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予你欢且喜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丹心执笔

作者:丹心执笔  录入:04-04



第71章 番外(李成欢)
  李成欢拿着一张红纸,已经在摘星殿李成眠的卧房坐了很久。
  这纸不同寻常,它是一张婚箴。
  是和司徒喜进献的治水方略一起呈上来的,如此幼稚的恶作剧,应该是裘欢做的无疑。
  婚箴上写着:
  双凤和鸣
  鸳鸳戏水
  欢喜同天
  司徒喜与裘欢今日在此,
  永结同心,白头偕老,至死不渝。
  李成欢已经看了很久,好像要把每一个字都用自己的眼睛抠出来。
  他名字里也有欢。
  欢喜同天,就不能是他吗?
  突然,他好像看到了七岁的李成眠,用稚嫩的语气对他说:“欢弟弟,你可曾后悔。”
  他坚定地对他说:“二哥哥,我是帝王,帝王无悔。”
  李成眠摸了摸他的头,眼中全是怜悯。
  李成欢向他道了句珍重,走出了摘星殿。
  ———————
  李成欢不知不觉拐到了慈心居。
  只有他知道,这里幽禁着“养病”的当朝太后,他的生母。
  已经三年了。
  他走进去的时候,齐云慧正在做茶。
  她没有意外他的到来,而是眼皮也不抬地,给了他一杯刚做好的新茶。
  她看起来淡然了许多,她从来不觉得自己做错,但是她和李成欢之间,却已经不再像之前那般争锋相对。
  她老了,老了的女人,权势已经不再像以前那般重要,反而怀念起亲情的可贵。
  他什么都给她说,因为这个宫里已经没有知道所有事情的人。
  他需要一个当局者,和他分担这些可怕又悲伤沉重的往事。
  “你后悔吗?”齐云慧也问了李成眠一样的问题。
  这也是李成欢一直在问自己的。
  李成欢摇头。
  齐云慧却笑了,好像早知道他会这样回答。
  “你不愧是他的儿子,真的和他一模一样。”齐云慧用很久远的语调怀念起李桓,她的丈夫。
  她爱过他吗?大概是爱过的,还好,在她知道他的眼中是谁时,她早早回头,把所有心思都转移到权势上面。
  爱权势不好吗?追求权势最坏的结局不过是得不到而已,可能丧命,却至少不会让她伤心。
  “我和他,不一样。”李成欢想起那个他应该叫父亲的男人,表情却充满鄙夷,“我至少从始至终,都清楚地知道,我心里真正爱着的人是谁。”
  齐云慧轻笑两声,给他添了新茶。
  可是李成欢不欲多留,已经潇洒转身离开了。


第72章 番外(李桓)
  “皇上息怒,孙将军也是奉命行事。”
  “奉命?奉谁的命!”李桓道。
  “皇上,是您自己啊。”
  李桓突然想起了,孙滨奉命抄家时,和他的对话。
  “皇上,司徒拓已经伏法,他的家眷如何处置。”
  “罪臣家眷,一向是怎么处置的。”
  “回皇上,不外乎流放岭南给披甲人为奴。”
  “那就那样办吧。”
  他以为,至少让那个不知好歹不愿意嫁给自己的女人吃点苦头,为了她年少时的错误决定付出代价。
  可是他怎么会忘了,他默认的流放,会是把美丽女子安全送到岭南的流放吗?
  他明明知道,知道流放是什么意思。
  他下令杀了那几个犯事官兵,判了连坐,族谱上面三代亲眷,皆除其名。
  他独自坐在沈眠晚的摘星殿,从天黑坐到了天亮。
  这个看起来懦弱,实则比谁都坚毅痴情的傻女人,就是这样,明知道他给她赐的香囊有毒,还是那样心甘情愿,日日带着身上。
  她笑着闭上眼睛那一刻,他突然有些后悔,他不知道他这样执念于一个对于他来说,除了一面之缘,尚算陌生人的女子,而牺牲了一个一直默默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他的傻女人,是不是做错了。
  他心中的信念在一点点土崩瓦解,他终于知道,他所谓的帝王尊严,在所爱之人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可是已经太晚了,他只能抱着自己信奉了一生的尊严,和对于得不到的执念,困守在这座皇宫,永永远远,做他的孤家寡人。


