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两种气质糅合在一起的,也就是一个顾小卿了。
秦逍到的时候顾小卿正在为两个扇子犹豫,一柄是画着泼墨山水的折扇,一柄是雕花木质的镂空木扇,都是他喜欢的风格,可是价钱都不便宜,让他只能其中一个。
就在顾小卿犹豫的时候,身旁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老板,这两把扇子都要了。”
他转头一看,果不其然,是秦逍那张噙着笑意的俊俏容颜。还不等他说什么,老板已经麻利的打包好了两把扇子,笑容满面:“这个客官,今天禹夏节,两把一共五两银子。”
凳子把钱递给老板,秦逍把富有诗情画意的盒子递给顾小卿。
顾小卿不太想收,怎么这个人一来就送东西。
秦逍塞给他,“收下吧,好歹也是我一片心意呢。”
也是秦老爷子的一片心意。
秦逍之前在自己卧房翻出来几张银票,和一封秦老爷子留下的信,信上先是嘱咐这些钱是留给他的零花钱,让他不要乱花钱,但是必要时可以给喜欢的人买东西。
秦逍立马就悟了,这是给他留的追人资金,于是他就带着一部分钱出来了,正好遇到顾小卿买东西。
正数钱的老板听到秦逍这句话,一看顾小卿是个双儿,立马明白了,面前的男人刚买了他两把扇子,他也不吝啬几句好话,“这位公子,既然客官已经买了,您就收下吧,我们这小本生意,不给退换的。”
顾小卿犹豫了再犹豫,还是收下了,想着等会买个别的回送过去。
秦逍看他收下了,心里也高兴,他道:“卿卿,我对京都不熟悉,既然是你邀请我来参加这禹夏节,不如今日就由你来带我逛逛吧。”
“这是自然的。不知秦逍想去哪里看看呢?”
“嗯……一般的这个节日,你都是什么安排?”
“我吗?街市里有一个迎华台,每年禹夏节这里都会举办斗诗大会,往年我都会去参加,后来……便没再去。”
秦逍摸摸下巴,估摸着顾小卿还是这次是想去参加的,正好他也想看看古代的斗诗大会,“挺有意思的,这种文人聚会正适合我这种没有什么文采的人去瞻仰。带我去瞧瞧?”
顾小卿自然是万分同意。
四人到迎华台的时候,人声鼎沸,有一个蓝衫青年扯着嗓子吆喝:“参赛来这里登记。只限五十人!”
顾小卿踌躇,他很想去试试,但是又不好把秦逍扔在这里,只能渴望的看着蓝衫青年的方向。
顾小卿头一扭,秦逍就知道他要干什么,他本来就是因为顾小卿邀请他才来的这里,如今能看到顾小卿亲自作诗吟诵的模样,他还有什么好拒绝的呢?
“唉,这里人太拥挤了。卿卿,我去那边的席上坐会,你去报名吧。”
“你……这……多不好啊。明明是我邀请你的……”但是又只顾着自己。
“多大点事,在我这里,这禹夏节还真不如看你去作诗比赛有吸引力。”秦逍拍拍顾小卿的肩膀,“别多想了,去报名吧。再不去就没名额了。”
秦逍怕他再犹豫,说完这句话便和凳子去另一边专门供民众观赏的位置坐下,还专门花钱要了一个安静的位置。
无数人拥挤在报名处,顾小卿不算很高,秦逍一离开的远了就瞧不见人。
也不知道报上名没有。他想。
过了一会蓝衫青年拿着一沓纸去了后台,众人渐渐散去,就见顾小卿和宛儿越过人流走到秦逍这里。
秦逍:“怎么?没报上名?”
“嗯呢。去晚了,没有名额了。”顾小卿笑笑。其实不是没有名额,只是他不想去报名了而已,禹夏节每年都有,他以后还有无数个禹夏节。今日他身边还有秦逍,他不想把他一个人留下。
刚刚那拥挤的场景秦逍也看到了,觉得报不上名很正常,只能安慰他,“没事,不难过,下次再来。”
“我们看看待会的斗诗吧。”顾小卿说,语含期待,“每年都会涌现出很多有才情的人和脍炙人口的诗。”
秦逍有一搭没一搭的嗑着瓜子,没等多久,蓝衫青年重新走到台上,手里还拿着一个铜锣,他敲了一下手里的锣,宣布斗诗大会正式开始。
第一轮的规则制度很像现代的飞花令,给出一个词语,所作的诗必须要有这个词语。
蓝衫青年让五十个人一齐上台,给了半柱香时间,然后要求所有人同时写下自己作的诗,写不出来者淘汰,意境不够者淘汰。
“这诗的意境怎么看?”听到规则的秦逍不解。
“有评判的人。”顾小卿指了指台子对面的位置,那里坐着六个老人,“那边就是坐着的人就是,前三位是大书院的授课夫子,以作诗出名,后三位是是不世出的居士,只有一些诗会才会出来。”
“噢。没想到你都认识。”
“每年都是他们。我以前也是被他们点评过的。”顾小卿不好意思。
台子上的人还在努力构想,有的人已经作诗完毕,有的人还在抓耳挠腮,五十个人神态各异,秦逍看着有趣,没想半柱香时间一晃而过,蓝衫青年一一念出他们作的诗,由六位老人评判。
第一轮过去,已经刷下了三十多个人。
秦逍感叹:“怎么第一轮就走了这么多。”有些人的诗他觉得还挺好的,通俗易懂,大白话!
