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天师 [金推][古代架空]——BY:祝宁

作者:祝宁  录入:07-27


所以,他才放出了要男人入赘的豪言壮语,并且明确表示,想共享他权势的男人,首先要在他的亲兵手下过招。打败了他的亲兵,才有机会打败他本人,不赢不能入赘。

自此,京中无人敢入赘挨揍。

可宫中太后病重,希望他不要孤独一人。国师也说,如果他成婚,可以给宫中太后的病冲喜。

在再三思虑过后,凌灏渊才决定依照国师所言,寻一个普通平民,放在家里自己管着。

若是一个乖巧的,不给他惹事,不用他的威名和权势胡作非为,那就好吃好住的供着,当个摆设;如果不幸选了个品性差的,那给太后冲喜完,就杀了完事。

凌灏渊打定了注意,没把婚事当一回事。

可太后那边,即使脸色苍白地躺在硬床榻之上,也是兴致勃勃的。

太后那残叶一样的瘦小身体被轻薄的被褥盖着,犹如枯枝般的手指翻动着宫人们送上来的画像,干瘪的脸上现出笑意,失去血色的薄薄的嘴唇,也扯出几许弧度:“渊儿啊,他们不错,都不错,全都长得很好。”

病床边的凌灏渊根本没抬眼看画像,就“嗯”了一声。

太后又气若游丝地问道:“你喜欢长得年轻可爱的,文雅温润的,阳刚的,像你一样凶猛的,还是胖胖有福相的?白的黑的?”

“都行,”反正都配不上他,凌灏渊把鄙视的语气全部收敛,尽量用平和的嗓音说道:“人重要的是品行,品行好就行。”

“对对,还是渊儿有眼光,”太后精明的双眼怜爱地从画像里抬起来,望了望她的唯一的男双孙儿:“哀家一定帮渊儿好好过目,哀家都想好了,渊儿这么厉害,将来的夫君除了品行好,也一定要相貌堂堂,文武双全。相貌方面举国挑出来的,应该都不会差到哪里去,哀家还要他们比诗文、比画画、比棋艺、比射箭、比武……”

说起孙儿的婚事,太后眉飞色舞,一点也不觉得累。

“不可能的,”凌灏渊平静地陈述事实:“皇祖母,武艺比孙儿好的,孙儿征战十年,还真没见过。”

这个观点早就和太后说过了,此时太后“嘻”的笑了一声,说道:“那肯定没有我们渊儿厉害,矮子里面挑高个而已。渊儿,你也别太自大,你武艺是好,但文学造诣不行,不能和谁比文斗诗,是不是?”

——那些酸腐诗文有什么用?北国大军举兵入侵时,这些诗文能劝退他们,还是能求饶说理,请他们不要杀`人抢掠?

凌灏渊就是这么不屑,脸色却是如常,没有打扰太后的好兴致,只点头称是。

桃花

眨眼之间,迟鹰扬已经带着两个光鲜亮丽的小徒儿,出现在京城城郊的小树林里。

有着三十五两银子的迟鹰扬财大气粗,给两个徒儿每人做两套春夏秋冬的衣服和鞋袜。小徒儿不用穿着不合身的破烂衣服了。

看着换上了新装的、被养得肥肥白白的、可爱的两徒儿,迟鹰扬的满足感油然而生。

接下来如果能赚得银子,除了买屋,还得给徒儿们弄弄什么长命锁、鲁班锁、七巧板、拨浪鼓之类的。男装女装道袍都做上几身,总之人家孩子有的,他家徒儿也得有!

而今天的迟鹰扬,也不是穿着粗布衣服的迟鹰扬,而是做了两身亮丽衣服的迟鹰扬了!

真的十分亮丽。

这套镇店之宝,是他家大弟子迟谨言给挑的。他们当徒弟的都做好几套新衣服,师父还穿着旧衣服说不过去,于是给师父挑了几套。

而在满店青色玄色白色的素色衣料里,桃红锦缎外袍,是整家店里最亮眼、最明艳的。

柳绿内衬,桃红外袍,迟鹰扬昨天就穿过,当他走在街上,身姿挺拔,桃花枝随步摇摆,腰肢处掐住朵朵桃花,宽肩窄臀,亮丽照人,是人群中最耀眼的星。

虽是外袍桃红的颜色,别人穿了,可能会显得娘气,可迟鹰扬驾驭得住。

他身姿修长挺拔,行如风、立如松,桃花外袍穿在他身上,耀眼而不失风华。迟鹰扬还长得唇红齿白、俊美非凡,像是清雅爽利的桃花仙君。

这身桃红还十分便宜。

从十年前起,镇国将军凌灏渊以双儿之身成为宁国战神,勇武的名头震撼北国,宁国上下所有男双女双,都以英姿飒爽、英伟勇武为美。

而衣裳的颜色,也以素色为主,男人也是如此。

十年前,男双儿还喜穿桃花粉红嫩黄,如今,已经无人敢穿了。

不但过气了,还会被人说不英武!

