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寻凤11 物极必反
秋意渐浓,落叶纷飞,无边美景。更有那枫树平添灵动,火红枫叶张扬旺盛,摇曳生姿。天阴沉沉,枫叶如同火焰冲天,划破寂寥漫天飞舞。雪,下雪了。米粒大的小雪突降,纷纷扬扬铺天盖地,何等畅快。山河尽染白霜,唯有枫树傲然挺立与之共舞。层峦叠嶂,望不尽的山河,无边飞雪萧下。高塔之上,一人负手而立,壮阔山河被他尽收眼底。风悄然加大,雪盖了他满身,那人也只是从容拂去,不像他人纷纷披上了袍子。半个月了,想是应有消息了吧,那人有些不确定。“报!” 一小兵高声呼喊快步而至,众人皆为他让道。
“禀驭北王,急报!” 小兵从衣服里将信拿出,而后退下。信很小,乃是一封帛书,容肆接过并没屏退左右而是就这样看起来。时值深秋,十一月初八,乃驭北王容肆大宴亲信共赏秋景之日。既是亲信,就没必要矫情避嫌了。没几行字,言简意赅,不消片刻容肆放下了帛书交给甘仁一言不发。甘仁接过认真阅读起来,一连看了几遍。而后,又将帛书交还容肆同样没有开口吐露半个字。众心腹大臣看他们二人互动只觉奇怪,出了何事?但都相当知趣的把话憋在心里。这时,一位性格急躁的将军因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诡异气氛,便突然跳出来说出心下疑问。众人纷纷侧目,好不解风情的将军,脑子里装的难道都是稻草么?这等场合岂容你胡乱开口!容肆最不喜欢有人信口开河,他不说话,其余人等皆不能开口,谁开口谁第一个触霉头,只甘仁除外。所以,这位将军无疑是触了霉头,众人眼神纷纷由指责转向戏谑,更有甚者小口咄着酒俨然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话从口出,依然安静,将军很尴尬,说了句恕臣无礼,一屁股坐下猛的灌酒,固作镇定。众人的反应让他十分抬不起头来,只恨自己这性子就是改不掉。
果然,容肆眉头微皱不悦。甘仁立刻站出来打圆场:“主公何不静待时机坐山观虎斗?” 容肆摇摇头,口气有些硬:“义忠此言差矣。王演之毒如蛇蝎,连他都忌惮的人,孤岂能放松警惕?于他有害者,于孤同焉。” “主公所言甚是。依臣之见,此事不尽然。此计绝非出自王演之之手,定是那逃亡之人所出。” “哦?” “之前,王演之只是派出探子跟随,并无赶尽杀绝之意。如果真要永绝后患,萧益岂能苟活至今?王演之为人处世小心谨慎多防备,定是先谋而后动。如今状况不明,妄杀朝中重臣于他无益。” 容肆不悦之色渐消,刚闯了祸的将军大大松了口气,也将甘仁的这份情牢牢记住他日定报。甘仁见容肆情绪平稳,便接着说到:“王演之若想要诛杀萧益,必是借刀杀人。如若妄动,于我无益。臣听闻,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如今,天已成事,而谋在人为,二者缺一不可。” 对啊!甘仁之言让容肆眼前一亮。先前是他太过纠结利弊,既想坐山观虎斗,又想除掉这未知祸患,始终不能两全其美。
如果从这个圈子里跳出来呢?事在人为!天现异象又怎样,还不是要靠人去做么!如今,萧益此举无非告之天下良臣即出。好的臣子,会让平庸的人一跃而起成为人主;也可让本就优秀的人主一飞冲天占据一方,比如甘仁之于他,田许林之于王演之。现天子本就不是之前那懦弱小儿,乃是一头猛虎。如今得以成龙,虽说龙困泥淖,可只要觅得时机便绝对能翻身再起!萧益寻觅良才,不过根据星象推算而已。星象易变,何况人乎?那人真是良才么?未必吧。就算才比甘仁田许林,可再好的良才也必须有得力的助手啊。反观周盛安,老弱病残,呵呵,这等人如何成事?就算勉强,难道他们只会坐以待毙?周盛安不过得一良才,而他与王演之手下有能之士何其多哉!再者说,萧益觅得此人后,他们能否平安返京都是个未知数啊。
