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天师 [金推][古代架空]——BY:祝宁

作者:祝宁  录入:07-27


迟鹰扬回道:“我啊,好几百岁了,记不清了。”

凌灏渊:“……”

几百岁了还赚不了钱,信他有鬼。

凌灏渊“啧”了一声,说道:“呵,我信你。迟真人,请。”

算了,请先生抓鬼,管他是兄是弟,让他睡个好觉就行。

半两银子就抓鬼的银子先生是个好先生。

迟鹰扬却道:“好的,贤弟。是这样,贤弟你是阴气重、招魂吸鬼的体质,我这边把宅子都清一遍,不过时间一长,鬼魂聚集,只会多,不会少。”

总之,就是个长期金主,他喜欢儿!

凌灏渊:“……”

所以,他不但是个贤弟,那鬼还抓不完吗?

操心的老贤弟

迟鹰扬在凌灏渊的小别院里逛了一圈,收了许多粮食在粮袋里。

够啃一个月饱饱的!

迟鹰扬抓的,只是别院的残魂,至于凌灏渊身上跟着的厉鬼,他一个不抓。

做事讲求阴阳平衡,阴气和煞气的平衡不易打破,先把别院那些动不了的残魂扣起来,清理外围,攘外安内,再把凌灏渊身上的煞气和阴气都慢慢化解才行。

逛完别院,凌灏渊扫了眼他的小院子,长长舒了口气,想着今晚就在别院住了。

终于没鬼了,他身边的鬼太多,虽然煞气能杀,但老是骚扰,夜里只能浅眠,白天也睡不着,看着烦。

现在终于舒服了。

迟鹰扬又从怀里取出一张黄符,指尖一点,黄符自动飘远,贴在凌灏渊床顶。

凌灏渊再一次确定了,银子先生虽然不正经,还贪财,但真的有点本事。

从相貌上真的看不出来,银子先生长得太好了,皮肤白皙细嫩,脸部线条流畅顺眼,不但惊艳,还耐看,要不是有真本事,恐怕就要被双儿战将抓回家当面首了。

迟鹰扬说道:“这个,可以保你半月安眠。”

凌灏渊的视线从迟鹰扬的脸上转到符纸上,由衷地说道:“谢了,但只能保半月?有多余的符吗?我买。”

迟鹰扬回道:“能使鬼神退避的是我身上的炁,炁放多了,符纸承受不了。但你阴气重,于是只得我半月续一次。”

银子先生这么说,凌灏渊也是信的。

除了虚报年龄喊他贤弟,凌灏渊也发现了,银子先生不说别的谎言。

又谢过银子先生,凌灏渊便准备把银子先生送走,再命人打探到先生的新住处,半个月请他一次就是了。

至于先生无家可归,从外地刚来,凌灏渊也是记得的。

但这和他没什么关系,叶子不是都给了不少银两吗?银子先生可以随便租屋子住。

刚送走了迟鹰扬,天上便飘下了鹅毛雨。

凌灏渊见了,料想到两手空空的银子先生肯定没带伞,也不会有斗笠蓑衣,正让人把东西备来,准备追出门送给先生。

刚找人吩咐完,别院的门还没关上,就见门外的迟鹰扬把身上那件桃红色外袍给剥落了,现出又白又旧的里衣。

凌灏渊:“……???”

当街脱外袍是为那般?

布料实在是太旧,还没被雨水濡湿,就已经白透了。又见迟鹰扬走入雨中,向门外走去,被雨水濡湿的旧衣裳湿哒哒的黏在身上,透出白皙的肌肤,清爽的气息从远而至,还隐隐看到流畅的线条……

而那剥落下来的艳丽桃红外袍,则用油布包包住。

究竟贫穷了多久,才对那件桃红的旧衣裳如此珍惜。

大街上脱外袍,不知道像勾引谁犯罪。

可他不是这么肤浅的男双儿,这种程度的勾引对他没用。

油纸伞被送来了,凌灏渊接过,一把油纸伞送了过去,盖在了迟鹰扬的头顶。

那粗糙的右手还把迟鹰扬的手腕给握住了。

迟鹰扬偏头看他,湿漉漉的眼睛里,还有一丝惊讶。

凌灏渊开口道:“下雨了,先生想去哪里?不如先来我处住一晚,明日天晴,我送你,这样以后寻你方便。”

同一把伞下,迟真人那清爽的气息熏了他一脸,凌灏渊有些不自在。

他不习惯和男人凑得这么近。

同一把伞从未有过的,军中他淋雨就淋雨了,都是糙汉子,从不撑伞。

但迟真人这么美的,细皮嫩肉,淋雨肯定得倒下了。

而且,还穿着里衣淋雨!

