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霍邦的归期得滞后一段时间。
他本就驻守在边疆,离漠阳有五六日的路程,这次出来打了半年的仗,旧城的兵将有些浮躁了,经常出一些小面积的动乱。
他不放心,打算回去看看再去华泱。
离开的那日,方羿和封若书亲自出城相送。
容国的文武之首都来送他,霍邦很是受宠若惊。他说,我就一个大老粗没见过这么大阵仗,方羿点点头,说了几句离别的话,送他一面护心镜作念想,拉着马回城了。
“霍先锋还是太谦逊了。”
方羿走了,自然只有封若书一人相送。他今日没有穿战场上的劲装,一身白底挑染墨竹的衣袍,袖口的边缘也是素淡的颜色,仔细才能看见上面的竹叶纹路。腰封较寻常的宽一些,近乎一个成年人手掌的长度,将腰部的线条勾勒得很贴合。再加上浅淡的铅灰色及地披风,擦除了他身上最后一丝烟火气,清雅皎皎,宛若云上轻风。
“你,极少穿这样素白的颜色。”
霍邦挪不开眼睛。
封若书浅浅一笑,道:“这是往前师兄送的,他独爱素白,是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他嘴里的师兄,指的是云舒君。
“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怎么会?
霍邦不以为然地看着他,以及在披肩的绒毛中若隐若现的笑。封若书的唇色很浅,但被雪白的颜色一衬,又显得红润了一些。
他觉着,封若书大概是穿什么颜色都好看的人。不论是从前的蓝,还是现在的白。
“国师为何喜欢水蓝?”
封若书的思绪飘到远处,道:“从前年少,跟着师傅去了一趟珩域,那地方山水相间,美得恍若仙境。我无意中瞧见了一方蓝湖,远远看着水天一色,只觉得天幕垂了地,魂魄也要跟着去了。”
“后来呢?”
“后来,我捧起湖水一瞧,发现那水并没有颜色,只是天空湛蓝,水便也湛蓝了。师傅说,这是自然之境的戏法,也是眼睛的戏法。都说眼见为实,但有时眼睛看到的也并非是真的,需要亲手剥开最后一片幕布,方可见真实。”
这话让霍邦思忖了好一会儿,才道:“军师的师傅,定是一位高人。”
“嗯。”封若书点头,“他是身在尘世,又看破尘世之人,我和师兄都很敬仰他。”
霍邦道:“所以,那之后,军师便钟爱水蓝的颜色?”
封若书道:“不错。”
霍邦问:“那今日,军师为何要穿白色?”
封若书垂眸,道:“为了它。”
“它?”
封若书浅笑着掀开披风,亮出怀里的小毛团,那东西雪白的一只,缩在封若书的臂弯里浅眠,柔软的耳朵耷拉在头顶,粉红的舌头时不时伸出来舔两下爪子,惬意极了。
霍邦瞪圆了牛眼睛,错愕着双手接过,道:“这是......雪狐?”
封若书道:“正是。”
那雪白的毛团子换了地方,又在霍邦的怀里找到个舒适的姿势,张嘴打了个呵欠,露出精致獠牙和粉红的龈肉。眼睛微微掀开一条缝,湿润地滑出半滴眼泪,爪子抬起来挠了挠,又睡去了。
封若书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柔柔笑道:“将军送你的护心镜,打仗时能用到。但我这人终是个儒生,手边的都是文房四宝,没什么刀枪武器。前日听蛮疆大王说雪狐的寓意是吉祥平安,我便问他讨要了一只,权当是借花献佛罢。望你在边疆驻守时,常保平安。”话说完,又揣测着看了他一眼,“霍先锋可还喜欢?”
霍邦心里痒痒的,压在身体深处的某种情感就要喷薄而出。
“军师送的,末将自然爱不释手。”
“那便好。我没怎么见过雪狐,不会挑物种,看它漂亮便要了来,还担心你不喜欢来着。”他自顾自说着话,蓦然留意到霍邦一直盯着他,眼睛里不知装着什么情绪,他一时间没看明白,于是问,“怎么了?”
霍邦咬了咬后槽牙,隐忍着道:
“此去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
这话一落,封若书也有些忧伤,却还是好言劝道:“人生聚散原本寻常,既然有聚有散,那么散去之后未必不能重逢。你我有缘相识一场,自然有缘再见。”
霍邦垂下眼睛,盯着一处石坑,“军师常在国都,我终年固守边疆,中间隔了半个容国。见面怕不是那么容易。”
封若书低眉想了想,道:“霍先锋不是还要回华泱述职么?彼时我在国师府置下酒宴,与你不醉不归如何?”
