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钟情于我,只是因为她并没有见过几个正常男人。”苦宥道,“凤公子应当比我更加明白,她这十几年是如何度过的。其实我也有一个问题想问,既然凤公子如此在意他兄妹二人,为何却要放任木辙将他们培养成一对不知善恶的杀人工具?”
“因为这世间本就善恶颠倒,不需要费心区分,也因为我并没有选择的余地。”凤小金道,“你是不会懂的。”
“大琰的军营里,无论事情大小,人人都能自主决定要与不要,我确实不懂何为‘没有余地’。”苦宥道,“不过凤公子若是愿意说——”
“我不愿说,你也不必听。”凤小金打断他,“我只有一个条件,你答应我,我便答应合作。”
苦宥问:“什么?”
“娶了阿乐,让她能有一个丈夫。”凤小金一字一句道,“这是我唯一的条件。”
……
柳南愿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替那倒霉鬼将错位的肋骨给接好,再把粉碎的腕骨给接好。伤得可真严重啊,所以她一边接一边百思不得其解,忍不住扭头问:“程姐姐,王爷难道就不怕捏错人吗?即便说话时大不相同,可万一苦统领当真倒嗓了呢,或者是服用了某些药物,也是能使声音短暂改变的。”
“哪怕只有一丝异常,王爷也不会考虑犹豫,因为多犹豫一瞬,自己的危险就会几十数百倍地上涨。”程素月道,“他的伤虽重,但到底还是有救的吧?”
柳南愿点头:“嗯,只是动起来会有些麻烦而已,倒无性命之虞。”
“那这不就对了?”程素月道,“哪怕王爷判断错误,他真的是苦宥,也无非就是断几根骨头而已,有阿愿你在军营里,还有柳大公子与柳二公子,难道还怕接不回去吗?所以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先捏断了最省事。”
柳南愿:“……这种事也能省?”
程素月点头,能省,而且必须要省,我们跟着王爷这么久,早就已经习惯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程:无非是断几根骨头而已。
小苦:……
第113章
因为自家二哥的关系, 柳南愿对骁王殿下的印象才刚刚有了些许改观,觉得他似乎也并不像传闻中那般凶残,结果现在又被程素月打回了原形。虽说理由勉强也能说得过去吧, 但还是和以往自己所见过的男人都太不相同了。于是在这一天忙完之后, 柳南愿专程去找了一趟二哥。
“你问这个做什么?”
“好奇。”
柳弦安泡了一壶花茶, 道:“因为他能来我的世界,与我的朋友做朋友。”
柳南愿对二哥的三千大道也是有所耳闻的, 她用手指在空中画了个圈:“王爷也愿意去那个世界,和上古先贤们一起饮茶论道吗?”
柳弦安敷衍,差不多, 差不多。
柳南愿觉得, 哇, 人不可貌相。
她正是应当情窦初开的年纪, 奈何白鹤山庄里都是病人,气氛大多压抑严肃。几位闺中密友,也是家风一个赛一个严谨, 成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并没有谁愿意陪柳三小姐聊她心仪的病弱美男子。唯一能探讨一下感情问题的,好像就只剩下了二哥。
“你呢?”柳弦安替她倒了一杯水, “你成日里走南闯北,应当遇到过许多风流随性的少年吧?比如说像常少镖头那样的, 我看他一见你就面红耳赤,连说话都结巴。”
“是遇到过很多,但他们又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柳南愿态度很坚决, 我就要虚弱苍白的。
柳弦安在这件事上, 也是采取“都行”的态度,但他同时又提出了一个颇具哲学含义的问题, 假如将来你当真碰到了一个苍白虚弱,身体不好的,那成亲之后,你是治,还是不治?要是不治,他可能会病得越发严重,而且也有悖白鹤山庄的家训;要是治,治好了,那他往后就既不苍白,也不虚弱,又有悖于你的审美。
柳南愿呆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柳弦安安慰:“你可以从现在开始想,反正你又还没有遇到心上人,不着急,说不定等遇上之后,你就会发现,其实不苍白,不虚弱,也可以。”
柳南愿坚持:“至少不能面色太红润。”
柳弦安点头:“可以。”
无底线包容妹妹的奇特择偶观,这可能就是四万八千岁的优势吧,既然大千世界不过沧海一粟,那大千世界里的少女想要找个生病的相公,就是一粟中一小粟想要找到另一小粟,实在太微不足道了,都不打紧,都不打紧。
柳南愿获得肯定,端着药筐,高高兴兴地从二哥门里跨出去,迎面刚好碰上常小秋。他原本是来找骁王殿下的,却没想到碰到了漂亮姑娘,顿时浑身的血又开始往脸上涌,侧身站在一旁让开路,本想打个招呼,结果结结巴巴半天硬没憋出一个字。高林远远看到这一幕,都服了,走上前来拍了一把他的脑袋,骂道:“我看你小子先前挺机灵的,怎么关键时刻却如此丢人?加把劲啊!”难不成西北大营祖传的“一看见姑娘就失语症”还会隔空传染怎么着。
“我已经加过好几把劲了,可是柳三小姐又不喜欢我这样的。”常小秋道,“我还专门问了柳二公子,他说我不够白。”
高林看着少年白里透粉的小脸蛋,遗憾道:“连你这养尊处优的年画娃娃都不够白,那我们营里岂不是人人都没了指望,得,大老爷们还是继续光着吧。王爷此时人在书房,你找他有事?”
