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会叫我老牛逼的只有一个。我看不见他,但我却想立刻地拥抱他。但很可惜,我做不到,黑暗不仅笼罩了我的眼睛,也很快笼罩了我的全身。
我昏过去。
《工厂》第九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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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医院原就离糖精厂一步之遥,一下班,除了今晚要值班的班组长及经理之外,其余所有大小头头一起,分乘两辆车赶奔医院,去看望他们的盛董事长。
下班後,工人们也知道了我中午的事、然後又知道我住进医院。他们很惊讶,但都是老同事了,他们知道以我的为人肯定不是巴结领导。後来,几个工人在焦头的引导下,也到医院来看我。
两拔人先後到了医院,各进各的病房,各看各的病人,倒也显得井然有序。
入夜了,我坐在医院里,大部分脸都被纱布包裹著,鼻腔里的淤血刚刚清除掉,嘴唇仍肿得厚厚的。露在被子外的手臂和膝盖,也都裹著纱布。
焦头他们见状,慌忙放下鲜花和水果,围了上去,却又不知说什麽好。
焦头犹豫了一下,伸出手轻轻地扒了我额头上的那块纱布,露出一块伤口的边缘,似乎是一大块皮没有了,里面是红红的一片。他的脸色一下子就阴沈起来,恨恨地骂:该死的!董事长是怎麽折腾你了吗,怎麽遭这麽大的罪。
我的嘴唇动了一动,没能说出话来。
房间里气氛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其实我刚才想过了是不是要装疯、装“失忆”,所有的问题顿时迎刃而解,更不用再面对我所不想面对的盛涛。但是,在看到焦头他们走进病房的一刻,我就全忘了,
我今天才出了这样的事,在所有人的眼里,在同事的眼里,我已经不是一个正常男人,但同事们没有嫌弃我,一听说我出事就来看我。记住别人是一种能力,但能让别人记住更是一种能力。真妈逼的让我骄傲呀!
焦头跟我再怎麽铁,也得在白牡丹糖精厂求一碗饭吃,不可能为了我真地去把董事长打一顿。所以我也只是笑笑,然後安慰了他们几句,借口休息,让他们回去了。
“失忆”的办法既然不成,後来商夫人进门时,我也只是一脸平静地看著她。
但商夫人完全无意兴师问罪,她来只是告诉我,我昏过去的时候一脸血。
盛涛当时急得大哭,他这个大儿子,向来坚毅,但这次为了我却哭得像个小孩子似的。盛涛不停地说:老牛逼,你不要死!老牛逼,你不要死……他完全乱了手脚。
连商夫人也乱了,只是哭。
110的民警立刻把我抬进医院小楼里急救,一起被送进来的还有盛涛、小堇。
好在这家小医院虽小,但为防止工伤,对外伤的处理却是很完备的。
经检查,我的骨头和内脏都没有发现损伤,只是脑门上有一些皮外伤和皮下淤血,不过都无大碍。我虽然年纪大了,但身体素质较好,柔软灵敏……肌肉发达,加之在落地的那一刻,我的腿和身体下意识地自然蜷曲,保护了更重要的大脑和内脏。再加下楼下有救生气垫,帮忙化解了一半以上的冲击力,所以伤得并不重。
我是鼻梁被磕破了,弄得满脸都是血,把周围的人给吓著了。
而小堇也并无大碍。年轻就是资本,即使连受惊吓,但医生检查了说只要安心养胎,孩子还是能保住的。
受伤最重的反而是盛涛。他为了救我,从楼上直接跳下来,不仅身体多处擦伤,两腿也有轻微的骨折,内脏受了冲击,有内出血的症状。
他在被抬进医院小楼後,不久就昏了过去,到现在还没醒。
听完後,我仍然沈默著,一言不发。
商夫人以为我仍然在记仇,犹豫了一下,终於低下她那一贯高贵的头颅,慎重地对我说:对不起!
我一楞,本能地说:没关系。我想确实是没关系吧。如果盛涛够爱我,商夫人就算是找来十个、二十个小堇,我们也不会闹到这一步吧。後来,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淡淡地说:你不是故意的吧?你是太爱盛涛,才随口撒谎,想让他看到你、重视你是吗?
