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那干嘛?”罗劲松疑惑。
“让你送你就送,哪那么多废话!”
人一送到,楚向宁就将罗劲松被打发了出来,说是晚上自己打车回季临家。罗劲松却留了个心眼没真离开,一直在旁边店里打着转。
约莫五分钟左右,楚向宁等的人来了。那人长发披肩,穿着宝蓝色的裙子,显然是个女的。可是从罗劲松的角度看去,那人的脸隐藏在花瓶后面,怎么也看不清。
罗劲松一阵烦闷,好像有股酸酸的滋味,渐渐弥漫上心头。
第十三章:罪孽
约楚向宁见面的女人,是程榆。
听见高跟鞋铿锵有力地踩过来,向宁抬头看去,却吓了一跳。来人眼皮红肿、眼圈青黑,妆容十分潦草,几乎脱了相。楚向宁小心翼翼地问:“程榆姐你没事吧?看着精神不太好。”
程榆阴沉着脸没说话,从手袋里抽出根烟点起来吸着。旁边的服务员想过来提醒店内不许抽烟,却被程榆一记恶狠狠的眼神吓退了回去。
胡乱抽完一支烟,程榆从包里翻出样东西甩在了桌上。楚向宁定睛一看,是本红色金丝绒封面的笔记本,样子十分熟悉,赶紧翻开,上面字迹龙飞凤舞极有特色,他惊呼:“这不我爸的手稿本嘛,怎么会在你那儿?”
程榆嗤笑:“确切地说,不是在我这儿,是在杜俊华那儿。”
楚向宁的表情瞬间凝固了,明知故问道:“你……什么意思?”
程榆手指轻点着笔记本,一字一句地说:“楚向宁,话我只说一遍,信不信你自己去查。杜俊华获奖那个曲子,抄袭了楚敬川教授写给他太太的生日习作,只不过他抄得聪明,将多年的曲子汇总在一处而已。”
楚向宁皱了皱眉头,忐忑地打开本子,一页页翻看,凭着与生俱来的天分和幼时积淀下的才能,那些抽象的音符、混乱的符号,在他脑海里迅速幻化成灵动流淌的乐章。将之与杜俊华的获奖曲目相比较,二者惊人地相似。
这些习作与其说是爸爸写给妈妈表达爱意的媒介,不如说是爸爸自己对于多年感情的总结和领悟。年复一年,看似各自独立,实则相互传承。因此将它们连贯起来,才如此地浑然天成。那正是一个男人从懵懂羞涩的倾心相恋,到热情如火地为爱追逐,直至相互结合、修成正果,最后相互扶持、走完安稳岁月。也正是一个男人一辈子关于爱的心路历程。杜俊华将它起名为《与爱人的一生》,真是太贴切不过了。
楚向宁觉得自己浑身一阵阵发冷,喉咙也干涩异常,喃喃自语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程榆戏谑地讥笑道:“何止是抄袭,那些所谓的奖项之中,有多少是靠贿赂和暗箱操作得来的,外人怎么知道!青年大师?音乐才子?哼哼!”
楚向宁听着她的弦外之音,有气无力地问:“你们之间……”
程榆耸耸肩,表情僵硬却故作轻松地说道:“掰了,就这么简单。报复?没错!就是要报复!你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一起站出来揭露他?”
楚向宁深吸了一口气,紧抿着嘴巴没有说话。程榆扬着眉点点头:“明白,忽然看清真相的滋味不好受。我也刚刚经历过。给你点时间考虑,想好了打给我。”说完拿了桌上的手机,拎着皮包站起身离去。
望着程榆的背影,楚向宁觉得身体仿佛一下子重了好多,一寸寸往下沉,连呼吸都有些压抑。他赶紧倒出两片硝酸甘油,含在嘴里,双手紧紧捏住那个本子,仿佛要将它捏碎一般。那上面的红色激烈而诡异,刺得人眼疼。
程榆快步走出咖啡店,边走边摆弄手机,点了一下,看着上面录下的视频,冷冷一笑。随后目不斜视地步入了电梯。
又到了每月特定的周二,季临有事不能去看楚向安。这正合了楚向宁的心意。他没通知罗劲松,自己一个人跑去郊区的监狱看哥哥。
彼此通报过近况,楚向宁假意问道:“哥,有件事我想问问你……爸和花儿哥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
楚向安一愣:“啊?怎么想起问这个?”
