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钧回来的时候,自然而然就往阮雪榆身边一坐,手臂往他身后的沙发一搁,像是在揽着阮雪榆的肩膀。
距离太近了,几乎贴着肉了。而且时钧俯视他的眼光,在昏暗中显得格外灼热。
阮雪榆不大自然,随便而拙劣地找了个话题:“谁的电话?”
“没什么大事,一个实习生,弄坏东西了。”时钧云淡风轻。
他把手机打开给阮雪榆检查,证明自己没说谎。
时钧的各种密码都是阮雪榆生日,复杂点的就加他的名字全拼。
阮雪榆当然不会看,他都不知道查岗两个字怎么写。
但这不由他的意思。
时钧直接把聊天记录打包发他微信了,还是故意分条发送的,滴滴滴个不停。听到他的手机因为自己的消息在叫,时钧感觉自己将阮雪榆的世界占得满满的,笑了笑,继续转发无关紧要的消息骚扰他。
安德烈时差混乱,在如此嘈杂的环境中睡着了。
“回家睡觉吧。”阮雪榆拍拍安德烈。
简单道别之后,阮雪榆和安德烈并肩离去,留给众人一个高挑清绝的背影。
没人敢去看时钧的表情。
阮雪榆正启动车子的时候,困得不成样子的安德烈忽然迷糊糊地嘟囔:“阮……”
阮雪榆今天的方向感有些错乱,颇费了功夫才把车子倒出来,说:“我在。”
“歌的名字真的不是《Tell Him》!”
阮雪榆就“嗯”了一声,不重要的事,随他怎么说。
忽然,安德烈侧过身,大大地张开手臂,送了阮雪榆一个猝不及防的拥抱,呓语一般地说:Cuz I was telling you!”
说完之后,他就不顾一切地又陷入了梦乡。
阮雪榆一怔。
车的三角窗边,他看见了——蓝色桔梗花的流苏装饰微微摇动。
仿佛要脱离一场巨大的噩梦,阮雪榆急忙伸手去扯,可是再一睁眼,他握在手中的,明明是一枚再普通不过的中国结而已。
幻觉。
是幻觉。
他头晕目眩,急忙掀开储物箱,像是灌糖豆一样,不分种类地往嗓子里倾倒精神类药物。
阮雪榆在笔记本上写道:“12.13, Thur., 00:03,TBEX第23次发作。妄想、谵妄状态,幻觉持续时间短。”
写到后面的笔迹像是缠在一起的耳机线一样,抽搐地连他自己都辨认不清了。
“24h,有高复发可能性。”阮雪榆推测着记录,手腕开始剧烈颤动,太阳穴疼得像是要裂开。
精神药物终于开始在他的全身血管弥散。
像是一只搁浅的鱼被弹了几颗吝啬的水珠,阮雪榆活过来了一些。
他找好了代驾,将安德烈摇醒。
安德烈翡翠原石一样的双眸慢慢睁开,醉了一样倾倒在阮雪榆身上,又香甜地睡过去了。
他太困了,响鼓也叫不醒。
阮雪榆正在APP上和代驾司机沟通,他打字都开始混乱了,哪里顾得上安德烈什么睡姿。
可是他没看见的是:不远的前方,时钧透过玻璃,将车里的情景看得一清二楚。
代驾司机头一次来,不大认路。阮雪榆独自下了车,去地面与司机会和。
可是他刚刚走到一个拐角,头又开始疼了,只能打电话回去:“安德烈,我…”
高大的身影袭来。
阮雪榆被捉住手腕,撞在墙上。
他的电话被夺了过去,摔在地下。
时钧狠狠堵住了阮雪榆的双唇。
阮雪榆的手腕快被他攥断了,后背僵硬得如同冰冷的石块。他像被剪掉了耳朵的猫科动物,身上没有一处毛孔不在惨烈地尖叫。
他的眼睛倏忽圆睁,然后是极不正常的失焦,瞳孔都收窄了。
时钧却没有发现。
他和阮雪榆脸逼着脸,就像一只固定住猎物的黑腹狼蛛那样,紧紧地用凶钳卡住了他。
阮雪榆的灵魂快被时钧吮吸出来了。
时钧气得是真疯了,呼吸的是一团团熔融汽化的火焰,肺部已经烧着,胸膜被一腔沸水烫坏了。
他将阮雪榆打横抱起,一拽车门,猛地把人推倒在后排,嘭得一下,隔绝外部世界。
他撕开阮雪榆的衬衣,永无休止地亲他,舌头像要到达喉咙似得往最里面撬着,凶猛至极对他的腰又掐又拧。
“时钧!唔……!”
