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喜相逢完本[古耽]—— by:渔小乖乖

作者:渔小乖乖  录入:08-09

谢瑾华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
柯祺又说:“当然了,咱们虽然不抢着表现自己,可一旦有了机会,还是不能放过的。”
柯祺注视着谢瑾华,仿佛想要得到他的认同。
谢瑾华终于知道是哪里出问题了,他迟疑地说:“柯弟,我既为你的兄长,合该是由我来提点你才对……”怎么进了学院之后,一直都是柯祺在提点他呢?总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化。
柯祺问:“那谢哥哥觉得我说得有理吗?”
“……有理。”
“嗯,既然谢哥哥都说了有理,那我们就照着刚刚说的做吧。”柯祺一锤定音地说。
谢瑾华觉得自己好像又被柯祺牵着鼻子走了。
晨起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将用于晨读。书生大声读书时总喜欢拖长语调,本来已经清醒的柯祺差点被念困了,这种声音真的很催眠啊!他很努力地坚持到晨读结束,然后和谢瑾华回小院里用早饭。
谢瑾华身上的孝其实已经过去了。他毕竟不是柯主簿的亲子,只用守百日孝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谢瑾华非要守一年,那也没人拦着。
负责给柯祺、谢瑾华送饭的人是杂役陈牛。柯祺已经和他熟了起来,就直接问他可以从何处买到面条、饺子等方便食物。此时不比后世,市面上并没有做好的面条卖,人们只能用面粉自己擀出来。
陈牛道:“我家就在半山脚下,我爹每日都会送新鲜菜蔬上山。若是公子们想要……头天和小的说一声,我叫我爹第二日带过来。公子们放心,我娘年轻时在书院厨房里做过帮工,手艺是没得说的。”
柯祺便和陈牛谈妥了这笔小生意,又叫陈牛若有办法就先给他带个小锅来。
书院中的一日两餐是定时供应的,过了那个时间就没有了。虽然书院不至于苛待学生,肯定会叫学生们吃饱,可是柯祺如今正在长身体啊,当时吃饱了,过些时候还是会觉得饿!偏偏书院里也注重学生们的品性,说什么“无欲则刚”,要叫学生们尽量克制自己的身体欲-望,所以从来不会供应点心!
柯祺只好自力更生了。
他们住的屋子旁边设有茶水间,茶水间有炉子,平时可以用它烧点热水来泡茶。柯祺就打算在自己饿了时用这个炉子弄点面条、稀饭等简单的食物吃。他是没时间擀面条的,因此只能买半成品了。
谢瑾华昨天也饿了一回。他在家时习惯了少食多餐,每顿都吃不了多,但总需要用点心来填补。
“柯弟,你难道想要自己弄吃的?”谢瑾华诧异地问。
柯祺点着头说:“总不能就这么饿着……”虽说饿啊饿啊就习惯了,他们的身体会渐渐适应书院中的各项安排,并不会真的伤了身体。可柯祺忧心自己的身高问题,并不想亏待自己。他已经因为守孝吃不上肉了,要是再不多吃一点,万一后期的发育跟不上来怎么办?他一点都不想成为三等残废啊!
就目前的身高来说,柯祺比谢瑾华这个生了场大病的人还要矮一点。
柯祺决定把锅甩给自己的名字。柯祺听着像柯基,柯基那小短腿简直举世闻名。
不过,柯祺的身高在穿越前也是到了十八岁时才一下子窜上去的,所以他对自己还是有信心的。
柯祺如今特别怀念他的一米八和他的腹肌。
陈牛在杂役中肯定有一些路子,当天就帮柯祺把小锅、油盐等备齐了,还给柯祺送了些已经擀好的面条来,附送了一把小青菜和几个鸡蛋。晚上睡觉前,柯祺饿着肚子兴致勃勃地蹲在炉边煮面条。
谢瑾华端着碗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
等到香味出来后,两人都顾不得什么“君子远庖厨”的说法了。
“想吃吗?”柯祺笑眯眯地问。
“想吃!”谢瑾华郑重其事地点着头。他一直都是个诚实的人。
柯祺在谢府和问草园时都进过厨房,但那时他只要动动嘴就行了,具体的事情都有下人去做。所以这是谢瑾华第一次吃到柯祺亲手做的食物。白水煮面真的不算复杂,可谢瑾华却觉得味道好极了。
谢瑾华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总是对着那些擅长的人满怀敬意。他在生活常识方面相当欠缺,就很听柯祺的话。这么说吧,如果柯祺对谢瑾华说,这世界上有一种树叫面条树,在冬天施肥时,夏天就能收获宽面条了,在春天施肥时,秋天就能收获窄面条了,只要柯祺敢这么说,谢瑾华就敢这么信。
知道西瓜为什么是甜的吗?柯祺夏天时开玩笑说,因为种瓜人都用蜂蜜水浇瓜。谢瑾华对此坚信不疑。柯祺见他真信了,赶紧说自己闹着玩的,谢瑾华问:“若真用蜜水浇了瓜,瓜会不会更甜了?”