茅塞顿开,容肆心情豁然开朗一扫阴霾。“哈哈哈!来人!给诸位大臣倒酒,不醉不归!” 气氛松了下来,众臣也频频举杯,一时间宾主尽欢。放下了心理负担,容肆突然觉得自己未免太过患得患失。如此心情不过是自己还不够强大所致,稍有风吹草动都能令他心神不安。兵马,兵马,兵马!这两个字无限在容肆脑中徘徊。他边喝酒边看着远处山峦,米雪犹如珠帘将美景虚掩,醉眼朦胧。丝竹管弦靡靡之音,容肆右手轻轻打着拍子,今日,不问他事只一醉方休。兵马不是一日就能凑成,夷人也不好相与得多多周旋,稍有不慎便会被人抓住把柄指责他通敌卖国。好不容易休息一日,却心里有事不痛快也不尽兴。
多亏甘仁之言,才将他顾虑打消。容肆心下大悦,席间不停将自己碗中肉食赏与甘仁,好不令人艳羡。这日,甘仁风光大现,他也毫不矫情,赏他吃食他便吃,赐他玉酒他便喝。甘仁一党更是跟着高兴,领头羊出了风头他们这些小弟也是脸上有光啊!中立派倒是很冷静,因为政治立场不相抵触所以他们跟甘仁一党相处融洽,频频举杯致敬,还会互相说几个笑话打趣对方。
今日是来赏景放松心情,右派们就算再心有不甘也不能表现得太过,最多说了几句恭维话罢了。容肆醉眼含笑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这就是君王之道啊,哈哈哈!“臣前日得一舞女,此女舞技绝伦今日特献与主公,还望主公笑纳。” 那名臣子是右派人士,今日他也是有备而来,没成想到底还是让甘仁出了风头。容肆心情大好,按着平时他不一定接受的,他不是个声色犬马之徒。可今日不同往昔,容肆大笑着说了声好。只片刻,那名舞姬上前随着乐曲翩翩起舞。佳人琼酿美景,众人看的是如痴如醉,席间觥筹交错妙语连珠。
下午,容肆唤来心腹告之将派出的探子收回,心腹得令晚间便飞鸽传书。几日后,探子接到信息后,遗憾的看了眼萧益主仆住的那间屋子,才旋身返回。他不明白主公此令何为,只知道自己已经取得他们信任,虽然还不曾正式照面。但主公只要一声令下,他定能将他们一网打尽。可惜主命难违,功亏一篑,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出手相救,任由他们被王演之的人杀死在荒郊野岭。真是白费了他苦心,之前他为了掩人耳目居然装扮成难民成功混入难民队伍中,实际上他根本不需如此,是他自己多虑了。哪知误打误撞,还真叫他碰上了萧益,这个探子乃容肆得力手下曾经见过萧益一面所以认得出。
想当然的,他就认为萧益会认出自己来故而装成难民。其实,那天是先帝大宴群臣,往来重臣何其多,他不过在宫殿外恰好碰到容肆而已,谁记得住那么多啊。也由于此,容肆才会派这个人去,画像再逼真也比不得亲眼见过呀。这人跟萧益巧遇后,没想到萧益居然大发善心的给了他吃食,正中他下怀。他当时想,先跟着等以后寻个时机接近他,这不就是好借口嘛。跟了一路,发现他们被人刺杀,简直天赐良机。二话不说,他出手相救。本来应该一鼓作气乘势而入,萧益肯定接纳他。可之前容肆又吩咐不许他妄动,所以他只好匆匆离去躲在远处跟随至今,静候主公吩咐。唉!叹了口气,也罢,眼见功劳就这样飞走也无可奈何,只怪时运不济。
物极必反,霉运到了头肯定会行大运。不知不觉中,萧益三人居然就这样莫名其妙的逃过一劫,真是可喜可贺。对于此,他们三人此时浑然不觉,连续奔波半月人困马乏,荒山野岭的也休息不好。就在今日,当他们绕过了一片树林本以为前方依然荒野时,突然听到不远处的牧笛声。三人顿时精神大振,驱赶马匹快速奔跑。一路摇摇晃晃的,车子被颠簸的吱嘎响快要散了架。没多久,他们便看见青山绿水下的宁静村庄,村外零星几人正往村里走,估计是村民了。一行人到达后,村民见是外乡人都热情款待他们,非常淳朴。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此地,虽然也有年轻人出到外边,可鲜有回来的。其实多数年轻人还是跟着老人留在村里的,对于他们来说,祖屋祖地不可舍。但是人都有求知欲好奇心,这里外乡人也不少都是途经此地去往隆城的,接待外乡人已成了他们的副业。
