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之过,今生他会一一弥补。
庆宗十二年秋,塞北传来捷报,兵马大元帅孟霆威,带领将士收复漠城,北晔城,北鞑避其锋芒,退守庸安城,庸安城易守难攻,双方对峙不下。
庆宗十三年冬,塞北再次传来捷报,太子出奇策,北征大军一举夺下固若金汤的庸安城,一名叫做孟胜男的小将取下金夷大王子首级,立下赫赫战功,短短两年,升为副将。
半月后,晟王爷亲自北上犒赏军队,却大怒而归,同行的兵部员外郎刘晋云,请命留在边境御敌。
庆宗十四年入春时节,孟老将军在巡视边境时,安息在马背上,溘然长逝。孟霆威,字繁生,最早追随太宗皇帝的功臣之一,其一生战功无数,未尝败绩,北鞑闻之色变,孟家军所到之处,敌人落荒而逃。消息传出,举国哀恸,庆宗帝听到哀报,生生哭到昏厥。
北鞑得到消息,卷土重来。他们以为孟霆威以后,大邱再无帅才,殊不知,大邱的名将历史,才刚刚开始书写。
孟霆威的离世,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曾经掩盖在他光辉下的那批年轻将领,开始书写新的神话。
第69章 四载之后又三年
三年后。京城繁华一如往昔。
阳春三月,柳絮漫天飘洒, 明月湖畔仍是热闹非凡, 往来文人学子络绎不绝,只是望月楼已不复往昔盛名。
从书斋走出几名半大少年, 都是十三四岁的模样,身穿儒衣, 怀里抱着几册书卷,路过望月楼, 其中一人道:“这茶楼瞧着清静, 不如进去喝口茶水。”
另一人道:“旁边的珍味楼更好。”
那人犹豫着道:“珍味楼……这名字,听着有些庸俗, 不如‘望月’二字来得文雅有韵味。”
其他几人笑话他,道:“柳兄,你刚来京城,所以不大清楚,这望月楼前些年的确是宾客如云,多的是附庸风雅的人,不过自从珍味楼开张,便大不如前了, 说到底,酒楼茶馆这种地方, 餐食美味才是正经。”
“品过珍味楼的茶水,望月楼的粗茶,简直难以下咽, 更别说各色美食糕点,哎,别只顾着说话,再晚些,可就抢不着位置了。”
那姓柳的少年道:“如此说来,我今日倒是要尝一尝,若是不好,我可不会轻饶你们。”
几人说说笑笑,进了楼里。
伙计迎上,问:“几位贵客可事先预定了厢房?”
“不曾。”
“那可有相熟的客人在此处用餐?”
那几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人问:“难道今日我们来晚了,已经没有空座了?”
“这倒不是,座位是有的,只是我们掌柜的早早回去陪夫人了,只将预定的餐食预备好,若是没有提前预定,也没有相熟的朋友在店内,便只有常备的茶点可用,不知几位意下如何?”
“茶点也是极好的,我们不挑嘴。”这几个出身高门的公子哥,连连摆手说道。
柳姓少年道:“有生意不做,却回家陪妻子,这掌柜的倒是个妙人。”
那伙计道:“可不是么,我们掌柜的最疼夫人,几年前一个人追去津州,在泰山老爷家门前跪了好几日,这才打动了他们,同意把夫人嫁来京城。如今生意做大了,还是把夫人放在手心里疼,真真如神仙眷侣一般。”
那几位少年听了,皆是感慨:“实乃真情可贵。”
几人正说着话,忽然齐齐住了口。只见从楼上下来一名白衣男子,俊逸无双的面庞,周身气质清冷如玉,一双寒眸透着一股子疏离冷淡。这几人呆了一瞬,连忙让开,只觉得与这人站在同一片天地间,是一件极为难堪之事,叫人恨不得低到尘埃里去。
噗嗤一声轻笑,从白衣男子身后走出一个男人,年岁稍长一些,笑容里透着一股风流不羁,道:“恒之,你瞧,这几个孩子像不像你我年少时,总是从书斋里淘几本奇闻异录,偷偷藏在书册里带回家,你那时最喜欢鬼怪志异,私藏了许多本。”
叶重晖只淡淡应了一声,径自离去。
罗衍望着他修长的身影,轻轻一笑,回头对那几个孩子道:“你们可不要学他,没有半分人情味,叫人又恼又恨。”说罢却快步追了上去,口中“恒之,恒之”地唤个没完。
等二人走出珍味楼,剩下的几人还恍然如梦,柳毅问:“这人是谁?”