顾小卿见怪不怪:“其实这说到底是个节日的诗会,并不是所有人都是真的会作诗。”
“懂了,大家都是凑热闹呗。”
第二轮比拼已经开始,规则是诗句接龙,给出一个情景,给出一句诗,必须要接着上一个人的诗和情景去接,这一轮不拼辞藻不拼意境,只看能不能做出来,并且符合要求,比较考验临场作诗能力。
由于不确定上一个人会作什么,所以没有时间思考,五花八门,说什么的都有,秦逍看得津津有味。
顾小卿虽然看了好几年,但依然觉得有意思。
第二轮过后场上只剩下十一人。
蓝衫青年道:“最后一轮,出题人是我们的文采冠绝京都的双儿——‘荣华妙仙’白清羽白公子。”
蓝衫青年话音刚落,顿时激起千层浪,周围的人都在窃窃私语这个白清羽,连台上的十一个人都在交头接耳。
秦逍作为外来人此刻除了迷茫还是迷茫。
顾小卿笑道:“白清羽,是荣华伯府的嫡双儿,文采出众,一直在文人学子中很有名声,长得也很美,所以有了个荣华妙仙的名号。”
这人设听起来怎么和顾小卿这么像,秦逍好奇:“卿卿,那你与他谁比较厉害。”
“学识哪有高低之分,我与他没什么可比的。”顾小卿不在意。
秦逍摇头:“你就是个闷葫芦。你讲的话不可信,宛儿,你来说说。”
“好嘞。”宛儿清清脆脆的应了一声,“宛儿以前虽然是瑛王府的奴婢,但是听过我们公子名字,都说他是京都第一双儿呢!倒是这位白公子,宛儿可从来没听过白公子的名号。”
“宛儿,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顾小卿轻轻横了她一眼,并不想多谈过去。
小姑娘委屈的闭上嘴。
秦逍:“我记得宫里不是也有个双儿吗,怎么第一是你们俩之间。”
“皇家贵君怎么能和我们一样?不能放在一起比较的。”顾小卿道。
秦逍懂了,大昭的阶级还是挺严格的,皇家特权阶级,本身名号一摆出来就是尊荣,不需要参与这种第一第二的争夺战。
合着这是顾小卿嫁人后,自动退位让贤,由后面的人补上。
“有点意思,我倒是有点期待这个白公子了。”秦逍眯了眯眼。
正说着,一抹白衣上了台,白清羽人如其名,姿容清冷,气质高洁,如皎皎明月不可攀附。
白清羽和顾小卿简直是两个极端,一个胜雪清冷,一个柔软艳丽。
作者有话要说: 我没有断更我没有断更
今天我回租的房子了,准备上班
结果被房东锁在了外面(愣住)
然后又收拾屋子收拾了俩小时
只能说 幸亏我是有存稿的人(挺/胸叉腰)
第17章
白清羽简单的说完了规则,便出了题,要求是以情写人,要写的情到深处,让人有所感触,题目虽然简单,但是想写好并不难。
最后一轮除了台上是一个人可以写以外,台下的人如果有兴趣也可以取纸笔,写好了送过去,虽然并不参与斗诗大会的比评,但是可以进行额外的展示。
秦逍想着那道题目,让凳子去拿了纸笔,挡着顾小卿的视线偷偷写了一首诗,由凳子送过去。
一直说自己没什么文采的秦逍居然动起笔来了,让顾小卿生出了万分的好奇心,但是秦逍把纸护在手下,左挡右挡,就是不让看。
顾小卿看了半天也没看到,气呼呼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哎呀别急,结束了你会看到的。”
“哦?秦世子就这么有自信会被选上吗?”
