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油瓶又摇了摇头。
“如果你变成人,你会扔掉我,从此再也不理我吗?”
闷油瓶看着他,一字一句:“不会,吴邪,只有你,是我跟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
吴邪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那么,我就不会失望,无论你是谁,你都是小哥呀。”
闷油瓶主动凑过来,跟他碰了碰鼻尖,吴邪轻轻地舔了舔闷油瓶的嘴角,闷油瓶也舔了舔他,这一次没有一块肉意外地滑落喉咙,可是吴邪却觉得恍恍惚惚甜甜蜜蜜的。他肆意地蹭着小哥的额头,小哥胸前密实的毛,他们在雪地上肆意地追逐翻滚,就像两只还没满月的奶狗,但这种追逐里却有那么一点点小奶狗绝对不会有的甜蜜情感,吴邪明白,闷油瓶也明白。
第36章
跟雪橇队走散以后的第八天傍晚,吴邪和闷油瓶终于抵达了山口,在那里,他们发现了雪橇留下的痕迹,狗的脚印和人的脚印,以及帐篷留下的坑洞。所有的痕迹都很新鲜,雪橇队应该只是早晨才离开的。极地夜路不太安全,因此吴邪和闷油瓶就地打了个雪洞休息,准备第二天一早出发,争取追上陈皮阿四的队伍。
雪洞照旧是闷油瓶来弄,吴邪到处溜达,在某个废弃的雪洞里,他找到了半条冻得硬邦邦的鱼干,因为旁边那个散发着吴三省味道的爪印,吴邪觉得这是自家三叔特意留在这里的。也许三叔隐约知道,他和闷油瓶没有死,甚至会追到这里,所以特意留了个点心。
吴邪叼着鱼干回去跟闷油瓶分着吃,闷油瓶也同意他的猜测,并且叫他不要胡思乱想,赶紧睡觉,明天一早才能全力赶路。
不过天不遂人愿,吴邪刚刚睡着,就被大地的震动惊醒了,似乎有无数人马正在逼近,他还没睁开眼睛就下意识地抓紧了身边的闷油瓶,然后发现对方也醒了,警惕地竖着耳朵。
“小哥?”吴邪压低声音,把鼻子贴进雪洞的顶部,使劲嗅了嗅,“这个味道……是狼?”
闷油瓶点点头:“非常近,可能是为了鹿群来的,但我们最好在狼群包围这里之前出去。”
吴邪明白,在这里固然温暖隐蔽,但是狼的嗅觉和听觉都是很好的,如果被狼群发现、包围,那么闷油瓶身手再好,他们俩也很难毫发无伤地逃走,他立刻答应了。于是闷油瓶小心翼翼地扒开了雪洞的顶部,把鼻子先放出去嗅了嗅,确定没有危险之后,他和吴邪先后跳了出去。
难得晴朗的晚上,整片覆雪的荒原在月光的照耀下亮如白昼。吴邪和闷油瓶在山口附近找了个进可冲锋、退可逃入山谷的地方,藏在一块凸起的岩石后面。
刚藏好,总数大概两百头的驯鹿群就浩浩荡荡地出现了,接着,背后的山坡上响起一声悠长的狼嚎,二三十只恶狼如同幽灵般从山口附近的各处突然出现。
就像吴三省之前告诉过他们的,母鹿和小鹿都被保护在鹿群中间,外围都是年轻且有着巨大鹿角的公鹿,尤其是领头的驯鹿王,更是英武异常,他的体型比其他的公鹿还要大一圈,四条腿修长而有力,鹿角又宽又长,跟其他驯鹿不同的是,他的额头上有一朵梅花似的白色斑点,鼻头居然不是黑色而是漂亮的粉红色,这让他的英武里添了一份柔情,吴邪猜想,这就是三叔说的那只最厉害的驯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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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儿爷出场请鼓掌!