商夫人一怔,虽已年逾四旬、却依然年青美丽的脸上闪过一丝错愕,但她没有否认,说:你怎麽知道的?我……我没跟任何人说起过这事……
我心想:你是没脸说吧?!几十岁的人了、两个儿子的母亲,连亲子关系都处理不好!唉,盛涛不也是这样吗?母子俩一样的倔,不撞南墙不回头。记得以前盛涛说过他才是最像商夫人的,比商容更像,果然不错。
我叹道:我原本是不知道的,是阿秀让我知道的。盛涛是你的亲骨肉,就算再恨,可朝夕相对已经十来年了,再多的恨也该化解了吧。你开始学会去爱你的儿子,儿子却跟你渐行渐远。所以……可是,我还是要说一句,你表达的方式错了,只会让儿子离你越来越远。唉!
我又叹了一口气。我很明白如果没这件事,即使明知盛涛对我不够好,我还是会狂热地爱著他吧。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小堇一样,在理智与感情间,选择最爱你的那个人。因为有情有义,才不能先放开相握的手。
商夫人低垂著脸,又说了一声:对不起,我……我只是一念之差。如果……如果你以後还是选择和涛涛在一起,我会祝福你们的。
祝福吗?我想,已经太迟了。
後来,商夫人看我不说话,慢慢退了出去。
说不感动是假的,但是,在死亡线上走了一遭,歪卵、虎王、白小蓝、商容……那些过去所熟悉的後来逐渐消失了的面孔,开始一个接著一个地重新在眼前闪现,忽远忽近,忽明忽暗,真像一场梦呀。
我是爱过他,也许到现在还爱著,但我是男人、是老牛逼,我已经困在盛涛的工厂里太久太久,是时候离开,去过崭新的生活了。
人生还有多少个十年?我毕竟大了盛涛十岁,即使盛涛现在是真地爱我,但在过去的十年间,他从未好好地爱过我,而且在十年和二十年之後呢,我成了一个糟老头儿,而他却依然青春年少、野心勃勃。看商夫人就看得出来,将来盛涛、商容两兄弟也一定不容易老。抗衰老基因,这也是有遗传的。
这种活像是施舍似的、根本没有什麽深刻感情的相守,又有什麽意思?谁知道会不会再来一个小堇?最後的结局,也许是我再一次地疯掉,或者他死。
假设当初十八岁的小噘嘴在安全教育课上吐得一塌糊涂,假设我在被迫收小噘嘴当徒弟的那天上班没迟到,假设没有糖精厂……我还会跟他走到今天这一步吗?
人,起点不同,中间又经过那麽多的繁杂过程,自然终点也就不会相同。
女娲娘娘创造人类有什麽上的吗?没人能证明。如果有,现在是走在老天最初设定的轨道上吗。这类问题,即使再聪明的人,也只能说,无解。
无解的事最能撩拔人去想。
那天晚上,我在病房的桌子上留下两封信,一封信是给盛董事长的辞职信,一封,却是给小噘嘴的告别信。辞职信写得比较长,而告别信里只有一句话,我走了,我要去组织一个正常的家庭,过正常的生活!
然後,我站在病房门外看了一下小噘嘴,回家取了行李和全部的积蓄,坐上火车,离开了这座我生活十几年的城市。
火车开动的一瞬,我从车窗里看到,一轮崭新的红日正冉冉升起。
《工厂》第九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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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了,罗罗嗦嗦说到这里,差不多也该说完了。
MB小张问我完了?
我说:完了。
MB小张的嘴张得比嘴蛋还大,惊讶地说:这就完了?呸,那姓盛的小子什麽玩意呀?都这麽久了,他就一直没来找过你?
我苦笑了一下说:你说呢?刚巧这几天你搬到了我家隔壁,你看过我家里除了我还有谁?