楚向宁无害地一笑:“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儿。那天看到他们好像在争执什么,吵了几句。之后面对面就有点尴尬了。所以我才问问你的。”
听见是这样,楚向安便不担心了,只敷衍地说:“都是大人们的事,小弟你别管。少为这些无谓的事操心。好好读书,保重身体,比什么都强。”
楚向宁就知道哥哥会这样说,赶紧表达起自己的不满:“我还小吗?别忘了,我二十一了!除了不能结婚什么都能干!要是你们总把我当小孩儿,就不怕我真的长不大吗?我想知道他们的问题所在,也是想从中调解,帮助他们解开矛盾。你要知道,生活在不和谐的环境之中,人也会压抑而生病的!”
楚向安被他一本正经的话逗笑了,想想倒也不错,自己身陷囹圄,将来父母还不是要他一人照顾,也该是长大的时候了。于是叹了口气,认真地说:“小弟呀,按说这事不该说给你知道,但是你也这么大了,很多事也有了自己的主张见解,想必能够客观理智地看待问题了吧。其实爸爸他……做了些对不起花儿的事。”向安沉吟一阵,缓缓说道,“那次参加柴氏国际音乐比赛,学校要在我和花儿之间选一个,后来爸爸利用私人关系,定下了我去。结果我拿了个三等奖。其实花儿的实力不比我差,如果是他的话,应该也可以拿奖吧。那之后不久,花儿的母亲就得病去世了。有次他喝醉了,对我哭诉说太对不起妈妈了,辛辛苦苦培养他学琴,不舍得吃、不舍得穿,临死也没能看到儿子的一点点成绩。如果不是把一切金钱精力都用在儿子身上,说不定杜妈妈也不会搞得浑身是病,早早就走了……”
原来背后还有这样的渊源,楚向宁的心绪被搅动得纷乱不堪。他从监狱出来,回到市区,没有直接回季临家,而是去了疗养院。
人无论长到多大,永远是妈妈的孩子,尽管现在妈妈连他是谁都认不出,一旦有了解不开的心结,第一个想到的,依然是妈妈。
脚步沉重地走上妈妈所住的三楼,还没靠近房间,就听见里面传出欢快而悠扬的歌声。那是他小时候妈妈经常唱,长大后却很少听到的歌。为了不打扰到妈妈,他放轻脚步悄悄靠了过去,从半开的门缝中,他看到妈妈正坐在洒满阳光的椅子上,妈妈对面坐着的人,正是杜俊华。妈妈不知因为什么,异常地开心,脸上的笑容柔和明亮,散发着久远的青春气息。她轻轻摆动着头颈,幽幽唱道:
“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
有一位少年真使我心爱,
可是我不能对他表白,
满怀的心腹话儿没法讲出来……”
而杜俊华则仿佛沉浸在妈妈的歌声中一般,拍起手掌帮妈妈打着拍子,嘴角还带着浓浓笑意。比起自己,房间里的两个人,更像是幸福的母子。
看到这一幕,楚向宁忽然顿悟了一些事。
医生说,选择性失忆,其实是对人生中某些苦难的逃避。妈妈忘记了爸爸的死,忘记了哥哥入狱,同时也忘记这个最小的儿子。其实,他一直都忽略了,自己,恰恰是妈妈苦难的开始——一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他的出生,给这个无忧无虑的家庭,带来了第一丝阴影。
自己最想回到的从前,是爸爸健在,哥哥平安,妈妈快乐的从前。而妈妈最想回到的从前……原来是与爸爸、哥哥一起的,美满的从前。
楚向宁慢慢后退,独自离开了难得快乐的疗养院。一路上他止不住在想,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呢?每一个善良或邪恶的行为,都必然有其因果。凭着多年的相处,杜俊华对自己、对妈妈的心,应该是真的。可是,他又分明抄袭了爸爸的作品。如果真证明了爸爸的死与杜俊华的故意延误时机有关,自己又该怎么办呢?
