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有归处[古代架空]——BY:语笑阑珊

作者:语笑阑珊  录入:09-15

  木辙并未在意他的失礼,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依旧翻看着手中的地形图,问道:“你又听说了什么?”
  “你要将阿乐送给方才那个男人。”
  “她是白福教的圣女,理应为白福教做事,无论是被奉于高台受人追捧,还是被当成一件礼物送出,都是她无法推卸的责任。”木辙合上地图,站起身走到他面前,“你应该明白,不是吗?”
  凤小金问:“若我不同意呢?”
  “那我也有条件。”木辙看着他,“答应我,我这次就可以放过她,我会给袁岛主一大笔财富,多到足以让他主动放弃阿乐。”
  凤小金皱眉:“你这次想让我去杀谁,梁戍?”
  “不。”木辙摇头,“与杀人无关,我想再见她一次。”
  他抬起手,用拇指缓缓按住那冰冷的银色面具,试图从中汲取一些温暖的触感:“让我再见她一次。”
  面具下的人并未理会他这份虔诚的回忆,只是毫无表情地张口:“好。”
  ……
  柳弦安将地图挂满了整间房屋,用不同颜色的笔,画出不同颜色的线。
  阿宁看得有些晕,问:“这是什么?”
  柳弦安道:“白河改道的路线。”
  “那这个呢?”
  “百姓迁徙的范围。”
  “那这个?”
  “回王城要走的路,稍微绕了一些,但是我想去春晖城看看花。”
  阿宁对那个巨大的圈如实评价,可不像是“稍微绕了一些”,这至少要多出三个月的路途。
  “但是王爷并没有提出意见,所以应当是可行的。”
  阿宁在心里嘀咕,王爷当然不会提意见啦,哪怕公子说要上天,王爷也会帮忙搭梯子,更别提只是多走几个月的路。
  他最近正在考虑呢,要不要将王爷这一路对自家公子所做的事都如实禀于庄主,按理来说是应该写信告知的,因为王爷确实是惯极了,也言听计从极了,要星星不给月亮的,但问题也出在这里,实在是惯过了头,甚至发展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放在史书里,可能会被史官洋洋洒洒骂上好几十页。
  若庄主与夫人知道,八成是不会放心的,只会更加担心,担心懒蛋会不会越发懒。
  阿宁深深叹了口气。
  写一封家书都得绞尽脑汁,我真的好辛苦。


第111章
  一间被挂满纱幔的房间里, 点起了惶惶跳动的烛火,夜幕将光线收拢大半,只留了室内一片浅淡晕黄。风吹银铃响, 细碎断续, 沁着水声, 让人闭眼就能想起那一年的秦淮游船,香味也是特调过的, 与西南绵延千万里的花海都不相同,而是甜腻廉价,像毒蛇的信子, 轻轻一点, 就使人头脑发晕。
  木辙坐在一张椅子上, 看着轻纱背后的妙龄女子, 如狐仙上挑的眉眼水波潋滟,唇若染血,却少了几分当年的妩媚。他痴态百出地看着他, 忽而又神情痛苦,透过眼前人,问着那数年前就已经香消玉殒的伶仃孤魂:“为何你没有生出一个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儿?”
  凤小金没有说话, 只是漠然地闭起眼睛。他能听到对方的脚步声正在逐渐靠近,又在那里停驻许久, 而后便有一只苍老如树皮的手,抚上了自己的脸。
  “为何你当初不等我,却要跟着姓谭的那狗官走?”木辙继续问, “她们甚至说你是自己给自己赎的身。”
  他不明白, 既然她有钱,为何当初却不肯跟自己离开秦淮。
  凤小金却是明白的。一个青楼女子, 在同时面对一个遭朝廷追捕的混混,以及一个风流倜傥的王城贵族子弟时,会做出何种选择,其实并不难猜。
  木辙困惑多年,只是因为他不想承认而已,不想承认自己心目中冰清玉洁的神女,其实也同这世间绝大多数女人一样,会在意男人的身份地位,不想承认她当初其实根本就没有看中他,不想承认臆想中的情人离散,其实只是一厢情愿。说来可笑,最善于玩弄人心邪 教头目,偏偏同样受制于人心的弱点,逃避怯懦,对于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这么多年硬是苦思不得解,以至于将他自己生生逼成了一个疯子。
  凤小金不觉得自己的娘是一个多坏的女人,也不觉得她是一个多好的女人,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庸庸碌碌的俗人。在年轻时遇到家世显赫的俊俏公子,想赌一把,结果命苦,赌错了,这一生也就毁了。
  他已经记不清那所谓“爹”的长相了。八岁那年,自己杀了豆腐佬,带着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一路北上,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在隆冬腊月抵达王城,那是一座大得惊人的城,街道宽阔得能并排行驶五辆马车,每一栋房屋的屋脊上都有雕刻与彩绘,琉璃瓦在阳光直射下,灿烂得教人睁不开眼。
  人也与小镇上那些尖酸刻薄的邻居不同,他们穿着风流,贵人们裹着厚厚的裘皮,看起来都高兴得很。包子铺的老板娘先发现了赤足站在雪地里的小少年,她惊呼一声,赶忙差伙计到后院找了身干净的旧衣,招手叫他:“孩子,别待在那里了,快进来烤烤火。”
  凤小金被伙计拉进铺子,擦洗之后换了衣服,老板娘又给他端来了包子与热汤,问道:“你是来王城寻亲的吗?”