这成何体统,知道有多少双儿女子看着吗?

必须把人先拽回去。

迟鹰扬想了想,回道:“也行。”

凌灏渊得了允许,大步流星的把迟鹰扬给拽了回去,那步速简直飞快,难得迟鹰扬竟然也跟得上。

回到别院,那些双儿老兵都不敢看,也不敢问。只煮了些姜汤,准备给将军拖回来的美男子驱寒。

凌灏渊则把迟鹰扬拖到客房,生了炉火,暖哄哄的热度,把迟鹰扬被雨水濡湿的里衣烘干了,凌灏渊才自在些。让人找了件黑色的外袍,给披在迟鹰扬身上。

这件外袍也被烤热了,总之很暖。

迟鹰扬睁着双眼看着他,目光灼灼。

凌灏渊则皱眉道:“先生赚到银子,那外袍买多少件都行,哪用得着用油布包包着,让自己淋雨。”

像个操心的老父亲。

哦不,操心的老贤弟。

迟鹰扬微笑道:“淋雨好,夏天下雨,秋天有果子吃。”

修道的人,都不会抗拒这种天道。

淋雨也好,艳阳也罢,都是天,他经常在天之下这样漫无目的地走。

不论艳阳、暴雨、风沙、阴云……他经常这样漫无目的地走。

要不是寻了两徒儿,就像是纸鹞没有线,随风飘,飘到哪里是哪里。

反正道观都倒了,家也没有了。

试过重建道观,但师父师兄都不在了,看着熟悉的景致,物是人非,没什么意思。

凌灏渊眉毛跳了跳,仍是责备:“但淋雨病了怎么办?就算你出门在外,要是家里人见到你这么折腾自己,肯定担心你。”

迟鹰扬眼光闪了闪,抱着怀里的油布包,低声道:“我没有家人,全死了。教我学道的师父也飞升了,师兄们也是,道观倒了。”

至于在徒弟面前,他是很厉害的,不会让徒弟担心!

凌灏渊:“……”

这么惨的吗?

他不擅长安慰,军中死的人太多了,他也安慰不过来,杀敌报仇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没有敌人,他安慰不了。

可迟真人那雨水在眼睫毛滴落,好像落下的眼泪,美人落泪,我见犹怜,弄得凌灏渊心里一揪一揪的。

迟鹰扬道:“所以,看到皇榜招夫入赘,我想来碰碰运气。”

凌灏渊:“嗯。”

在伤心的美人面前,他强硬不起来。

放个这么好看的在家里,似乎也不错。

还能给他抓鬼,还行吧,他可以。

迟鹰扬又道:“你知道报名的礼部在哪吗?今天太晚了没去报到,听说哪儿免费提供食宿,我明天去申请入赘,就有地儿住了。”

凌灏渊回道:“知道,明天带你去。”

迟鹰扬眼帘低垂,掩住了笑意,说道:“入赘挺好的,有家了。”

“好。”

“还有银子,我算到将军家里赏赐很多,人还挺大方的。”

凌灏渊愕然地抬头:“……???”

这种人——

等会儿,他刚刚色迷心窍,答应了什么?

迟鹰扬微笑道:“就这么说定了,贤弟明日一定要带为兄去礼部报名。”

说着,迟鹰扬把凌灏渊刚刚给的衣物裹住了,嗯,挺暖。

大大的坏

听到银子先生有意入赘,凌灏渊只错愕一瞬,就面色如常了,心境也恢复了平静。人无礼义反食之,天地神明俱不喜’,雁、犬、黑鲤都是不能吃的。其余仿此,扩大到飞禽、走兽、水族,诸如鹤鸽、牛羊、龟鳖蛇鳝等,也是不吃的。”

“……”如此复杂,凌灏渊想了想,问道:“那你爱吃什么,吃素?”

迟鹰扬用亮晶晶的眼睛望着他,期待地道:“爱吃豆腐花,豆腐花好吃。”

人参灵芝什么野草都吃腻了,豆腐花最好吃!

