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枕寒沉默。
沈樾也猜他没有听到自己的话,只得好脾气地重复了一遍:“我是说,我们离开落雁门后,先去皇城打听消息,小师叔觉得如何?决定下来后,我们就得快点出发了。”
祝枕寒点头,“好,就依你所说吧。”
沈樾心中更是纳闷。祝枕寒向来都是很有主意的人,以往也都是他来做决策,打从他来到落雁门,自己将鸳鸯剑法中的女剑分配给他之后,他好像就变了个性子似的,前几天还说出了“你能引导我吗”的话来。不过,沈樾转念又想,这样似乎也挺好的。
毕竟,少年人嘛,多多少少都想自己拿主意。
于是沈樾将舆图一卷,说道:“那就这么说定了,过两日我们就下山。”
两日后,山门顿开,胥沉鱼亲自带领二十余弟子将祝枕寒与沈樾送出落雁门,一路上青山如黛,云雾缭绕,雁阵长鸣,寒江好似一条银缎,绵延流淌,直至碑文处迂回。
祝枕寒认出那些弟子中,有几个正是当初来刀剑宗迎他的。
一来,一去,尽管人和物相似,心境却与当时全然不同。
群山之间,颇为清净,祝枕寒想,大约是胥沉鱼驱走了周遭流寇,而她之所以要如此大张旗鼓地送他们下山,就是为了让那些虎视眈眈的人瞧一瞧,落雁门与刀剑宗的确有所缓和。虽然不复当年华光,却仍余气魄,并非任何一个小门派就能够取而代之的。
送至寒江之上,碑文之旁,胥沉鱼勒住马,其后弟子也纷纷勒马悬停。
她双手抱拳,道:“一路保重。”
祝枕寒同样回礼。
沈樾迟迟的,没有开口。
侧目望他,却看见少年骑在红骝马上,悠悠回望,极目远眺,望穿群山烟雨,眼中隐隐浮动着细碎的光芒,随着他缓缓地低逶眉眼,便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温软的笑意。他就这样抿着嘴唇,弯着眼睛,声音压得又轻又低,说道:“师姐,你也保重。”
胥沉鱼应了下来。
师门危难,却只能选择离开,沈樾的心里多半也不好受。
然而他留下来,又做不了什么事,这种无力感才是最让人煎熬的。
祝枕寒本以为沈樾会花上一段时间来调整心情,毕竟两年前,骄纵又心软的小少爷就连自己养了几天的小兔子死了都能难过好长时间,呜呜咽咽地半夜跑来找他哭诉,可是直到落雁门的山门越来越远,隐于万山之间,没了踪迹,沈樾也没有再回过一次头。
他忽然很想知道,这两年里,沈樾到底经历了什么。
他去过哪里,见过谁,遇到了什么事,他是以何种心情向胥沉鱼提议鸳鸯剑谱一事的,真当看见来落雁门的人是自己之后,又是以何种心情说出如此言不由衷的话来的。
沈樾倒不知晓祝枕寒在想什么。
他骑在马背上,晃晃荡荡,身上饰物随着马蹄声阵阵的响,如同玉石落瓷盘。
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看向祝枕寒,目光灼灼,说道:“对了,小师叔。”
祝枕寒问:“怎么?”
“等会儿去市集买些路上要用到的东西时,我得顺路去一趟阆风阁。”沈樾眨了眨眼睛,同他商量道,“我想起来,我答应过我身在皇城的友人,要给他带一枚阆风阁的铜铃,结果每次都忘记,他上回还说,我下次去见他时若是又忘,他不准我进府的。”
阆风阁位于临安,西湖之畔,照断桥,面朝雷峰塔。
十一年前,本朝最后一位大祭司卸去职位,从此庙堂再无祭天仪式。
四年前,皇帝头一次承认了天下道士的身份,并设立独立朝廷之外的机构,阆风阁,收纳所有记载着堪舆之术的书籍。一时流言颇多,却无人知晓那独自整理这些书籍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唯一知晓的,是他拒绝了皇帝的邀请,将毕生心血交予朝廷,只有三个简单的请求:其一,取名阆风阁;其二,此阁设于临安;其三,阁中放置一尊石像。
时至今日,至少对临安人来说,阆风阁的存在与寺庙已经别无二致。
阆风阁中有经朝廷考核后的道士,问卦解卦,看风水,求姻缘,或是有意了解堪舆之术,或是抱着新奇的念头一观,久而久之,不论是身处何地的百姓,若有所求,都会不远万里来这一趟。阁中为此专门定制了装饰用的铜铃,也不枉他们千里迢迢来此地。
许多临安人要去拜访友人,也都会先去阆风阁买个铜铃,算是带点当地特产了。
反正祝枕寒等会儿也要花时间挑选几个玉冠,免得又闹出上次那样的笑话,再说,他也不能一直霸占着沈樾的东西不还,所以听了沈樾的话之后,他很快答应了下来。
他们说好先各自去买需要的东西,之后在断桥碰面,再去买路上需要的干粮。
祝枕寒对配饰的要求并不苛刻,所以很快就选好了玉冠。
再说沈樾进了阆风阁,绕开阁中那尊石像——石像雕着个年轻男子,相貌辨不清,倒是瞧得出神情懒散,手中拿着酒碗,歪歪斜斜的,倚在一方青石上,衣袖都淌进水里——水是真的水,人却是石头做的。沈樾小时候好奇地绕着这尊石像看了好久,也没弄明白它是什么意思,于是他这次更是看也不看,绕过石像,直奔一楼堂侧的房间去了。
老板认得沈樾,见他急急忙忙进来,便笑道:“小少爷这是急着做什么?”
