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沉吟片刻,眼中有附许之意。
宋景仪微笑,恭谨道,“陛下隆恩,赐臣卫宫之责,然叛军外虏压境,叶大将军上阵亲敌,臣作为大将军昔日部下,若留于京中,定是入夜难眠。”
“臣名起于边境,也应当名副于边境。”宋景仪言辞凿凿。
皇帝似笑非笑。
叶绍卿心里头那份焦虑来得毫无缘由,几乎要从嗓子眼儿里冒出火来,眼见皇帝分明是要点头钦允,连忙想要反对,没等他举起手中笏板,叶铭修的声音却横插进来。
“陛下,臣附议。”
叶绍卿一噎,不置信地看向叶铭修。
“爱卿请讲。”皇帝头转向叶铭修。
“景仪算是臣一手带出来的徒弟,他做我副官多年,战事上与臣颇为默契,此番出征,若有他站臣身后,臣也当安心些。”叶铭修从容道。
叶绍卿此时却是由急转恼了,也不顾朝堂礼仪便想插嘴,叶铭修仿佛早有所料,看向他狠厉一瞥。
叶绍卿登时便想起不久前那顿家法来,强自把话憋了回去,冷着脸几乎要把手里的笏板捏断。
“既然如此,朕便允了。”皇帝摆摆手,“朱将军,您老便让贤吧哈哈。”
“谢陛下。”宋景仪与叶铭修两声相叠,听得叶绍卿一声冷哼。
宋景仪走回来时,经过叶绍卿,目不斜视。
叶绍卿只见他纤长眼尾,羽睫低垂。凉淡如雪晶落掌,先是一冰,化水后却是长久清寒。
前一日深夜。
叶铭修步伐匆匆,入得房中,连外披的长褂都未脱,便将手中信笺递了出来,“看看。”
宋景仪坐在桌边,方饮了安胎药,放下碗,狐疑地接过。
他长发未束,落了满肩,低头迅速便读了一遍,一双眉毛便皱了起来。他摆摆手,安宁便收拾了药碗,退出合门。
叶铭修大刀阔斧坐在他对面,也不言语,便只安静待他抬头。
宋景仪也是静默半晌,才将纸合拢了望过来。
“看完了?”叶铭修问了句多余的话。
宋景仪黑发白衫,眉目如墨笔点画,干净分明,他无甚表情,眼里却清明如洗。叶铭修与他对望一眼,便知聪敏如宋景仪,定是已知自己将刚到的军报予他看,是意何为。
叶铭修点点桌子,“陛下定会遣我出征。”
“将军想我同行?”宋景仪将信笺按回桌上。
“你意下如何?”叶铭修颔首。
宋景仪将手搭到腹上,淡淡一笑,“将军如此不放心我与令弟共处一地?”
“我是不放心你留于京中,”叶铭修笑得几分无奈,“居安是我向来带在身边的人,此次我若将他留给你,难免皇上生疑,而别的人我又无法信任。”
“军队在前,粮草后行,到时候我让魏纯扮成你的样子随我行军,你可以同居安慢些走,虽也艰苦,但不至于伤了孩子。”叶铭修慢慢解释,“京中耳目太多,要是真出什么事,我鞭长莫及,你在我身边,我倒能好照应些。”
“这便也是无奈之举了。”叶铭修叹了口气,将那军报收了回去。
“将军倒没想过用我?”宋景仪摇头,先前他那话只不过是玩笑,倒惹出叶铭修这一大堆思量来,“我与将军并肩杀敌数年,如今倒成了累赘,想来也是心凉。”
“景仪……”叶铭修失笑。
宋景仪当年倒也是个牙尖嘴利的,安王之乱后,他在军中便再不多话,只是做了他副官之后言语倒是多了往来。如今归京数月,变故连连,虽也不见他多生欢喜,却也仿若重拾了些年少时的活络,颇有些烟火气了。
“这孩子若能生在军营里,反倒是好遮掩些。”宋景仪不再戏言,低头轻揉肚腹。近五个月的胎儿已经将他的小腹顶起明显的形状,叶铭修见得勤,却也不禁暗叹世间还有体质如此奇妙之族。
“便依将军的吧。”宋景仪轻浅一叹,似乎是自己与自己做了了结。
宋景仪的面颊映着烛光,如玉敷脂,明明周身素净无饰,偏生眉宇间透出矜贵清傲,若是单这么个品相不俗的人物,叶铭修都要腹诽照叶绍卿那么个顽劣混账,真是委屈了宋灵蕴。然而老天作弄,这般好容优姿之人,却眼看难得善终。
“你早些歇下吧。”叶铭修压下心头叹息怜悯之意,起身告辞。
第十三章 别离
“景仪!”
