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之所及, 只见那牛车上,驱车的青年,模样憨厚, 挥着牛鞭驱着牛车缓缓前行。
视线微移, 又见那车上立着一草编的伞,伞下有一白发之人, 面容不清, 只瞧见丝丝缕缕的阳光下, 那耀眼夺目的白色长发。
车马渐近, 视线渐清。
不想, 那伞下的白发之人, 竟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
那中年男子一身粗布常服,姿态随意洒脱,细看面容, 五官俊朗, 眉目分明, 白皙的脸上, 皱纹不多, 只眼角残留几分岁月留痕。
那痕迹格外温柔, 像是被光阴善待着, 轻轻浅浅间,亦透着几分儒雅,几分悠然, 几分漫不经心的张狂。
是个气质微妙, 姿容极俊的,白发中年大叔。
中年大叔常有,但中年白发,还白的如此彻底,就不常有了。
而且这还不是染发染的。
谢云曦啃着芋头,站在溪边,隔水而望,眼中映着凌凌的水波,明亮而闪烁,透着实打实的好奇。
奇他一身粗布常服,却难掩风姿;奇他眼角淡淡,岁月痕迹;奇他不过中年,却满头白发。
当然,更好奇的,还是他身上那股子似有似无的熟悉感。
很微妙的一种熟悉感。
“哞~~”缰绳一紧。
对岸,牛车停驻。
车上的中年男子停了鸣唱,人却依旧斜坐着,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此时,他的目光正对着对岸,眼眸微眯,似在打量谢云曦等人。
中年男子名唤沈乐,名士榜上同谢云曦的大伯——谢朗不相上下,而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如同谢文清与孙亦谦那般,不是冤家不对头,自相识便总是针锋相对,火药味十足。
不过两人针锋相对的场景,自十多年前便未再出现。
十年前,沈乐妻子病逝,他亦悲痛欲绝,一夜白发。
此后,沈乐隐居,没了行踪,同辈名士之中,谢朗也就没了对手,文坛亦少了位张扬如风般的男子。
时人惋惜,常令人寻找,偶有人在各处的竹林中窥见他的身影,可惜,待人寻去时,却是人去楼空。
长此以往,当年的如风张扬的沈乐便多了个“竹林隐士”的雅号——隐居竹林,隐于竹林,待寻踪迹,回首,却只见竹林,不见人影。
只是,说来也巧,就在谢云曦等人驻足的不远处,一座无名之山伫立。
那山并不高,也无风景名胜,只是寻常不过的一座小山,名声不显,山间却正好有一竹林。
沈乐爱竹,三年前路过此处,便住了下来,这一住便是三年。
这三年来,他用附近的农家倒也混个七八分熟。
平日得闲,便会坐上牛车在山下走动,或是在田间同劳作的农人闲聊,或同农家换些食材等物,或心血来潮,到村中的蒙学私塾客串下教书先生。
生活也算多姿多彩,平淡中透着怡然乐趣。
今日一早,他本在私塾教村中孩童读书,到了午间,他便打算回山上用膳小憩。恰好路过溪边,远远的便瞧见谢家的家旗,瞧着旗上那张扬,熟悉的家徽,往昔岁月涌上心头。
再细看车马队伍,浩浩荡荡,布满溪水岸边。
声势如此浩大,让人不禁怀疑这出行的莫不是谢家的家主,或是都城谢家的谢二大爷。
前者是他的死对头,后者却是当年一起上山爬树,下水捞鱼的“狐朋狗友”,但总归都是难得一见的故人。
都说年纪大了,便容易回忆往昔,怀念故人。
沈乐这会儿心情还算不错,便想着会一会故人。
若是“狐朋狗友”,正好他车上有鱼有酒,到时还能把酒言欢,闲聊些许。
当然,若是不幸碰上的是冤家对头,那也不错,许久未动嘴皮子,正好互怼一场,怼累了,这不还有酒菜备着,也是极好。
只是千算万算,“狐朋狗友”没见着,冤家对头也没有。
走近了,只见对岸车马正中,竟是两男一女的年轻面孔——陌生又熟悉。
细看去,正好对上临岸而立,目露好奇之色的谢云曦。
溪水清澈,波光凌凌。
少年面如皓月,身姿如松,静立杨柳树下,柳枝摇曳,轻拂少年冠发,本是九天仙人之姿,此刻却仪态随意,不见端方。