衣服扣子崩了一地,阮雪榆的头脑越来越混沌,理智完全行踪不明,对眼前的一切都失去了大半知觉。
他的耳朵开始鸣响,嘴唇变得紫白,带着一点哭似得尾音,一个劲在时钧怀里扭着劲地乱挣。
“唔…放开……”阮雪榆在他的怀里猛烈摇头,眼球开始刺痛,像是在被一百根长针同时取血。
阮雪榆被他咬得呜咽挣扎,光裸的皮肤上很快就出现一片青紫痕迹。
时钧将他的喉结含在口中,危险地舔舐。
阮雪榆像被踩到伤处的猫咪似得,发出一声绵柔轻软、表面上是那样羞不可抑,可是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悲哀的低声央求:“不要…求你…求求你……”
时钧听得心里骤然一紧,伏在他身上,手上忽地就温柔了。
阮雪榆被他蓦地一爱抚,又麻又痒,下意识颤着挺身,恰好贴上了时钧火热的唇。
“自己送上来了,这算怎么回事?”时钧失笑了一声,终于说了第一句话。
他是这样一只站在地球食物链顶端的雄性动物,从来都是所向披靡、无往不胜,即使是面对人生最大的挫折——阮雪榆,也有着空前膨胀的自信。
什么分手?
分什么手?
这一辈子加上下十辈子,今生今世永生永世,阮雪榆必须是他的爱人,也是他的私有物。
时钧见阮雪榆被弄得一团软,忽然就不反抗了,更是连一句“停下”都不叫,理所当然地以为阮雪榆终于想起旧情,而且长了记性。
他又揉又拍着阮雪榆的臀部,很有趣味地抚摸着,然后扣着他的腰往自己大腿根上带:“乖孩子,记得等一会叫两句好听的。”
在被兽欲和妒恨完全蒙蔽的时钧眼中,阮雪榆阅历不深的脸上绷出的,是一种甜美而诱人的青涩和倔强。
这么美好的神情,用什么字眼也形容不了。
他的气登时全消了,真是心动极了,俯身用鼻尖蹭了蹭阮雪榆,像是在温暖他的身体。
两人的双唇近在咫尺,但时钧维持着一个将贴不贴的致命距离。
“亲亲我,就饶了你。”时钧笑着说。
阮雪榆紧紧地闭上眼睛,痛楚的神色溢于言表:“……放开我。”
蜻蜓点水似得,时钧很温柔地吻着他的脸颊,说着那么轻柔的情话,说宝贝别哭了,再哭我的心要碎了,说我带你回家,向你认一辈子的错好不好?
时钧让阮雪榆绵绵地贴在自己怀里,他一心钻进了爱字里,极其放松地沉浸在幻想的甜蜜中,十分深情地唤阮雪榆的名字。
他密密地去吻阮雪榆的泪痣,下一句话其实是:“阮老师,我错了,我们重新在一起好不好?我想对你比以前好一百倍、一千倍,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我都做得到。”
可是,阮雪榆没有给他说出来的机会。
一瞬之间,手刀横着劈来。
狭小的车厢中,形势天翻地覆地倒转。
阮雪榆骑在时钧的腰上,将他的一臂夹在大腿根处。
他面无表情地卡锁住了时钧的颈部,像是在展示某种标准的断脊处死法。
是过于纯熟的擒拿术。
很久之前,时钧的左肘关节受过伤,为阮雪榆。
可是现在,阮雪榆却用髋腹顶住了那处唯一的弱点。
阮雪榆果决地向后一折,深入肌理的伤口骤然开裂,让对方痛不欲生。
“时钧。”
阮雪榆被时钧咬伤的双唇,这时候忽然滴下深深艳红色的血滴,啪的一声,打在了时钧的脸颊上。
大片大片钻蓝色的桔梗花在大脑中绽放,阮雪榆汗湿地像是一颗浸水的珍珠,牙齿都在微微打颤。
癫狂的幻想如同镜子锵然破灭,铅色的碎片将他扎得千疮百孔、浑身浴血。
但是魔鬼依然像空气般挥之不去,诡异的号角飘着路过。
漆黑的苍穹中,最后一颗亮丽的明星也熄灭了。
“我们已经分手了,以后都不要再见面了。”
阮雪榆这么说。
第18章 谁向蓝田拾瑶英
阮雪榆学聪明了——他想到了可以彻底屏蔽时钧的办法。
或者也可以说:他终于下定决心聪明了。
“非常不好意思。由于个人原因,我以后都不能去现场了。但是如果方便的话,我可以让助手去,把现场的布景录成影像,我会以邮件的形式,书面地完成我份内的工作。”他在电话里向严导致歉。
阮雪榆说得越郑重越恳切,严导就越慌,出汗的手心湿唧唧的,把手机滑得像一块肥皂:“阮总…阮总…这是怎么个情况呀?那时总那边……”