“那是自然,这诗可是用尽了本世子毕生的文采。”秦逍一脸骄傲。
台上的比拼也到了尾声,白清羽收过十一人的诗送与六位老人评赏,一番讨论后,定出了前三名。
斗诗大会结束后,蓝衫青年手握着一卷纸,几个小伙子搬出一块告示板,青年把手里的纸一一粘贴上去。
这便是方才由观看斗诗的民众写的诗了,告示板上张贴了十数张,字迹不同,情景不同的诗,还未离开的众人立刻围拢过去阅读。
“走吧,去看看我写的诗。”秦逍带头走过去,果然在第二排看到了自己的诗。
顾小卿顺着他的眼神看到了那首诗,读完后脸色爆红!
那竟是一首表白诗!写的是新婚人被翻红浪的情难自已!用词白话简单,让人能直面那种新婚之夜为人夫的激动之情。
这……这……这哪有什么以情写人!
围观的人似乎也看到了这首诗,在一众的追思,求爱诗中独树一帜,大昭的民风比较开放,尤其是民间,除却礼仪伦常,并没有很多规矩束缚。
他们对着这首诗啧啧称奇,看的好不过瘾,都在说这是哪家的新婚汉子写给自己妻子的,感情直白火辣的很,那妻子真有福气,得此宠爱!
几个年纪轻的姑娘双儿受不了这种,直接红着脸离开了。
顾小卿读书作诗十几年都没有今天这么害羞过,虽然这首诗和他没有关系,但是莫名的一道道热气就往脸上冲,羞得他都要晕过去了。
他扯着秦逍衣服把人拉出去,“秦逍!这就是你的毕生文采吗!”
“你不觉得写的很好吗?”秦逍恶劣的戳戳他,“我觉得我写的很生动啊。”
“太……太……”太无耻,太下流了!秦逍怎么这么讨人厌!
“其实我这里还有另外一首,专门写给你的。”秦逍做贼似的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叠整齐的信笺,塞给他。
顾小卿展开一看,豁,好一首淫/词/艳/语!
独道风流唯一景。
喜凤香烛映春情。
小洞生泉敞开迎。
卿卿含羞纳枪柄。
顾小卿:“……”去他/娘/亲/的,他此刻的拳头好痒。
“卿卿,你不要被它迷惑了,我这是个藏头诗啊。”
“……什么藏头诗。”顾小卿的拳头握了又握。
“独喜小卿啊。”秦逍郁闷,“没看出来吗?我写得好明显啊。”
顾小卿还真的没看出来,第一眼看到是那样一首诗,他连看都不敢看,哪还有心思去想什么藏头诗。
更何况,这样的藏头诗,不要也罢!
“以后不许写……更不许写给我!”
“哎,这是咱俩之间的小情趣啊。”秦逍摇头晃脑,“我错了,我下次还写。因为我发现我可能在这方面特有文采。”
这个无耻的人!
顾小卿心里恨。但是说又说不过,脸皮也没人家厚,只能让秦逍调笑了一路。
虽然被秦逍气了一下,但是顾小卿还是带着秦逍逛遍了互市,好好地领略了一下大昭节日的热闹氛围,原本他还想用一些不常见的番邦物品刁难刁难他,结果发现秦逍知道的比他还多,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能说上一点,让他怀疑这个人以前是不是真的不学无术,逐渐的甚至心里还产生了些许佩服。
……悄悄说,其实顾小卿对学识好的人都很崇拜。
二人就这样一边逛一边交流,渐渐地一抹红色的夕阳挂到了西山。顾小卿到底是双儿,体质不比男人,不停地走了一下午,已经体力不支。
秦逍想去扶顾小卿又怕人来人往的造成不好影响,他看看天色,想到还没吃饭,问他:“卿卿,要不我们去吃点东西?”
顾小卿感觉到一点疲累,不想让秦逍看出来,只能让宛儿稍微撑他一下,他缓了口气,道:“不要去什么酒楼。我们去河边,一会那里会放莲花灯,还有很多小吃摊。”
顾小卿声音轻轻柔柔的,秦逍不由得想到现代古装剧里男女主河边诉情,你侬我侬,顿时心猿意马起来。
每次碰到顾小卿,他都克制不住自己的冲动,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
河边已经站了不少人,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有书生模样的人给心爱的姑娘念诗,也有清秀的双儿害羞的在看着心上人。
摊贩们叫卖声此起彼伏,清爽的夜风飘飘绕绕,晃动着楼宇上的夜灯,摇摇曳曳出朦胧的灯光,一天的疲惫都在此刻被缓解,就算是脾气再暴躁的汉子也会买一支普通的银钗送给自家操劳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