听到的,看到的,想到的,和感受到的,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的?。
带着这样矛盾的心理,不知不觉竟走到了罗劲松的公司楼下。楚向宁抬头一看罗氏的巨大招牌,不觉苦笑着摇摇头。
他想着,既然来了,就上去坐坐吧。便大摇大摆上了楼。罗家公司里的人,全都认识楚向宁,他平时进进出出,随意得很。可今天却有些蹊跷,秘书小姐竟将他拦了下来,号称罗总在见客户,让他先在外面坐着等等。他依言到沙发里坐下,秘书小姐很识相地送上了饮料和不知哪里搞来的零食。然后像模像样地接通经理室的电话通报说:“罗总,楚二……向宁来了,在外面等。嗯……嗯……好的罗总。”随后抬头对一直看着她打电话的楚向宁报以礼貌一笑。
约莫只一分钟光景,从罗劲松办公室走出来一个年轻男人。那人瞄了眼坐在沙发上的楚向宁,意味深长地一笑,随后摇摆而去,撒下一路浓郁的香水味。
楚向宁好奇地看过去,觉得有几分稀奇,明明一个大男人,竟化了淡妆,头发也上了发胶,抓得十分有型。最夸张的是,他穿的裤子窄而瘦,从背后看去,似乎每走一步都在很妖娆地扭着屁股。
等那人走远,楚向宁俯身捡起了他无意间掉落的名片,上面印着的名字,属于一间在这城市里赫赫有名的酒吧,而这男子的职位,美其名曰——公关。
楚向宁睁大眼睛,定定看了一阵,点头阴笑:好你个罗劲松,隐藏得真深!原来是这样,原来竟是这样!
第十四章:遇袭
正如眼光锐利、心细如尘的楚二胖所推测那样,刚刚走出房间、脸上写满风尘气的妖娆男子,是知名同志夜店的。
这人叫阿耀,是罗劲松某次去朋友的家庭派对结识的。那个朋友是个有名的浪荡公子,男女通吃、荤素不吝,每次聚会都搞得十分癫狂,喝酒、嗑药、滥交,什么出格玩什么。
罗劲松可不是个无所顾忌的人,他还有“二胖守护人”这个光荣的重任担负于肩,断不会放纵堕落去的。因此那种场合只逢场作戏应酬了几次,就不再出席了。与阿耀,也只寥寥数面之缘。谁知竟给他盯上了。
今天阿耀找上门来,罗劲松也很意外。并不记得有给过他名片,却连公司地址都搞到了手。不得不说,能在欢场中如鱼得水的人,自是有些本领的。
阿耀只说,与罗先生认识一场,今天路过,顺便来打个招呼,希望罗先生以后带朋友多去捧他的场。
虽说是不请自来,倒也没什么惹人厌的举动,罗劲松也不好表现出明显的嫌恶,只淡淡地说,有机会吧。
谁知就这个时候,秘书小姐拨进内线,说楚向宁来了。罗劲松当下懵了,汗差点下来,语无伦次地催促阿耀说:“公务繁忙!恕不远送!慢走慢走!”
对于罗劲松一反常态的慌乱神色,阿耀疑惑了一下,随后识趣地道别走了。留下罗劲松一个惊魂未定又暗自嘀咕:紧张个什么劲儿啊?按说二胖是我弟弟,我交个把朋友,他也不能够说什么呀,可是,怎么瞬间有种偷腥被老婆捉奸的奇怪感觉呢?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呢?
正别扭着,楚向宁进来了。一边往里走,一边嬉皮笑脸地冲罗劲松挤眉弄眼。罗劲松心虚地说:“长针眼啦!眼睛大也不带这么炫耀的!”
楚向宁故意拉着长声说:“看见不该看的东西,才长针眼呢。糟了,刚才……哎呀,眼睛好疼啊!”
罗劲松被他挤兑得愈发尴尬:“吃什么脏东西啦!还是二神附体了?”