阮雪榆像是触了电一样,简单几句道歉之后,无礼而匆忙地挂了,敲了一封详实的致歉邮件发给严导,含有十分可观的赔付金额的那种。
拔除了一切肉眼可见的通讯设备,阮雪榆开始看书。
“人类的一切痛苦根源,都来自于缺乏边界感。”
这是书页上的第一句话,吸引了他深以为然地读了进去。
阮雪榆有一些远视,身上随时会带一副透镜。
金色的细链系着两块小而圆的镜片,镶嵌着的十几颗钻型完美的红宝石,在阮雪榆的脸颊边闪着华贵的光亮,像是燃烧的烛火和枫叶。
阮雪榆穿着蓬松柔滑的睡衣,袖边有非常含蓄的荷叶边设计。他的被子上也绣着精致的藤蔓,图案是人鱼奥阿密斯坐在岩石上,拨弄竖琴,唱着令人无法抗拒的诱人歌曲。
成吨的安定类药物让他整个人呈现一种病态的白,像是一朵在中世纪玻璃花房里干枯的玫瑰。
咖啡是顶级的红标瑰夏,发出浓郁的花果香气,甜得令人着迷。
然后阮雪榆毫无品味地浇了厚厚一层肉桂粉,几乎倒了半桶进去。他好像一只正在调制魔药的吸血鬼。
他像吃中药一样迅速喝干,驱寒效果和预想的一样好,对安德烈说:“什么时候去马场?”
安德烈很有孝心,一天要去看三次克劳德博士。
他刚刚从医院回来,就听到了阮雪榆的质询,把头埋进了纯白毛衣的高领里,像是一朵正在忧愁的大白云,一只受惊的蜡嘴雀:“No…阮,我不喜欢马和马术…真的…Please…”
为了完成克劳德博士交代的任务,阮雪榆没有听他求情的意愿。
看见阮雪榆十分中古欧洲的模样,安德烈可能觉得亲切极了,说阮雪榆上辈子一定是他们国家的王子:“你不是我的哥哥,就是我的弟弟,我们是亲人,所以Please no…”
一个小时的车程之后,安德烈颓丧地看着Ableson。
Ableson是一匹黑褐色的安达卢西亚马,它有力的项部覆盖着浓密的鬃毛,看起来非常威武英悍。
与这样凶神恶煞的外形不大相符的是,安达卢西亚马的性格温和而勇敢,是西班牙小孩最惯常骑乘的马匹。
它们的爆发力和耐久力都称不上上佳,但是聪明又有耐心,在高等花式骑术、经典盛装舞步项目上常常出现。
可惜,Ableson暂时还并不属于安德烈。
他原来的主人是一个叫作安德里亚斯的德国人,欧洲著名马术赛事的裁判长,Ableson是他亲自培育的爱驹。
这个固执的德国老头爱马如命,送Ableson上飞机之后,就赶紧让助手一起去中国,做买主的“尽职调查”。
Ableson到了中国一个多礼拜,安德烈连影子都没来。
助手贯彻德国老头的意志,连连摇头:“先生,我们能看出来你并不喜欢Ableson,甚至对马术运动毫无激情,我相信安德里亚斯先生并不放心将Ableson托付给你。”
安德烈的表情说不上是好是坏,他想高兴,但又感觉这样对不起克劳德博士的苦心。
正在这时,他们忽然听见一个豪气的声音:“这马真壮!”
来的是星道传媒的副总,姓杨,他并不胖,却有脑满肠肥的姿态,向助手说:“证书拿我看看!”
助手觉得他叶公好龙的行为可笑极了,Ableson的父母是国际上知名的殿堂级赛马,从出生开始,它的身家就一翻再翻,根本不需要任何血统文件来证实这昭然若揭的高贵。
杨总还挽着一个长手长脚的男孩子。
男孩本来是非常柔媚、有点女气的长相,可是好像不大爱说话,眼神空洞,目光总是左闪右避,像是一只胆怯又美丽的水鬼,看起来是那么的脆弱,好像随便一碰,就会溅成一地软性的碎片。
杨总大声拍了一下他的屁股,男孩偏过头,小小地说:“先生,我们很喜欢你的马,能不能报一个价?”
助手故意说了一个十倍的价格,男孩听了,笑了一下,根本就没翻译给杨总听,反而说:“我猜…您的意思大概钱多少都不行,只是看重骑手的诚心是么?”
他已经将缰绳攥在手中了,露出一个黯淡的笑容:“那我要是能驯服它呢?”
助手被他这突然的行为惊讶得大叫:“你在做什么?你怎么可以随便骑乘?”
男孩有些过于瘦了,马术头盔顶在他脑袋上,像是趴着一只宽大的黑蟋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