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死后我立刻反了[古代架空]——BY:苍灰

作者:苍灰  录入:10-01

  不过私吞财物这种事情说到底还是违反军令的,没有我带头给我的兵担着,他们还是不敢的。
  面对着士兵闪闪发亮的眼睛,我叹了一口气,随手从车子里挑出了一块黑乎乎的石头。
  “这是啥?”
  我着实不解,为什么一块石头能跟金银财宝放在一起。
  “一挑就挑中了这里最值钱的,你刚刚装个什么啊?”魏柯辛翻了一个白眼,给我解释道,“还记得十几天前的那颗陨星吗,这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那块陨铁。”
  “哦?好东西,这家伙可是铸剑的好宝贝啊,正好,我还欠符克己那小子一件礼物。”
  我手握这块陨石,左看右看,愈发爱不释手。
  回到城中后,我当即派人找能工巧匠,铸造宝剑。我对这柄宝剑充满期待,也相信小崽子会喜欢它的,毕竟,这是绝好的彩头——
  开国皇帝的佩剑“潜龙”正是天外陨铁所铸。
  116、
  晚上的庆功宴无比愉快,经历了半月有余刀尖舔血的生活之后,我手下的那群混蛋本性暴露,拼酒的有,打架的有,赌博的有,唱歌的……
  “嚎什么嚎啊,难听死了!”
  我抄起手边的烧饼就往唱歌的千人长头上丢,千人长伸手矫健,接住了烧饼,笑嘻嘻地同我说:
  “多谢将军赏赐,都怪下官今儿太高兴了,没有忍住。”
  伸手不打笑脸人,我也不好说他什么了,只能冲他招了招手,意思他过来。
  千人长乐颠颠地凑过来,我悄悄地往他手里塞了一张银票,小声对他说:
  “欺负自家兄弟的耳朵算什么本事啊,咋们要一致对外。这样,你带几个跟你水平差不多的家伙一起,去季将军的士兵那边唱。”
  千人长点头,小声回我:“下官明白。”
  “孺子可教也,去吧。”
  我拍拍他的肩膀。
  没过一会,我就看见我的千人长被季清霜的兵追着打了,这个千人长也算是有本事的,一群人追了他好久也没追到,逃跑的路上又一次经过我们这,他用中气十足的声音大吼道:
  “将军——您可没告诉我这茬啊!!!如果我今天活下来了,记得加钱啊啊啊啊!!!!”
  好嘛,这小子绝对是故意的,他知道我在算计他,所以把我也给拖下水,好小子,他加钱没了。
  虽然本来也没有就是了。
  与我同席的季清霜自然也听到了,不过烤肉在前,她暂时没心情与我计较了。
  我成功躲过一劫。
  我松了一口气,继续喝酒。
  小时候,我父亲还在的时候,曾经给我找人给我算过命。算命的说我七杀格入命,此生要么体弱早夭,要么登堂拜相,两者之间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算命还断言,我这人殚精竭思,此生不得安稳。
  我是个不信命的人,可很不幸,算命的前半部分说对了,后半部分……他也说对了。
  我的确经常会想得太多,这也导致了我很难融入大家,很多时候,他人欢喜的时候我悲伤,在他人悲伤的时候我欢喜,使得我就像一个格格不入的神经病。现在也是如此,我身在人群之后,可周围的喧嚣与我无关,在他人因为取得胜利欢欣鼓舞之时,我心中寒凉如冰。
  不要误会,打胜仗我当然开心,不过这快乐是短暂的,短暂的快乐过后,我意识到了——
  我爬得太高了,逃不了了。
  此战过后,就算我极力将战功推诿,我也必将获得无上的威望,而这无上威望,就是我的催命符。
  如果我想活下去,就必须在这个权力场中厮杀到死亡。
  小崽子见我心情不佳,有些担忧地问我:
  “怎么,受伤了吗?”
  我对小崽子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到哪一步,没有了慢慢引导他的机会,他现在不能继续当一个小孩了。
  满饮此杯,我颇为回味地咂咂嘴,坦言道:
  “我们这群家伙啊,现在还算团结,不过是忙着对付共同的敌人。可这仗打完,新帝必亡,我们这些家伙都能抽出工夫来相互倾轧喽。”
  这句段话我没说全,话到嘴边,我又收了回去,我终究还是没有把我的全部想法尽数言明,我不忍心让小崽子过早地做出抉择。
  其实,我最担心的从不是我的同僚,反正我们手中都有对方的把柄,真正撕破脸还得狗咬狗好一会儿呢,没个一年半载分不出结果。
  我真正的危机不时来自口腹蜜剑的同僚,而是来自我最亲密最敬爱的人。
  功高震主,择日必亡。
  天下大局已定,而等到主子征服天下之日,便是我被驱逐之日,或者被杀之时。
  我想要重新给自己倒一杯酒冷静冷静,可小崽子按住了我的手,少年人五指修长,力道极大。
  我有些讶然地抬头看着他。
  “李念恩,”他直呼的名字,表面乖巧,可他越发用力的手下展现出了他真实的想法,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这不是挺有意思的吗?”
