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在这里安顿好一切,那是又过了许久的事了。
令明玄钰安心的是,景竹扛起了一切,忙前忙后地操持,有时他想去帮帮忙,甚至还会被两个孩子阻止。
“便宜爹爹说了,您永远是他的王爷,比金子还贵呢,不让你受累。”
麦子轻扯他的衣袖,摇摇晃晃,一副“我都懂”的表情。
“麦子,不是这样的。景竹哥哥说的是‘心尖上最金贵的宝贝’,不是你说的比金子……”
豆子皱皱眉,急着纠正,却还是被打断了。
“好好好,我读书少行了吧?还有你!你管我爹爹叫哥哥,能不能改了!咱俩什么辈分?我可不认啊,哼!”
麦子涨红了脸,扭头去与豆子强行达成共识了。
简直是书卷里的生活。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明玄钰靠在庭院的摇椅上,望着眼前的云舒云卷,安然一笑。是呀,他都不记得,为什么自从和景竹在一起之后,竟变得能够自然而然地笑起来了呢?
他根本不在乎自己是不是王爷,与其这样说,倒不如说他从一开始就不稀罕这个王爷身份,荣华富贵如何,身居高位如何,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皆化泡影。唯有那绿竹猗猗,最入他眼。
眼下的人生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是一段新生。所爱之人在身边,稚子相逐添趣。
天气愈发寒冷,又是一年寒梅白雪时节。
要在此地落脚,便不能再养尊处优,享受以前在襄王府的奢侈待遇。最初,景竹什么都不让明玄钰干,生怕他受一丁点累,而自己却到处繁忙奔波,凭着一张巧嘴与邻里相处得甚是融洽。想着自己种种地,不过因为当时已是深秋,便就此作罢。
但街坊四邻的,哪家是让老婆孩子饿着肚子,自己也游手好闲的呢?景竹思索许久,向明玄钰申请拨款,买了很多酒。起初,两个孩子以为他馋酒,浪费银两,满院子追着他打。
不过后来他们都知道了,景竹买酒是为了将当地大家最喜爱的酒,与醉春枝融合,酿出一种新的酒。事实证明景竹聪明的小脑瓜确实没有被明玄钰白夸,新酿的琼浆玉液,渐渐在这里成了最受欢迎的酒。逢年过节,总有人来寻景竹买上几坛子。逢人问起酒名,还道是醉春枝。把酒东篱,一醉春枝。
攒了银两,明玄钰想让景竹索性开个小酒馆,可是被拒绝了。原因是他要把挣来的钱,都留给家里的美人。
毕竟,如果当真让明玄钰闲在家里什么都不干,相夫教子,那可是在挫败这位曾经的襄王大人的自尊心了。
于是,景竹允诺,等来年春天,天气转暖,便寻一处离家又近,环境又好的地方,给明玄钰盖一座私塾。自家美人饱读诗书,学富五车,何不就此造福一方百姓呢?
至于景竹的酒馆,那要等到私塾办好之后再说了。毕竟能守着明玄钰,在他身边过着闲云野鹤的神仙日子,已是此生无憾了。
除夕清晨,窗外白雪皑皑,银装素裹。两个孩子兴奋地上蹿下跳,在两个爹爹面前展示着过年才穿的新衣裳。景竹熬制完贴对联用的浆糊,望着门前的一片白色,铲开了一条道路。
两个孩子围在明玄钰身边,一脸崇拜地看着他像神仙下凡一样衣袂飘飘,大笔一挥,在长长的对联红纸上写着他们还无法完全理解的祝词。
捞出热气腾腾刚出锅的饺子,景竹从厨房探出头,盛了几个看起来最顺眼最好看的,放入小碗,倒些鲜香的面汤,开心地握着筷子端出去,笑盈盈地走到写对联的明玄钰身边,小心翼翼地夹起一个饺子吹了又吹,确认不会烫嘴之后,温柔地唤了声宝贝,喂给了明玄钰。
“偏心,偏心!为什么只给神仙爹爹?我也要吃!”
“麦子你小心,不要把汤撞洒了,会烫着你的。”
“豆子哥哥你是哪边的?昨天还说会永远站在我这边呢!不管不管,我也要吃!”
“啊麦子你别扯我领子,新衣服要坏了……”
“啊啊你们两个小兔崽子别闹了!我只给我宝贝喂,你们要吃的话去厨房自己捞锅里的去!”
