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在一个偏僻的公路旁听了下来,暂作休息,严欢也终于可以从那闷得像是桑拿房的车厢里解放出来了。
“这车里的空调什么事会后才能修好?”
他拎起领子抖了抖,努力要让肌肤与空气有最大面积的接触,然而即使是这样,接触到的空气也是闷热得令人窒息,根本无法产生凉爽的感觉。
“这个嘛,该怎么说?”
与他同车的一个男人思量起来,他是阿凯,是这次结伴而行的另一支乐队的主唱。
“我们这车子的空调坏了好久了,但是好像一直都没有想过要去修……”
“哎?!”严欢惊讶,“那夏天和冬天怎么办?”
“哈哈,冬天的时候挤一挤就不热了,夏天嘛,在路上开快一点自然有风,这就不需要费钱的车载空调了,多好。”阿凯很是屌丝得大笑道:“反正就我们这样老爷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散架,修也没有意义。”
“什么老爷车!你懂什么?”正在车内忙活的一个男人突然探出头来,瞪着阿凯。“这车款,内设,还有很多地方,都是限量版独有车型,你懂个屁!别看它现在这么貌不惊人,当年可是一个大美人!”
“是,是,所以你就花了队里的钱,买了这么一辆被淘汰的大美人,害的我们走十里路就要停下来修车。”
阿凯毫不在意地回嘴,被他驳斥的那个男人哼了声,继续钻回去摆弄车子了。
这男人叫傅斌,是阿凯的队友,和向宽同为鼓手他,脾气倒是暴躁很多,但是在大多数时候,阿凯说他还是比较靠得住,是个值得相信的伙伴。在严欢的印象里,似乎鼓手就应该是这样,有热烈也有沉稳的一面。
相比起来向宽就是内敛许多,虽然有时候会嬉闹犯二,但完全没见过他感情激动时的模样。就像是一碗水,总是平平淡淡,没有太多的味道。
说起来,向宽和付声他们是在后面那辆车上吧,怎么还没跟上来?
严欢想着,踮起脚尖向来路看去,可是除了看见茫茫的烟尘和被太阳蒸腾出来的水汽,其他什么都没有。
“也许路上有事耽搁了。”阿凯道:“我们先在这里坐会好了。”
两人丢下还在修车的傅斌,躲到路边的阴凉处去。
他们这三支乐队一共有十三个乐手,再加上一个临时助理,共十四个人,记载三辆车上,还要搭载乐器,尤其是架子鼓更是满满当当地要堆满一辆车。
严欢坐的这辆车只载三个人,其余载得都是器具,这还算是比较好的情况。听说有的车一共挤了七个人,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
“喂,严欢,听说你是自己把付声拉进队的?”
两人坐定后,阿凯就开始八卦起来了。“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当时有没有给你摆脸色看?你不知道,听说付声竟然进来这么一支小乐队,圈内所有人下巴都掉下来了。”
“哪有那么夸张。”
“绝对是晴天霹雳!你想付声连夜鹰都踹了,却跑进你们的小乐队,这不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吗?我们都在怀疑他是不是魔障了……”
严欢满脸无奈,喂喂,那支不起眼的小乐队的队长可正坐在你面前,说话不要这么直接好不?
阿凯继续催促道:“快说说!你究竟是怎么把付声忽悠进队的?”
实在是耐不住他的软磨硬泡,严欢只能老实地将来龙去脉一一道来,连当初和付声定下的赌约也没有错过。可是说完了后,阿凯反而更加的不敢置信。
“就这样?这么简单?”
“还要怎样,这还不够吗?”严欢反问。
“我只是觉得奇怪,以付声那个喜欢刁难人的性格,竟然给你设这么容易的考验,而且最奇怪的是他竟然还没有出尔反尔,真的进了你的乐队!”