楚向宁神秘一笑:“你知道的,我呢,喜欢咸味儿的东西,又最喜欢吃巧克力。以前我一直以为,巧克力只有甜的,遗憾了好久。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巧克力也有咸的,害我白白浪费了许多大好光阴。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品尝一下了。”
罗劲松被他半明半暗的话搞得瞠目结舌、无言以对,似乎明白吧,又怕理解错了,正不知如何回应,楚向宁却转移了话题:“劲松,今天我去看我妈了,花儿哥也在那。我看见他们俩在唱歌,那情景……那情景真是太妙了,光看着都觉得幸福温馨。”
罗劲松不明所以:“怎么?嫉妒啦?”
楚向宁笑着叹了口气:“记得以前老来我们家布道的那个史神父吗?就满脸老年斑的那个,他常说,人人生而都是有罪的。我今天忽然有点儿明白了。以前我总觉得老天不公,凭什么我们家好好的,爸爸和哥就会搞成那样!现在想想,每个人的结局,还不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总有一步是错了的。”
罗劲松被他说得一头雾水,上去摸摸楚向宁的额头:“怎么了这是?没发烧啊!受什么刺激啦,还是……你知道什么了?”他怕楚向宁得知事件的真相。
楚向宁反问:“知道什么?”
罗劲松赶紧遮掩:“要不怎么你今天说的话我都听不懂呢?”
楚向宁释然地笑笑:“就是发发感慨。今天看到我妈和花儿哥在一起唱歌时,神采飞扬、无忧无虑的,我竟从没见过她那个样子。想来我的出生,给她带来好多困扰吧。”
罗劲松听着,忍不住上去揉了揉楚向宁的头发,觉得不过瘾,又大力拉了拉其弹性十足的脸蛋。楚向宁侧头就是一嘴,在罗劲松手上咬出一排整齐牙印,这下两人都轻松了。
老实了一会,楚向宁问:“等下你有什么安排?”
罗劲松指指桌上堆积如山的文件:“给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楚向宁撅撅上嘴唇,做了个鬼脸:“要不去吃饭吧?”
罗劲松嘿嘿一笑:“‘吃’果然是你人生的永恒主题。等我把这点东西处理完吧。”随后埋头认真工作起来。
楚向宁百无聊赖,左看看,右翻翻,拿起水晶镇纸,举在阳光下照着罗劲松晃了一通,又抽出金笔,在罗劲松的记事簿上画了个猪头,再站到罗劲松背后,将他的头发梳理成中分。气得罗劲松哭笑不得。
在楚向宁锲而不舍、循序渐进的捣蛋中,罗劲松总算是磕磕绊绊完成了工作。立刻抓住楚向宁按在沙发里,用扒裤子的残忍手段狠狠报复了一顿。而后一大一小两个人模狗样地走出经理室,前去就餐。
罗劲松问楚向宁想吃什么,楚向宁说:“来一整头猪!”
罗劲松下巴差点没掉了:“大临到底是多刻薄你啊?跟从旧社会来的似的。”
楚向宁苦着脸说:“天天炖补品,什么红花啦田七啦鸽子啦,嘴巴淡得都出鸟了!”
两人来到地下停车场,楚向宁忽然想起背包落在公司里了。罗劲松让他先上去拿,自己取了车在大门口接他。
楚向宁轻快地向电梯走去,嘴里哼着歌。在拐角处,与个戴鸭舌帽的男人擦肩而过,不小心撞了对方肩膀一下,楚向宁急忙弯腰道歉,那人却毫不理会地低头疾走。楚向宁走出两步,感到有什么不对劲——先是那人的眼神,普通人要看什么的时候,头会随着眼神一起转过去,而那个人是低下头,斜眼看人。其次那人边走边有意无意压低帽檐,仿佛是故意不给人看到他的脸。
楚向宁隐约有些担忧,不知道为什么,罗劲松的身影从他脑子里一闪而过。或许有些疑心过重吧,但他还是打定主意回去看看。
返身快步闪过墙角,那人果然笔直向罗劲松走去。此刻罗劲松正一手扶在车门上,背身打着电话:“阿本,我去吃饭,完了直接回家。等下没什么事,你早点……”
那人渐渐靠近,原本插在衣袋里的手不动声色地抽了出来,在他的手中,赫然有什么东西寒光闪闪,是一把锋利的匕首。这把匕首认准目标,向罗劲松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