所以,这村子的人过得很不错,有酒有肉有田地。接触的人多,信息多,再闭塞的地方也会慢慢好起来,如今,他们村还能跟外乡人做些小买卖呢。虽没有曾村大热闹,但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酒馆含着住宿,小茶摊也有,民宿更是所有村民家。刚好,萧益赶到时居然还能租下一间屋子,便宜不大却干净。这村子,十有九户除非说寡妇,都会打开门户接纳外人入住,收费不高很是厚道。如若你再往上添点儿,晚间还会有酒肉呢!好山好水好地方,猪肉煮熟配合着村民自制的蘸汁和米酒,口齿留香。他们赶到时正是饭点,也不知谁点了肉,阵阵香味恨不得将他们魂都勾了去。萧益看看身边两人,皆是眼冒绿光嗓子还一动一动。无奈笑笑,他便添了点子儿改善伙食,其实,他本身也已经馋的不行了。
一碗白肉端上,热气蒸腾,而后是两小碗蘸汁与三大碗米酒三碗饭。刘一和刁永盯得眼都直了,可他们不敢妄动,主人还未吃呢。萧益好笑的看着二人,明明眼珠子都快掉碗里了,却还能拼命忍住,哈哈,有趣有趣。白花花的肉,堆在碗里互相挤着,只待人采撷。萧益也不端架子了,伸出筷子快准狠,他将肉片在一碗蘸汁里轻扫,而后入碗。换上自用的筷子,这才小心的夹起来入口咀嚼。二人一直盯着萧益看,看到萧益对他们点头,两人简直饿虎扑食。刘一就不说了,他自小没人教礼仪,可刁永是有人教的呀。现在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拿着筷子低头猛扒饭,跟刘一抢食吃。萧益无奈,他只夹了一片肉啊,用的还是公筷!现在那碗肉都快见底了,这两个粗人啊都不管那公筷,直接拿着自己的就戳进碗里。也罢,今日不比往昔嘛。按着礼仪,萧益吃饭时,是不能跟下人同桌的,刁永得到特别许可到是可以,刘一却是万万不能。
但是出门在外,这些礼仪没用。萧益本身也改了不少,刚出来时,都不肯与商人同坐呢。跟人吃饭,要的就是个气氛。如果对面的人吃得斯斯文文,再好的菜肴,也会失色不少,更何况三人都饿了那么久。饼子吃的都快要吐了,野菜也不想提,野鸡野兔之类的也不是天天可以扑捉到的。见两人吃得香,萧益更是被催动了食欲。他也不管那么多了,丢了公筷,拿起自己筷子加入混战。肉不够,萧益豁了出去,吃得饱才好赶路嘛,他唤来屋主人给他再加一碗。刘一毕竟年纪还轻,当下就欢呼雀跃,看得人也跟着直乐。萧益心中感慨,从小到大,就这餐饭是他吃得最有滋有味的一顿!
村庄不大,物资没有曾村丰富可往来商贾也不少。鉴于之前他们白花了银子的木板和棉帘,萧益最后还是决定补齐,不过木板就算了棉帘倒是必需。眼见天一日凉过一日,这段时间的赶路他们备受煎熬。寒风不要命的猛往车厢里灌,他们衣服单薄哆哆嗦嗦,之前又受了伤好不折磨。萧益还好些,他至少待在车厢里。可赶马车的刁永却是苦命,肚皮上的伤口被冷风割得生疼,脸都吹青了,鼻水时时留个不停。偏偏他们出逃时,带得最少的就是衣服。萧益至少还能换一套,可刁永只能就着烂衣穿,连缝补的针线都无处可寻。萧益看这样也不行啊,不等他们抵达早就冻死半路了。他把自己最后一套衣服给了刁永,刁永将它披在外,内里继续穿着烂衣,好歹也算两件了。赶路费时,如果他们在此地现做衣裳不太妥当,所以萧益一合计干脆弄个棉帘,然后再与屋主这现买件厚衣裳给刁永穿。“不用,不用。” 萧益说完计划,刁永连连摇头。他不忍看萧益受冻,叫他独享温暖。“莫再推辞,吾意已决。” 萧益驳了回去。
