蛛蛛纳闷,“你这是在发抖吗?”
“当然不是,这是新式诊脉法。”李玺硬着头皮胡诌。
纳木觉得新奇,恭敬道:“敢问医官师从哪位圣手?”
李玺飞快地把相熟的御医想了个遍,最后哪个都没好意思拉下水,含混道:“没啥师承,自创的,先试用一下,不行再换。”
蛛蛛立马急了,“别在我阿爷身上试用啊,万一诊错了怎么办?”
“怎么会?不可能。”越心虚,声音越大。
蛛蛛不甘示弱,声音比他还大:“那你说,我阿爷得的什么病?能不能尽快治好?”
李玺清了清嗓子,打算瞎掰。
魏少卿轻咳一声,道:“人命关天,不可胡闹。”
“好,我承认,我不是御医,我瞎说的。”小福王听话地放开纳木的手,不好意思地挪了挪屁股。
魏禹执手,“舍弟顽劣,足下勿怪。”
嘴上说着顽劣,眼中的宠溺却遮掩不住。
纳木哈哈一笑,“我说呢,怎么会有‘抖啊抖诊脉法’!”
蛛蛛则是皱着鼻子,不满道:“白让我叫哥哥了!”
李玺朝她做了个鬼脸。
蛛蛛做了个更丑的还给他。
家长看着,摇头失笑。
魏禹伸出右手,另一只手自然地捏住广袖,“可否让我试试?”
“哦?魏少卿还会看诊?”虽是问句,手却十分信任地伸了出来。
魏禹一只手充当脉枕,另一只娴熟地搭在他腕间,三个指头互换着,探听不同的脉象。
蛛蛛瞥了李玺一眼,说:“可比你像模像样多了。”
小福王一点都不生气,反而骄傲得一批。
优秀?
我的人!
片刻之后,魏禹神情略显严肃,不过,没立马下结论,又看了看纳木的舌苔、面色和掌心,一时沉默下来。
纳木爽快道:“魏少卿但讲无妨。”
魏禹这才开口:“你这不是病,是伤,旧伤未愈,又添了新伤,伤口化脓,这才引起高热,若不能及时割去腐肉,挤净脓血,恐有性命之危。”
蛛蛛吓了一跳,“阿爷,你何时受的伤?我怎么不知道?”
纳木安抚般拍拍她,“就是上次,猛虎叼了村里的小孩子跑到山上,救人时被虎所伤。”
“后来呢?为何魏少卿说你旧伤叠新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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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木看了眼魏禹,没说话。
李玺也很好奇,连虎都能打死,谁还能轻易伤到他?
魏禹抿了抿唇,道:“是封山时和官兵起了冲突?”
纳木轻叹一声,点了点头。
蛛蛛一拳砸在炕桌上,气恼道:“狗官!就会欺负胡人!”
李玺也很生气,秋猎封山,圣人每次都会下旨,禁止侵扰百姓,这些人不仅不听,还敢伤人!
“是谁,告诉我,我罢——”
“治伤要紧,旁的我会去查。”魏禹压下他的手,“此次猎山防务,由金吾卫、龙武军负责,大理寺和礼部、兵部协理,我身为大理少卿,也算职责所在。”
不料,纳木反应极大,“不,不用了,多谢二位好意,我不想把事情闹大。”
蛛蛛和他们的小儿子是“黑户”,仆固鸦羽的身份也不能暴露在人前。
这也是为什么,纳木不敢去长安城寻访名医。
如他这样的刀剑伤口,是要上报京兆府的,确认了不是作奸犯科的恶人医馆才敢收治,若府尹盘问起来,难免暴露家人的存在。
尤其是蛛蛛。
纳木宁可忍受伤口化脓之苦,也不敢冒这个险。
屋内一阵沉默。
李玺抠着魏禹的腰带,心里闷闷的。
魏禹道:“我在医馆做学徒时,学的正是疡科,足下若不介意,我可以帮你清除腐肉。”
纳木一家顿时大喜,虽不好意思,却怎么也舍不得拒绝,说了许多感谢的话。
魏禹始终淡然地笑着,没有多说,只娴熟地处理着伤口。
一出手,纳木便惊呆了。
这哪里是区区学徒能有的手艺?长安城最厉害的疡医也不过如此了。
医治结束,日头已西斜。
送他们出天坑的时候,一家人俨然已经把魏禹当成了救命恩人。
尤其是蛛蛛,一直把他们送出老远,直到李玺调侃“你再送就到猎宫了”,她才恋恋不舍地停下。
李玺抓着魏禹左看右看。
“你是不是比别人多活了几辈子?”
