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您好,我想找一个人。”一间不起眼的门脸儿里面,李云凌一边用蹩脚的波斯语说着,一边用手比划:“二十六七岁的男人,黑色长发,皮肤白,眼睛很大,身材很瘦……大概这么高。”
她踮着脚举起右手比了一个高度,然后满怀期待地看着对方。对面,抽着阿拉伯水烟的白发老头儿皱着眉上下打量着她,然后甚是不屑地冒出一句:“找情郎啊?就这长相在这地界儿可遍地都是。他叫什么名字啊?”
“……老人家,瞧您这说的。”李云凌当即意识到,对方已经识破了她女扮男装的伪装,打了个哈哈糊弄了过去:“他叫什么不重要,因为肯定不会用真名。”顿了顿,她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哦对!也许会用龙酒这个名字。”
老头儿点了点头,手一伸:“银子。”
李云凌瘪了瘪嘴,给张牧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递过一袋碎银。老头儿瞄了一眼钱袋子,似是嫌少地掂了掂,才从鼻子里喷出一口烟:“等着吧,有信儿再告诉你。”
李云凌转身想走,临了却灵光一闪,不抱希望地补充了一句:“还有……他是个混血儿,眼睛绿得有点发灰,五官据说长得和纯种吐火罗人很像。”
老头儿激动地叫出声来:“绿眼睛?!”
“有什么不妥么?”李云凌被他这反应吓了一跳。老头儿动作灵活地跳了下来越过面前的桌案,一把拽住李云凌的胳膊:“你们在找我之前,找过别人吗?”
李云凌莫名其妙地摇了摇头。老头儿立刻扳过她的身子,郑重其事地恳求道:“这件事就包在我们身上,保证给您找着!不过您得答应我们一个条件,绝不能再去找别家儿接这趟生意。”
“为什么?”
“姑娘你是有所不知,高昌最近发生了兵变,原来禁制买卖吐火罗人的法令在这里已经形同虚设啦。”老头儿很有耐心地解释道:“现在金发碧眼的吐火罗人早就绝迹了,所以黑市上不少奴隶贩子都把波斯人头发染成金色以图卖个好价钱,但是绿眼睛可是‘染’不了的,物以稀为贵,就算是个男的也至少在一千两黄金以上、甚至更高!你要是跟别人说了,万一遇到心怀不轨的,你那朋友不就危险了吗?”
“……也对啊。”
李云凌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那,请问你为什么这么好心,要如此热情地帮我们找人呢?是不是想吃独食呀?”
没过多久,两人就被轰了出来。望着“砰”的一声阖上的门,张牧后怕地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气喘吁吁地压低声音:“得亏你反应快,骗他们说绿眼睛这件事是编出来的,不然咱俩的小命就得交待在这里了!”
“这老头子年轻时是白河城最出名的人贩子,鬼精得很,怎么可能上我的当,更何况还是如此拙劣的谎言。”李云凌对自己的斤两十分清楚,冷静地分析道:“老东西胆子小,放我们出来估计是要看我们往哪里走,他们才好走捷径尽快找到人。现在我们的处境很危险,得甩开他们。”
“还不是你,非要找人贩子问老大的下落……”张牧叽叽咕咕地抱怨着,余光却扫了一圈四周。毕竟常年在军旅中摸爬滚打,他很快就敏锐地发现——李云凌所言非虚,果然,身后暗处有人盯梢!
对于张牧的抱怨,李云凌不置一词。这是因为,她早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就等着把理论付诸实践了。
透骨钉被拔*出来之后,沈长河的身体很快就恢复到了刚来边境时的状态。
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喜悦或者开朗模样,反而一直都是病恹恹地坐在马车里,半死不活地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在进入白河城之前,他的毒瘾又发作了一次,害得穆沙拉夫又得力排众议保住他的小命。这之后,穆沙拉夫趁着他“昏迷”狠狠地揩了一把他的脸,笑骂道:“妈的兔崽子,老子上辈子真是欠了你的,一分钱没挣着不说,还往里搭进去不少!”
沈长河觉得他这动作和语气都很恶心,可他只能继续装下去,连眉毛都没皱一下。
等进了白河城,穆沙拉夫的态度又变了。其余的奴隶被陆续卖给别家儿,唯独沈长河被留了下来——他命令手下把人洗得干干净净,又自作主张地选了一件黑底金纹、形制怪异的长袍给沈长河穿上,甚至还颇有匠心地在他额头上缀了一条镶嵌了红宝石的额饰。
这一切做完之后,穆沙拉夫将他从头到脚地仔细观察了一番,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拊掌大笑:“感谢万能的真神,完美,简直就是一位尊贵的吐火罗王子!”