“还是你比较甜。”柯祺那时是这么回答的。
谢瑾华想了想,说:“我确实爱喝蜂蜜水。”
此时,柯祺见很甜的谢瑾华一脸感动地捧着面条,问:“面条又不稀罕,你怎么像是从未吃过?”
“这不是一般的面条啊。”谢瑾华说。
柯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确实不一般啊!”这除了盐就没有加其他调料的面条简直是面条界的清纯小白花。按某些三流小说的套路,小白花们一定会成功引起像谢瑾华这种禁欲系霸道总裁的注意。
柯祺觉得自己肯定是饿晕头了,瞧他都脑补了些什么!
“对啊,这是一碗特别好吃的面条!你是怎么做到的?”谢瑾华用星星眼看着柯祺。
“大约是因为这面条中有满满的爱吧。用心做出来的食物都不会难吃。”柯祺端着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他就喜欢有事没事逗逗谢瑾华,但谢瑾华在很多事上都不乏精明,于是只能在小事上逗逗了。
邵瑞最近往这边的小院子里跑得勤快。谢瑾华把《温元子全书》现默了出来,邵瑞觉得这书太贵重了,因此不敢带到自己的住处去,一有空就跑来谢瑾华身边看书。他很快也被柯祺的手艺征服了。
见邵瑞如此捧场,柯祺琢磨着自己用清水面条一统整个书院的可能性。
邵瑞吃多了柯祺煮得加餐,渐渐就觉得不好意思了,于是这日当柯祺要忙着完成作业时,邵瑞自告奋勇要去做吃的。谢瑾华因为见多了柯祺是如何做饭的,就主动表示可以在一旁对邵瑞进行指导。
邵瑞煮得也是面条,火候把握得不好,面条都煮烂了。虽说能吃吧,但味道确实差了很多。
“你知道你煮的面条为什么不好吃吗?”
“为什么?”
“因为,你的面条中没有爱。”谢瑾华非常认真地说。
“……”
你仿佛在努力地逗我笑。邵瑞低头看着那一锅据说是因为没有爱而死不瞑目的面条。
谢瑾华叹了一口气。邵瑞原本完全不信他的话,但见他神情严肃,渐渐就将信将疑了。两位才华横溢的大少爷琢磨着下回煮面条前定要真心实意地写上一篇面条赋,好叫面条能够感受到他们的爱。
49、第四十九章
因着一锅没有爱的面条, 邵瑞倒是和谢瑾华走得更近了。
邵瑞一直有心要把自己的好友叶衡介绍给谢柯二人认识,等到他知道这几月在书院中渐渐流行起来的后荣杀就是柯祺和谢瑾华一起弄出来的东西后,他心中越发佩服, 逮着机会便领着叶衡上门了。
这一日是云淡风轻的好天气。
邵瑞领着叶衡进了小院。叶衡心中有些紧张。若是在半年之前,他用才华开路, 见了谁都不会露怯。只是这半年以来, 他在学院中的名声实在不好听, 时时接触各色的眼光, 他被迫变得内敛许多。
若不是邵瑞一再相邀, 叶衡是不愿出来交际的。
邵瑞明白自家好友的为难, 就打算说点什么好缓解叶衡的情绪,指着墙角下的一盆植物, 道:“正平兄, 你瞧那兰花长得多好!也不知是什么品种,叶子竟这么细, 但细有细的妙处,瞧着颇为雅致。”
叶衡定睛朝那盆植物瞧去, 见它郁郁葱葱确实长得很好。
邵瑞在这之前已经当叶衡的面说了很多关于谢柯二人的好话,当然了,他也在谢柯二人面前说了很多关于叶衡的好话。他真心希望两方能一见如故。此时, 邵瑞不免又替谢瑾华吹了起来, 道:“什么样的人儿养什么样的花,你只瞧这兰花就知道谢弟有多雅致了。”他如今已经能和谢瑾华称兄道弟了。
叶衡见邵瑞说得认真,心中一时觉得哭笑不得。