屋子是比襄王府简陋得多,可小小的屋内却皆是热气腾腾的幸福。明玄钰唇角上扬,景竹回应以温柔的目光。
你是我的人间烟火,是我的满心欢喜。是我眼里的独一无二,是我心里的不可替代。
(全文终)
番外一 兰因絮果
如果有的选择,那便宁愿不来这人世一遭。
同年的孩童还在想着夫子讲了些什么,今日能吃到哪些美食,明日可去何处游玩时,小小的晏归尘已然有了这番心思。
那时还太小,他不懂为什么偌大的宅邸里,大家都会在他背后指指点点,说他是风尘女子的孽子,上不得程家台面。
宅邸里有个与她一般大的小女孩,是大夫人所出的嫡女,名唤妙瑜。娘仙逝后,只剩这个所谓妹妹,正眼瞧过她。
也只是瞧过罢了。
那夜,柴房的门被几个使坏的小厮锁起来,晏归尘没有地方可以睡,饥寒交迫的他像个游魂小心翼翼地在宅邸游荡,寻了一处可以避雨的墙角,准备抱膝而眠。忽然,远处传来一点小小的灯火,逐渐靠近。是程妙瑜,他所谓的妹妹。
小姑娘被吓了一跳,将手中的灯笼凑进了些,才认清墙角那黑漆漆一团的原来不是野狗。她百感交集地打量了一圈,随手将身边侍女提着的食盒打开,递了两个还冒着热气的包子过去。
小小的晏归尘抬起头,仰视着这位妹妹。当他刚接过包子,还没来得及道谢时,急得跳脚的侍女便拉着程妙瑜,唯恐避之不及地走远了。
晏归尘听到侍女在嘟囔,大夫人说了,不要靠近他,他太脏,不是程家的人。之后便是劝诫,什么大小姐以后是要进宫伺候皇上的人,是要当皇贵妃,甚至母仪天下的主儿,可不能有污点。
程妙瑜不甚了了,但还是点头应允。
皇上,很厉害吗?
晏归尘发呆地望着手里那两个热气腾腾的包子。
也许最勇敢的决定,便是这次在上元节趁着家中繁忙,毅然决然逃离程府吧。闻到外面呼吸的那一刻,晏归尘的人生轨迹便开始变动了。
晏归尘面临的第一大难关,便是他身无分文,还是个孩子所以也身无所长。所幸漫无目的地游荡很久后,在早已不知何地的地方,有位看起来非常淳朴的村民伯伯收养了他。
他还记得,当时伯伯问他叫什么名字时,他毅然决然地说,晏归尘。
跟程家没有任何关系,反正从出生起,程家也没有给他起名字,也不许他拥有姓氏。只有娘柔声唤他一句归尘。而此时,他要随娘的姓。
好景不长,伯伯家里的那位胖婶婶,似乎很不喜欢这个捡来的小孩跟她的儿子争宠,浪费他们家的口粮。虽然晏归尘并没有这个意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看着伯伯为难的样子,趁着星夜,众人皆眠,晏归尘再一次逃离了所谓的“家”,因为不想让好心人有任何为难。
临走前,对着漆黑夜幕下的小茅屋,晏归尘认真地磕了一个头,算是跪谢伯伯这些日子以来的养育之恩。
那时听说的,皇上很厉害,普天之下皆是他的子民。那么,他能赏口饭吃吗?
于是,年幼的晏归尘萌发了一个念头,想去皇城脚下碰碰运气,却奈何打问去路时,被为他指路的人所骗,沿着反方向,向江南走去。
越走越远,越来越看不见希望。晏归尘做过酒馆小厮,当过拾柴童子,最终因为黑心店家想赖掉他的工钱,将他暴揍一顿,一脚踢了出去。
瑟缩在店门口的角落,晏归尘又一次抱膝而坐。
感觉,快要撑不下去了。不如就这样死了算了,来世再好好过吧。
可就在这时,突然有一束刺眼的光,照在了晏归尘早已荒芜阴冷的内心。那束光,便是明玄锦。
“你怎么啦?饿了,病了?还是有哪里不舒服?”
“……”
“不说话,是小哑巴吗?哇你脸上好脏哦。”
“……”
本以为这锦衣华服的小公子会嫌恶地走开,甚至吐他一口口水,就像以往那些人一样。可是并没有,那稚嫩而白皙的手,从身后的随从怀里掏出一块皓白胜雪的真丝手帕,蹲了下来,毫不忌讳地凑近,又耐心细致地为他擦拭着脸上的泥土。
这次,晏归尘震惊了。小小的瞳孔瞪得好大,仿佛经历了地震,连脑子也在嗡嗡直响。
从未有人,愿意这般待他啊。
“你叫什么名字?”
不顾身后随从焦急的劝导,小公子爽朗一笑,平视着眼前狼狈的晏归尘。
“……晏归尘。”
不愿相信这一切,晏归尘怯怯地小声答道。
“你的名字好好听呀,我喜欢!我叫明玄锦。嘘,这个不能随便说的,不然让父皇知道该生气了。”
明玄锦故弄玄虚地一笑,拉住了晏归尘的手。
为什么,那双和自己一般大的手,却要比自己温暖得多?为什么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眼里只剩下笑得灿烂的明玄锦,在闪闪发光?