伙计答道:“穿蓝衫的那位,是罗尚书家的二公子,任户部员外郎,至于那位穿白衣的公子……”
一个客人刚好路过,冷笑道:“那个穿白衣的,更是了不得,出自名门叶氏,当朝丞相的嫡长子,不曾科考,却被圣上一道圣旨赐为翰林院编修,即便是新科状元,也没有这等际遇。可满朝文武,却无人敢说一个不字。”
“叶家三代皆是如此,摆出一副清高的模样,等着圣上降恩,我大邱,就离不了他叶家……”
他话未说完,便被同行之人堵上嘴,道:“几位小友不必在意,他喝醉了,说胡话呢。”
说是喝醉,其实并无酒味,一行人匆忙离去,那伙计摇头道:“这位‘喝醉’的大人,便是那年的状元郎徐燮。”
几人了然,本该出尽风头的人,因为一道圣旨成了陪衬,不战而败,任谁都会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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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叶家的马车,罗衍问:“我不过提了一句,说来时见着窦先生,你转头就走,这是急着去哪?”
“姚家,接阿锦。”
罗衍眼里直冒酸气,摇头道:“你真是没救了,我听说南疆有一种蛊毒,中蛊者会听下蛊者的所有命令,我怀疑,你弟弟给你下了蛊,让你眼里心里就只有他。”
叶重晖没接这一茬,却是眯起眼,问:“你找我,若是为了说这些废话,就下去吧。”
“……”
罗衍盯着他没有瑕疵的面庞,良久,哑声道:“是有话说,只是马车里说不清,下回找你,可不许再逃。”
叶重晖略一颔首,指向车帘,罗衍嘴角微抽,撩开帘子跳了出去,看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叹了口气,轻声呢喃:“恒之啊恒之,我为你着了魔,你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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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家。花园里花团锦簇无人欣赏,一群人围在凉亭外,踮着脚往里瞧。
一名纤细少年手执画笔,沾了沾颜料,在一张洁白宣纸上细细描摹,不多时,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便现了形,红扑扑的脸蛋,仅仅是瞧着,便想让人咬上一口,额前一缕小卷毛,两只胖乎乎的小手展开,好似在等人抱起他。
周遭传出一声声赞叹,这样好看的小娃娃,只怕画里才有。
少年放下画笔,修长的指骨似玉石雕刻而成,抿唇一笑,灿若春华,他回眸问:“堂姐觉得如何?”
叶若瑶已经说不出话来,只看着那幅画不住地点头。姚珍替她答:“这画实在不能更好,谢堂弟赐画。”
叶重锦道:“这是自然,我画的是我自己,谁能比我更好看?”
这话在旁人听来许是觉得自大,可眼前的少年,的的确确有这个底气,皓齿明眸,一张精致到了极致的脸蛋,好似世间最精心描绘的工笔画,一勾一勒都藏着造物主的私心。
叶若瑶抚着圆鼓鼓的肚皮,道:“这画虽好,总不如真人来得生动,听说每日看见好看的人,生下的孩子也会好看一些,若阿锦弟弟时常来看我,便再好不过了。”说着,眼巴巴地瞅着一旁的少年。
她成婚已有好几年,却仍旧保留做姑娘时的脾气,跟人撒娇信手拈来。
叶重锦道:“这有什么难的,堂姐每日对着铜镜看自个儿,宝宝出生后肯定是个美人。”
几句话逗得叶若瑶娇憨而笑。
出了凉亭,叶重锦随手摘下一片绿叶,在手里把玩,他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美,就连指甲盖都极精致,淡淡的粉,莹润的白,一片小巧的叶子,被那几根玉骨衬得如同翡翠珍宝。
他道:“我自己出门就是,哪用得着姐夫亲自相送。”
姚珍被他说得脸红,憨憨地答:“一日为主,终生为主,姚珍一辈子都是主子的人,”顿了顿又问:“前几日送去的卤味可还有剩,若是没了,我让家仆再送一盒过去。”
叶重锦吐舌一笑,道:“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