柯祺从屋内走到了门口, 笑道:“我说邵兄怎么站在院子里不进屋来了,却原来是在赏葱啊。”
邵瑞赶紧指着柯祺对叶衡介绍说:“这位就是我常说的柯弟,也是一位妙人。柯弟,这位是叶兄,他已有功名在身……等等,柯弟方才说了什么?赏葱?什么葱?”邵瑞觉得柯祺似乎说了个陌生字眼。
柯祺笑而不语。叶衡此刻是一点都不紧张了。他出身于耕读之家,虽说爷爷那辈就是识字的,父亲更是有过功名,但他们一家人到底还是靠种地过活。他笑着说:?6 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澳遣皇切缕防蓟ǎ鞘且慌璐小!?br /> “叫叶秀才说中了,这不是谢哥哥种的兰花,是我种的用来煮面的葱。”柯祺对着邵瑞挤了挤眼。
君子爱兰,柯祺却对兰花没什么了解。他仍记得,在自己念大学时,学校里一位老教授有盆特别宝贝的春兰。在那时的柯祺看来,春兰开花前看上去就是一盆韭菜,开花后则迅速枯萎成一堆枯草。
就算是穿越后恶补了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对于柯祺来说,兰花依然没有一盆小葱可爱。
柯祺领着邵瑞和叶衡进了屋子,谢瑾华起身与两人见礼。一番客套交流后,四人都表示不需要再互相用敬语了,大家随意些便好。他们四人中只有叶衡一个人是有字的,他原本就已经和柯谢二人有过数面之缘,此时见他们确实礼貌周到,而不是看在邵瑞的面子上虚与委蛇,便说可以称呼他的字。
有才华而又品性正直的人之间大约都会惺惺相惜。叶正平只觉得与柯谢二人相见恨晚。
叶正平原本不打算把那些糟心的事情说出来,毕竟此时的人都很讲究“家丑不可外扬”。可他转念一想,若他坚持要救姐姐和姐姐所生的外甥女脱离苦海,那么整个事情势必没法静悄悄地进行,迟早要传入几位好友的耳中。那他不如在此时就先把事情说了,莫叫友人们听得那些风言风语为他担心。
叶正平能进秋林书院,全凭他的才华。他的家境只能算是一般,虽然父亲有过功名,但父亲早早就因病去世了,且父亲那场病把家底耗得差不多了,叶正平是被母亲和姐姐二人辛辛苦苦拉扯大的。他姐姐年长他七岁,一直很照顾他。自三年前,叶正平的母亲也去世后,他就只有姐姐这个亲人了。
叶姐姐在十年前嫁去了郝家村。她出嫁时,人人都觉得她结了门好亲事,因她丈夫郝发才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这郝大善人的口碑极好,无论哪家有点什么难处,他都会出手相帮,村里村外多少人都曾受过他的恩惠。就是叶家,也是因为受过郝发才的帮助,叶母敬重他的人品,才愿意嫁了女儿。
然而,等叶姐姐真和郝发才过起了日子时,才意识到事情根本没有那么简单。
“……他确实是个好人,助人时不求回报,却真不是一个好丈夫,更不是一个好父亲。我姐嫁给他的第二年就有了身孕。待到秋收时,他是善人,要帮同村的其他人家里抢收,结果郝家自己的地就只能由我姐独自来收,那时我姐已经挺着六个月大的肚子了,因一人忙地里的事,生生把孩子累掉了。”
叶正平对此很自责。他那时和母亲一起忙着收叶家的地,想着郝家的地不算多,郝发才肯定一人收得过来,于是没想过要去郝家帮忙。而叶姐姐生怕家里人担心,也没有给叶家传信。等她小产后,叶家才接到消息。早知道郝发才竟会叫妻子挺着那么大的肚子下地,叶正平说什么也要去郝家待着!