  “是。”凤小金捧着热汤,看着外头树上挂着的红绸,羡慕地问道,“婶婶,王城的年,每回都这么热闹吗?”
  “这才腊月初九,还没过年呐,挂红绸是谭府有喜事,谭大人今天要纳妾。”老板娘笑道,“等会我家小子要去讨糖吃,你也一起去玩吧,对了,你的亲戚姓甚名谁,住在哪里?我看看能不能帮你。”
  谭府,谭大人。凤小金抬起头问:“是正阳街的谭府吗?哪个谭大人?”
  “是正阳街的谭府,王城拢共也就那一个谭府。”老板娘道,“谭晓钟谭大人,今日要纳周府的三小姐进门。”
  凤小金的手指稍微错了一下,包子里甜蜜的花生红糖馅儿流出来,温热地裹满掌心,他问:“谭大人纳妾,那他的妻子是谁?”
  “是户部李大人的女儿,当初他们成亲时,可比今天热闹多了。”老板娘打开了话匣子,那得是十一二年前的事情,自己当初还没嫁人呢,就站在街道旁边,看着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一路走过长街。而策马行于队伍前的谭家公子,面如冠玉笑如春风,只这一眼,就成了王城不知多少少女的梦。
  凤小金心想,十一二年前。
  那时候自己的娘正挺着肚子,或者正抱着自己,待在那间破旧的豆腐坊里,日日痴痴看着北方。她以为他正在等她,以为她只要能抵达王城,出现在他面前,就还是能有情人终成眷属。而造成眼下这种困局的,不是薄情人心,而是弄人造化。
  她觉得那个男人是爱她的,所以经常会偷偷给儿子讲那短短的相逢,讲男人的许诺,讲王城的繁华,以及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将来的好日子”。
  “你爹会找我们的。”她说。
  于是凤小金也就相信了,自己的爹一定会去秦淮接娘亲与自己,一旦发现人不在了,就会派出家丁,在各个角落疯了一般地找,他也是抱着这样的奢梦,一路咬牙行至王城的。
  可在抵达王城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己的爹纳妾,而且他还有妻,有子,有女。
  凤小金默不作声地吃完包子,跟随老板娘的儿子,一道去了谭府门口。穿着锦缎的管家笑容满面,正在给孩子们分糖,喜婆大声喊着什么“多子多福”的话,周围吵闹极了,吵得脑髓也开始扭曲。他在一片如被蚁噬的剧痛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爹,穿红衣骑白马,笑得那般开心,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自己一眼,就兴冲冲地前去接新妇。
  所有箱子都裹着丝滑的红绸,有些被风吹散了,落在地上,被人们踩得一片脏污,凤小金想起了自己的娘,八年间,她没有买过一块新的布料。
  “你这傻小子。”旁边有个大婶忽然拍了他的肩膀一把,“谭大人娶亲呢,大好的喜事,你哭什么?小心被管事的看见了又挨骂。你是住在哪家呀,你爹娘呢?”
  “死了。”凤小金透过遮住眼的水雾,看着那潇洒骑马的背影,“娘死了,爹也死了。”
  “哎吆。”大婶有些后悔,放轻声音道,“是我不该问,快别哭了,那你住在哪里?”
