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严欢有些紧张,他发现自己这几天,是越来越患得患失了。“还是有我能唱得好的歌?”
JOHN神秘一笑,“当然有。也许是那首歌和你的心境很相像,至少在我听来,你的歌声有那么一点点打动到我,多练习练习吧。”
年轻人很容易受挫,但是也更容易被鼓动,严欢立刻兴奋起来。
“是哪一首?快点告诉我!”
“……这一首?”
“那我们现在就开始练习。”
JOHN感受着严欢的兴奋和干劲,不由轻轻一叹。
“年轻人啊。”
年轻似乎是最大的资本,因为年轻人可以无数次跌倒再爬起来,可以有不知天高地厚的梦想,然后一点一滴地向它努力。孜孜不倦练歌的严欢根本没有注意到,似乎在不知不觉中,他又爱上了摇滚的另一面。
爱上摇滚的歌声。
一转眼,又是一个周末。
这天傍晚,严欢背着吉他来找向宽。向宽收工准备离开,看他一副紧张的模样,取笑道:“怎么,现在才开始感到害怕?”
“不是,我只是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严欢那张还显得稚嫩的脸,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道:“虽然我和付声约好条件,要在那间酒吧驻唱,但要是酒吧老板根本不打算让我驻唱怎么办?”
他抬起脸,有些可怜兮兮地看向向宽。“要是我被老板直接赶出来,这个条件根本连实现的可能都没有了。”
向宽笑出声,揉着小鬼的脑袋。“你怎么现在才想到这个?”
“之前只顾着练习。”严欢有些闷闷不乐,“要是真的不让我去台上唱,那该怎么办?”他说着,眼前一亮道:“要不我就直接在酒吧门口唱好了,能吸引多少人就是多少人。”
“大冷天的,你想要在外面受冻,听歌的人还不乐意呢。”向宽揉了他一巴掌,看着有些蔫了的严欢,笑道:“放心吧,我早就帮你跟老板说好了。”
“说好了?”
“对啊,那老板恰好也是我们一起玩摇滚认识的熟人。我对他说,可以让你在几支乐队休息的时候上去唱一会。”
“老板答应了?”严欢睁大眼看着向宽。
“答应了。”
“向哥!”严欢欢呼一声,一个纵跃扑上去。“我真是爱死你了!”
向宽呵呵笑着接过扑上来的严欢,眼睛眯成一条缝。他可还有一句话没有告诉严欢,他还对老板说了,这个想要蹭台唱歌的小鬼和付声定下了一个“入队条件”。这才让老板提起兴趣,答应让严欢上台。不过若是被严欢知道了,大概会恼羞成怒吧。
这个自尊心强的小鬼,恐怕在正式完成付声的条件前,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就怕别人故意卖他好或者同情他。
就这样严欢后知后觉的一个烦恼,早就被向宽好心地解决。两个人,一把吉他,向着今晚的战场走去。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只需要严欢登台一歌。
时间:晚上九点
地点:NIGHTMARE酒吧
十七岁的严欢第一次登上酒吧的驻唱舞台,也是第一次对着挑剔的地下摇滚乐迷们唱出他的声音。旁边有人帮他插好电吉他的链接线,负责试音。
严欢站在打着灯光的舞台下,心脏呯呯的不断跳动。在舞台中心向外看,周围都是漆黑一片。明明观众的表情和视线,他应该是完全看不见才对,但是不知为何,严欢只觉得自己好像被所有人用尖刺般的视线看着。
看得他几乎要起了一声鸡皮疙瘩。
“JOHN,告诉我怎么才能冷静下来?”听着越来越快的心跳,严欢只能选择向JOHN求救。
“唱歌。”老鬼道:“只要想这一件事就可以。”
严欢听了哭笑。如果是这么简单就可以办到的话,他还有必要这么紧张吗?关键是他现在完全被台下的观众左右,根本集中不了精神。这感觉,简直比那次比赛的时候还要……
想起比赛,严欢突然想起了一群人。
于成功,以及原来夜影乐队的那些伙伴们。曾经在舞台上还有他们陪伴自己,而现在——
严欢看了看手中的电吉他。这是于成功留下来的那一把,在前几日突然有夜影的原队员将这把吉他交给他。
【成功说,这是给你的。】
简单的一句话,却有深深的意味。于成功留给严欢的一把吉他,于成功留给严欢的梦想,于成功留给严欢的……不放弃的希望。看到这把吉他,严欢就仿佛能看见于成功笑着对自己说——严欢!我等着再见到你,在摇滚的路上。
——在摇滚的路上。
深吸一口气,严欢突然发现自己能沉下心来了。摆好吉他,他轻轻拨了一下弦,对着话筒道:
“接下来,唱给大家一首歌,希望大家喜欢。我要唱的是——”
18.有没有一首歌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
无论闲暇时,忙碌时,总有一种音色,能够轻轻打动你的心弦。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心里记着我。
无论是在办公室,公车站台,酒吧,听到旋律的一瞬间,就打开了记忆中的一扇门扉。
——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