刁永是唯一的壮劳力,要是他都倒了,还叫人怎么赶路?再说,车厢外挂上棉帘,他与刘一都会暖和不少。等挨过这段路,到了隆城就会好许多了。接下来,萧益打算用木板省下来的钱叫屋主人再备些薄饼之类易储存的吃食,乡下东西便宜,最好多备些。银两得省着花,这只是去路,还得回家呢!最后再弄些粗布以备不时之需,谁也说不清前路还会不会陷入困境,免得弄得狼狈不堪连个包扎之物都没有,与这次一样。“如此,待我们到了隆城只停留一日,翌日继续寻人。物什嘛,就不再添了顶着用吧,等找到玉人后再说。” 刘一刁永齐齐点头。没办法,隆城是城市可以这么说,不比陵城差,乃边境重城。东边外的胡人多喜欢到此地兑换货物,很热闹。东边的胡人有个小国家,名为琥,乃大周藩属国。年年都会进贡些宝石马匹之类,很是乖巧,与他们相处得非常融洽。当然了,马匹最后都进了王演之的口袋。
几人商量完夜已深,都匆匆睡下,一夜无话。翌日,三人共同出门置办所需。有了前次教训,他们决定再也不单独行动,以免让人有可趁之机。白天的村子很是热闹,由于鹧鸪县的原因,商贾们大多转道去往隆城,此地乃必经之路。过了这个村子,前方再无可以休息之地。就算有村庄,也多在深山处,路途很是不便。大家也都奔奔波波,有跟村民买卖的,也有商人互相讨价还价的,有些幸运的商人还将物品卖出不少喜笑颜开。这村子俨然成了个小型农贸市场,除了吃食便是小物,居然还有卖针线的!这下可好了,刘一二话不说扯着刁永萧益两人就跑去小摊子前,没有针线的日子再也不能过了。刁永和萧益不会缝,可刘一会啊,经常自己补衣服!针线价格便宜,因为此地买这物的人不太多,大多都是买食物。
三人捡了便宜,这价格要是搁在隆城,得生生高出一倍呢!三人买完了针线,又开始一摊摊的逛,打发时光也放松心情。出门前,屋主人就答应给他们做薄饼,后来得知他们还需要棉帘,主人二话不说又应了下来包括自己儿子的一件厚实棉衣,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屋主人大儿媳是个能干的,里里外外的都靠着她,她丈夫身子弱没办法。所以那些缝缝补补,在她眼里根本就不算活。好在屋主人有三个儿子,其余两个忙活其他的,今日大儿媳不管事只专心做棉帘,不出三日便能交货。难得的闲暇,三人乱晃时居然还见着药品,虽说不上多好但聊胜于无嘛。只是这价格嘛,不便宜。药品,战乱时稀缺啊!他们还在纳闷呢,怎么这小村会有这个?连曾村都不见啊。打听之下才得知,原是这村里住着位老翁,他年轻时出外闯荡在个医馆里帮工,粗通些医理会做点药丸。
因为毕竟不是医者,他也不敢给人乱看病,但小病小伤还是可以的,那种药也吃不死人。村里人有了小毛病都爱找他,谁叫村里没人行医呢。原先那老翁每日都会去往深山处采药,可现在他年老体迈跑不动了,便在自家后院里栽种些常用草药,倒也方便。没成想,无心栽柳柳成荫。过往此地的商人们见他有些药,争相购买。毕竟人力有限,加上他儿子儿媳孙子一共才四人,再怎么夜以继日的做药都不够卖的。物以稀为贵,价格越炒越高,他们家因此还发了笔横财,现在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富户呢!今日闲来无事,老翁一人待家里也烦闷,家人们正在制作药丸,他便出来摆摊开卖。摊子被围了个水泄不通,里里外外全是人。萧益刁永是成人了,要硬往里凑也不是不能,只是颇为费力。刘一脑子灵,身材瘦小,他主动请缨得到许可后便闪身钻了进去。小小身影来回在人群的缝隙里穿梭,跟条滑不溜丢的鱼一样,扭来扭去。
没多少功夫,他便钻到了前排。细细胳膊伸出,嗖,一瓶药不见了,原先放置瓶子的地方摆着块银子。“嘿,我药呢!谁拿了!我先看上的!” 一人急了,正准备掏钱呢,只低头功夫药不见了。“你给银子了么,说是你的。我还说我的呢!” 旁边有人打趣。老翁老眼昏花,又事出突然,他根本没看清是谁。拿过银子在手里掂了掂,嗯,足银,心满意足的收下了。足银不常见,如果不是富贵人家根本用不起。百姓手中的银子,多掺杂质。没办法,现在世道紧张,有银子使不错了,谁还在乎那些。老翁笑足颜开,没理会人们的争吵,继续吆喝着卖药,屋子里还有得是呢!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