就这一件事,叶正平就隐隐觉得郝发才有点靠不住了。叶母更是隐晦地对女婿说,叶家人绝对不拦着郝发才去做好事,但做好事也要有分寸,天底下哪里有为了帮助别人而把自己妻儿累坏的道理?
郝发才对着叶家人连连保证,一定会照顾好妻子的。
他也确实对叶姐姐不错。
然而,等到郝发才又去做好事时,叶姐姐依然是被牺牲的那个。
“……我姐姐在六年前生了女儿。她怀孕时,家里养了两只能下蛋的母鸡,按说是不缺鸡子吃的。只是当时郝家村内恰好有位妇人也怀着了,那户人家里穷,郝善人就日日给那家送鸡子,倒是叫我姐没得好东西吃。好在我担心他不能照顾好我姐姐,就让母亲去郝家村住了一段时间,结果母鸡下的蛋确实是留给我姐姐吃了,然而他却悄悄给那家送了钱。等我姐知道这件事时,家里的积蓄已经空了。”
钱散了,还能再赚回来,然而人命呢?
大半年前,叶姐姐生的女儿,也就是叶正平的外甥女,郝萱儿不小心落水病了一场。小孩子起了高烧,结果叶正平送去给郝萱儿看病的钱又叫郝发才散出去了一半!那时候郝萱儿的病还没有好!叶正平觉得忍无可忍。再怎么做好事,也该有限度吧?郝发才这是割了自己妻女的血肉在喂养别人啊!
郝萱儿的肺上留了病根。郝发才却大方地原谅了那个把郝萱儿推下水的顽童。
叶正平气得将郝发才大骂了一顿。
然后,叶正平的名声就臭了,人人都说他忘恩负义。
书院里正好有个书生也来自郝家村,这事便传到了书院中。
“这样的人……他倒是成就了善人之名,又何必娶妻生子祸害别人?”谢瑾华皱着眉头说。
叶正平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娘有回赶集时,在路上重重摔了一跤,是郝发才把她背回来的。他上门提亲时,我娘见他态度诚恳,又有好名声……早知道,当初就该用银子谢了他,然后一了百了。”
叶家姐姐不是不能过苦日子。她可以省吃俭用,可以一件衣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可以让丈夫尽一切所能地去帮助别人。但是,郝发才已经没有原则了。他根本看不到妻女的生存需求。
叶正平想要叫姐姐和离,可是叶姐姐却又不愿意连累弟弟,还打算继续死撑下去。
很多人说叶正平忘恩负义,他们当然是有理由的。郝发才既然如此热衷于做好事,那些被帮助的人肯定站在了他这一头。要是不站郝发才这头,难道这些受过帮助的人要把吃了的鸡子花了的银子都吐出来还给郝发才?怎么可能!人人都是自私的,而他们帮郝发才说句“公道”话,又不费什么力气。
善人没有错,错的自然就是叶正平了。
更何况,郝发才当年还有恩于叶家呢!
而且,在现在的主流价值观中,丈夫是一家之主,外人根本没有权利干涉别人的家事。
此时的女人社会地位太低了。在《三国演义》中,有个叫刘安的人,因为无肉招待刘备,就杀了自己的妻子给刘备吃,骗刘备是狼肉。等刘备知道真相后,竟十分感动,还想带刘安一起去拼前程。
刘安却拒绝了,说自己本来也想跟着刘备一起走,但他还有个老母亲,因此不能远行。
于是,在罗贯中的笔下,杀妻的刘安非但不是一个变态,还是个不求富贵的大孝子!作者对刘安的描绘是正面而积极的。故事的最后是怎么样的呢?曹操听说了这件事情,很欣赏刘安,给了孙乾一百两金子让他赏赐给刘安。也就是说,刘安被当成是一个义士,他的杀妻行为变得是可以歌颂的了。
这个时空中虽然没有了《三国演义》,却依然存在着类似的道德舆论。
妻子仅仅是丈夫的附属品而已,等丈夫需要时,就应该随时准备好奉献一切。所以,除了叶正平这个亲人,其他人都不会站出来帮叶家的姐姐说话。在那些人看来,郝发才不嫖不赌不打老婆不睡寡妇就是个好丈夫了,叶正平要为姐姐斥责郝善人,他就是忘恩负义。而真正的忘恩负义之人,比如说柯主簿,他对不起宋氏,人们最多只会说他内帷不宁,很少会真的大张旗鼓地站在道德层面批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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