  我呆了片刻才理解他的意思,这不怪我,这句话真的不像是他能说出来的。在我的印象之中,他一直是一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孩子,我从没想过,他竟然能从苍黄翻覆的政坛之中获得乐趣。
  也是,与天争,与地斗,哪里有与人斗来的有趣。
  我的郁郁之气一扫而空,嘴角满是压抑不住的笑意,在他仿佛看疯子的眼神中,我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笑声在胸廓之中回荡,发出沉闷的回声。
  “好小子,比你爹有志气。”
  他皱着眉,显得有些为难,问了一句:
  “我哪个爹?”
  “哈哈哈……”面对如此脱线的回答,我彻底忍不住了,大笑出声,半晌之后才平息,而后,我直起身,轻声对他讲,“你名义上的爹。”
  “我名义上的父王,”小崽子小声喃喃,像是自言自语地问道,“他小时候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小崽子名义上的父王就是主子,不过主子从未将他当做自己的儿子,主子只是单纯地养着他,护他吃穿、保他平安,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情感投入。边塞的七年时光里,我与主子相处的时光都要比他面对主子的时间要长的多。
  无怪乎他对主子好奇,再怎么说,主子都是他名义上的父王,而未来,主子将成为他唯一的父皇。
  说实话,我不是很愿意回想起有关主子的过往,毕竟,与主子那宛若蜜糖的过往,时刻腐蚀着我所有的反抗意志。不过为了小崽子,我仍旧愿意饮下这杯掺糖的鸩毒。
  我深吸一口气,挑挑拣拣地讲了一些:
  “我的主子啊,他是一个顶好的人。除了在先王面前有些调皮之外,他就是一个乖孩子。他不像你,小时候没有什么志向和觉悟,明明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儿,却跟个小傻子似的跟在老王爷和三王爷身后,他们让他去做什么他就去做什么,一点主见都没有。或许就是这股傻劲吧,他被所有人爱着,先皇、老王爷、太子、三王爷、端妃、容妃、朝中的老臣,所有人都爱着他。而正是这爱,将他拖入局中……而入局之后,便只剩下身不由己了,哪怕当初带他入局的人,都死了……”
  小崽子静静地听着,他问了一个有些傻的问题:
  “入局以来的这么多年,父王他,快乐吗?”
  “快不快乐不重要,他已经踏上这条路了,这条路上只会有一个赢家,他会穿着血淋淋的征衣,以失败者头骨为阶,登上唯一的王座,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生杀予夺。”
  我坐起身,双手压住他的肩膀,郑重地告诉他。
  “你要记住。”
  我的声音与主子的声音重合,这句话是主子亲口告诉我的。
  “【王本斧钺之形,是杀伐的象征。】”
  小崽子皱起眉,脸缩成一团,透露出些微孩童般的茫然。
  我心中的叹了一口气,果然是我太着急了,他不过十六岁啊,大好年华,未来注定是安享无限荣华的皇子,何必考虑这么多呢,再说了——
  “你父王他虽然就是一个老混蛋,但他对家人还是不错的,再不济会给你留一条命。你没必要——”
  小崽子,不,符克己打断了我。
  “李念恩,你没听见我说的话吗,”他一字一句地说道,带着不容置喙的语气,“我说了,这很有意思。”
  孩童的茫然与孩童的固执在他脸上呈现,他明显在纠结什么,但同时,他已经决定了什么。
  我心下暗喜,嘴上却嚷嚷着:
  “你这娃子啊,没救了,没救了。”
  “别老是娃子、小崽子地叫我,你也就比我大了六岁。”
  他果然被我带偏,梗着脖子同我吵,见他这幅可爱的模样,我忍不住逗弄他。
  “看在我给你买了那么多小吃玩物的份上,给点面子好不好啊。我也就现在有机会过过嘴瘾了~”
  “不给不给不给,就是不给!!!”
