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边塞这几年,我就没见她化妆过,我曾一度以为她的梳妆台和衣裳都是摆设。
“少见多怪,”她冷哼一声,“我曾经好歹也是皇城贵女,京城有名的大家闺秀,熟读女戒,精通女红,各家前来提亲的媒人也曾踏破季家的门槛。”
“那你怎么变成现在的男人婆的。”我震惊了。
季清霜沉默了,凌厉的眉眼之中闪过深沉到极致的悲怆。
“因为我遇见了一个人。”她说,“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
“是主子?”我猜测。
可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季清霜冷哼一声,说道:
“他不配。”
不是主子我就猜不出来了,从我认识季清霜的那一天起,她就已经追着主子跑了,没见过她对别的男人还有什么兴趣,我想不出还有什么人能重要到改变她一生的地步。
“对了,”季清霜像是想起了什么的样子,她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长条形的东西给我,“这个你拿好,拜堂的时候一定要揣在怀里。”
我接过,那是一个用红布抱着的长条形盒子,放在手中有些重量,里面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我好奇地问道,“为什么大婚时一定要带着,有什么奇怪的习俗吗?”
“这你就不用管了,照着做就是了。”
季清霜斜眼看着我,我身体一抖,不敢不从。
“是是是,我的姑奶奶。”
闻言,季清霜轻笑一声,身披华美宫装的她向我伸出手,指爪尖利,宛若女鬼,声音尖锐,宛若罗刹:
“还叫姑奶奶?该改口了吧,我的夫君。”
我微笑,上前两步,搭上她的手。
“是,我最尊贵的夫人。”
我拉住她的手,她顺势靠在我的手臂上,姿态小鸟依人,宛如将夫君当做天的良妇。
现在,我们这对早已忘了爱为何物的家伙亲密无间,伪装成伉俪情深的爱侣。
撩开帘子,我们踏入阳光之下。
将我们的“关系”大白于天下。
浓妆之下,季家清霜苍白疲惫,浓妆之外,清河郡主雍容华贵。
立于她身旁的我,表面上是一个唯唯诺诺的假君子。
而实际上,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家伙。
你们比我更清楚。
120、
婚书已下,主子身为君王,启口无戏言。
三日之后,便是我与季清霜的大婚之日。
由于时间过于紧迫,所有的仪式从简,纳彩、问名、纳吉和征礼直接跳过,吉日已择,只差迎亲。
而今日,正是我与季清霜的大婚之日。
季清霜上轿之前,按理应该装出不愿出嫁的样子,由我的喜娘三推三让之后再上轿,可我的喜娘还没催呢,季清霜自己就跳上去了,身手矫健,扶都不用扶。
我雇来的喜娘与季清霜雇来的演员都很尴尬,不过他们很敬业,短暂的沉默之后,起轿的起轿,放鞭炮的放鞭炮,唢呐呜呜呀呀地吹奏着《百鸟朝凤》,一路将新娘送到了我们拜堂的地方。
我们现在荒郊野岭,拜堂之处不过是在帐篷里挂了几块红布,简陋得很,我个乡下来的大老粗倒不介意,可她好端端的一个郡主竟然也不在意,我对此也很费解,只能勉强用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来解释。
拜堂之时夫妻二人当白高堂、拜天地。我的高堂就不用说了,尸骨都找不到了,季清霜的高堂更是远在京城,估计现在还不知道他们家闺女结婚呢。成婚之前我问过季清霜,你私自结婚,就不担心你爹娘打死你吗。季清霜拿我之前安慰她的话来回怼我,说我跟她说过,不用搭理她老爹的。
所以,我们俩拜高堂拜了个寂寞。
赞礼者对我们俩在拜高堂时又拜了一遍天地的举动视而不见,闭着眼睛直接让我们夫妻对拜,然后唱道:礼毕,退班,送入洞房!