“嗯。”常小秋道,“柳大公子已经配制好了几种防瘴气的药丸与面具,我晚些时候想去林中试试。”
“试药有西南本地的兵士去,他们经验足,能第一时间觉察到危险,你去凑什么热闹。”高林道,“人在军营,除了有勇,还得有谋,一味向前冲得不偿失,你不必去密林,继续陪着柳大公子吧。”
“可是我又不懂医理。”
“不懂也去陪着。”高林命令,“你没见弯刀银月族的那些人,最近有事没事就往药房里头跑?听说过两天还有几个姑娘也要来,你将自己打扮得英俊风流一些,站那儿替神医挡一挡桃花。”
常小秋后退一步,浑身都写着拒绝:“我还是去试药吧。”
“反了天了。”高林有样学样,踢出了骁王殿下同款一脚,“这活不知有多少人羡慕,你倒还挑拣起来,快点去!”
将苦瓜脸的少年打发走后,高林又去找了一趟梁戍,道:“医棚已经搭起来了,我去看了一眼,比图纸上要更加精致华美。”
也比当初柳二公子坐诊的那个破草房子要豪华许多。除了医棚,高林还找人做了许多套白衣蓝带的新衣,又从军中精挑细选出了一批又白又高又英武的兵士,总之上至房屋,下至人员,就没有不赏心悦目的。
梁戍预备请柳南愿亲自坐诊。
虽说世间美丑并不代表对错,但人们对美的追求已经形成了几乎本能,白福教塑造出的所谓“圣女”,也是利用了这种本能,而现在大琰军中恰好就有比她更为美丽的人。
柳南愿本人对此也没有意见,她从来就不会对自己的美丽遮遮掩掩,爱漂亮衣服,爱漂亮首饰,也爱照镜子。所以在收到程素月送来的衣物时,当场就换上了,她彼时刚刚沐浴完,一头半湿的头发还散着,房中香味四溢,红色的纱裙衬得她越发艳如桃李,细白手指点了一点口脂,往唇间轻轻一抹,程素月恍惚觉得自己看到了月光下的神灵。
生机勃勃,与白福教那死气沉沉不说话的圣女,简直是两个极端。程素月靠在门口,看着她一样一样地换首饰,看到最后,自己头上竟也被强行别了一支蝴蝶发簪,往回走时还被梁戍看见,平日里习惯不显山不露水的骁王殿下,眉头也稍稍一跳,并且极为罕见地评价:“不错,难得有一样东西,你戴着不像暗器。”
程素月:“……柳三小姐已经准备好了。”
“好,这件事就由你去办。”梁戍点头,“凡事以她的安全为先。”
白福教苦心经营出的“圣女”,绝不会允许别人也来分一杯羹,若实在控制不住局势,他们极有可能会鱼死网破。
密林中,刘恒畅解开一层一层的纱布,忐忑地问:“苦统领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吗?”
苦宥道:“是。”
“那……”刘恒畅犹豫着,不知要如何告知对方真相。苦宥却主动道:“你就当我余生都会在黑暗中度过,我交代你的事,如何了?”
“最近各处岗哨的更换极为频繁,有时候甚至是一天一换。”刘恒畅道,“哪怕我再继续观察个十天半月,恐也无法总结出规律。”
“后山呢?”
“后山?”刘恒畅道,“后山都是瘴气,想从后山逃走,除非有凤公子帮忙,他是怎么说的?”
苦宥道:“他答应与我合作。”
刘恒畅心中一喜,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却又听到后半句,合作可以,但是得先与乌蒙云乐成亲,不要三媒六聘,甚至也不必穿新衣拜堂,更不用洞房花烛,只要一个点头就行。
刘恒畅试探:“那苦统领……怎么想?”
