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在飞涯山庄,给他求了一个前程。
对于江棠,他发自内心地感激和喜欢,也曾想过,若是有这样一个哥哥在身边,总不至于无依无靠。在云州的时候,他便叫对方作“棠哥”,什么都听他的。
在飞涯山庄,有了铭云这个师父,他记得塔珠的话,他要回去,就要变得足够强。所以他和铭云学起东西来不要命,对自己又狠又拼。五年过去,他以为他已经达到了期望,他也真的,没办法再等下去。
今年,他十五岁。在云州度过了平和温暖的五年,拜谢了恩人后,一腔孤勇地,要回草原去。
他不想让江棠忧心,只说是要回家。他还以为那个少庄主会十分高兴地送他走,却也跟着棠哥留他。话里话外,虽未明说,可似乎众人都知道他此去的决绝。
而带了他五年的师父,照旧一句多余的废话也没用,回去就收拾了简单的行囊。那时他只当铭云没他这个徒弟拖着,终于能外出了。
他一贯不作期待和多余的念想。
结果次日清早,师父抱着剑站在马边,来送行的人在他们对面。
赫安牵着自己的马,头一回心有惴惴。
他开口问:“去哪儿?”
“草原。”师父答他,在晨曦过后大亮的天光中,潇洒利落地翻身上马。
赫安愣愣的,因为心头涌起的莫名情绪,于他而言,太过陌生。
“跟上。”师父却不给他任何回味琢磨的时间,策马就走。
赫安赶紧上马去追,铭云骑马走着前头,他驱马赶上,两人终于齐头。正面迎着的,是明朗乾坤,将要去的,是浩浩山河。
……
长长的回忆之后,赫安才觉出疲倦来,身上打斗的酸痛在放松之后一点点浮出肌骨,终于受不住,就沉沉睡去。
铭云调息一阵后,睁开眼。
赫安已经从面对篝火那边翻过身来,脸朝着他,睡得安心又疲惫。若是自己不在,赫安是不敢这么没防备睡着的。
他脱了自己那件脏兮兮的外袍,先迎着风抖了抖,自己又闻了闻。“啧”了一声,有些嫌弃又别无选择地,盖到了徒弟身上。
第27章 番外二 逢故
早起的时候,赫安在草地上睁眼,先见到篝火烧尽后的余烬,立刻坐起身来。铭云的外袍,从他身上滑落。
他谨慎地打量四周,睡意散尽后眼底一片清明警醒,屈腿摸到自己靴掖的骨刀还在,师父衣裳在,人却不见了。
起身要找,举目望去皆是旷野茫茫,却不知从何寻起。赫安少有的焦灼,攥紧了手中那件脏兮兮的袍子,下一刻,五指就又松泛了。
他刚刚瞧见,不远处的草坡下,有个人影缓缓走上。面向他,愈走愈近,赫安舒了一口气。
铭云见他醒了,便不打算再过去叫,站在坡上朝徒弟招了招手。赫安就知道了,弯腰捡起被特地放在他身边的水囊,一手搭着师父的袍子,三步并作两步地朝铭云那边小跑去。
铭云领着他下了坡,才见到下边的一个不小的水洼,汪在草甸子里,还算清澈。两人站在水洼边上,铭云当即蹲下,不由分说地掏出匕首扯着赫安的衣服下摆割了一块。
“?”
小徒弟瞪大了眼睛。
那短匕锋利,铭云一瞬间割了衣摆收了匕首,再把那块布料按进水里一搓一揉,浸透了拧了半干,抬手举过头去给徒弟。
赫安一时没明白过来,还有些生气,他身上这件可是江棠哥给的。
铭云哪里管这些,就瞧见那狼崽子瞪着双绿眼睛看他,又懵又气。自己不过想让他把脸擦擦,那些血渍都被风干透,乌紫紫地扒在脸上,他实在看不下去了。看他还傻站着闹不知哪门子的脾气,懒得跟他耗,干脆一把将人拽下来。
“擦脸。”铭云言简意赅道,湿布再次递了上来。
“我不!”少年绷着一张花脸赌气,觉得这个师父甚不尊重他。
气性太大,铭云刚拽上他手的时候,一次没拉下来,发力又扯了一次。看他一脸的不服气,铭云也没跟他废话,赫安不接,他就直接糊上脸替他擦了。
徒弟到底拧不过师父,少年被按在水洼边上把脸搓了个干干净净。因为师父下手太重,还把人脸搓得红通通的,在雪白的肤色上红得愈发明显。
而赫安此时,就像只被揉搓炸毛的狼崽子,又恨又无力反抗。铭云把那块布料随意搓了搓干净,要还给他。赫安却“哼”了一声,极有骨气地又不要了。
胡乱抓了抓被揉乱的发,自己起身走了。听见师父在后头喊:“我扔了!”