MB小张笑了笑说:算了,没漂亮小夥子找你,倒有不少的漂亮大婶来来往往。
我骂:屁,她们是来找我修水管、修电器的街坊邻居好不好?她们都有老公。
MB小张的脸似乎红了一下,说:她们虽然有老公,可她们还有女儿。你……老牛逼你就没有心动过吗?经过这麽多事,你……你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我怔了怔。如果换了以前,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叫他少管闲事。
我以前不认识他,但从我在上海的零作坊内第一次认识他,又花钱买他陪我一起说话,说了我十年间的点滴。虽然才几天的时间,但彼此间已经变得亲近起来。
我好歹也活了近四十年,再加上他竟然“刚巧”搬到我现在租的房子的隔壁,我心知肚明,这个过气MB把主意打到我头上来了。即使他还没有喜欢上我,但肯定有好感。
这使我满心得意。
以前在老的代城糖精厂,老牛逼便擅长拐骗姿色阿姨,而现在我老了,也由於十年工厂生活的後遗症,虽然显示越来越严重的同性恋倾向。
走在街上时,我还是喜欢看街上的美女,但我也一样喜欢看那些年青的帅哥们。我虽然无法忍受跟MB上床,但我也同样无法再接受女人。我所能做的,无非是找些看起来漂亮的男孩,一起说说话,偶尔搂搂抱抱,亲个嘴儿,这样就够了。
倒退十年,打死我我也想不到纵横泵房、在姿色阿姨间左右逢源的老牛逼,有一天会变得如此清心寡欲。现在我有些相信甲醛真地会导致阳痿,要不然怎麽还没有步入老年,我身体的机能就退化得这麽厉害、
不是我喜欢这样子,只是没有办法。谁都想当生活里的强者,可如果人人皆能当强者,那强者还有什麽稀奇的?
我犹豫了一下,用不确定的声音说:还是女人吧!每当我不确定时,我说话的腔调就会变得柔和下来。这是我的习惯。
真的?MB小张却不知道我的不确定,脸上掩不住失望之色。
我笑起来,说:是呀。我已经存了一笔钱,准备明年回去给阿秀和孩子做一个衣冠!,墓碑上就写亡妻夏门盛秀与亡子夏小毛之墓。你说,我都认定了阿秀是我的妻子,又怎麽会不喜欢女人呢?
可是……可是阿秀都不在了,就算你认定她是你的妻子,那也不能说明什麽。MB小张这回说得有些过份。
我的脸沈下来,说:那也不管你的事吧!
虽然MB小张在背後叫我,但我还是起身,快步地走了。
这儿是上海最繁华的商业街,而并非以前人烟稀少的工厂区。
我走了一会,就发现身後有人跟踪,我回过头,不意外地看到一副高瘦的身材和一张秀美雅致的脸。光看外表,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还差几个月,这人就该年满三十岁了。
盛涛一脸的焦急。一开口就问:你今晚怎麽没来夜校?
我骂:妈逼,你小子跟踪我?
盛涛苦笑著说:没有,我哪敢跟踪师傅您呀?我是问的零作坊,他们说这几天小张和你经常来这里闲逛。所以我来碰碰运气。
我又骂:妈逼,你明知道我跟别人出去了,还跟来想干什麽?
盛涛说:没干什麽。只是今年我们就该从夜校毕业了。刚巧今晚老师划了复习范围,我就把我抄的笔记给你送过来。他在随身带的公文包里翻了一下,找出一个笔记本,双手捧了,送到我手上。
我爱理不理地接过笔记本,看了一下,就不耐烦地说:你这字怎麽还跟鸡子抓似的我。我怎麽看得懂?不行,你今天晚上把它录入电脑里再打印出来,明天一大早再送到我厂里去,那样我看得清楚。
盛涛楞了,说:今晚打出来?可……可时间……
我瞪了他一眼,说:怎麽?有问题?
盛涛看了一眼我的脸色,赶紧说:没问题!没问题!