狼虽然牙尖爪利,但是如果被驯鹿踢上一脚或者顶上一下,也难免骨断筋折。因此,狼群并不急着进攻,而是三五只为一个小队,只在驯鹿试图突围的时候,发动骚扰,专咬驯鹿的腿,逼它们后退。
同时,所有的狼都会不断地驱赶鹿群,让驯鹿在奔跑中暴露自身的弱点,老弱病残的驯鹿自然会成为狼群的目标。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就是这么残忍,驯鹿活下去的关键并不是跑赢狼群,而是跑赢同伴。
吴邪从来没见过这么大场面的野生动物,更没见过这么多狼,他本能的觉得紧张,于是悄悄伸出一只爪子,按住闷油瓶的爪子。
这群狼的毛色以红棕色和灰色为主,只有一条是纯黑色的,这样的毛色在荒原或者白桦林里都挺容易暴露的,理论上并不利于隐蔽,不好生存,可是他居然个头不小,皮毛光滑,显然过得不错。
几圈跑完,头狼选定了一头怀孕的母鹿和一头年老的公鹿作为狩猎对象,它几声狼嚎,立刻有差不多十只狼过去,分成两组,一组继续驱赶整个鹿群,而另外一组则负责将那两只鹿从群体中隔离出来。
狼群具有高度的社会性,分工非常明确熟练,但是这群驯鹿也不是好对付的,头鹿似乎打定主意,不要将两个同伴当做“买路钱”留在这里。每当狼群几乎成功分离出那两头“目标”的时候,头鹿就会带领四到六头年轻公鹿绝尘而来,巨大的蹄子和角重伤了两三只前锋狼之后,狼群只要看到他冲杀过来,就不得不退开几步,公鹿们便将同伴护在身后,让它们重新回到安全的群体里面。
狼群已经跟了鹿群十多天,都饿得前心贴后心,才等到了驯鹿进山之前的这个机会,绝对不愿意空手而归,而对于驯鹿来说,失败就等于死亡,更不会轻易让狼群得手,双方就这么你来我往,僵持了将近一个钟头。
鹿群越来越焦躁,小鹿们恐惧地挤在一起,啾啾的叫声传染了母鹿甚至年轻的公鹿,它们开始不安地跺脚,地上的积雪薄冰都已被踏烂,泥一样脏兮兮地堆积着。狼群每隔几分钟就会轮流发动攻击,而鹿群应战的却只有头鹿和几头最强壮的公鹿,现在,他们都累了,粗重的呼吸声连藏得远远的吴邪和闷油瓶都能听见,还有鼻孔中不断呼出的白气。狼群也明白,这是一场耐力的比拼,只要坚持到最后,驯鹿就会乖乖留下那两只当做整个群体的“买路钱”。
又一次袭击开始,狼群仍旧是派出五只狼组成的小队,驱赶鹿群,试图分出选定的猎物,驯鹿王亦不相让,扬起蹄子,一脚踹飞了一只试图咬他后腿的灰狼,被踹到的狼狠狠摔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口鼻蹿血,很快就死了。
头狼见状,立刻一声短促的狼嚎,那只纯黑的不太跟其他狼合作的狼加入了狩猎,专门负责缠住勇猛的驯鹿?2 14 页, 酢?br /> ============================TBC======================
嗯,你们懂的。
这只狼跑过来的姿态让吴邪想起城里的嬉皮士,脚步轻快而愉悦,更像是来观光游玩的,尤其让吴邪惊讶的是,除了那身跟其他狼格格不入的黑毛,这只狼眼睛周围的毛居然是雪白的,就像是戴了一副眼镜,他在驯鹿王的攻击范围以外停下,居然像狗那样,开心地笑了一下。
那表情,就好像在说:“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驯鹿王急着回去救援同伴,并没有心思与这只看起来又狡猾又阴险的狼缠斗,他谨慎地退了两步,那只狼居然摇了摇他直挺挺的尾巴,压低声音:“你看,咱俩要不打一架吧,我们家老大肯定要生气的,唉,他看我不顺眼好久了,我真不想招他!”
狼群加紧了进攻的节奏,整个鹿群都被驱赶起来,本能的恐惧战胜了鹿群的纪律,年轻的公狼不断地冲入鹿群,试图将整个鹿群分割成十来只一组的小群,从容挑选受害者。
驯鹿王用鸣叫声稳定鹿群,同时又退了几步,那只黑眼镜狼立刻跟了几步,他仍然没有踏进驯鹿王的攻击距离,不远不近的距离让驯鹿王不敢贸然转身奔回鹿群。
孤狼可以在荒野中生存,而对于驯鹿来说,离开了群体就意味着死亡,驯鹿王低下头,长长的鹿角就像是出鞘的利剑或者古代战士的长矛,对准了黑眼镜狼,发动了猛攻。
黑眼镜知道厉害,他灵巧地闪躲,绝不跟驯鹿王硬拼,每当驯鹿王以为他已经被逼退,想要转身回到鹿群中的时候,黑眼镜就会扑上去,咬驯鹿王的尾巴和后腿。
之前一个多小时的对峙中,驯鹿王已经被群狼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而黑眼镜则一直是小跑着跟着头狼混,体力十分充沛,对于驯鹿王的猛攻,他并不正面接招,而是侧重于缠斗和消耗,毕竟,驯鹿王并不是狼群的目标,只要黑眼镜能够缠住驯鹿王,让其他的狼狩猎成功,就是胜利了。
忽然,四只年轻的公鹿从群体中冲杀过来,两只用角攻击黑眼镜,另外两只则挡在驯鹿王身前,黑眼镜不得不退,两只年轻的公鹿还不依不饶地追着他跑了十来米,等黑眼镜跑远了,才发现驯鹿王已经和四只公鹿一起,回到了安全的群体中,并且再度破坏了狼群的分离计划,踹死了狩猎组领头的母狼,救回了已经被狩猎狼包围的老公鹿。
狩猎组领头的母狼是头狼的妻子,也是狼群里大多数成员的母亲或者姐妹,它的死亡让头狼愤怒了,它碧色的眼睛里闪着凶光,悲怆的嚎叫声响彻荒野,其他的狼也跟着嚎叫起来。接着,战局发生了变化,包括黑眼镜和头狼在内,所有的狼都放弃了追逐老弱病残的驯鹿,转而攻击粉红鼻头的驯鹿王。狼群分为三组,十多只的一组负责赶开整个鹿群,三五只强壮的公狼专门负责缠住群体里其他十来只年轻的公鹿,而黑眼镜和头狼则不停地骚扰驯鹿王,一心一意要将他从整个鹿群中分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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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大花危险了!