“还是投胎的时候没喝孟婆汤?”
“明明只有二十多岁,为什么可以学到这么多手艺?”
魏禹笑笑,“就当我活了几辈子!”
他在平康坊的经历,如今回想起来,确实恍如隔世。
他从舅母家逃出来,第一份工就是在疡医馆做学徒。别的学徒偷懒耍滑的时候,他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学到的东西自然也是别人的三倍。
他的三年,相当于别人的九年。
之后,在书局做小工,在棋社洗棋子,在平康坊卖曲子,在族学念书,无一不是如此。
——所谓巧合与幸运,不过是命中注定。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写在了经历中。[注]
***
夕阳西下,南方天幕云霞如画,冉冉多姿,仿佛仙人手执七彩水粉晕染出来的一般。
李玺不由驻足,望向远方,“你说,我出生的那日,云彩有这么好看吗?”
——对于身世,不是不在意,只是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罢了。
魏禹摇了摇头,说:“比这个更好看。”
李玺歪头看他,“你记得?”
“记得。”永远不会忘。
那一年,他就住在猎山脚下的姜家庄,奉了舅母的命看管猪圈。
那一日,今上攻破长安城,戾太子伏诛,在猎宫避难的官宦人家喜气洋洋地往回赶。
那一刻,他割完猪草,站在路边望着天上的云霞——他极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哪怕只有一刻清闲,都会握着树枝在地上练字。
这么一站,刚好就被马车里的魏清清看到了。
魏清清那时候不过四岁,前几天过来的时候见过他,此时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隔着车窗扔给他一支银钗。
她说,定王府添了嫡子,新帝大赦天下,躲到猎宫的大小官吏都不会被问罪,阿爷一高兴给了她这支银钗。
她嫌样式老气,便转手送给了魏禹。
那一年,魏禹九岁。
他并不知道定王嫡子是谁,也不在意是不是沾了他的光,他只知道,这支被魏清清嫌弃的钗子足以让他逃离舅母,去那个繁华的长安城谋生。
然后,他就去了。
从此之后,再也没回过猎山。
如今想来,他和李玺的相遇,似乎是命中注定。
那日,恰好就天降祥瑞,勤王之师士气大振,谋逆者乱了军心,今上一举突破重围,阻止了戾太子用长安百姓的血祭天改命。
他恰好就被那片云吸引,遇到了魏清清。魏清清恰好得了那枚银钗,又恰好不喜欢,给了他。
而这一切,都缘于小福王。
上天是为他降下的祥瑞。他的出生,不仅稳住了大业根基,拯救了长安百姓,还顺便拯救了小小的魏禹。
“虫虫,多谢你……”
魏禹把人搂住,一时哽咽难言。
李玺吓到了,连忙拍拍他,着急地哄着:“没事没事,你别怕,就算你活了几辈子,没喝孟婆汤,或者干脆就是个鬼,我也不会嫌弃你的!”
魏禹没绷住,笑出声。
李玺松了口气,拉着他往猎宫走。一边走,一边偷偷看他,“你真没喝孟婆汤啊?”
“嗯,没喝。”
小福王小小地哆嗦了一下,“那你现在是人是鬼啊?”
“鬼,专吃漂亮小郎君的恶鬼。”
小福王哆嗦的幅度变大了一丢丢,“你、你会吃我吗?”
魏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想试试吗?”
“这还能试试?不是吃一次就没有了吗?”
魏禹勾唇,“我的吃法,可以吃很多次……”
说着,把人一揽,压在了树干上。
“唔……”
小福王乱了情,湿了眼,麻了腿,软了腰,一颗心扑通扑通跳得飞快。
是要啪啪啪吗?
打手心的那种?
他梦到过……
熊熊子看不下去,甩着尾巴跑走了。
就在这时,意外陡生。
就在小福王被压的那棵树上,突然蹿下一个黑衣人,提着大刀向他们砍过来。
——实在看不下去了!
黑衣人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拿着把四尺长的大刀,妈都认不出来。
魏禹飞快地拢起李玺的衣襟,把人护在身后。
李玺半点不怂,虽然腰还软着,并不妨碍他抽出靴内的匕首,大喊:“小胡椒!快来救我!”
喊完又加了句:“这里有个黑乎乎,我怕打不过!”
