也靠了过来,从身后抱住我,带着柠檬味沐浴露的气味。
“何柏,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我叹了一口气,靠在他肩上,絮絮叨叨地说:“圈子里那么人,吉他比你弹得好的有很多,长得帅的也有很多,演技……那更不用说了。你能红就是凭运气,现在想复出……”
“我不想复出,想复合。”他没皮没脸地舔舐我的耳垂,又开始蛊惑人心。
“做吗?”
他一步步地褪去我的衣服,将身体埋下去。我不喜欢这种方式,纯粹是取悦对方,自己却得不到任何快感。
房间里安静得很,只听见衣物摩擦和拉开裤链的声音。最柔软敏感的部位被包裹着,身体也就渐渐没了力气。
裸露的皮肤湿漉漉的,彼此的抽噎声也是湿漉漉的,全然沉浸在情/欲之中。
“何柏,你不会离开我吧?”
“我和高焕一起喝过酒。我知道他为你坐过牢,为你放弃了所有。我比不上……但我也可以为你做同样的事,真的。”
听到那个名字,我下意识地哆嗦了一下。
“不要说话。”我吼了一句。
“我喜欢你。”他在我的耳边赌咒发誓一般地低语,“我可以让步,但你不能不要我。”
从那天之后,高焕搬进了客房。
宋柯凡说我的心境太绝望了,他不希望我为任何事情为难。
是啊,我太绝望了。
绝望的人是不懂爱的,爱需要满怀希望。爱是钻木取火,是涉江采莲,是平淡生活里的不死梦想。
我极度依赖感情却又会被感情操控,绝望总比期待要多得多。
不过还好,我们还有好多好多个春夏秋冬。
————完————
第67章 高焕的番外
【若为爱情故,一切皆可抛。】
刚来A大的时候,高焕发现他宿舍的书桌被人留下了特别的痕迹。前一个主人用小刀在桌面上刻下了一串文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裴多菲的这首短诗,人人都听过。是啊,自由多重要,爱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根本不能与它相提并论。
高焕也是这么想的,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个人又张扬又忧郁,又积极又颓废。上一秒还在写诗赞美这个美丽的世界,下一秒就想着生命不过是一场梦。
他会当着众人的面高声喊出求爱的誓言,会在黑暗中故作慌乱扑进心仪之人的怀抱,也会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站在教学楼的最高层默不作声地往下凝视。
仿佛下一秒就会一跃而下、永远消失……
“死就死吧。”何柏总是这样说。
在那些漫长的夏日光阴里,何柏总会骑着单车,匆匆驶过校园的小路。他像有穿不完的白色T恤,永远都保持着那份皎洁与明净。
他的衣摆能捕捉住夏天的风,像一片张大的帆,随之露出的那抹白也有意无意地落入另一个人的眼中。
高焕第一次见到何柏,是在梓城桐花如云的时候。少年青涩的面庞隐在花枝间,让人看不清楚了。
“太不要脸了!”这是高焕的室友对何柏的评价。
一个男生那么狂热地追求另一个男生,这总是容易惹人非议的。
当他们发现高焕一夜没归的时候,不由得警铃大作,开始为他们这个安静内向的好室友捏了一把汗。
结果,这两个人还是在一起了。过程如何,别人也多少猜到了点。他们看何柏的眼神从惊奇变成了畏惧。
这人应该是个疯子,他们这样想。
之后,高焕和何柏一起参加了手工社,两个大男人一起学织毛衣。
他们像在做一件离经叛道的事情。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很快就会放弃,然而并没有。
他们走到了大学生活的最后,也只是大学生活的最后。
那一年有一部名为《致青春》的电影上映,他们一起去看了。
何柏觉得为了出国而分手这个理由太荒谬。大部分人都不会这么做,最起码高焕不会。
后来,高焕还是走了,丢给他一个同样荒谬的理由。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最起码高焕是往更好的方向去了。
他没有歇斯底里地质问对方,也没有挽留,只是安静地转身。
其实,高焕一定会退掉唯一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