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的兄弟!?”下巴上面堆着一个友好的笑容,一口牙齿像整齐的玉米粒似的,他拉了拉衣服,拍着胸脯道:“俺叫赵雄!暂时担任八队第五火火长,也就是俺们营帐下的人啦!你们呢?介绍下?”
伶暗暗打量他高壮的身材,听着他大嗓门像击鼓一样震得人耳朵嗡嗡响,暗自感叹赵“熊”这名字取得当之无愧。
“王令。”又拿出忽悠胖子那一套,指指旁边的家伙,“家弟,王玧。”
大熊哦了一声,倒是粗神经的没有计较他的淡漠,还热情的介绍着帐里的其它人。
伶扫了一眼,只重点记住了其中几个人。
一个小个子,瘦瘦的没几两肉,显得有点尖嘴猴腮,贼眉鼠眼,一脸笑嘻嘻的,但身形很灵活,叫刘富贵,大家都叫他小名“二狗”。
还有一个壮汉光着膀子,是个光头,左眼角到左嘴角有条凌厉的疤,眼里杀气迸发,看起来像是个狠角色,叫秦亮。
最后的沈洵,是个书生一般的年轻男子,如果忽略抹黑了脸的伶和当摆设的十三之外,怕是算的整个帐里最秀气的家伙,据说原来是小户家里的公子,后来家道中落一贫如洗,才不得不来参军,看他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怕是少不得被欺负。
至于其他的四个人,直接被伶归为“一眼扫过去长一样”的人,都是些农民、猎户一类的人,没什么特别的,入不了伶的眼。
营门两边是两排地铺,十三抓着伶的衣角,一小步一小步的跟在伶后面,直走到最里面,角落里才空了两个人的位置,把里面让给十三,伶铺好被褥睡在外侧。
帐里出去了不少人到河里洗澡,军营里洗澡可比不得在自己家随便,一般是一队里五个火轮流去洗,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几个月才轮得到一次,只有将军一类的人才有独自享受在木桶里洗热水澡的待遇。
伶婉言谢绝了几人一同去洗澡的邀请,也许是他太过冷清,几人没怎么纠缠就转移了目标,倒是十三,大家看他个子小小的,都把他当弟弟似的看待,硬是被几个人架起来,热热闹闹的出去了。
此时帐里就只剩了伶和沈洵了,沈洵是在洗澡时间快结束时才匆匆赶去的,大概是觉得那么多人一起洗澡不习惯,到底还是书香世家的儒雅作祟……
伶直接就不想和那些“野蛮人”一同光着咕噜在水里扑腾,他是在半夜,所有人都睡熟了之后才悠悠起身的。
轻松的绕过巡营的士兵,他准备寻处安静的河段去好好洗洗。
今夜无月,深邃的黑蓝天幕上星光纷繁,已是夏初,河岸边杂草丛生,四面蝉鸣,配合着“叮咚”的水声,竟生出一种别样的幽静来。
伶背靠着一块巨大的溪石,整个人隐在石头后面,长发垂入水中,随着流水沉浮,凝肌玉露,风华若月,仿佛隐去了一空星星的光芒。
他边洗边想象着皇甫知道他跑了之后的反应,想象着他暴跳如雷的样子,懊恼的样子,又联想到那日他脸上一串的之乎者也,不自觉的勾了勾嘴角,忽然觉得接下来那举步艰难的路途也突然变得不是那么枯燥了,虽然立场不同,但至少,现在的他,还是和他站在同一阵线的。
回到营帐时,大熊正和令允比着谁的呼噜打的更大声,伶感受着这熟悉的军旅氛围,亲切感油然而生,他躺在褥子里,一直宁静的心里生出一丝暖意,扯了扯嘴角微微一笑,一夜无梦。
熟悉了两天环境之后,征兵也结束了,据说皇甫已经到了澜阳,只不过呆在了总营,他只负责中期和后期的巡视,而现在还要做许多出征前的准备,暂时也没有时间下到兵营里来转悠。
一大早,全旅100人就被聚集在校场,进行了第一次训练。
与其说是训练,还不如说是下马威来的恰当些。
所谓“兵贵在神速”,速度,在作战中是一个重要的决胜性因素,不仅要快,而且要有耐力,所以,今天的第一项,也是唯一一项训练内容——练足。
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项目,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武装越野马拉松。
每人在两足上绑上小沙包,身穿战甲,背长刀一把、匕首一把、弓箭一副,以大营为起点,绕过澜山,跑至200里外的澜阳县城,火为单位,以每火最后到达的一人为评分标准,先到的火可以休息吃饭,最后到十个火不仅抢不到饭吃,还要去伙房洗碗。
众人纷纷沉下了脸色,有些人沉着眉毛一脸担忧,有的又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倒是伶揪着十三,面无表情的站在最后。
一声令下,百名大汉撒腿狂奔,一条本就不怎么宽敞的土路瞬时被黑色的战甲填满,小兵们如蚂蚁般快步前行,终于,就连慢慢吊在后面,伶等人的身影也在山坡的拐角处消失。
第七旅的旅长周怀风是个四十上下的中年人,他骑马立在起点处,看着那些赶投胎似的向前奔袭的小兵,伸手抚一抚下巴上一撮山羊胡,摇头道:“一帮蠢材!”