“还有人在外头等着我呢,可不能叫他等太久。”沈樾视线在台面上的配饰匆匆地扫过去,挑了一枚大红色的铜铃,花纹繁杂漂亮,正是合他那个友人矜傲不羁的性子。
他原本已经摸出了碎银,眼睛一抬,却又瞧见旁边挂着几串黑色的手链。
“这是什么?”沈樾好奇道,顺手拨了拨,十八枚圆滑的玉石相击,清脆悦耳。
老板熟练至极,张口就来:“这是阆风阁小店新推出的手链,以徐氏卜卦法作为灵感,将十八枚用以推算的石子化作玉石,陪伴您身侧,无论是搬迁、出行、婚嫁,都是必备佳品。小少爷手中的这一个,是和田墨玉所制的,每一颗玉上的花纹都有寓意。”
阆风阁虽是朝廷外设机构,可这小店却并不归于其中,老板也不是什么非富即贵的人,只是请来的临安最能说会道的商人,沈樾听他夸得这样天花乱坠的,觉得好笑。
不过,仔细一看,这和田墨玉确实很漂亮。
他暗地里寻思,自己先前欠了祝枕寒一个人情,正愁不知该如何还。
祝枕寒向来不喜欢太过张扬的配饰,而这串手链颜色深沉内敛,墨色如漆,他一眼就瞧出不是凡品,虽然,自己那位不问世事的小师叔恐怕是看不出来的,他买来赠与祝枕寒,也算是还他人情了,无论祝枕寒知不知道这手链的价值,至少他心里要舒坦些。
于是沈少爷阔气地拿出几张银票,买下了铜铃和手链。
这一阔气,他身上就只剩了一点可怜巴巴的碎银,走时什么也没给自己买。
当祝枕寒来到断桥时,等了不过两分钟,就瞧见沈樾远远地跑过来了。
祝枕寒看到沈樾手里的小袋子,并没有多想,二人寒暄了几句后,便去市集买路上需要的东西了。从临安到皇城,路上还能经过好几个城镇,所以他们也没买太多,大概备好了五日的干粮,还有一些伤药之后,便要出发,准备离开临安,踏上新的旅途了。
沈樾掰着手指,盘算道:“到了皇城之后,我们可以去我友人府上蹭他住食,嗯,总归我也是要向他打听一下鸳鸯剑谱的事情,大半年不见,我也该去和他叙叙旧了。”
沈樾的友人,祝枕寒堂而皇之住进去,多少有些尴尬了。
于是他想了想,婉拒道:“初次见面就入住府中,恐怕不太好,我住客栈便可。”
“初次见面?”沈樾瞪着圆圆的眼睛,说道,“小师叔,你见过他的呀。”
眼见着祝枕寒搜刮了一遍记忆,也没想出是谁,沈樾摸了摸鼻尖,想着毕竟过了这么长时间,他忘记了也是正常的,便勒马看向祝枕寒,好心地提醒道:“就是比我大五岁,同我一起长大,情同手足的那一位,如今是偃宅掌权人,顾府的顾老爷,顾厌。”
祝枕寒想起来了。
顾厌。
就像沈樾并不喜欢祝枕寒的那位神神秘秘的友人一般。
祝枕寒,同样也不太喜欢沈樾这一位情同手足的顾哥哥。
他在外少有树敌,也从来不屑于以第一印象来恶意揣测一个人,故而会让他觉得反感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偏偏这皇城之中,皇后身边的大红人顾厌,就是其中的一位。
第13章 薄红梅色冷
皇城面朝濉山,背靠行水,毗邻荆州,呈得天独厚的优势。
祝枕寒和沈樾抵达皇城的时候,已是十七日后了。
一路上,无论沈樾怎么说,他几乎都要将嘴皮子磨出泡了,祝枕寒也不肯住进顾厌的府中,仿佛顾厌的府邸就是龙潭虎穴,比落雁门还要叫他警惕几分、忌惮几分似的。
沈樾无可奈何,只好任由祝枕寒去住客栈。
他倒也不是非要和顾厌住一起不可,这话说来有些羞惭,为了给祝枕寒买那一串和田墨玉的手链,他身上就剩了一点儿碎银——沈樾不是不想去住客栈,只是他实在捉襟见肘,兜里空空,要祝枕寒帮忙给钱吧,他又不好意思,所以借口说是想去叙叙旧了。
祝枕寒面上不显,说,好。
沈樾心想,肯定是有点生气了。