在此之前,他就已经知道沈长河是很美的。在此之后,他才发现,“美”这个词已经完全不足以形容他的容貌,因为实在太过庸俗。
卖一千两黄金都是亏的,这种极品美色已经可谓价值连城了!
沈长河的五官轮廓是很“西域”的,唯独眼神却跟西域人完全搭不上边,反而总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些许温淳儒雅,让人本能联想到春风拂过的江南杨柳岸。可如今,这一身黑金长袍将他的中原气质遮掩得一干二净,唯独骨子里那浑然天成的妖孽气息,却被大浪淘沙般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哈萨尼!”穆沙拉夫兴奋地叫道:“以后你的名字就叫哈萨尼,怎么样?”
沈长河并未表示反对,也没“资格”反对。如果不是毒瘾才发作完不久以致无力反抗,他绝不想陪着他在这里玩儿“角色扮演”,更不会任由他像给猫狗起名一样随便给他改名字。
可事实证明,当一个人失去自由时,同样也会失去尊严。也许是因为意识到了他的“价值连城”怕他再自残,穆沙拉夫丝毫不顾他的伤势,命人用手铐反锁了他的双手,然后扒光了他的衣服,把他扔到了地下室里严加看管起来。穆沙拉夫以为这么做就已经万无一失了:因为他以前也是这么对待难缠的“货物”的。任何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都绝不可能一*丝不挂地跑到外面去丢人现眼。
沈长河并不难缠。这一路上除了“自杀未遂”一次之外,他甚至没有过任何逃跑的举动或征兆。可连一个上午都没过去,其中一个打手就浑身是血地回来向他报告:“他……他逃走了!”
打手是爬着回来的,说完这句话人就头一歪倒了下去,不知死活,身后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迹。饶是如此,穆沙拉夫还是目眦欲裂地拽起他的身体摇晃着,破口大骂道:“废物!给你们配的枪都是摆设吗,啊?”
打手们的配*枪当然不是摆设。
沈长河是趁着看守为了给他换药开手铐的机会把人打晕,然后又用看守的佩刀割断长发、穿着看守衣服光明正大地走出来的。其他看守和打手当然一眼就认出他来,也随即开了火——不过他们不敢直接开枪打死他,只能逮着机会瞄准他的肩头或是四肢点*射,以求让他失去行动能力。
于是,他们手里的枪就被缴了。
打手们到死都没反应过来,自己的枪到底是怎么被抢走的:因为这一切实在发生得太快了,死亡也来得太过突然。只剩下一个因为闹肚子临时上厕所的打手躲过一劫,不过他在逃命的过程中也挨了一枪,且正中股动脉,眼见着也离死不远了。
至于沈长河本人——
他的身体尚未完全恢复,可逃走这件事还算是做的得心应手。胳膊和左肩上各中了一枪,但都是贯穿伤且未击中骨骼、所以只是疼、并没有太多地妨碍他的行动。即便如此,持续失血也让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意识也越来越不清楚。
不知不觉之中,他竟跌跌撞撞来到了热闹的大街上,一身沾了血的衣服破破烂烂地挂在身上,伤口处的鲜血走一路流一路。本来已经拦腰斩断的头发见鬼一样地长回了原来的长度,大部分垂落身前遮住了半张脸,让他看起来像个脏兮兮的乞丐,又或是一缕苍白的鬼魂。
白河城没有几个真正老老实实的“良民”,但他这惊世骇俗的模样还是引来不少人侧目。这里没有警察局,也没有军队在街上逡巡,所以即便如此也没人拦着他横加盘问。
沈长河忍着伤口断断续续的剧痛,抬起一只手遮在眉毛上方——正午日头实在太烈,晒的他睁不开眼睛。可从年初到现在几乎没有一天不是在囚禁中度过的,此时他只觉得头顶的太阳简直可爱极了,因此完全不介意被它晒到头晕眼花。
他自由了。
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军阀到沦为囚徒再到如今逃出生天,沈长河恍惚地以为自己是做了一个漫长无比又荒诞至极的噩梦。在此之前,他总以为所有事情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总以为自己的“天赋异禀”可以让他在千军万马之中进出无阻……可是他错了,错的离谱。
天机阁的势力尚未渗透到西域地区,孤立无援之下,他就敢自作聪明地放任自己陷入危险境地之中,险些连命都搭进去。
哦,或许还有贞操。
无论哪个时代,“红颜薄命”和“祸水”这两个词都只会和女人联系在一起。身为一个钢铁直男,沈长河绝对没想过自己差一点儿就被女人给强*上了——这要是说出去,李云凌那个丫头片子估计会笑掉大牙吧?