眨眨眼,定睛一瞧,少年一手拿着不知名状的食物,一手端着大碗,嘴里更是大口啃食,大口喝着碗中之物,脑袋则探着,目光彤彤,明亮如星辰。
这般谪仙似的少年,仪态却好似那“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绿林大汉。
不过,还别说,瞧着少年啃食的模样,沈乐竟觉他手上那黑黝黝的食物好似极为美味一般,不禁让人垂涎起来。
沈乐摸了摸下巴,饶有兴趣的看着少年。
只是瞧着瞧着,心中却生出几分熟悉感——极为微妙的熟悉感。
“这眉眼瞧着……特别是那双桃花眼,纵是无情也含春。”沈乐思索着,啧啧道:“这祸水似的双眸,还真是一代更比一代强,谢家哟,净出妖孽。”
沈乐并不认识谢云曦,但他的眉目,却像极了年轻时的谢朗。
当年的谢朗也是这般少年朗朗,一双桃花美目不知迷倒多少世家女郎。
不过,沈乐瞧着谢云曦那模样,眉目虽相似,但这气质姿态,他倒不认为这少年是谢朗的儿子。
众所周知,谢朗只有一嫡子,一嫡女。谢云曦的年龄太过稚嫩,年岁不符,且谢朗的嫡子也不大可能养成这般自由散漫的性子。
当然,最重要的事,谢朗的儿子可是沈乐看着出生的,虽数十年未见,但模样他却还记得十分清楚。
目光微移,落在一旁起身靠近溪水边的谢文清身上,同样多情的桃花美目,只是眼波流传间少了些洒脱风流,多了份沉稳儒雅。
沈乐见他缓步靠近岸边的少年,细不可查的将人护在身后,目光兼备着,正同他对视。
那姿态,没仪表,那模样——“没曾想,当年那小糯米团子,如今竟也长得如此这般……无趣了。”
呢喃着,话语嫌弃,但目光却极为柔和。沈乐无子,当年谢文清出生后,他亦当做自家的儿子一般。甚至还“威逼利诱”了谢齐同他一道,在一个夜不黑,风不高的晚上,偷摸进婴儿房,意图将他拐走充当自己的亲儿子。
可惜,事情败露,他和谢齐都被谢朗满院子的追打着,跑了整整一夜。
此时,沈乐看着谢文清,心生无限感慨,只是嘴上却道:“小文清长这么大了,啧啧啧,瞧着还真是和他爹一模一样,正是越长大越不可爱了呢。”
年轻时,沈乐可没少去谢家蹭吃、蹭喝、蹭书看。
待谢文清出生后,他便又多了蹭孩子这一项,而且还十分不良于行,时常把三四岁的小文清给逗弄哭,逼得谢朗总拿着扫帚追着他打。
那时的谢家,总是鸡飞狗跳,十分热闹。
可惜,到了谢文清七八岁时,他妻子病情恶化,为了照顾妻子,他也就很少再外出串门,也就没再见过七八岁以后的谢文清。
至于谢年华和谢云曦,十年前他们一个也就六岁,一个也就五岁,五岁的“谢云曦”还跟着他爹在边城。
沈乐猜出了谢文清的身份,再联系下谢家的子嗣和这排场,自然也能推测出谢年华和谢云曦的身份来。
爱穿红衣男装的谢家二姑娘,谢朗最头疼的闺女。
谪仙似的少年郎,外界传闻,谢家有三郎,一如桃花仙,不染俗尘,清雅高冷,如高峰之雪莲,如夏日之清泉,如皎皎之明月。
不过——“传闻这东西,果然不可信。”
沈乐摇头,不禁想起当年被谢朗拿着扫把满院子追打的记忆来,“哎,瞧瞧,这传言中的有匪君子谢朗,呵,谁能想他还有这般粗鲁,暴力的行径。”
沈乐吐槽着死对头,却绝口不提他曾拐带,弄哭人家儿子的诸多不良行径。
而就在沈乐隔水,缅怀过往之时,谢文清正劝谢云曦回到席上,让他安分吃芋头,少招惹野外的陌生人。
年岁太过久远,谢文清并未认出对岸的沈乐。
他性子向来谨慎,若是在琅琊或都城等地,他或许还会上去交谈,或相交一番。
可这荒郊野外的,又有弟、妹在侧,虽觉对方并无威胁,也无恶意,他却不想节外生枝。
然而,谢云曦这会儿已对沈乐产生了好奇之心,自然不会听话退去。
他瞧着一头白发的沈乐,十分好奇这一头白发背后的故事。
中年白发者,并不稀奇,但白的如此彻底的,不是大喜就是大悲——当然,大概率是大悲之后才会如此。
可历经大悲,面上却无悲苦之色,姿态又这般慵懒闲适,不是没心没肺,就是大彻大悟。
“是个有故事的大叔呢。”谢云曦呢喃着,将手上的空碗塞进谢文清的手中。
随即,上前几步,临到溪边大石边上,手做喇叭,高声嚷嚷,“嗨,大叔,相逢即是缘,不如把你身后的鱼分我一半。”