灯光下的少年轻轻拨弄着琴弦,启唇带出一道低低的声音。
低缓,沉稳,却像一股清泉,慢慢流进人们心里。
他唱着:
“灯熄灭了,月亮是寂寞的眼。
静静看着,谁孤枕难眠。
远处传来那首熟悉的歌,
那些心声为何那样微弱……”
歌声吐出的那一刻,点亮了一片小小的火苗。
一开始并没有人注意到他,在其他几个乐队下场后的这中间休息时间,酒吧里的人们有的聊天,有的灌酒,有的和异性嬉笑打闹。
没有人去在意,这个第一次出现在地下世界的年轻人。
然而有些歌曲,有些旋律,就那样默默地传进了耳中。
拨动着弦,严欢微微闭着眼,继续唱着。沉浸在音乐的旋律中,沉浸在他自己的回忆中。
唱这首歌时,他想起了很多。
与老鬼的结识,父母的冷眼相待。
夜影乐队磕磕盼盼的路程,最终的解散。
曾经在身边的人,现在已经不知道身在何处。然而严欢心里却不再那么遗憾了,弹着这把于成功留下来的吉他,他心里笑着,唱出了那句歌词。
“我们都活在这个城市里面,却为何没有再见面,却只和陌生人擦肩。”
有时候擦肩而过,却只是为了下一次的再见。
少年清澈的嗓音,诠释出这首歌的另一种韵味。青涩的,懵懂的,像是雨后的街道能闻到一股清新的味道,却洗去了那些尘土的记忆。
莫名地,触动心里的一片柔软。
台上,严欢还在唱着,然而渐渐地,有人停下交谈,有人不再灌酒,抬头向正低声歌唱的少年看去。
舞台的灯光下,严欢的身影显得有些一触及碎的脆弱感,然而,又是那么真实的存在。他的歌声,真挚地传入听众的耳里。
多少失去,多少遗憾,多少次再见。
曾经嬉笑的时光,现在只留冷冷的空椅。
曾经与你对酌的那个人,现在又在哪里了?
时光匆匆,留下的是不能再往复的过去,留下的似乎只是一份落寞。
“最真的梦,你现在还记得吗。
你如今也是,
一个有故事的人。
天空下着一样冷冷的雨,
落在同样的世界,昨天已越来越遥远。”
不知在何方的故人,不知在哪里的旧友,曾经遗忘的记忆,在某刻突然被点燃。
严欢对着话筒,压低嗓音轻轻唱着。
台下依旧是一片嘈杂,没有太多的人关注到他。然而即使是再少,也依然是有那么几个人停下了步伐,静静听着严欢的歌声。
听着这首能够勾起他们回忆的歌曲。
在忙碌的生活中,在醉生梦死的不理想的现实中,有一首歌,有一种旋律,能让你想起曾经的自己。
曾经年轻的自己,曾经稚嫩的自己,曾经天真地喊着我要成为宇宙无敌世界第一的自己。在这些过去被现实磨灭前,是多么真实而又美丽的梦。
现在想起来,或许只会换来一声叹息,一道怅惘,一个羞涩的笑容。
却铭记于心。
因为那是曾经最真挚,最快乐的自己。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
牵动我们共同过去,记忆从未沉默过。
……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心里记着我
让你欢喜也让你忧,这么一个我。”
舞台上的少年低声地唱着,台下为数不多的听众静静地听着。
有时候,这就是一种无声的交流,不需要言语的默契。
唱歌的人带给你一份情感,带来一份触动。听歌的人默默听着,心里悄悄的共鸣,有时候会心一笑,随着歌声轻轻摇摆。
不是只有激烈的节奏才是摇滚,不是震撼的曲调才能撼动你的灵魂。有时候摇滚也温柔,摇滚也有流行。只要它能触动你。
安静是摇滚的另一面,温柔则是它的另一度。
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了正轻轻唱歌的严欢。那低鸣的歌声跃入耳中,不经意间打开了他们过去的一份记忆。
严欢的歌声,说实话并不是听众们听过的最出色的一个,他的吉他伴奏,在专业乐迷听来甚至是有些粗糙的。
但是这首简单的歌,这样简单的唱风,却像是细雨,润物无声。
严欢的脸庞,在灯光的照射下的侧影,看起来虽然稍显稚嫩,却能让听众们感到年轻的气息,想起过去的自己。
粗糙,自我,天真。
却真挚,火热,充满希望。
严欢不经意间忘记了老鬼的嘱咐,嘴角带出一份笑意。因为他想起了自己,想起了于成功,想起了父母,甚至是想起了那个黄毛。年轻时的失败与痛苦,曾经是那么让人绝望。然而会不会有一天想起来,只换来会心一笑,成了一份宝贵的追忆。
“我现在唱的这首歌,若是让你想起了我。
涌上来的,若是寂寞。
我想知道为什么。”
有人抬起头,对严欢吹了一声口哨。在嘈杂的酒吧里,这个鼓励的声音是那么微不可见,然而严欢却听见了。
他对着那个方向,悄悄露出一个微笑。有人认可,有人赞扬,哪怕只有一个,也是件开心的事情。
严欢今天终于明白,原来在吉他之外,摇滚也有另一面能让他如此开心,如此触动。
——带给其他人一涓涓细流,带给其他人一份温热的情感。
通过自己的歌声,如果能够做到这些,那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一件事。严欢抚着吉他,感受着它被自己染上的温度。
道出最后几句歌词,同时也在心底默默地诉说。
“我现在唱的这首歌,就代表我对你诉说。
就算日子匆匆过去,我们曾走过……”
不知道在何处的朋友,总有一天,我会用我的歌声,我的摇滚。
让我们再见面!