宋景仪方掀了马车帘子,便听到一把熟悉嗓音。
叶绍卿竟就立在他府门口,面颊飞红,微微带喘,显然是一路赶在他前头。他朝服也未换,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宋景仪蹙眉,“你这是做什么?”
“我若递帖子,你定要搪塞我,是与不是?”叶绍卿将那袖袍贴到额上擦汗,接着随意将袖子卷起,颇有几分市井无赖的模样。
宋景仪下了马车,淡淡一笑,不知是嘲讽还是无奈,“叶大人请。”
叶绍卿很见不得他这种装模作样的疏远,压下嘴角,跟他进了宋府。
宋景仪府中无甚变化,廊上藤萝茂盛了些,攀壁垂绦,更显庭院清凉幽静。
宋景仪并没有与他搭话的意思,只一路与安宁低语几句,不过是府中杂事,叶绍卿跟在后头,随手揪了根藤条在手里把玩。
“大人稍等。”安宁服侍宋景仪更衣,留了个丫鬟给叶绍卿上茶和帕子。
到了此时,叶绍卿倒反不急了,左右是进了这院子,宋景仪想晾他便晾吧,反正自己不走就是了。
叶绍卿饮了茶,背上汗水打湿,早先家法留下的伤处就隐隐作痛,他坐不住,便起来往外踱去。
日光炯碎,青蝉间鸣,叶绍卿才恍觉已是临近端午了。
他低头,树根底下立着十数只半月陶罐,香泥半灌,里头青枝绿叶,苞朵将绽未绽,却已是朱紫的艳丽颜色。
牡丹。且皆是一个品种——首案红。
首案红是牡丹中奇品,花繁如冠,且其红最艳最正,此时已可窥见三分俏丽,待到花朵盛开,定是红妆异香,艳压群芳。
看这牡丹还在盆中,尚未扎土,想必是宋景仪才从哪处觅得的,悉心照料,待其长稳了再移动。
宋景仪果真是很喜欢牡丹的。
金陵的富贵人家,爱牡丹者甚多,不过一般人喜爱牡丹,都是追求品种越多越好,花貌越奇越好,往往一园内玉笑珠香,千娇万妍。可宋景仪偏偏只栽一种,虽是悦目,却未免也太单调了些。
这人还真是奇怪,爱花,还偏认定了一种爱的。
叶绍卿蹲下来拨了拨花朵,忽而觉得眼熟,心念一动,似乎有什么记忆要回涌上来。
“永嘉今年最好的首案红,叶大人要是喜欢,便带几株回去。”
宋景仪已更完衣,打断了叶绍卿的思量。
叶绍卿站起来,“哪敢夺人所好,我是喜欢,就盼能多来几次看看。”
宋景仪一身素色暗绣长袍,外套黛蓝轻纱,映得他肤白唇红,清静端好。他并不回应,只是缓步走来,在叶绍卿身旁站定。
叶绍卿等了一会,见他仍不开口,叹了口气,“近来怎么老在生病,可好些了?”
“小毛病,不碍事。”
“慧三儿的事多谢了。”
“助卓然一臂之力罢了。”
“我今早可是被我大哥一顿好打,背上都皮开肉绽了。”
宋景仪这才偏头看了看他,“那你今日还跑马拦我门前?快些回去休养……”
“你别走。”叶绍卿打断他,盯着那牡丹,定定道。
宋景仪愣了愣,似是不信,“你说什么?”
“你别走。”叶绍卿又说了一次,他皱皱眉,“北蒙不比炎国,你身体才好……”
宋景仪唇角轻牵,竟是笑了,“我意如此,皇令已下。”
“你意如此?”叶绍卿见他笑,面有薄怒,“你便只是不想见我罢了。”
“我不想见你?”宋景仪又是一哂,似乎觉得叶绍卿这番无理取闹十分可笑,“你倒是知我何思何想了?”
叶绍卿倒也有些恼怒了,转向他,“宋灵蕴,那晚是我脑子不清楚,说了混账话,你恼我便骂我打我,何必从那时起就不咸不淡,将我当做陌路?”
宋景仪终是不笑了,他那目光落过来,轻飘虚无,“叶绍卿,”他声音凉中带涩,“照你看来,我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叶绍卿这段日子心有忿忿,到了今日终于忍不住了,只想与宋景仪当面对质,并未深想,此时宋景仪这么一问,他倒是脸上背上均是一热,不知如何作答。
宋景仪也不待他回答,见他面上凝滞,步步紧逼,“那我便将我意如何讲给你听。”
“我想你断了对那人的念想,我想你身边再无玉龄之流,我想你抛却新仇旧怨,我想你与我长相厮守。”
“我这回可清楚了?”