“怎么又想起她来了……”
周围的声音变得越来越遥远,他知道自己又要撑不住了。可是若倒在这里,穆沙拉夫和他的走狗会不会追上来再把他抓回去?他不逃走,穆沙拉夫尚能如此折辱他,若这次再被捉回去,后果不堪设想。
沈长河深吸了一口气,趁着意识尚未完全消失向僻静处挪着步子。腿很疼,手臂也疼,浑身跟散了架子一样,疼得他手指无法自控地打着哆嗦。他垂下睫毛看了看自己凄惨的模样,嘴里轻不可闻地咕哝了一句:“坏丫头,口口声声说着喜欢,最后还真是狠心……”
随即想起来当初正是他自己吩咐李云凌“懂得取舍”的,只得轻笑一声,自嘲道:“罢了,她把自己管好就够了。”
说完这最后一句,他终于再也无法强撑下去,身体轻飘飘地萎顿于地,然后陷入无边黑暗之中。
奴隶市场(四)
夜里。下雨了。
小乞丐从市集上讨了点儿冷馒头回来,身后跟着一群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乞丐,准备回城北的真神寺休息。
真神寺是独神教徒定期举行集会、祷告等宗教仪式的场所,类似于中原地区的和尚庙。不过城北的真神寺已经被废弃了——白河城的居民们几乎都不信教,包括突厥人。
反正大家干的都是刀头舔血的缺德生意,都是罪大恶极之辈,信了教反而要下火狱的。
小乞丐和他的伙伴们就寄住在这里。现在是三月,又下了第一场春雨,空气中四处弥漫着柔和温暖的味道。熬过了冬天,接下来的日子就会好过许多,因此他们的心情都很不错。
而当他们看见庙门口躺着的陌生人时,心情就更加愉悦了。
这人很高,即使蜷着也能看出来是细细长长的身形,肤色对比着身上破破烂烂的深色衣服更显雪一般的洁白。小乞丐第一眼看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裤袋里鼓鼓囊囊的一块,这让前者瞬间就联想到了一样好东西:钱。
他弯下腰去摸,结果动作僵在了当场。这个触感很熟悉,但绝不是钞票或者金银,而是……
枪!
小乞丐的手狠狠一颤,触电般跳了开去并且连退三步。同伴们听他简单地说完事情前因后果之后,也都纷纷变了脸色:在这里,拿着枪的人只有两种:一是兵,一是匪。无论是哪一种,都是杀人不眨眼的。
想到这里,小乞丐先拿定了主意。他蹙着眉翻过这人的身子,看清他的长相那一瞬间怔了怔,手上却做了个落刀的动作:“杀了他,否则我们都得死!”
“可是头儿,这个人看起来不像马匪,也不像当兵的。”其中一个个子矮矮的少年怯怯道:“你看,他还留着长头发,兵是不留长发的。”
商议了一番,十几个少年决定把这人的枪没收并藏起来,同时找了根粗麻绳把他捆在了庙里的柱子上,又在中间的空场上生起了火。
没过多久,长发男人就醒了。小乞丐不打算给他发问的机会,直截了当地先开了口:“这位先生,很不幸,你落到我们的手里了。想死,我现在就送你一程,想活,叫你家人把钱拿来。”
“……”长发男人迷茫地眨了几下眼睛,随即搞清楚了自己现在的处境。他很快就镇定下来,脸上甚至还带了一点温和的笑意:“我想活着。”
“你家人在哪儿?”小乞丐从神龛下面取出来一张皱皱巴巴的牛皮纸和羽毛笔,蘸了些干得差不多的墨汁,准备替他写信。男人低低咳嗽了一声,苍白的脸色陡然染上病态殷红,看上去美得有些可怜:“我……没有家人。”
“那谁能给你拿赎金?”尽管是第一次当绑匪,小乞丐表现得却非常老成持重,看上去经验十分老到。男人怔了怔,才略带羞赧地小声说了句:“我没钱。”
小乞丐平静地“哦”了一声,忽然毫无征兆地从腰间拔出短刀就要去割对方的脖子。就在这一瞬间,男人身上捆着的绳子松开、掉落在了地上,而他的手也已刹那间夺了小乞丐手里的刀,顺带着把小乞丐也死死地勒在臂弯之间!
“把我的枪还给我。”
男人看上去仍十分虚弱,可力气却一点都不小,声音也很平稳。小乞丐被他勒得喘不上气来,粗声粗气道:“你……你有伤,我们人……多,不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