皮埃斯,黑毛白眼镜的黑眼镜神马的,真的不是熊猫长反了吗?——by金毛小三爷
这种行为是非常冒险的,因为驯鹿的体型是狼的十倍以上,而驯鹿王则是鹿群里最强壮最有力的个体,就在刚刚,他已经用巨大的蹄子和锋利的角杀死了四五只狼,但现在,狼群已经被仇恨笼罩,自头狼以下,已经打定主意要驯鹿王付出血的代价。
野性大发的群狼很快打乱了鹿群防御的节奏和纪律,慌张的驯鹿开始互相推搡和踩踏,驯鹿王不断地发出短促低沉的鸣叫,但鹿群已经不能像刚开始那样毫不犹豫地服从他的命令。
在狼的社会中,头狼往往并不一定是最强壮的,却一定是最淡定最狡猾最富有心计的,哪怕现在仇恨已经战胜了食欲,他的判断依然很准确,他和黑眼镜一左一右,轮流骚扰驯鹿王,让他不能回到群体之中。有两次,年轻的公鹿再次组队援救首领,头狼就发狠似的攻击它们,一只年轻雄鹿的耳朵被撕开一条口子,热血瞬间吸引了群狼的注意,为了自保,那只雄鹿不得不退入群体之中,再也不敢冲到前线。
与此同时,狩猎狼扑倒了一头气力不支的老鹿,血腥味和同伴垂死的哀鸣让整个鹿群彻底陷入了恐慌,其他冲在一线的年轻公鹿也被头狼凶狠的进攻吓得丢了气势,哪怕驯鹿王用鸣叫呼唤援助,它们也要犹豫很久,才磨磨蹭蹭地出来救援。
这样血腥的争斗又持续了半个多小时,驯鹿们已经精疲力竭,多数成员表面上仍在抵抗,心里已经倾向于留下“买路钱”离开,只不过此时的“买路钱”已经不是群体里羸弱的小鹿或者老鹿,而是它们最强壮的驯鹿王。
有那么一瞬间,乌云遮住了月亮,鹿群和狼群都在天地突然黑下来的一刻安静了,无数双闪闪发光的眼睛互相瞪视着,头狼发出悠长的嚎叫,无论是鹿还是狼都知道,天地间再度亮起来的时候,就是决战的时候。
一阵风吹过,月光再度映亮了大地,年轻的三只冲锋狼当先出击,接着是十来只狩猎狼,鹿群就像是被刀劈断的海水,从中断裂,向两侧败退,狩猎狼娴熟地开始了精确的切割,几乎不到五分钟,驯鹿王就被孤立地分割在狼群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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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儿爷肿么办?
PS,小三爷and他相好的看巨幕3D实景电影ing,情侣座不用担心……
这是生死的一刻,驯鹿王当然也不会束手就擒,他长而有力的角顶飞了一条靠的太近的前锋狼,尽管肩膀被头狼咬了一大口,但是他还是奋力冲出了狼群的包围,奔向自己的队伍。
黑眼镜就埋伏在驯鹿王的必经之路上,他一跃而起,跳跃的高度远远超过一般狼所能想象的极限,翻身就落在了驯鹿王的背上,他两只前爪死死抓住了驯鹿王的肩胛,亮出尖尖的牙齿,侧头去咬驯鹿王的咽喉。
驯鹿王的巨角无法转弯攻击落在自己的后背上的生物,眼看已经逃不过死亡的命运,可是那只高速奔跑的巨鹿忽然前脚一软,整个身体跪下去,低头狠狠一甩,惯性和重力的作用下,毫无防备的黑眼镜立刻被甩了出去,好在他的反应奇快,在空中扭腰转体,爪子先接触地面,又顺势一滚,就毫发无伤地站稳了。
群狼都没有见过这样的怪招,一时都愣住了,谁也没来得及抓住机会一拥而上,驯鹿王前腿跪地原本就是为了甩掉后背上的黑眼镜做出的假动作,因此一击得手,立刻跳起来,径直冲向鹿群。
为了杀死驯鹿王为头狼的妻子报仇,大多数狼都集中在了鹿群的这一侧,山口附近只有两只狼在例行警戒,只要驯鹿王一声令下冲向山口,那两只狼除了让路以外,只有被踩死的命运。每一只狼都明白,如果让驯鹿王回到鹿群里,这两个小时的辛苦和十多天以来的追踪就都是白费力气,他们必须要饿着肚子,等待下一个鹿群,不是每一只狼都能等那么久的。
但是现在,似乎结局已经注定,他们已经无计可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