于是,那家店家的镇店之宝、原准备给貌美男双儿穿的桃红男袍,就这么放置了十年,亏本大甩卖还卖不出去,直到迟鹰扬来,才把这套衣裳卖了出去。

而迟鹰扬之所以选择买这套衣服,不止因为大弟子迟谨言的倾力推荐,也因为,这是天意的选择。

他算过卦啦,穿红色,旺姻缘!

当裁衣店把师徒的所有衣服都做好,迟鹰扬就掏出一张神行万里符,抱着两个小徒儿,缩地成寸,直奔京城。

他在安南王府里看过地图,知道京城在哪。

让大弟子迟谨言闭一闭眼睛,迟鹰扬往前走了一步,就到了京城城郊。

这边有小树林,嗖的一下出现,并不会被人发现!

到了小树林,迟鹰扬兴奋道:“好了,我们到京城啦。”

对于神行万里,小徒弟迟慎行啥都看不见,没什么想法,此时“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而大徒弟迟谨言则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陌生的四周,看着迟鹰扬那期待的目光,迟谨言只得赞了一下:“师父厉害!”

迟鹰扬微笑道:“你们刚入门,体内的炁不够,不能缩地成寸,等你们修炼有成,师父再教你们。”

迟谨言点了点头,眼神四处游移,已经找了好几处合适的树枝和干草,他问道:“好的,那么,现在我们是要在这里搭草屋吗?还是住树上呢?”

迟鹰扬:“……”

究竟是为什么,给了大徒儿这样的误解。”

迟鹰扬点了点头,他的摊子是树枝和沙,拿去一边树下就是了。摊子一收,两袖清风,潇洒得很。如果手摇一把折扇,就是十年前最时兴的美公子了。

是的,连叶季歌都看得出来,这是十年前最时兴的款。

当时男双儿都爱穿,穿得花枝招展。而他和凌灏渊当时还很抗拒穿桃红色的衣裳来着。

时过境迁,这一套桃红明艳地穿在面前这位算卦先生身上,竟有一种潇洒风流的美感。

这种美感新鲜得很,衣服虽然过时还旧了,可穿在先生身上,除了俊美,叶季歌想不出来别的词儿。

或者说……是复古的美?

甚至想给美先生买更新鲜的衣服,让他更美一点,赏心悦目心情好。

当美先生收了摊子,站起身来,能与他们平视,身高不矮。

叶季歌征战沙场许久,入目的都是粗犷的男子,已经很少见到这么俊美又花枝招展的男人了,此时欣赏得入了迷,冷不防对上一双桃花眼。

美目盼兮,眼波流转,让叶季歌呼吸一窒。

迟鹰扬笑道:“是没见过算命先生穿成这样的?”

叶季歌别开眼睛,“嗯”了一声,低声道:“先生穿得……真喜庆。”

迟鹰扬昂首道:“上回算卦救了几条人命,用赚来的卦金买的喜庆衣裳。”

就是穿衣服都不忘吹一把自己算卦厉害。

花枝招展的先生好生趣致,叶季歌嘴唇翘了翘,正要说什么,凌灏渊插话道:“那便走吧,小叶你带路。”

叶季歌:“……哦,好的。先生这边请。”

到了京城边上的空小破宅院,在迟鹰扬看阳宅的当口,叶季歌不禁与凌灏渊说道:“这位先生是从外地来的吧,那口音,我猜应该是从南边来。”

凌灏渊侧了他一眼:“先生会算命就行,你管他从哪边来?”

叶季歌含笑道:“将军,你觉得他长得好看吗?”