祝枕寒不喜欢顾厌,他是知道的。虽然这位清清白白的小师叔神色总是很淡,每当自己提及顾厌的时候,他的情绪似乎也没有太大的波动,不过,沈樾何其了解祝枕寒,他向来都很认真地听他说的每一句话,唯独“顾厌”二字,一说出口,就漫不经心了。
因为祝枕寒从来没有说过要沈樾远离顾厌的话。
所以沈樾也从来没有说过要祝枕寒远离他那位心机颇深的朋友。
这事情一拖,就是好几年时光。
顾厌毕竟是沈樾最要好的友人,他当然希望看到祝枕寒与顾厌和谐相处了。
故而,沈樾才借此机会提出要和祝枕寒一起入住顾厌府邸,顾厌府中人少房多,想必也是不介意的,只是他没想到祝枕寒对顾厌的好感竟然如此低,叫他这样抗拒此事。
沈樾想着,按了按眉心。
慢慢来吧......他心想,不住就不住了,好歹祝枕寒答应了第二日清早来拜访。
走时,见祝枕寒正要拿着行李上楼,沈樾又转过去喊住他。
小师叔闻声低眉,垂眼看来,沈樾迎着他的眼神,忽而生出不舍的情绪来。
他几步走过去,浑身的饰物响得好似快板,噼里啪啦,狂风骤雨般的,簇着他走到祝枕寒面前,然后沈樾取出藏在怀里十多个夜晚的小锦囊,在祝枕寒略带疑惑的眼神中将那串手链戴在了他腕上。和田墨玉的颜色像是浓得化不开的夜色,横亘在那截雪白的腕节之上,相得益彰,远远望过去,只叫人想起泅着一场烟雨的雪峰,安静而又皎洁。
“先前多谢小师叔耐着性子陪我胡闹了。”沈樾说的时候,觉得有点好笑,“这是我在阆风阁时买的,当时我瞧着这串手链就觉得很适合你,如今一看,果真很适合。”
祝枕寒沉下眸子,看向腕上的墨色玉石。
路上的时候,他说要将玉冠还给沈樾,也被沈樾以“没地方放”为由拒绝了。
沈樾越是这样客气,祝枕寒心里就越是有点不是滋味。
就好像那人情债欠着比不欠着更好,至少欠着,还有能够牵扯的余地。
其实沈樾原先也喜欢这样送他各种东西,只是这几日里祝枕寒心里一直惦记着临走前胥沉鱼的那番话,翻来覆去的想,最后成了心口郁结,此后沈樾无论做什么事情,他总要在脑子里多转几个弯,要多想好几次,久而久之,几乎都要给他害出疑心病来了。
沈樾收手时,还轻轻转了转手链的珠子,祝枕寒兀自沉思,也没注意到他动作。
等到祝枕寒嘴唇动了动,正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沈樾都已经抽身走了,生怕他吐出拒绝的话似的,说了句“明天早上记得要来顾厌府上找我哦”,一溜烟就没了踪影。
偃宅,并非一处宅邸,而是商会的称谓。
它经营着珠宝首饰、衣裳、绸缎、胭脂一类商品的流通,这天底下的姑娘,凡是有几分家境的,都是以使用偃宅的东西为傲,因为偃宅的珠宝首饰是请最好的工匠雕饰而成,衣裳是请皇城里最好的十八位绣娘织成,就连绸缎,也是从异国千里迢迢运来的。
顾厌懒是懒,每逢绸缎珠宝进货,他都是要一一去过目的。
所有人对他是又爱又恨,爱的是他审美极佳,恨的是他盆满钵满,还傲慢至极。
婢女三十,个个娇美又武功高强,马夫七八,个个俊俏又身强体壮,离府要乘轿,步行要铺绸,搭千里屏风为嶂,令漫天飞花相迎,从来也不肯叫身上沾染一粒尘埃。
倘若不出门,就是安然无恙,倘若出门了,就是闹得皇城鸡犬不宁。
他是当今皇后的远方亲戚,有一部分赫舍里氏的血脉,所以其他人也奈何他不得,况且他也没有真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能盼着他少出门,要是烂在府邸里最好。
顾厌与沈樾同是出身商都,所以小时候常在一处玩,后来才搬去了皇城。
沈樾来到顾府时,夜幕已至,从外头看着,府中却是灯火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