第73章 番外(冤家)
  阿满是司徒喜十六岁时出征大漠的时候捡到的,确切说,是被查朗从狼窝里带回来的。
  查朗后面老是开玩笑,以阿满的性子,怎么会被养在狼窝,该是被养在猴子窝才对。
  阿满那时候已经六岁,却不会说话,也不识字,人的道理更是一窍不通。
  查朗不知怎么的,大概觉得自己找来的麻烦要自己受,所以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耐心都倾注在了阿满身上。
  别人都笑他是在养孩子,查朗却不以为然,只是对着他们不在乎地笑。
  阿满一天天长大,从最初的懵懂到后面的鲜活跳脱,无比灵动。
  识字是查朗教的,骑射是查朗教的,人生道理也是查朗教的。
  可是他偏偏对着司徒喜一脸崇拜,对查朗却不甚上心。
  查朗不愿意这么多年做了亏本买卖, 只有变着法子凑到阿满面前找存在感。
  对他这么好都不领情,看来只有换个态度再试试。
  查朗觉得,欺负一个人,也是表达喜欢的表现。
  这个荒唐的想法,造成了两个人跌跌撞撞做了多年的欢喜冤家。
  直到被李成欢要挟,囚在了盛京城里。
  两个人的感情才慢慢清晰了起来。
  查朗是司徒喜身边自小养大的贴身侍卫,盛京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每回上朝,朝里的敌对明里暗里使了多少绊子,他自己都有点数不清。
  偏偏阿满自己记得清楚,往这个尚书家丢了几个粪球,往那个侍郎家门口撒了几把黄豆。
  拙劣的把戏,搞得两人在朝中举步维艰,要不是有祝绪言和丁一卯两个人帮衬着,只怕早就被生吞活剥了。
  那一夜,查朗又被对头算计。
  这次他们太过分,偷了阿满身上的印章,引他单枪匹马过去。
  要是李成欢知道阿满印章被盗,岂不是刚好找到了收拾他们的把柄,阿满一定在劫难逃。
  查朗以一敌百,厮杀了很久,这次来的都是武林里有些名头的高手,查朗拼尽全力,好不容易杀出一条血路。
  等他夺了印章回到府中,已经体力不支晕倒了。
  他是被阿满的哭声吵醒的。
  阿满一边给他收拾伤口,一边哭得难看。
  查朗不知道是因为想堵住他吵得不行的嘴,还是多年所想近在眼前。
  他一把把面前的小傻子揽进怀里,一边感受阿满在怀里顾及他的伤口不敢太用力的扑腾,一边狠狠亲他。
  小傻子的眼睛很大,鼻子却小,查朗都一一亲过。
  最后,落在了他想了很久的粉唇上。
  “阿满,别人都知道,只有你不愿意承认。”查朗声音有些虚弱,可是却成功让怀里不安分的人安静了下来。
  “我喜欢你,一直都是。”查朗在他耳边丢下一个惊雷。
  阿满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丢盔卸甲。
  一直都是!
  不是一直欺负他吗?不是一直打他一下给个甜枣吗?那时候不是那样说过吗。
  “你不用骗我,你那时候给起哄的那些人说的那些话,我都听到了……”
  ———
  “不是养儿子,我没把他当我儿子。”查朗对着几个起哄的同伴笑着说。
  “那你是干什么,对他那么上心?”
  “你们不觉得,很有趣吗?”查朗无所谓的态度,伤害了悄悄躲在后面偷看的小阿满。
  “看着一个畜牲窝里养出来的东西,在自己手下,慢慢从一个畜牲变成一个人,不是很有趣吗?”查朗接着说。
  起哄的几个锦衣卫一脸惊讶地看着他:“查朗,你真是没有良心!”
  查朗不再理他们,只是喝了一大口酒,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游戏人间的讨厌模样。
  从此以后,阿满收回了不小心错付的真心。
  ———
  “原来,那时候你听见了我的蠢话……”年少时心高气傲,觉得什么都不甚在乎,就算开始在乎,在一帮弟兄面前,也要装出不在乎的模样。
  现在才知道那时候多么幼稚可笑。
  “那是我的玩笑话……我太好面子,不愿意承认对你不同……”查朗摸着阿满脸上冰凉的泪,心里隐隐作痛。
  这么多年,他一直把自己那番胡话放在心上。
  怪不得,无论自己做什么,他都不再愿意相信,自己喜欢他……
  “阿满,你可以不信我,那是我自找的。”
  “可是,我会用一生去重新获得你的信任,我保证。”
  阿满按住了他发誓的手:“不用了,我们已经浪费那么多的时间了,你当小爷傻吗?”
  查朗不可置信地看着他,红着脸解开自己的衣襟。
  “你……”
  “你还有伤,可以吗?”阿满脸红得滴血。
  查朗求之不得,那里还管痛不痛啊,灵活翻身把小傻子压在身下。
  ———
  小傻子光溜溜躺在自己怀里酣睡的模样,查朗怎么看都不厌。
  当时自己的话对了一半。
  自己哪里是在养儿子,分明是给自己养了个媳妇儿。
  这个买卖太过划算,让查朗觉得,这一定是上天的恩赐。
  自己一个孤儿本来应该被当做刀俎的一生,先是遇到了司徒喜,又遇到了阿满。
  尊敬的和喜爱的人,他都拥有了。
  不得不说是上天眷顾。
  他会用一生,去把握自己的幸福的。
  他和阿满十指相扣,心里暗暗立了誓言。