好看,美得不像凡人。

这点凌灏渊否认不了,于是只能诚实地点头:“是好看,那又如何。”

叶季歌笑容扩大了:“将军,那你有没有发现,先生他刚刚一直在看我。我觉得,我有机会。”

凌灏渊:“……你是不是想太多。”

叶季歌摇头,趁着迟鹰扬逛宅子的空当,把头发都梳理了整齐,说道:“将军,你手下的那么多双儿战将休假回京,谁不想寻一个好看的夫婿呢?要是军中那些糙汉子能看得入眼,我们也不会孤独到现在。难得遇上个好看的,我当然要打听一番。我不在乎他家在哪,有没银子,反正这么好看的,怎么也不亏。”

他们这些长年征战的男双儿,性格和呆在家里绣花的男双儿不同,遇到敌军会主动杀掉,遇到稀缺的美貌,当然更会主动争取。

凌灏渊:“你不要太肤浅,见他长得好看就想这么多。一个光长得好看的人,能配得上你吗?”

凌灏渊心里不怎么得劲儿。

他自认相貌堂堂、端正英俊,连刀疤都不损他的俊朗,五官怎么都比叶季歌相貌平平的好看得多,怎么那美先生就不看他一眼,反而频频与叶季歌对视。

是了,他就一身朴素玄衣,而叶季歌身上,却佩戴着家中长辈给的玉佩、手镯,十根手指里有五根都戴着宝石指环,一看就知道很富有。

美先生摆摊测字只有沙盘和树枝,穿得衣服虽然明艳,款式却老旧,是个人都能看出他穷。要是美先生不穷,肯定会像叶季歌那样穿金戴银的。

怪不得美先生频频打量叶季歌,不但是一路人,还富有。

凌灏渊撇了撇唇。

被眼皮子浅的区别对待了,任谁也不会喜欢。正想劝一劝小叶,这边迟鹰扬已经在小破宅里转了个圈出来。

迟鹰扬一出来,便对叶季歌说道:“我知道,你的友人,应该是家中独子,父母双亡,最近惹了严重的官非。而你和你的友人其实并不熟,是嘛?”

要是很熟,这个友人都要被砍头了,叶季歌还能和凌灏渊谈笑风生呢?

而叶季歌则是惊诧地看了看他,说道:“中!其实他是我一位友人的族里的小孩,按律法,理应秋后斩首。那位友人已经故去,族里就剩他一个,没别的香火了。我不忍他全族死绝,但事关重大,他参与其中,我也无法求情。见到先生,忽然想起这事。”

如果不是没有办法了,也没太放在心上,谁会求助于一个又年轻又美、又穿得花哨的算命先生?

迟鹰扬仔细看了叶季歌几眼,又掐指算了算,回道:“他犯的事,应该和文书有关,没谋财害命,命不该绝。有个转机。”

迟鹰扬一算就知道了,他就是个替死鬼,事前稀里糊涂的分点小钱,事后推出来受死的那种,事件还和夺嫡有关。皇子打架,平民遭殃,是有点惨。

叶季歌听在耳里,也挺惊喜的,毕竟他是尽了人事,也毫无办法了,便问道:“什么转机?”

迟鹰扬微笑:“这不能白告诉你,先给卦金。”

叶季歌一愣,同时凌灏渊也是一愣。

这爱银子的美先生……

令人叹为观止。

叶季歌反倒有些高兴,要银子的先生才有攻克的点!反正历年征战赏赐他,他有的是银子,什么都不要的才可怕呢,于是叶季歌便问道:“那先生要多少卦金?”

迟鹰扬微笑:“随喜就行。”

反正多少也要给一点。

不然,别人欠他一命却不还,那一辈子的福气都得顺着天道还他,甚至下辈子、下下辈子的福气和命都得用来还他。

但只要随喜,他收了,觉得够了,别人就不用欠他命了。

他也没那么多条命可以送出去被别人欠着。

迟鹰扬此时心里约莫估算一下,安南王王府一条人命才值十两,京城的老破小的犯人,应该不会多到哪里去吧?

结果叶季歌直接把整个钱袋子都给了迟鹰扬,迟鹰扬随手颠了颠,哎呀,还蛮沉的。

打开一看,足足二十两!

这副猴急打开钱袋子的样子,也看在了叶季歌和凌灏渊的眼中。

凌灏渊:“……”

叶季歌则是喜欢儿,喜欢银子的美先生没什么不好的,他有钱,美先生和他是绝配!

叶季歌问道:“这够吗?出门没带这么多,回家还有。”

凌灏渊:“……”

他回去之后一定要和小叶子好好说说,免得家底都被掏空了。

迟鹰扬则道:“够了,其实救命的机缘,在他家中最老的长辈身上,具体要怎么救我不太清楚,因为不懂律法。”

“!!!”叶季歌问道:“对,我懂了,朝廷律法,如果家中有年老长辈,那唯一的血脉可以逃过死罪。可原来他家有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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