他觉得不管怎么想,这笔生意都实在是太划算了,点头而已,点个头,就能逃离魔窟,若换作自己,肯定不会拒绝。而且乌蒙云乐在白福教教徒的心里,是绝对圣洁美丽的,倘若知道她竟然成为了一个男人的妻子,那岂不是不用王爷多费工夫,就又一大批人的心理防线要土崩瓦解?
苦宥却说:“你得考虑考虑,找一个地方了。”
刘恒畅不解:“什么地方?”
“一个方便躲起来,不被任何人发现的地方。”苦宥道,“准备好充足的干粮和水,不需要多,够吃十天就行。”
刘恒畅对他言听计从,立刻就下去准备。苦宥在心里盘算着日子,他现在其实已经有了八成把握,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这鬼地方,但又转念一想,好不容易才来的,哪里能空着手走,多少总得带点值钱货吧。
所以还是有耐心得很。
柳弦安也有耐心得很。
他挽起衣袖,在一张又一张小小的纸条上写着药名,准备晾干后拿去贴在药瓶上。最近天气已经转热了,所以衣裳也穿得单薄,梁戍一进门就看到一截白白的手臂,伸出手指要去戳,结果被转身躲开:“别闹。”
“华佗乾坤丹。”梁戍拈起一张纸,“治什么的?”
“痢疾。”柳弦安道。
“神仙大力丸?”
“食欲不振。”
“二者之间有关系吗?”
“没有啊,但这不是王爷的要求吗,要尽量磅礴大气,通俗易懂,令人信服,我还专程去问过大哥的小厮了,他们说百姓就喜欢这种名字,一听到华佗和扁鹊,没事也想吞两颗。”
“也对。”梁戍将纸条放回去,“药瓶也已经运来了,也是粉粉蓝蓝,可爱得很,摆在那里就像一片晴空映着云,看一眼心情都好。”
总之肯定比白福教那些诡异古怪的东西,更像神仙用品。
第114章
西南夏季潮热, 本就容易身体不适,再加之林地间蚊虫鼠蚁肆虐,被毒虫叮上一口, 肿起的脓包往往能有半个巴掌大, 还有采药时从山上滚落的、砍柴时砍伤腿的, 总之各种大大小小的疾病,都能免费去西南驻军新搭建的医馆里去看。
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十面谷。
以及比十面谷更远的许多村落。
柳南愿穿着鲜艳的红裙, 坐在明亮干净的房间中替百姓看诊,院子两侧站着守卫也是个个容貌俊美,贵气体面。高林差不多将自己本就不多的审美, 全部挖空贡献给了这处医馆, 甚至还往房檐下挂了一串空心竹铃, 用半透明的丝带捆扎着, 微微发光,引来无数蝴蝶往上飞。
阿宁道:“没想到高副将竟还有如此细腻的一面。”
柳弦安躺在竹榻上吹着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他懒洋洋地说着, 语调困倦,眼皮子看起来又要往一起搭。阿宁眼疾手快,将他的眼睛强行撑开, 叫道:“公子不许睡了,王爷已经差人送来了衣服, 快些换好,等会咱们还要下山去给三小姐帮忙。”
柳弦安打着呵欠:“我穿这个就很舒服。”
“舒服是舒服,但实在是太旧了。”阿宁拉着他的手腕, 力大无穷地把人拽起来。
柳弦安在穿衣方面是最不讲究的, 再加上还有三千大道中的贤者们做不良示范,所以他从来不要锦衣华服, 一件灰不拉几的棉布大袍随便一套,腰间捆着布带,再穿一双破靴就能到处乱跑。对于这副神似丐帮的装扮,白鹤山庄里的人早就习惯了,梁戍也习惯了,并且还觉得甚是可爱,软绵松垮一块布,裹着细溜溜的一个懒蛋,好摸好脱。
阿宁去扯他的腰带。
柳弦安没睡醒,直直往后倒。
阿宁累得气喘吁吁,手都酸了,站在床边叉着腰:“王爷要来啦!”
结果王爷真的来了。
梁戍将阿宁打发出去,自己俯身亲了一口被子里的人:“你已经从昨晚的戌时睡到了现在。”
柳弦安坚定闭着眼睛。
梁戍笑了一声,把人抱在自己怀里,先替他宽去了寝衣,又取来刚做好的新衣,一件一件地穿好。他是从来没有伺候过人的,但可能是命中注定会拥有一个懒蛋吧,所以对于这些事,很有一些无师自通的天赋。
柳弦安动了动鼻子,没闻到新衣该有的味道,却多了几分温柔好闻的茉莉花香。梁戍将他的手指从衣袖中拉出来,解释道:“吩咐他们洗过熏好了,软一些,你穿起来更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