咸的甜的都可以!像撒葱花一样把残魂撒下去,滑滑的,嫩嫩的,舌头和经脉的双重满足,简直好吃到哭。

三百年前,豆腐花只要五文钱一碗,如今却要十文钱一碗了,不知道京城的豆腐花价钱会飞涨到多少。

凌灏渊看到迟鹰扬那亮晶晶的眼神儿,被美了一脸,他则是想到——

豆腐花便宜,菜也便宜,意外了,银子先生居然挺好养的。

而且,银子先生,还长得像豆腐一样……

皮肤那么白,那么嫩,不知道掐下去是什么感觉,不会像豆腐那样一掐就碎了吧?而他的就粗糙多了,不知道银子先生是怎么长的。

诀窍就是修道吃豆腐么?

这一次的晚餐,四碗米饭,三碟素菜,再加三碗豆腐花。

米饭凌灏渊能吃三碗,迟鹰扬则吃了两碗豆腐花。

凌灏渊发誓,这是他有史以来吃得最朴素的一餐。

没有鱼没有鸡蛋也没有肉,一点都不饱,害他晚上回到自己房间,还偷偷摸摸的让人给加餐。

豆腐虽然滑嫩,但太清淡了,也太素了,和喷香喷香的红烧肉完全比不了。

没有肉,他不能吃饱!

别院里的老兵们,见了如此朴素的一餐,私下鄙夷道:

“想不到啊!好不容易带回家的男人,我们将军竟然对他如此抠门!”

“就是,明明对我们都算大方,有菜有肉的,却连一块肉都不给带回家的男人吃。”

“晚餐大家一次吃素,这就算了,可将军竟然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自己在房里加餐!”

“是啊!太想不到了,太太太寒酸了!将军晚上加餐整整一大盘肉,整整一大盘!自己大吃特吃,可别说一块肉了,将军是一颗肉都不给那位公子,一颗都不给!那位公子全吃的素菜啊!鸡蛋也没有!”

“那位美公子吃豆腐花的样子,吃得那么美,那么满足,真的让人心疼。”

“太心疼了,将军怎么这样啊?”

……

老兵们私下说归私下说,他们都是当兵出身的,虽然身体老了残了,但都是凌灏渊的心腹亲兵,哪敢忤逆将军的意思,不敢明着说,也不敢明着问。

只是,派了一位老兵当代表,在给凌灏渊收拾吃完的那一盘红烧肉的时候,适当地发问:“将军,那位公子没有行李,应该没有换洗的衣服,应该给他备一两套吗?”

迟鹰扬被雨水濡湿了再进门的时候,老兵们都瞧见了,那件里衣哟,旧的,活脱脱像穿了几百似的,穿得都快透明了。

关于吃的将军发话了,穿的总能为那位公子争取一下。

毕竟,这是将军带回来的第一个男人!将军还陪他闲聊用饭,允许他留宿,那位公子还长得绝美!

老兵们从来没见过有天师穿桃花外袍的,还穿得那么花枝招展的,于是谁也没想到迟鹰扬是个会抓鬼的天师,只觉得将军和迟鹰扬十分登对。

这一套衣服的事,凌灏渊点头便同意了。

于是,迟鹰扬在洗浴前,收到了两套崭新的衣服。

老兵介绍道:“是全新的衣裳,我们将,不是,我们老爷都没穿过,老爷喜欢穿素色的。老爷和公子您的身高差不多,应该合适,公子试试?不合适的地方,我还能帮公子改改。”

老兵是个老双儿,当兵前是在家里绣花的,改衣服当然不在话下。

迟鹰扬谢过了,垂眼看了看新衣服。

里衣是全新的,上好的绸缎,顺滑舒服,迟鹰扬摸了摸手感,表示十分满意。而外袍,竟然是大红色的,颜色鲜亮,比迟鹰扬在南边买的旧衣鲜艳好几个档次。红袍的肩膀、袖口、裙摆处,都绣着繁复的金色祥云纹。金红配色,喜庆之至。

像新郎穿的。

老兵还笑眯眯的介绍道:“好看吧?是将,呃,是老爷特意为公子挑的!公子一定喜欢,请公子务必收下。”

迟鹰扬的确喜欢,从乾坤袋里一朵灵芝,说道:“酬金已经收了,但衣服的确挺喜欢的,这朵灵芝送给你们,拿去煲汤喝吧,能使延年益寿,身体康健。”

“这——”老兵迟疑了,毕竟他们将军宁愿偷摸吃肉都不把肉给别人吃!是大大的坏!怎么能收别人的灵芝!

迟鹰扬笑道:“明天你们老爷还得带我去礼部,也算麻烦他了,要是觉得灵芝太贵重,可以多送一些好看的衣服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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