接着就是一阵落水声。
转眼铭云已经跟了上来,两人走上草坡,还没往下。赫安忽然闷不吭声地掉头往回走,还是要回水洼捞他江棠哥给的东西。
一事一物,他都十分珍惜。
结果浅浅清澈的水洼里,除了底下碧绿的浅草,什么也没找到。
这回赫安明白过来了,愤愤地回头一看,果然那草坡上立着他的好师父,手里抖着一块湿透后服色深深的衣料,背对着苍茫无垠的广碧草原,和更渺远处山峰起伏的雾白朦胧背影。铭云笑得畅快,伤疤下的眉眼,随之弯起,眼里纳着这辽阔天地。
风过,地上的草纷纷低首伏腰,他才洗净的还微湿润脸上肌肤被吹得泛凉。被戏耍之后的愤懑情绪一时被风散得不分明,他还是头回见这个男人笑得这般开怀。
尽管是在如此进退维谷的境况里。
风尘仆仆,伤痕累累。
他才笃定了此前的发现,铭云比他更爱这雪山草原,比谁都更渴望自由。陪着自己回来,或许也是为这个吧……
这一路并不平安,离开中原后要入边境,交境处不服王化,成群的沙盗流寇,劫财索命。还有许多极看不惯中原人的敌视,或驱赶或挑衅。风餐露宿,日夜悬心。铭云面上的那道疤,就是为了捞回被击昏的他留下的。马被沙盗砍杀,铭云惋惜爱马,本不欲纠缠,还是送了那一行十来人的穷寇上了西天。
还和他说,是返璞归真,见他们这边的天神去了。
听着不像玩笑,也非自负,他知道这个男人的本事,或许再有五年十年,他还是追不上。
他们将往北去,那里有他的部落,原本属于他父王的部落。
途中遇见了一个牧羊的游户,年纪不大,正骑在马上吆喝着羊群。赫安用他们的外邦语和对方打招呼,铭云皱了皱眉没听懂,他一直以来听的都是这小子夹生的中原话。
赫安原本想问路的,才走近,那个游户已经迅速地翻马下来,撮指吹了个指哨。羊群边上的好几只长毛犬散开圈着羊群的方向不许走散。
“赫安!”游户也是个少年,相貌和赫安一样的高鼻深瞳,见到面前人,又惊又喜,更又几分难以置信的惊呼。
赫安听见对方一下喊出他的名字,习惯警惕地后退两步。铭云就站在他身后,一手已经扶上了腰侧的剑。
少年看他防备,立刻将毡帽一摘,露出一头毛茸茸的红发。卷曲程度,比赫安的不遑多让。
“是我!扎格!”
赫安儿时的玩伴,草原的小太阳,扎格。那一头明烈张扬的红发,除了他再没有别人了。
一别五年,他们都长大了。
赫安此刻面对着从前最熟悉的玩伴,一时倒不知如何寒暄起来,直到被扎格笑中带泪地按进怀里,狠狠揉着头发,才终于有了一种脚踏实地的归属感。
“你终于回来了!”
“嗯,回来了。”
遇见了熟人,终于不必再餐风饮露。两人跟着扎格去家里歇脚,红发的热情少年要给他们让马。赫安说他要看羊,不必让。
他和铭云跟着羊群走,铭云故意带着徒弟混进羊堆里,在一群咩咩不止的羊叫声中,望着前头打马驱羊的少年身影。问了一句:“你这么信他?”
亲生叔父都靠不住的所谓王室,这样一个数年未见的友人,就这般安心跟着?
“他父亲,是我父王的大将军。”赫安告诉他 :“叛乱那夜,战死了。”
塔珠祭祀告诉他,大将军宁死不降,守着最后一道宫门,被万箭攒身。为赫扎罕王,而战死。
他和扎格一起长大,扎格以他的父亲为傲,常说,将来自己做了新王,他也做自己的大将军,为他征战四方。
如今昔日部落威名赫赫的大将军之子,却在草原牧羊,想来境遇也不好过。
一行回到了扎格家的帐篷,一大一小两个。却不是和部落人住在一起的,赫安相问,扎格笑笑说:“博尔顿驱逐了我们家,说我父亲是反贼。”
赫安听后,默然无语。
扎格却依旧道:“等我找到机会,一定把这个真正反贼的心肝剖了祭天神!”