  小崽子早就看穿我得寸进尺的本性,他寸步不让,立志要让我把小崽子这个称呼给改了。
  他就做梦吧,我这辈子都不会改的。
  我和小崽子嚷嚷个没完,季清霜在一旁听着,火光把她略带凌厉的五官映照得极其温柔。
  117、
  我们护送从边塞三洲运来的粮草和物资,于半月后与深入地方腹地的主子在充州汇合。
  有了不世功勋在身,待遇就是不一样。青空之下,金龙旗帜无声飘荡,几万大军站为左右两列,肃静无声,恭候我们的到来。
  主子率领诸将离开军营十里亲自迎接,他站在人群最前端,外披氅衣,头戴墨玉发冠。发如墨,眸似渊,容若雕画,依旧是绝代的风华。
  主子立于地,我怎敢坐于马,立即翻身下马,半点仪态都不顾,连跑带跳地冲到主子面前,在他开口之前,我先跪在他身前大哭起来。
  “主子啊!如果不是季将军和小殿下,小的……小的就见不到主子了——”
  “念恩,快快起来。”主子双手掺住我的胳膊,将我扶起来,他眉头微蹙,黑沉沉的眼眸中盛满了怜惜,“你这一路辛苦了。”
  我膝盖微曲,他后背稍弯;我在低处仰望着他,他自高处俯瞰着我 ;我涕泗横流,他泪眼婆娑。
  好一副君臣相见,主仆相怜的感人场景。
  不过,这幅景象之中,有几分真情在其中呢?
  主子心思深沉,不是我等仆从可以揣测的,我只知道我的想法——
  我是真心的,真心被吓的。
  主子你别对我这么好,我担心你现在就想弄死我。
  主子与我执手而归,此时,我才发现,主子身旁的几人之中,除了小世子老王爷等熟人,还有……季清贺?
  他不在京城好好当他的刺客头头,跑到这里干什么?
  我跟季清贺那摊子破事一时半会儿是扯不清了,我知我负他良多,不过我现在正在刀尖上走路,并不希望他此刻找我搭话。
  季清贺那家伙很识相,一心一意地跟他姐姐季清霜说话,半点眼神都没有投注在我的身上。
  我心中暗松一口气。
  主子给足了我面子,亲自把我送到帐篷前,还拍着我的肩膀让我好好休息,嘱咐我今晚不要忘记参加庆功宴。
  面对如此礼遇,我感激零涕,连声应道,说一定会好好休息。
  然后,主子前脚刚走,我后脚就跑了。休息是不可能休息的,我还得去找季清霜再串一遍台词,以免晚上庆功宴的时候露馅。
  我赶到季清霜帐篷的时候,刚刚还好好的人,现在显得很不对劲。她罕见地坐在梳妆镜之前,盯着镜中身披甲胄的自己,久久地没有言语。
  面对反常的季清霜,我有点怂,不敢踏入,就站在帐篷门口与她讲话。
  “大小姐,你这是怎么了,又到了每月的那个时候?”
  “你才来月事了呢!”
  季清霜果然被我气到,回过头来怒视着我,我现在才发现,她的眼圈有点红。
  等等,她,刚刚哭了?
  我有些被吓到了,季清霜在我的印象之中一向是一个比爷们更爷们的人,除了季三青的事件以外,我从没见过这个娘们表露过任何脆弱。
  “你……这是怎么了?”
  我有些迟疑地问道。
  季清霜垂头,一向笔直的后背变得弯曲,再也没有了一往无前的气势。她的手按在梳妆台上,台子上放着一封信和一个药瓶,她的手摩挲着信纸,轻声说:
  “我父亲他……同意让我嫁给符锦了。”
  “这不是好事吗?” 我不解问道。
  她一直想要嫁给主子,可婚姻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她父母强烈反对的基础之下,她根本不可能嫁给主子。
  “好事?”她的笑容中尽是苦涩的意味,“当年我要死要活一定要嫁给符锦的时候,他们不许。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好不容易渐渐放弃了,他们反倒让我嫁给符锦。呵,可当真是好事啊。”
  卸下了战无不胜的光辉和滔天的权势之后,铜镜中的女子早已经没有了其它资本,戈壁荒原的风沙生生吹糙了尽心养护的肌肤,常年的奔波操劳使得她的皮肤松弛发黄。
  我仍然记得我们初见的模样,那时的她不过十岁出头,坐在精巧别致的轿子里,身着深紫色的华丽服饰,指甲上涂着鲜红的蔻丹,像是一朵在幽深庭院之中盛开的剧毒之花,神秘,高贵,美丽,却又不可触碰。现如今的她已经过了女子最美好的年岁了,容貌举止之中早已没有了少女的纯真妩媚,眼角眉梢间甚至有了细细的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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