像是为了验证周旅长的话似的,前头跑得快的马上就没了体力,负重跑最忌讳快速跑,所以还不到路程的四分之一,就有许多人坚持不住了,为了争取早日到达终点来验证他们伟大的战友情,说白了就是为了赶上吃饭,能跑的扯着跑得慢的,跑得慢的撑着跑不动的,跑不动的拖着跑躺下的,本来很快的队伍逐渐变得像蜗牛爬一般缓缓推进。
打仗讲究速度和体力,这样的训练倒是十分必要,只是伶早已身经百战,这点距离用上轻功不过两个时辰的事,他不想引人注目,所以就选择不快不慢的过渡到了队伍的中段,悠悠走了几里,发现十三已经累得往下趴,还用求救的眼神不停的向自己挤眼睛。
伶撇开眼不去看他,真是自作自受……这小子一大早就睡过头,任自己怎么摇都摇不醒,最后还是大熊捏他的鼻子把他给憋醒的,害的三个人都错过了早饭的时间,不得不饿着肚子上阵……
十三扑棱的眨着眼看着他,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小肚子叽里咕噜一叫唤……伶唯有无奈叹出一口气,扯着他的领子把他拖到队伍边缘,一个闪身便进了林子:“下次早点起床。”
说着,拖起他的后衣领往林子深处走去……
第三章:练足
大熊不时地向后转头,他的速度很快,但为了照顾队友而落在后面。
其实第五火的平均速度是中等偏上的,特别是秦亮光头哥,别看他平时一脸肃杀的快赶上牛头马面,但一提训练就如打了鸡血一般,浑身热血沸腾,跑在最前面遥遥领先。
其他人的速度也不慢,大都在队伍前面,就连瘦猴子二狗都跑的很快,所以,这里大熊照顾的队友特指沈洵,沈洵已经跑趴下了,身为书生的他能穿着几十斤重的铁甲跑五十里已经算是奇迹了,而现在,他老老实实的趴在大熊背上临近虚脱……
大熊一边背着沈洵,一边跨着大步走着,一脸轻松,而许多累不住的小兵已经跪倒在路边了,有些忍受力差的一路哭爹喊娘,比打了败仗还凄惨。
大熊走着走着,就觉着好像忽略了点什么,忽然,他一愣,四周看看,急切的在一堆盔甲中高呼一声:“喂!!王玧!王令!你们死哪去啦!?”
沈洵迷蒙着眼抬头看看,下意识的在大熊耳边喃喃:“大概……前面吧……”
当周怀风骑着马,准备赶超大部队先到终点去喝茶时,路过一片离起点只有二十里左右的树林,一阵带着烤鸡香味的清风从鼻尖卷过。
早饭吃的是大馒头和咸菜,鲜香的鸡肉味勾动着周怀风胃里的馋虫,但在这个不对的时间和不对的地点,他马上意识到一件事情,为了军队训练,这一路上都已经肃清了,哪里还有猎户敢在这里烤鸡吃呢?