在晏归尘同意后,明玄锦力排众议把他捡了回去。每当有人要赶走他,明玄锦都会挺身而出挡在他面前,张开双臂护着他,不让任何人拉走他。
那个挡在他面前的身影,晏归尘永远都不曾忘记。
后来,晏归尘才知道,他没有如愿遇到皇上,而是遇到了当时随皇上南巡而下的二皇子,明玄锦。
所有人都在劝明玄锦,把这个来路不明脏兮兮的野狗赶出去,而明玄锦不仅不同意,还把侮辱晏归尘的人全都痛骂了一通。不管怎样,都说他一眼就喜欢晏归尘,觉得特别合他眼缘,执拗地非要将他带回宫里。
就连皇上也拗不过他,可谁让皇上宠爱这个天资聪颖,又颇得圣心的孩子呢?于是皇上只是下令,让人彻查晏归尘的身份,并派人盯着他,以防他对明玄锦别有居心。
哪里会有什么居心啊。
第一次,有人愿意亲近他,告诉他你的名字好听,眼睛也好看。
第一次,有人笑着对他,给他讲了很多他从未接触过的新鲜事物。
第一次,有人愿意帮他沐浴更衣不嫌他脏,与他在一张桌上共进晚餐。
第一次,第一次,第一次……
于晏归尘而言,明玄锦带给了他很多美好的第一次,那是他以前从来不敢奢望的东西。
偌大的皇宫里,晏归尘像只迷途的小鸟,在黑白的世界里跌跌撞撞。可只要明玄锦出现,世界突然有了色彩,还有了欢声笑语和鸟语花香。
这种情愫,该如何陈述给他?晏归尘不是很懂,只是回过神来时,念到明玄锦,他想笑,也想哭。他开始祈祷,这束温暖的光能一直在他的世界里,不要黯淡,不要消散。
所幸这些年来,明玄锦一直未曾离开。晏归尘无比感恩,这束光能从稚嫩的童年起,便一直伴着他。
晏归尘觉得,这是多么三生有幸,能够用自己不足挂齿的贱命,去陪伴明玄锦的一生。
从最初被捡回来时,众人皆把他当做明玄锦捡的野狗。到后来成为明玄锦的童年玩伴,已鲜少有人对他出言不逊,敢忤逆二皇子。
到了读书的年纪,皇上亲自为明玄锦安排了许多优秀的世家弟子,去当他的伴读。明玄锦顺从地应允了,可他只有一个条件,便是要带上晏归尘,离他最近的伴读,只能是他。
不敢因为自己而让明玄锦为难,晏归尘斗胆去劝说,让明玄锦不要为了他违背圣心。可明玄锦什么都没有多说,只是笑眯眯地捧着晏归尘的脸颊,留下一句“我只要你”。
我只要你。
后来,晏归尘顺利地成为了最亲近的伴读,也认识了其他皇子,比如明玄钰。犹记那日下了学,明玄锦带着他们两个人溜去了太子东宫的殿门口,暗自发誓定要当上太子,扬言三人情谊永不变,最亲的皇弟永远是明玄钰,最好的朋友晏归尘将是太子伴读。
那时,晏归尘的眼里已然满溢,全都是明玄锦闪闪发光的身影。
被册封为太子的那天,明玄锦开心地拉着晏归尘转圈圈,还像个小孩子一样。晏归尘打心底里替他高兴,可又觉得将当上太子定为目标的这些年,明玄锦有了些变化,眼里纯真的目光好像少了许多。
为了庆贺,明玄锦提议去城墙用弹弓来一场打鸟比赛,输了的人,要满足赢了的人一个要求。晏归尘欣然答应。
比赛理所当然的是明玄锦获胜,毕竟他的射御之术向来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春风轻拂的那一刻,明玄锦靠近他,低头吻了他。
那个吻无比之轻,轻得仿佛蝴蝶在心上振翅起飞。那个吻又无比之重,重得仿佛心里一块巨石终于落了地。
那一刻,值了一生。从此这一生,便心甘情愿是他的伴,是他的念。亦可是他的利爪,他的走狗。
先帝驾崩,太子继位,明玄锦如愿当上了皇帝。意气风发的年轻帝王御驾出征,他伴随左右,陪他刀光剑影,出生入死,征战四方。
他要镇山河万里,佑天下苍生。而他,一生只护这心尖上的一人。
不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明玄锦开始有了些变化呢?
是从他顺太后懿旨封了皇后,是第一次有妃子宣称怀有龙嗣,还是与他共赴巫山时忽然开始阴晴不定?晏归尘百思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