拜堂仪式完成,我手执彩带绣球引导季清霜进入洞府之后,她剩下的事情就不归我管了,我老老实实地回到酒席上接待凑热闹的诸位,准备被灌酒。
我的这场结婚典礼,除了主子没有出席以外,军队中有点地位的人都跑过来凑热闹了。这不,我刚回来,脚还没站定呢,徐玉阙就凑过来了。
“哎呀呀,念恩,今日大婚,恭喜,恭喜。”
我才不信徐玉阙会有如此的好心,这么勤快地跑过来只为了给我道喜,果不其然,祝福之词后,他明里暗地地嘲讽我今年二十又三才刚讨到老婆,还不停炫耀自己十七八的时候就已经知己红颜遍天下了。
对于此等“挚友”,我只用一句话回他:
“我今日成亲了。”
“遥想当年我与那京城名妓苏晚晚……”
他口若悬河,渲染了一个的唯美动人的爱情悲歌,面对这根话本似的故事,我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
“我今日成亲了。”
徐玉阙顿了一下,开始讲述另一端艳遇:
“犹记那日,江南水乡,烟雨朦胧,我举一把青伞,遇见了慌忙躲雨的张家小姐……”
这个故事里张家小姐与徐玉阙相互爱慕却苦于家族阻拦,一对恋人生生被拆散,着实令人唏嘘,我悲叹一声,然后说:
“我今日终于成亲了。”
徐玉阙无语了,他扇子也摇不动了,话本也不讲了,他有些无语的对我说:
“咋能不提成亲的事情吗?”
“好的,可怜的你连房小妾都没有。”
徐玉阙愤怒地拂袖而去。
看着被我气走的徐奸商,我捂着肚子暗自憋笑,不过我并没有笑很久,因为了季清贺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
他依旧是一身玄色衣裳,皮肤苍白而且薄,轮廓深邃英挺。他手中端着酒杯,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却莫名地让人感到阴冷。
他向我走来,脚步轻盈如猫,杯中酒水鲜有波动。
“李大人,在下祝你,新婚愉快。”
他的语调奇怪,咬字诡异,像是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我心下发冷,与他碰杯之后,拉住一个认识的同僚,同他打了个哈哈就跑了。
跑到季清贺方圆十米之外,我才感觉周围的气氛变得正常起来。
据魏柯辛说,还有一群暗恋季清霜的小子要联合起来灌醉我。他这回没有骗我,我真的看到了一众军官聚在角落里,人手拿着一坛子酒,阴森森地盯着我。
看着他们手里的酒坛子,我有点虚,于是我把专心吃饭的小崽子从席上提溜出来了。
小崽子手中还拿着筷子呢,他直勾勾地盯着桌上的烤乳猪,在我手底下挣扎着。
“李念恩,你干什么呢!”
“臭小子,过来帮我喝酒。”
“我不喝,他们要灌的是你,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可是你的上路酒,你确定不喝。”我凑到他的耳边,一边把酒杯塞到他手中,一边阴森森地对他说。
小崽子抖了抖,终于把视线从烤乳猪上收了回来,他有些惊恐地看着我。
“什么,李念恩你仗着你娶了清霜姐姐,这么快就要杀人灭口?”
“你想哪去了,”我不禁扶额,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大婚之后,我们就要把你送上战场了,而这一次,我们俩不会再陪着你。”
“为什么?”小崽子傻傻得问道。
“你以后会明白了。”
听着我又开始敷衍他了,小崽子怒了:
“我才是不是小孩子。”
“只有小孩子才会说自己不是小孩子,”我伸手把他的头发揉乱,有些头疼地看着他,“不过我现在也挺纠结的,之前是我没有把握保护好你,不得不拔苗助长,现在我与季清霜联手了,保护你是肯定没有问题了,可护你一时又不能护你一世……妈的,婆婆妈妈的,真不像我。”
我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通,活像一个唠叨的老妇人。
小崽子嫌弃地看着我说:
“李念恩,你怎么了,你脑子终于坏掉了。”
“你脑子才坏掉了呢。”
我狠狠地敲了敲这个目无尊长的家伙额头,他被我敲得疼了,捂着额头哀嚎。
我看着他这幅样子,心下一软,把他手里的酒杯抢了过来。
“哎,你干嘛?”