霍邦的眼睛陡然一亮,“如此甚好!”然后又想起什么,“那时,我定要把我压在心里的话都说出来,一字不落,全都说给你听!”
他深藏在心底的爱慕,总要让这人知晓的!
封若书一愕,随即展开笑颜,“好,那我便在国师府静候霍先锋了。”
霍邦欢声一笑,连说了三个好,然后便往远处走。走了一小段又自己跑回来,焦愁道:“哎我还是现在说了罢,夜长梦多,保不齐出什么岔子呢!”
封若书不知道他的心里话,也不知自己便是他的心上人,一头雾水地瞧着他,“也好。”
对上那双纤柔的眸子,底气十足的霍邦瞬间又怂了,呆滞道:“那,那个,还是以后再说罢。下,下次见面,我铁定要说给军师听的。”
封若书向来大度,“都行,霍先锋想说什么,我随时洗耳恭听。”
然则下一刻,霍邦又忍不住了,胸口才压下去的冲动又仿佛火山喷发一样喷出来,这样颠来倒去的情绪简直让他发疯。
他在犹豫什么?
有什么不可说的?
这又不是什么丢人之事!
于是一个冲劲之下,他再没忍住,径直握住封若书消瘦的肩膀,“军师,我喜欢你!”
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对方的额头印下一个吻。
饶是封若书亲口说“随时洗耳恭听”,他也万万没料到,这个“随时”来的如此突然。
而霍邦藏在心里的话,又是这样,让他猝不及防。
初春的日晖温和柔软,暖盈盈铺洒了一地,一双倩影透在草色浅淡的地上,边界模糊,顺着日光挪动。
还未待封若书反应过来,霍邦已然逃之夭夭。
骏马的前蹄抬起了一人高的高度,扬飞了两片泥土,绝尘而去。
封若书望着他去的方向,眼中的愕然渐渐收回,终究化作一个苦笑。身后的披风被刮得呼啦作响,将本就瘦削的身子又劈薄了几分。
陌上公子,芝兰玉树。不闻烟火,南柯琼枝。
霍邦带给他的烟火气,当下是回应不起的。
路途遥远,返回华泱已是一个月之后了。
那时,恰是四月之初。
皆说人间四月芳菲尽,华泱城却不然。
为了迎接告捷大军,卫临寰下令,在城外十里的大道两侧,皆种满红花。
那日,卫临寰亲自出城迎接,队伍磅礴,气势如虹。方羿等驾马走在最前方,本是光耀门楣的极度荣华。
然则,却有一件事,让安戈很是生气!
作者有话要说:
顺毛中......
第98章 二婚(二)
若说华泱的民风也委实开放, 寻常女子若是与哪个男子看对了眼, 随即将手绢挥过去, 若那男子接了,一桩姻缘也便成了。
久而久之,那绣了女子闺名的手绢便成了示爱告白的专用之物。
于是乎, 在方羿回府的路上,街道两侧、阁楼阳台,涌了成百上千的女子探出头来, 不断挥舞手中的绢帕,嘴里一口一个脆生生的“侯爷”。
虽然也有不少人唤着“国师”,但远没有那些叫侯爷的声音大。
害走在方羿马侧的安戈,脸色愈来愈阴——这猴子为什么要露脸, 像他这样把脸糊些丑不拉几的泥巴不好么!
安戈毕竟是偷跑出来, 顶着那张“安如意”的祸国殃民的脸始终不好。万一被有心人瞧了去,对比一下画像大做文章什么的,那就是灭顶之灾了。
“侯爷——奴家可以服侍你!鞍前马后绝不言苦!”
安戈怒火滔天——这些事是下人做的,不是夫人!
“侯爷——你是天下无敌的大英雄!”
废话,这还要你说吗!
“侯爷——奴家这辈子非你不嫁!”
那你就做个老姑娘吧!
呼声滔天,一阵盖过一阵。大战告捷的消息传遍全国, 华泱百姓一溜水地鼓舞雀跃。本来他在三山南门的一通说辞, 这胜仗的功劳也有他的一部分,但听到那些铺天盖地的“告白”, 心里的火就越烧越旺。
本来虚抓着缰绳没有施力的拳头就越攥越紧,仿佛这绳子就是那些口若悬河的女子, 恨不得全都捏掉,封住她们的嘴!