吃过扎格母亲准备的丰盛一餐,铭云自己烧了热水洗掉一身风尘。原来的衣裳破破烂烂已不能穿了,借了原来扎格父亲的暂且套着。草原上的风俗粗犷,衣饰也是大袍长袖,服色鲜明艳丽。
赫安迅速洗换出来,就瞧见他那一向身上非黑便白的沉闷师父,裹在藏蓝的绒袍里,卷了几下长拖拖的袖口没卷上,干脆脱了拦腰系上。露出里头霞红的底衣,靠脖的两颗盘纽敞开着,披散一头乌黑的湿发,胡碴也刮尽了,面如净玉,剑眉飞鬓。
除却眉骨上的一道长疤,让本来就寡漠的一个人,更显凌厉。
铭云盘腿坐在厚毡垫上,垫上吉祥万福的彩编纹样拥得中间的人如陷花团锦簇。他手里拿了块棉巾裹在头上擦着,看见小徒弟同样湿着发过来,伸出一只手,冲对方招了招。
赫安慢吞吞地过来,在旁边坐下。
“之后有什么打算?”铭云问他。
他们已从扎格处了解到,新王残暴不仁,这五年来耽于酒色,横征暴敛,不得民心。赫安从前大王子的身份,或可一用。
“扎格一直在私义民军里,我打算,去试试。”赫安的中原话已经流利许多,出口的决定也愈发坚定。
“嗯。”铭云听后,只简短一应。
赫安抬眼望他,不知师父这是赞成还是反对,毕竟护送他到这里,已算仁至义尽了。他也想问,铭云之后的打算。忖度了半日,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仿佛不开口,这样的日子就能一直延续下去似的……
铭云擦罢自己的头发,将那棉巾展开,往外一抖。他就受不了这小子深深的目光,目不转睛地盯着,有时绿幽幽的像匹捕食的狼。有时又深切切的,不言不语,看得人同样心里发慎……
“唔!”
赫安尚不知为何,就被他师父兜头拿大棉巾裹了,搂着湿发毫无章法地一顿揉搓,气愤地挣扎了几下,无果。
铭云则早就发现了,凶巴巴的小徒弟,每日苦大仇深,跟踩着尾巴炸毛的小狮子似的。其实卷卷的马尾揉搓起来,又软又细,手感颇好,软和赛过上等裘绒。
除去那张臭脸不说,也算是唯一的可取之处。
揉够了松手,赫安挥拳要揍他,不出意外地扑了个空。
铭云心情颇好,不跟他计较,而是回身冲毯子上的小徒弟比出食指,左右一摆,就背手出去了。
千言万语,无非一句:你小子,不行。
“可恶!”
赫安吼出那句他最流利的中原话,一拳头砸在褥子上,在帐篷里无能狂怒。
第28章 番外三 伤疼
蛰伏了两年之后的举义,发生在博尔顿离宫行猎的一个午后。义兵密训已久,又以先王的大王子为首,要杀反贼,给部落换一个公正的新王。
博尔顿向来自大,这些年来富贵奢靡的安稳生活消弭了壮年时的野心勃勃,可有人正年轻着,在异乡打碎了自己的骨头重新来过,忍辱负重,九死一生地归来。
要一笔笔地,向他讨回儿时的血债。
他自认这片草原上已再无威胁,从起兵大胜的那夜开始,他就坚定地认为,天神是站在他这个勇者身边的。游猎所随人等不多,唯独几个亲兵驰马相随,以及他一直引以为傲的那匹白毛狼王,其余人等候在营地。
这些年偶尔会想起大哥一家,想起那个从他手底下逃走的幼稚孩童。不过五岁,只会吵着要漂亮的马,精致的驹弓箭,一个娇生惯养出来的娃娃。在火海里不知踪迹,哪怕侥幸逃了,也会死在草原上的雪雨风霜。
而当他稳准狠地射中一只毛鹿时,数十发冷箭于此袭来,他翻身滚落马下,躲过一轮。
他逐鹿,有人逐他。
亲卫吹响骨哨呼援,彻天嘹亮。狼王环绕在他身边,发出低吼警告。
当他看见那些被他驱逐出去的叛民时,还有几分不屑。他已顺风听见了踏踏的马蹄声浩浩荡荡,正向他这边奔来。
直到,看见义军散开后,那个打马而出的少年,那肖似他父亲的面容。比他父亲更年轻,更鲜活,让他在对视的一刹那间,周身的血液凝固一凉!
从前反对他的叛民变义军,拥护的是名正言顺的先王之子。塔珠也随着援军赶来,年迈老祭祀举着神节一呼——
颂天神,顺民心,诛反贼,拥新王!
此情此景下,有终盼光明的,有及时倒戈的,更有不甘于此要殊死一搏的。
杀戮无法避免,铭云也在其中,除了中原人的容貌,穿着打扮与这些草原人无异。众人只见,这个中原人只凭一柄快剑,毫不畏惧地就勒马突入军中,剑光如电,出手狠厉,所到处只听痛嚎嘶声,再看他转腕生花,雪亮亮的剑身上,滴血不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