又道:“我这儿,刚好有一坛上好的竹叶青。”
谢云曦眼神极好,早看到了对岸牛车上的鱼筐。
而那鱼筐里的鱼似乎极为活泼,时不时的还跳跃着,溅出不少的水花。
钓鱼太费时,有现成的活鱼,烤来,或煮来吃都是极为美味。
是的,谢云曦不仅惦记上人家的“白发”,也惦念着对方筐里的鱼。
贪心的谢三郎,瞧着那是格外的热情,连笑容都明艳了几分。
沈乐活了半辈子,也看多了谢家的美人,此时看着笑容灿烂的谢云曦却依旧难掩惊艳。
他暗叹一声“作孽”,随后又觉谢云曦这少年实在太没戒备之心。
“难得,谢家这一代竟还能养出这般心思单纯的孩子。”
沈乐感慨着,“哎,就是太没防人之心了,这荒郊野外的,也不知谢朗这家伙是怎么教导孩子的,当真误人子弟。”
少年如玉如兰,看着十分顺眼。
这般少年,自然不会有错,那错的就只能是谢朗这冤家对头——谁让他是谢家的家主,谢云曦的亲大伯呢。
沈乐自觉逻辑满分,极有道理。
琅琊,谢家,前厅内。
此时,谢朗正在前厅用膳,他瞧着食案上精美的膳食,明明是照着谢云曦给的食谱做的,吃在嘴里却无往昔那般美味。
他看着有些空荡的大厅,不禁思念起远行未归的侄儿,心中正是感慨万千,不想,鼻子一痒,赶紧锦帕掩鼻。
随即,“哈欠”两声,打了两个喷嚏。
俗话说,一是想,二是骂,三则感冒吃药药。
谢朗收了锦帕,略略一思,“嗨,指不定是三郎太想念我这大伯,想念太多,这才连打两哈欠。”说着,还十分肯定的点着头,“嗯,果然,我同三郎最是心有灵犀。”
闻言,谢王氏等人纷纷顿碗筷,侧目鄙视。
谢朗淡定如常,只当他们羡慕嫉妒。
第76章
溪水岸, 杨柳绿,邀客过溪, 备水酒。
溪水见底, 水流潺潺,沈乐踩着溪石,踏水而来, 步伐轻盈, 矫捷,姿态十分洒脱。
驱车的憨厚青年——阿牛本想搀扶着他, 但沈乐却觉自个不过四十来岁, 正是盛年, 这等过溪之事, 自然小菜一碟, 便只让阿牛带上鱼筐随行过溪。
待沈乐潇洒到了临岸, 谢文清客气的迎了上去问好,而身后亦跟着谢云曦和谢年华这俩姐弟。
谢文清虽觉荒郊野外的,搭理陌生人并不十分妥当, 但作为一个自以为有原则的弟控, 这客竟是谢云曦请来的, 他虽无奈, 却依旧妥协。
客气的上前, 拱手作揖, 略略报了下家门, 全了礼数,又极为自然的问起沈乐的身份来。
沈乐看着仪表堂堂,一身正气的谢文清, 心中生出几分“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欣慰。
但对上他那三分戒备, 七分陌生的眼神,又觉遗憾心酸。
——当年的小团子长大咯。
沈乐看着谢文清出生,却没能看着他成长。
岁月匆匆,滚滚向前,有些错过,过了便是过了,再无法弥补。
沈乐轻笑着,嘴角上扬,眉眼细纹温柔,语气透着怀念,“小文清啊,多年不见,倒是忘了当年总抢你糖吃的沈叔叔咯。”
一声“小文清”听得谢文清当即一愣,待沈乐说到“抢糖吃的沈叔叔”时,脑海中蓦然闪过自己幼年时的某一场景。
记忆回溯,小小孩童站在树下,圆润的脸上泪眼汪汪,孩童正委屈抽泣着站在树下。
阳光正好,树影斑驳。
斑驳的光阴里,隐约可见一白衣长袖的青年,头戴羽冠,满头乌发,只那面容看不正切,模模糊糊,朦朦胧胧,笼罩在秋日午后的柔光里,显得莫名温柔。
只是,定睛细瞧,青年手上的麦芽糖却十分惹眼,那是一串被木条串起来的,蝴蝶形状的麦芽糖,光泽诱人,栩栩如生。
青年嘚瑟的把糖放在抽泣的孩童面前,晃动着,像是要把糖给他似的。
但当孩童伸手想去拿时,他却又十分恶劣的把手一缩,嘴里还逗弄着,“嗨,小文清,你的手怎么那么短啊。”
又道:“小文清,你跟沈叔叔回家,这糖就给,嘻嘻,小文清啊,沈叔叔家有好多好多糖,你爱吃多少就吃多少,不像你那爹,吃个糖还要罗里吧嗦的说一大堆道理……”
青年人正专心诱拐着孩童,突然,画面一闪,一把扫把从天而降,伴随着一声怒吼,“沈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