“你还小,不准喝酒。”我放弃了让他帮我挡酒的计划。
“不是……”
我将杯中酒液一饮而尽,向着角落里的人群走去,小崽子却拉住了我的衣角,我回过头,少年站在那里,神色有点委屈,有点落寞,像是鼓起了极大的勇气一般,他问出了一直想问的问题:
“李念恩,你们为什么要成亲啊……”
我眸色一暗,近乎狼狈地逃避着问题。
“符克己——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符克己啊,符克己,我该拿你怎么办。
有时候,我不希望你长大,我希望你能活在最快乐的年岁,无忧无虑地过完这一生。
有时候,我又希望你学会取舍抉择,学会狡诈冷酷,学着成为一个真正的王。
我将他推出觥筹交错的大人,就像过往的无数战役一样,我端着酒杯,独自一人杀入敌营之中。
符克己在我身后喊我的名字,可我没有回头。
那群暗恋季清霜的小子们根本没有留手,真的是把我往死里灌,要不是看在我们曾有过出生入死的情谊,我可能当场跟他们撕破脸。
不过即便如此,我也不是这场酒席之中喝酒喝得最多的,九王爷坐在角落里,从宴席开始就一直给自己灌酒,他的身旁已经堆了很多的酒壶了。他周围的气压极低,根本无人敢凑过去。
他一直喝到了酒宴结束,双眸仍旧清明,从座位上起身,独自一人离开了。
我有些担心他,但一群人凑在我的身边,我脱不开身。
这群给我灌酒的混蛋吵吵嚷嚷着要闹新房,可一个个还没走到季清霜的帐篷呢,全都半路跑没影了,将我一个人丢在新房前。
没出息,没志气,活该讨不到老婆。
这么想着的我,双腿有点发抖,小心翼翼地进到了我们的新房。进去之前,我就猜到季清霜一定不会老老实实地盖好盖头,规规矩矩地坐在床上等我。
可即便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进去的时候还是被季清霜给吓到了。
季清霜自己掀了盖头,摘下了沉重的凤冠,乌黑的长发披散而下,她把腿翘在桌子上,手中拎着酒壶,给自己灌酒。
见我回来了,她抬了抬下巴,示意我坐在她旁边。
我老老实实地坐在她旁边的座位上,由于刚刚被灌了太多酒了,现在有些口渴,我拿起了桌上了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刚刚咽下去第一口,季清霜的一句话吓得我把茶水喷了出来。
“我知道你不喜欢女人。”
“……”
我堪堪把嘴角擦干净,她的下一句话把惊得我把茶杯给摔了。
“真巧,我也不喜欢男的。”
“……”
军营中虽然一直在传我和主子有一腿,但那多数是调侃性质,没几个人当真,哪怕是我那些积极传播谣言的政敌自己都不信。
季清霜对各种谣言一向是不闻不问的状态,她能做出这个判断,只能说明她拿到了确实的证据。
“你怎么发现的?”我问道。
“我们一起去了那么多次青楼,你虽然每次都叫姑娘,可你的动作太斯文了,女子往你身上靠的时候你还会无意识地躲开。”季清霜冷静地说,她一向如此,在她看似洒脱豪放的表面之下,隐藏着谨慎持重的内核,她喝着酒,继续揭露着我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还有,每次有好看的歌舞,是个男人都会盯着舞女的大腿或者腰肢,只有你这个家伙盯着符锦的侧脸发呆。”
她说的是实话,我至今仍旧记得主子聆听美妙音乐时妍丽的身影。我仍然记得,主子闭上眼,微微侧头,将自己放松在美妙的旋律之中。那身影越过了五感,直接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愈久弥深,令我此生难忘。
主子曾是老皇帝最喜欢的子嗣,自幼受到最完善最全面的教育,琴棋书画主子样样精通,对乐曲也有自己的品味,即使是在边塞,主子也不嫌麻烦地豢养了一众乐手,只为了能够不时满足自己的耳朵。每当主子命令乐手奏乐的时候,我经常会凑到主子身边,陪他一起欣赏乐曲,实话说,像我这种大老粗是没有什么音乐素养,曲中的高山流水和婉转倾诉都是听不出来,而这样的我之所以还愿意经常跑到主子那听曲,唯一的理由在于主子。
主子对乐曲侃侃而谈的点评远比乐手的能力重要,主子欣赏乐曲时的秀丽侧影远比乐曲本身更加美妙。
是的,我为我的主子深深地倾倒,沉醉于他的俊逸秀美的容颜,着魔于他人莫能测的眼,钟情于他伏案工作的身影。
季三青已经教会了我什么是喜欢,我知道在我的注视之中滋生的情感就是喜欢,可这份喜欢注定只能掩藏于黑暗,逐渐腐朽变质。
只因为……我喜欢主子,但我更爱自己。
永生永世,我都不会让主子意识到我对他的爱意,我不会让他知道,只要他愿意给予我一点真正的温暖,就可以真正地把我玩弄于鼓掌;只要他愿意施舍我一个拥抱,我的理智就会脱钩,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这份爱令我恐惧,这空虚令我失控,我不能接受我变成非我。
所以,我们只能是主与仆,利用者与被利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