黑衣人身形一僵,差点下不去手。
十分意外,胡娇居然不在。倒是熊熊子,听到声音汪汪叫着跑了回来。
树上又接连落下几个黑衣人,直直地砍向李玺。
魏禹反应极快,软剑一甩,卷住了刀刃。李玺没被砍中,他自己的衣袖却被划破了。
李玺急了,握着小刀左扎右扎,努力保护自己,不给魏禹添麻烦。
别说,还真让他扎着一个人。
熊熊子飞扑上去,一口咬下了那人的头上的黑巾。
对方第一反应不是拿刀砍熊熊子,而是捂着脸逃跑。不光是他,其余几个也飞快地跑走了。
李玺气得大骂:“是谁!谁敢刺杀小爷!”
魏少卿看着黑衣人的背影,似乎猜到是谁了。
第67章 疼爱
经历了一场刺杀, 小福王除了气到炸毛外,没有任何损伤。
不仅如此,还十分英勇地用一把金光闪闪的小匕首刺伤了举着四尺长的大刀的刺客。
魏禹的袖子破了, 人没事。
李玺笑得有点坏, “这下真成断袖了。”
魏禹摘去他发间的树叶,不由想起他方才被压在树上, 红着脸软声讨饶的模样。
纵使断袖,也认了。
钟声响, 宫宴开始了。
李玺不想让太后和圣人担心,匆匆赶过去了。
魏禹借口要换衣裳, 没与他同去,而是避开巡逻的侍卫,去了萧子睿在猎宫的临时住处。
果然, 看到了意料之中的人。
李云萝看到他, 同样不意外, 转头对萧子睿说:“夫君, 麻烦你出去片刻,我要同魏少卿说几句话。”
啥?!
萧子睿蒙了, 媳妇好不容易主动回来了, 他还没高兴上一刻钟,就要……被赶出去?
原因是,媳妇要跟另一个男人单独、说几句!
重点是, 这个男人还是他最好的兄弟!
什么情况?
萧子睿怒目而视,对象当然是魏禹。
魏禹面不改色,“出去, 别走远, 守着门。”
萧子睿:???
最后, 还是出去了。
怀着九千九百九十九分醋意,还有一分是自我安慰。
毫无形象地扒在门上偷听,然而什么都听不到。
抓心挠肝。
屋内,只有魏禹和李云萝两个人。
李云萝亲手给魏禹斟了碗茶,“这一盏,为的是魏少卿的袖子。”
魏禹接了,道:“请县主给魏某一个理由。”
李云萝看着窗外,低声道:“我若说是为了小宝,你信吗?”
“魏某信,但想不通。”
为了替小金虫虫试探他的真心,安排杀手刺杀,这种事若说是李木槿干出来的,还有可能,换成李云萝,简直匪夷所思。
李云萝轻叹一声,自嘲道:“是不是很蠢?时间紧迫,我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她和杨氏有杀母之仇。
这个仇,她是一定要报的。
这些天,她反复思量,想出三种报仇的方式——不止是想,而是做了周详的计划,立马就可以实施,并且有十成把握可以成功。
第一种,杀死杨氏。
用她当年杀害自己生母的方式。
这对李云萝来说太容易了。
杨氏还不知道她已经知晓了当年的事,对她并无戒心,她像往常一样每到旬末都会去向杨氏请安,每隔一日送一份亲手做的点心,随随便便放点毒进去,杨氏就会死翘翘。
事情败露也没关系,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赐她个杀害嫡母的罪名。
李云萝不怕,为生母报仇而死,她觉得光荣。
第二种,揭开当年的换子真相,让杨氏身败名裂,让她失去王妃名分,让宗室再也容不下她。
这一步也很容易。
盯着福王府的人太多了,觊觎皇城令的宗亲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但凡她稍稍透出一星半点,总会有人追查到底。
她连手都不用沾,不仅能把事办成,还能全身而退。
第三种,是最麻烦的一种,也是对杨氏最“仁慈”的一种——
让她永远找不到亲生女儿,错认一个白眼狼当女儿,狗咬狗,天长地久。
为什么说这一种最麻烦?
因为,不仅需要做出毫无漏洞的计划,还得有极为忠心、极有能力,同时又敢做敢为的人去执行。
她怀着身孕,身份又特殊,不可能亲力亲为。
还有一个非常偶然的条件——她需要在圣人和太后之前找到杨氏的亲生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