我重重哼了一声,说:而且你记住了,必须是你董事长亲自录入电脑,如果被我发现你找秘书、甚至於找商容代劳,你就不用再来找我了。这麽说著,我转身想走。
《工厂》第九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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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怀疑,从三年前我离开代城来到上海,在工厂找到一份工作後,就在夜校报了名。
我读的是企业管理专业,三年制大专学历。也无须考试,只要交钱後,混满三年就能拿到一张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自打这些年国家的教育改革後,这种夜校遍地都是,每星期至多授课两次,每次最多两节,学生们都是随学随走。除了纯粹地提供文凭给有需要的人,并没有其他更大的作用。
我其实并没有我自以为的坚强,刚来上海的时候,我成天都想著他。我害怕自己会疯掉。
我强迫自己振作起来。既然以前羡慕过小噘嘴能上大学,那麽我也一样可以趁著还没七老八十,上一次大学──虽然含金量要低一些。但好歹也算是我上过大学了。我想,从此以後,我就不会再那麽羡慕盛涛、不再那麽想著他了吧。
在我上了半学期夜校後,我逐渐开始忘记以前的日子。
别的学生是在混文凭,而我却是全心全意地投入学习。不是我爱学习,只是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我已经离开学校整整二十年了,基础太差,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重拾课本,再加上还得上班,每天我都精疲力竭,倒在床上一下都睡著了。
但半年後,盛涛却又追我追到了上海。
我一开始还没认出来。当时他瘦了很多,戴著一副墨镜,早早地便来到教室,坐在教室最後排。
夜校不是正规院校,来这儿混文凭的人,高矮参差不齐,年纪大的比如我这样的,年纪小的还不到二十岁,本来就没什麽共同语言。三年下来,许多学生间根本不认识。所以,我一开始没注意到这个多出的同学也在情理之中。
又半学期过去了,我有一次上网浏览代城新闻时,发现了半年前的一则新闻:《亿万富翁,新商业区内建厂房》。新闻照片上,一片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下,突兀地挤著一栋老式的红砖厂房,恰似一个趴在巨人脚下的孩子。
以前在代城糖精厂,有很多这样的厂房,都是五十年代的建筑。
我明白了,原来盛涛没有忘记他的承诺,他真地还给了我一个新厂──即使是一座袖珍工厂,可毕竟他做到了。即使以我这样的门外汉,我也知道,在繁华商业区下,硬生生插入这样一座小厂,花出的代价绝不仅仅是造厂的钱,还包括违约金、包括开发商受损的商业利益……
盛涛既然为我做到这个地步,他不可能不来找我。
我刻意地找了好几天,才发现他竟然在我的同学里。堂堂A城大学的正牌毕业生,竟然跑到这处上海的小夜校里,混一张没啥含金量的大专文凭!这太匪夷所思了!
我很感动,但是我们既然一年不见,离开他、离开代城的工厂区,我也并不是活不下去。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挺好。
他是为我补偿了很多,但现在他有钱。一个有钱人送给你一万块,跟一个穷得叮当响的人送你一万块钱,意义完全不一样。我仍然心里没底。
我装作什麽都没发生过,仍然继续著天天上班、偶尔上夜校、偶尔去找MB小张的单调生活。
盛涛也没有主动来找我。他默默地陪在我身边。
大约直到半年前,我又意外地发现盛涛竟然也到了厂里来上班,又成了我的同事,我才彻底惊呆了。
那一次,我把他拉到一边,狂怒地问他什麽意思。
盛涛深深地看了我很久,才说:你爱上我,是在工厂里吧。在这座新工厂里,我希望,我们能重新开始。
他的这句话,堵住了我即将冲出口的怒斥。至少,他没有逼我。从以前办工厂那会儿,盛涛是实际主义的行动派。他不太会像商容似的说一些甜言蜜语。而且我也说过不想再听他的话,所以这次他什麽都没说。他只会以他的行动,说明他爱我。
但是,我的心里仍有些别扭。我也知道这种别扭完全不像是男人,我也不知道我在别扭什麽。但是後来我知道了,我是在嫉妒他的能干,即使从白牡丹糖精厂换到了上海的工厂,但是,盛涛来厂不过几个月,就凭他的能干升到了车间主任的位置。
这样一个聪明能干的男人,这样一个能在繁华商业区内兴建厂房的男人,真地是我所能掌控的吗?所以他才能白手起家,才能成为我的偶像。在那些年里,无论他怎麽对我,我却始终无法放下他。身不由己到了极点就是自甘下贱,贱得都不像是个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