倏地,他的拳头就被一个热乎乎的东西包住了,仓皇抬头一看,原来是方羿的手。
只是方羿的袖子宽大,把他二人的手罩得严严实实,旁人遥遥一瞧,只以为是方羿把手搭在马脖子上,并不觉着有什么。
安戈整个人像是被电了一下,忙心虚地左看右看,只见其余人还稳重端庄地朝百姓挥手,注意力压根不在这里。尤其是身侧最容易看出端倪的卫临寰,好像是生病了脸色很差,但也还是挺直腰背对百姓点头,连看都不朝这边看一下。
于是心中狂喜!
安戈忙抓紧了那只宽厚的手掌,并美滋滋地在掌心挠了一下。果然,端着官场笑容朝街道两侧挥手的方羿动作一顿,半警告半宠溺地看了他一眼。某人奸计得逞,捂嘴一乐,后觉着在朗朗乾坤下要注意仪态,于是清了清嗓子,大度地不去管那些侯爷长侯爷短的白日梦言论了。
那日,是四月初二。
去年的今日,安戈代了安如意嫁过来,举赴大婚。
但彼时仓促,方羿又疑心重重,这举国欢庆的大婚还不如小家小院的婚事甘美。安戈向来洒脱(没脑子),对这些并不放在心上。
但方羿心中有愧,自然要弥补一二。
“哎呀茯苓,你安安心心养胎就是了,还弄这些花花肠子干什么?”
安戈被蒙着眼睛,一路被人扶着走。
茯苓与小旭结了姻缘,半年前,也就是安戈走后两个月,二人在管事的见证之下完了婚。
然后安戈回来时,茯苓便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了。
肚子还平平的,不怎么显怀,故而很多力所能及的事情,她还是会帮小旭一起做的。
比如——今日这项重大的使命!
“主子您就放心罢,奴婢的胎象很稳,云舒君亲自去请的大夫,您还担心什么?”茯苓拉着他走过长廊,心里压不住喜悦,“您跟着奴婢走就是,等到了地方咱们自然就退下了。”
“咱们”,说的自然是她,以及那举着灯笼走在前方的小旭了。
“到底什么事儿啊?要去多久啊?猴哥这去了王宫半天也不回来,你们该不会要趁他不在把我卖了吧?还有,我还有半个鸭腿没啃,你们先给我留着,别让人给扔了!”
茯苓苦笑,她家主子,什么时候能有点超过五两银子的追求?
“不会扔的,主子您什么时候想吃茯苓什么时候给您送来。”
“那还行。”安静了不到一瞬,又问,“你们给我披了件什么啊?走了一会儿怪热的。”
刚出来的时候就给套上了,样式好像还比较讲究,茯苓小旭两个一起上手还弄了好一会儿。
茯苓的眼神闪躲,“就是一件普通的袍子,奴婢怕您冷,还特意给您穿的。”
“那脱了吧,我不冷。”
“别啊。现在虽然一天比一天暖和,但也还是要注意加衣裳的。尤其现在是晚上,更深露重的,万一受了凉多不好......”
茯苓自小在未王宫长大,宫里讲究,总有一大套衣食住行的说辞。真要一条一条提溜出来,估计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于是安戈在她还没说起兴的时候,及时出言打断,“啊那个,茯苓啊,那个多穿衣服不着凉嘛,我都懂的,咱们赶紧走吧,耽误时间总归是不好对不对?”
茯苓点头,认为很是有道理。
于是安戈没有去在意身上莫名其妙多出来的衣裳,茯苓也没有再说什么长篇大论了。
三人手挽着手,一路经过朱红的九曲回廊,院子前面的青石砖路,以及管事预备用来养荷花的十八口巨型水缸。终于,在一扇门前停下。
“到了。”
茯苓帮他拆下蒙眼的布条,之前一团漆黑的视野终于有了光亮。安戈看了又看,始终觉得没什么新奇。
“这不是寝院么?搞这么神秘干什么?”
刚过来侯府的时候,他还被扔到地上睡了一晚来着。
“您进去就知道了。”
茯苓笑得花枝乱颤,一旁的小旭也使劲点头。
安戈心里明白了什么,忙往院门上方看去——不用想,他们肯定在门上放了一盆水,等他推门进去,水盆一砸,周身湿透。
呵,这一对小鸳鸯,居然算计到他头上来了。不知道他可是当年永安县有名的混混小夜叉么?身为这种戏码的祖师爷,他怎可能中招?
于是抬脚一踹,再猛地退后十几步,这样,就算是有一浴桶的水也淋不到他身上。
“砰!”
一声震破天地的巨响,厚重的木门被踹得大开,还因惯性被弹了回来,荡起一圈细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