第74章 番外(竹马)
  祝绪言自小爱读书。
  无意读到了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句子。
  看着不住叹气。
  别人家的青梅竹马,好像和自己这一位。
  完全不一样……
  祝家和丁家一文一武,做了几百年的邻居。
  祝绪言和丁一卯从小一起长大,该干和不该干的事情,不知道干过多少。
  丁一卯是出了名的锯嘴葫芦,话少得可怜。
  祝绪言偏偏是十里八乡最能言善道的“小状元”。
  身边的人都知道,祝家小子,出生就不平凡,将来是要当状元入朝为官的栋梁之材。
  却没想到,是当了官,可是只当了司礼监一个小小文书,叫多少人跌破眼镜,叹息着扼腕。
  祝绪言去司礼监当官,完全为了丁一卯。
  他听说丁一卯在司礼监当了个小小的教头,马上马不停蹄赶过去阻拦。
  后来才知道,就算是司礼监分管东西二厂的锦衣卫,也是不用净身的……
  为了安心,也为了待在丁一卯身边,祝绪言不顾家人反对,拿着一甲前三名的成绩自请入了司礼监。
  就为了此事,祝丁两家几百年的好邻居差点闹翻。
  祝绪言和丁一卯一起为官多年,可是两个明明心系对方的人都愣是没有越雷池一步。
  直到这天,李成欢把祝绪言外调的旨意下来了,丁一卯的心湖掀起了滔天巨浪。
  他把自己关在校场练了一天的兵,士兵们都一个个累得半死,偏偏将军大人还是虎虎生风。
  从那天之后,祝绪言不在来司礼监。
  从前天□□夕相处的人,突然不见,丁一卯心里面有一丝难以名状的不舒服。
  他每天把自己练得很累,最好是累得爬不起来,累得就在校场睡着,睡着了就不会再想了,也不会再难过。
  他从小就很少言语,什么都憋在心里,家里人怕他这样的性格容易作病,不知道找了多少名医偏方,还是没有换来他多开金口。
  只有祝绪言能引得他多说几句话,也只有祝绪言会那么怼他,甚至以他气红了脸却说不出话的表情为乐。
  可是偏偏,那个清雅又恶趣味的竹马,就这样在心里扎根,再也挥之不去。
  祝绪言在城门等了很久,等到车马都抛下他远走越远,那个木头还是没来。
  他等在这里,只是想看看他在那个人心里是不是真的如他预料般重要,还是一切的一切,都只是自己一厢情愿。
  他终于勒缰,准备跟上远行的队伍,直到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他急忙回头。
  一身玄衣,在初夏的阳光下闪着金光。
  丁一卯庆幸自己能赶上。
  他一把拉住祝绪言的缰绳,焦急的心绪还没有平复,额头汗如雨下:“别…别走!”
  祝绪言眼中全是喜悦,却故意作弄他:“快放开,我的人都走了,我要是迟了,岂不是给新的上司下马威?”
  “我不让你走!”丁一卯干脆耍赖,可是生硬的表情,让人看着有趣极了。
  “我不走也可以,除非你给我个原因。”祝绪言循循善诱。
  “原因?”
  “对,原因。”
  “因为我……”
  “你?”
  “我……”
  “你什么?”
  喜欢你三个字好像等了一辈子那么长,终于被他说出口。
  祝绪言心想,这哪是木头啊,根本是石头!可是听到了那三个字,却还是高兴地不能自已。
  “好,我知道了。”祝绪言用袖子给他擦汗,“我一直都知道。”
  丁一卯惊讶抬头看他,拉着他的衣袖生怕他突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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