最后一声轻喝,带着似乎无尽的回味和意味深长。
严欢唱完,抬起头来。
台下响起零落的掌声,并不是很多,却清晰地传进他耳朵里。更多的人在做着他们自己的事情,他们没有注意到就在刚才,一个初入摇滚乐的少年完成了自己在地下世界的第一次表演。
第一次表演只换来寥寥掌声,可以说是失败。但是严欢并不在意,因为刚才那首歌他唱的很开心,他唱给自己听,也打动了那么一些人。
这意味着严欢终于走到这条路上,他轻轻地推开了一扇门,告诉这个封闭傲慢又无比绚丽的世界。
——喂,我来了!我来找你了,摇滚乐!
严欢走下台来,还未来得及从登台表演的感觉中走出来,就被向宽一把搂住。
“我就知道你行的!”
向宽搂着他,死命地蹂躏。
“我真喜欢你的歌声,真他妈的喜欢你的声音,严欢!”
这还是严欢认识向宽以来,第一次听到他爆粗口。被人,尤其是熟人这样热烈地称赞自己,严欢耳朵都窜上一抹红色。
“我、我唱的也就那样吧。我看很多人,都没在听我唱啊。”
“这很正常。”向宽笑眯眯地揉着他脑袋,“要是第一次登台就能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你,那严欢你就不是天才,而是超人了。”
“最重要的是,你唱的很好。”向宽道:“认真听的人,总会被你打动。真是的,竟然让我这个老油条也有年轻一把的冲动了!”
“是吗?”严欢呵呵傻笑。
这时候,老鬼幽幽地在脑内对他说一句。
“形象,保持形象。”
刚扯到起弧度的嘴角立马收敛下来,严欢谨记吩咐,将嘴角尽量保持水平角度。因为老鬼说,这样看着才沉稳。
“你怎么了?”向宽看着奇怪。“要笑就笑啊,故意板着脸干什么?”
“要……要保持严肃。”严欢痛苦地忍着笑说:“不然会被人瞧不起的。”
“…… 你个,你个臭小子!”一阵沉默后,向宽爆发出狂烈的笑声。他将严欢死命地揉弄着,几乎快把他弄断气。
“你怎么能这么有趣呢!现在我都迫不及待地期望付声被你攻下的那天了,加油啊,严欢。”
向宽不提,严欢都差点忘记自己这次表演,可是有着要将付声这座大神拐来的最终目的的。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有些失望道:“付声呢?他没来?”
“来没来我们怎么知道呢?”向宽神秘一笑。“那得看他自己了。”
一分钟前,某个角落,静静听完严欢一曲的某个听众,站起身离开酒吧。
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不喜欢严欢的歌声吗?
不,他只是急着赶回去,想要回去弹吉他而已。
狠狠地弹一晚上。
——在听了严欢的歌声以后。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悄悄触动你的心弦。
让你心里记起了谁。
19.曾经的人
离开酒吧后,严欢与向宽嬉闹了一阵,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父母似乎已经睡了,客厅里并没有谁为他留一盏灯,黑暗,冰冷。严欢在门口顿了一下,随即笑笑,不在意地回自己的屋里去了。
一回到屋,他就精疲力尽般地躺在床上,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般。
“JOHN,你说,难道每一次表演都会这么累吗?”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我觉得好像全身的力气都被用光了一样,现在看什么都是晕乎乎的。”
JOHN懒洋洋道:“习惯就好。”
“习惯?”
严欢喃喃念叨着。
习惯这种紧迫感,习惯这种紧张,习惯这种期待与亢奋?真要是什么时候习惯了,他怕是又会觉得不舍了吧。
突然想到什么,严欢又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
“那个,JOHN……那啥……”他支支吾吾着,似乎在犹豫该不该说。
“有话直说。”
老鬼不耐烦道:“你又不是娘们?纯爷们的懂?”
老鬼跟在严欢身边久了,这中文可是越来越地道了。
严欢豁出去了,“我只是想问一问你,你觉得我今天晚上表现得怎么样?不是说吉他啊!”他连忙补充,“我是说歌声,歌声!合格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