宋景仪一连串话语劈头砸来,句句分明露骨,大胆至极,只听得叶绍卿如雷炸耳,竟是僵立在那难动分毫。
宋景仪看了他片刻,最后勾出冷冷笑容,“你若答应了,明日我便不走。”
叶绍卿脑中隆隆作响,怔怔地望着宋景仪。他眉眼如画,唇角如此一扬,越发昳丽动人,只是眼中无甚波澜,如千里冰封,寒霜覆野。叶绍卿竟觉十分陌生,又无端生出惊惶来,不因宋景仪此时冷然之态,还因自己心中剧烈摇摆,无法思索的同时,竟还荒唐地泄出几丝窃喜。
叶绍卿是头一次尝到什么是不知如何是好。然而本能提醒他万万不可细想,一旦想了,怕是要万劫不复了。
宋景仪将他脸色数变全看在眼里,似是早有所料一般轻轻将目光转开了去。他从袖中掏出帕子,低低道,“日头越发毒了,叶大人莫要中暑,早些回去更衣歇下吧。”
叶绍卿如被抽了魂,只是把伸到眼前的那只手里的帕子接了,方觉自己已是满头大汗。
“景……”
宋景仪淡笑着摇摇头,转身回房。
叶绍卿这才后知后觉地摁住胸口,那里居然沉沉作痛。
日光倾城。
依旧是高耸城楼,百官齐列。
一迎一送,此间不过匆匆数月。
只不过这一次,宋景仪站在叶铭修身侧,银甲红缨,英姿勃发。
皇帝与将军之间仍是那些老套的过场言辞,叶绍卿分毫没有听进耳中去,他站在皇帝身后,只是怔怔盯着宋景仪看。
他迎着日光清晰俊逸的眉眼,一启一阖的嫣红嘴唇,白净得找不见一点即将战场厮杀的狠戾。
响在叶绍卿耳边的,是宋景仪昨日在院中对他说的那番话,翻来覆去。叶绍卿摁着城墙,那墙砖粗糙,硌得他手心生疼。
直到众人三呼万岁,叶绍卿恍然回神,便见宋景仪翻身上马,与叶铭修比肩而去。
那日他闭口不言,低眸不视,今日他享君王厚望,沐万人景仰。
那日我眼中无他,今日他目中无我。
确是截然不同了。
“可还无碍?”叶铭修压低声音问道,“随时可叫魏纯过来。”
暑气渐盛,宋景仪额角沁出薄汗,他摇头,“再走一段吧。”
即便已出了城门,宋景仪却仿佛仍能感到叶绍卿的目光粘在自己背上,比那日光更热上几分。
他心中竟有些嘲讽,既优柔寡断,又何必贪心痴望。
久不骑马,孩子在腹中连连作动,宋景仪伸手压在腹上,隔了层衣与厚重的铠甲,摸也并摸不出什么来,只是小东西好似感受到宋景仪掌心的温度,慢慢安静下来。
叶铭修察觉他的动作,又道,“此次北上,可是不打算再回金陵了?”
宋景仪手依旧贴着小腹,淡笑点头。
唯有叶绍卿不知,他二人这一别,一人盼再见,一人决不见。
殿内角落立着长脚铜鑒,里头盛着冰块。
婢女续了香,恭谨无声地退下去,整个殿内竟没有留一个下人。
一人负手立在竖屏之前,墨色薄衫贴身勾勒出他长腿蜂腰,袍尾金线绣蝶笼团花,将那袍子的沉闷扫去,生出些艳丽高华来。
那竖屏之上却不是花鸟山水亦或好诗妙文,却是一张战事地图。北蒙至大启,各郡县道路都分明标出。
那男子细细看着,并不做声。
高台主位,另一人躺在长椅中,一手撑面,一脚曲起,踩在那名贵的锦垫之上。那只脚上的靴子帮极高,几乎裹住了整条小腿,靴上绣鹰,目露凶光。那人另一只手把玩着一把短短的弯刀,刀鞘上锁纹鎏金,镶嵌硕大宝石,华丽非常。刀柄更是雕刻着一个狼头,怒目呲牙,很是渗人。
两人互不搭话,殿内安静非常,只有刀子磕碰手掌的微弱声音。
忽而窗边传来巨物撞击的声响。
两人同时抬头,那玩刀男子束着高高的马尾,里头夹杂细细的小辫垂在肩头,高鼻深目,十分年轻,正勾唇笑。
被盯的那个男子便也笑了,他嗤了一声,“本王不去,你那畜生认死主。”
于是玩刀男子便爬起来,几步过去打开了窗,一只青灰的巨大鸟儿直冲进来,贴着殿顶迅猛游翔。
“附离!”那白灰相间的羽毛落下来,黑衣男子皱眉冷哼。
阿史那附离这才将两指送到嘴边吹了声口哨,那鸟旋即俯冲下来,稳稳落在他伸出的小臂上。那是只游隼,肩背覆青羽,是以俗称青燕,腹足则为白羽黑褐横斑,展翅三尺有余,是草原上有名的猛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