  凤小金推开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认那个爹了,哪怕对方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愿意认自己。他也不愿意将自己与娘亲这八年来所受的苦难再复述一遍,用来换取那座豪宅官邸里的人们或猎奇、或怜悯、或惊讶的廉价同情,更何况或许根本连同情也不会有,自己只会像一条野狗一样被赶出去。
  那一卷滚落在地的红绸,娘亲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买得起。凤小金一边走,一边入魔一般地想着,当自己在那座豆腐坊里,正因为遗失一枚铜板而饥寒交迫、遭受虐待时,谭府里的人正在做着什么。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愤怒,而在焦躁与愤怒过后,又感觉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尸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扬扬的大雪之中,脚上不合适的鞋子掉了,也不觉得冷,直到后来一头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为自己会死,但最后还是醒了过来,醒在了一座摇摇晃晃的马车上,周围是一圈酒气冲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们甩了。”
  他们聊着天,哈哈大笑,领头的男人见凤小金醒了,便将他拎了起来,又丢了一壶酒过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个无家可归的,走吧,随我去东边讨生活。”
  凤小金捧着酒壶灌了一口,将他自己呛得直咳嗽。
  他没有问对方是谁,但光凭那一句“将官兵甩了”,就能猜出一二。
  他们是朝廷的敌人。
  也就是自己那所谓“爹”的敌人。
  凤小金说:“好。”
  从此便成了令普通百姓闻风丧胆的恶匪。
  他曾经发誓要杀了谭家满门,让他们全部下去陪自己的娘亲,因此发奋练功,终于在五年之后,等到了机会。
  谭晓钟奉旨押运赈灾钱粮南下,虽说带了整整一支军队,但依旧吃亏于地形,被匪帮冲得七零八落,惨叫声回响在山间,血流成河。
  凤小金将长剑架在他的脖颈处。
  谭晓钟狼狈地趴在地上,或许是因为沾了满脸污泥的缘故,他看起来要比纳妾那日苍老上不少,生了皱纹,长了白发。他破口大骂,骂着匪徒的灭绝人性:“白河上下有多少百姓正在等着这批钱粮,他们就快饿死了,就快饿死了,那你们竟然连赈灾的物资都要抢,混账!暴徒!”
  “饿死,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吗?”凤小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早在七八年前,我娘就因为饥寒交迫死了,她直到临死前,还等着那个在花船上向他许诺的男人能找到她,那时候,谭大人你又在哪里?”
  谭晓钟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只是费力地爬起来,道:“朝廷就是知道百姓过得不易,方才四处筹措钱粮,你抢了这批东西,世间就会多出千千万万个妇人,也因为饥寒交迫而死,至少……至少留下一半粮食,让我将他们运往灾区。”
  凤小金道:“原来你根本就没记住她。”
  谭晓钟道:“什么?”
  “我是说,这批东西,你要是有本事,就从我手里抢回去。”凤小金冷漠地丢下一句话,翻身上马,扬长而去。他知道大琰的律法,知道一个丢失了赈灾物资的官员回去,将会面对什么,这比杀了对方要更加有趣。
  留下谭晓钟在背后继续破口大骂。
  风最后将所有的声音都吹散了。
  但谭晓钟最后还是死了。
  全府上下,都死在了木辙手里。
  死就死吧。
  凤小金心想。
  所有人都是要死的。
  木辙摩挲着他的脸,久久不愿松手。他特意饮了一些酒,在半醉半醒之间,入神地看着眼前痴恋一生的美人。他觉得自己并不苍老,还是年轻的,有着蓬勃的生命力。
  “你一点都不低贱。”木辙说,“很快,很快我就会让你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
  风穿过房间,吹得烛火将熄未熄。
  墙上的影子越发显得诡异起来。
  乌蒙云乐将灯罩放好,问:“你的伤,还要多久才能好?”
  “不知道,巫医与阿畅都说不准。”乌蒙云悠皱着眉头,“我觉得浑身的骨头都酸痛了,最近寨子里怎么样?”
  “来了许多讨厌的南洋人。”乌蒙云乐道,“所有弟子都严阵以待,他们说大琰的军队或许马上就要打过来了。”
  乌蒙云悠“嗤”了一声:“他们怎么可能安然无恙地穿过密林,那个苦宥呢,还是不肯理你吗?”
  “他愿意同我说话。”乌蒙云乐道,“这就够了。”
  “但是我听阿畅那天说起,教主会用他去换回遗失的那批黄金。”
  “我已经去问过教主了,他说苦宥不会被送走,会永远留在我们白福教。”
  “他不会答应娶你的,而且教主或许会杀了他。”
  乌蒙云乐捏了一下手帕:“可是教主知道我喜欢他,我不会让他死的,我要他做我的丈夫。”
  乌蒙云悠懒得听这少女呓语,扯过被子捂住头:“你最好还是清醒一点,或者让小叔叔给你讲一讲道理。”
  “我已经大半天都没见到他了。”乌蒙云乐回头看着窗外,“他好像是和教主待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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