所以当他策马向香味源头查探而去的时候,不出所料,果然隐约看到了两个身着北凤军装的身影。
“喂!!前面的两兔崽子!干嘛呢!?”周怀风气的胡子都往上翘。
但当他一夹马打算过去把那两人逮个现行时,他听到其中一个紧张地隐约嚷着“被发现了”之类的,但另一个还是一派淡定的盘腿坐在地上,背对着周怀风,看不到脸。
怎么?这小子不怕被抓?
正纳闷时,一根绊马索就“突”的升了起来,周怀风暗叫不好,但已经来不及了,那马被绊的一扑棱,周怀风直接飞了出去,狠狠的啃了一嘴泥土。
才抬起头来,就发现一撮烤鸡用的炭灰朝他的脸撒过来,下意识的一闭眼,一丝没灭干净的火星好巧不巧的就跳上了他的胡子……
周怀风奋力拍打着快要燃起来的胡子,蹦蹦跳跳满身狼狈的站起来,望着两个影子飞快跨上他的马一路飞奔,气的脸颊涨红,红里透紫,紫里透黑……
不过,转念又一想,才是初入的新兵,就算有胆识有准备……还把自己给算计上了……有这样的苗子,也不知是好多些还是坏多些……
伶和十三两人骑着马在路上慢慢的晃荡,等到有六成的兵到达终点才把马弃在林子里,用了点轻功,寻了个空挡插进断断续续的队伍里,一派悠闲的逛过去。
第五火最后到达的是大熊和秀才,毕竟大熊背着秀才,还得加上两人份的行李,速度提不起来,但也快了其它火的好几拨人。
第五火如愿以偿的坐上了饭桌。
虽然经过一天的长跑,每个人的肺都像炸裂了一般疼痛,看着眼前的白饭加咸菜,喉咙干涩无比,胃里也翻腾的厉害,但毕竟从早上的馒头之后就再没有吃过什么,现在已是饥肠辘辘,几个人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狼吞虎咽的边干呕边把饭咽了下去。
伶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盯着眼前单调的食物,眼睛不时地瞟瞟旁边吃的正香的十三,内心正感叹着他的能吃呢,大熊就凑过来了:“怎么?王令,不合胃口啊?”
伶摇摇头:“我饱了。”烤鸡吃多了……
大熊一脸不信的盯着他没动过半分的饭菜,:“这可不行!饭还是要吃的!要是把肚子饿出毛病来怎么办?”
“我真的饱了。”伶的语气很真诚。
“诶,你这人真是的。”大熊叹口气,压低了声音道:“算了,一会儿俺去拿几个馒头帮你偷偷藏着,你要是半夜饿了,来找俺拿就好!”
说完,又把脸埋在饭碗里了。
伶沉默……这年头,怎么说句实话要让人相信就这么难呢?
吃完饭后,副旅长李福——也就是那个胖子,下令要连夜走回军营。
一群士兵忍不住嚎的像死了爹一样,因为,往年的练足都会在澜阳县城歇一晚,第二天再回营的,没想到这一次,破天荒的要连夜行军,这可苦惨了一群新兵。
李福面无表情的解释,说这是旅长往营地飞鸽传书来的命令,不得违抗。
十三无奈的抓抓头,小声咕哝:“不就烧了他的胡子,抢了他的马,让他走了二十多里地嘛……居然这么狠……小心眼。”
因为回程要求列队归营,也就难以再偷懒了,不过还好,为了照顾那些跑趴了的士兵,行进速度很慢,也就不算很累,回到营地后,还有两个时辰的睡觉时间,大家都抓紧时间到头就睡,唯有大熊,磨磨蹭蹭的蹭到伶旁边,引来十三有些戒备的眼神。
大熊赶忙掏出那几个馒头,塞到伶怀里,傻笑道:“呐,就这些了,快吃吧!”
伶看着那傻傻的笑容,知道营里有规定不能私藏食物,这大熊,真是个烂好人……心头一暖,笑了一笑道:“谢谢。”
“小事!小事!”他豪气的挥挥手,准备回去睡觉。
“赵雄!”伶叫他。
大熊一惊,这可是王令第一次叫谁的名字,赶忙转过身来看着他。
“你……为什么参军?”伶淡淡的问。
“为什么?”他抬头想了想,有点不好意思的脸红了红,“俺崇拜皇甫将军!跟着他,立军功,当将军,回去好娶媳妇儿。”
伶知道他有八成是这个答案,不出意外的挑了下眉,毕竟以前他问自己手下的小兵同样的问题,所得的回答也差不了多少。
“你对南干的士兵,痛恨么?”伶问的自然,其实内心却对这个问题的答案隐隐带着些不安。
大熊眯着眼想了好一阵,才缓缓道:“要说痛恨,倒是算不上,毕竟他们也是不得不听皇帝的话嘛!谁不想好好过日子啊,现在南乾那么混乱,皇帝又昏庸,其实早日统一了也许会更好嘞!那样不就没战打了么?”
伶听着他的话,却觉得心里一动,连大熊这没读过书的粗汉子都能想得明白,是啊,百姓,无论在那个国家里生活,都只保留着最朴素的渴望,倒是为了统治者的欲望,不得不沦为战争的牺牲者,统治者的工具……之前的在战场上那个轻蔑的杀敌的他,满脑子都只考虑如何去帮那个人稳住地位,何时思考过死在自己长矛下的一兵一卒那些卑微的希冀,那些守护着重要东西的愿望……他曾以那些战绩为荣,轻易地践踏着这些人性命,到头来……一切因果报应,终得循环……
大熊看着他深思着陷入了沉默,也就没有再打扰他,嘱咐了声好好睡觉之后,大大咧咧的窝回被子里去了……
第四章:训练
第二天一早,集合的号角准时吹响,全都是粗汉子的营帐里一片脏乱,充斥汗水气味的衣物就散乱的堆在一边,还有鞋袜,被褥,床脚床头,堆得到处是东西,只有伶睡得那一块角落是干干净净的,该叠的改顺的都码的整整齐齐,他抬头看着那些睡眠不足的士兵们一个个顶着黑眼圈,手忙脚乱的穿起软甲,连脸都来不及洗就边骂骂咧咧边往校场挪,无奈的摇了摇头,皇甫也对新兵篓子太放纵了点吧……若是在枭凌,还不被贺遥曦给抽上几板子……
从这天起,训练开始趋于规律化。
新兵们训练的内容很多样,首先是对列,练习的是听战鼓和集体的跑步,走步与停止,之后还请来了不同的教头教习拳法、刀法、枪法和棍法,除此之外还有骑术的训练,弓射的训练,对于少部分识字的人还开设了兵法的教习,而练足,则是隔三天就要来上一次。
头两周过去后,根据各人每项训练的表现情况分了不同的职务。
练足表现最好的士兵被挑出来单独编成迅足军,以作为前锋,之后是骑兵、弓手、步兵、排矛手、后勤兵等等。
光头哥是第五火唯一进入迅足军的人,他对于训练的热血在训练的评分中占了很大的优势,二狗则因为机灵被编进了骑兵,大熊分配为了排矛手,沈洵在后勤,但由于他识得不少字,还和其它火里几个人跟着周怀风学习兵法,十三太过瘦弱,连砍柴烧饭都嫌碍事,就被指给了军医去帮忙晒药材……
伶为了不引人注目,把所有项目都维持在中等水平,最后和帐里其他几人被分在了步兵。
虽然职务有所不同,但原来所分的火并没有发生改变,只有在战时才会具体分开。
分配职务之后,军队里的训练还多了阵法的排布与变换。
其实这些训练对于伶来说都是十分轻松的,他一边悠闲地混着训练,一面还偷偷的观察着北凤军队的训练方法,有时还会总结些高明的训练方法,与南干的对比对比,收益颇丰。
如果说伶是在悠闲的混日子的话,对于十三来说,这几天就像他的地狱。
他有个致命的缺点,就是耐力太差,一开始几次练足伶还带着他混混,可是等伶发现他的体力糟的不像样子的时候,就强制他跟着大部队一起跑,这可把他苦惨了,偏偏伶的命令又不敢违抗,只好老老实实的跑完200里,因为他的老实,平时总少不了被营里的人使唤使唤,就连二狗都可以叫他做这做那的,伶对于这些行为都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是很过分的,他就眯着眼在一边懒散的看着,仿佛看他劳动像在看戏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