“……他偶尔也是说话算话的。”
“哈哈,你也说的,偶尔,偶尔嘛!就是因为不常见,所以才叫做奇迹呀。”
严欢望着没有人烟的马路尽头,心底默默道:付声,这可不是我在说你坏话,而是你在人民群众心中的真实形象。
“唉,不过像那样有才华的人脾气古怪一些,大家也都不会说什么,反倒都认为是应该的。”阿凯说着,突然叹了口气。“而像我们这种还在温饱线挣扎的小乐队,就只能寻找一切机会增加知名度,哪怕是多一个人也好,想让他听见我们的音乐。”
严欢侧头,看着他。阿凯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了,一边工作一边坚持办乐队。因为很多不确定性,他经常在各个乐队间流动,而认识傅斌和现在的队友则是半年前的事情。直到那个时候,一直像浮萍一样飘荡的他才沉静下来。
阿凯和傅斌现在所在的乐队,是一支严欢没有听过名字的乐队,而据向宽所说,在全国像这样默默无闻的乐队还有成千上万支。
这些人都和阿凯一样,抱着一个朴素而又难以实现的梦想,每天都在竭尽一切朝它努力着。哪怕只是近一步也好。
但是就算再努力,再拼尽一切也好,他们绝大多数人依旧是一辈子都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在到了一定的年龄后,只能迫于现实不得不放弃这个幻灭的梦,从此踏上与摇滚毫无关系的另一条路。
能够继续从事与摇滚有关的工作的乐手少之又少,而能够靠乐队混饱饭的乐手,更是千不足一。
至于最后走上世界的舞台,成为被历史所铭记的乐队,那只能是凤毛麟角。
现实太残酷,竞争太残酷,哪怕曾经付出一切努力了,但是失败却往往是大多数乐手必须面对的最终结果。
绽放在悬崖的摇滚之花,能够摘到它,目睹它美丽的人,只有被上帝宠幸的幸运儿。
“我岁数也已经不小了。”阿凯叹息着道:“这次巡演结束,不论是成功还是失败,我都要放弃摇滚乐了。”
“哎?”严欢讶异。“为什么?”
阿凯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因为还有太多的事情,我的人生不是只有摇滚而已,还有作为一个儿子,一个父亲,一个丈夫的责任。”
“哎哎哎哎哎哎!”
“哈哈,没看出来吧!别看我这样,其实我儿子都已经五岁了。给你看,这就是我儿子的照片,可爱吧?”
看着阿凯献宝一样掏出的照片,上面有一个背着小吉他的可爱男孩,在他旁边有一个相貌平平的女人,那应该就是阿凯的妻子。
“我已经想通了,前二十七年,就当做是为我的梦想而活。但是人不能太自私,所以在这次巡演结束之后,我决定为我的家人而活。”阿凯收起照片,脸上的带着幸福兼苦涩的笑容。“而这一次巡演,就当做是最后圆梦的告别式吧。”
严欢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有些难过。
“那……傅斌哥怎么办?”
“他啊,你别看他那个样子,其实他心里早有规划。我退队以后,他应该还会继续下去吧。或许是另外找个主唱,或者是去别的乐队做客串。不过这家伙比我有毅力多了,他一定能坚持到看到希望的时候。”
阿凯看着严欢,笑道:“而你!你小子可比我们幸运多了!年纪轻轻就有一帮这么好的队友,前途不可限量啊。”
他使劲地揉乱严欢的头发,“有时候我都在想,我们这些平凡无奇的家伙,是不是生来就是帮你们这些天才做垫脚石的?也许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衬托出你们的优秀。啊啊,想想可真不甘心。”
他脸色暗淡了一秒,但很快又振作起来。
“可是,这就是命吧。有些人生来就该站在全世界的舞台上,而有些人只能站在黑暗的角落,默默无名一辈子。每个人的命运都是早就注定好的。”
“才不是这样!”
严欢突然甩开他,站了起来。
“说什么命啊运啊!完全是自欺欺人!”他狠狠地盯着阿凯。“而你们也不是什么垫脚石,没有谁生来就是别人的陪衬。”
“你小子。”阿凯错愕,“这么激动干什么?我又没有怪你什么……”
“我当然要激动!我才奇怪你在想什么!?”严欢激动道:“什么世界的舞台不属于自己?什么最后的告别?说的好像一切付出都没有意义了一样。”
“你看!”他指着停在路边的车子。“就像这辆车,虽然老旧破败,但是傅斌哥一样把它当做宝贝不是吗?你把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说得毫无价值,就连巡演也是,还没开始,就打算结束了。这样当然不会有什么开始!”
“你自己都没有力气继续在这路上奔跑了,还怎么到达终点?而且不要擅自给傅斌哥做打算,你擅自抛弃他,又自以为是的决定他以后的道路。可是你难道不知道,其实他们最想一直和你走到终点。不是别人,只是你!”
“可是……车坏了啊。”阿凯呢喃。“不是我不想走,而是车已经坏了,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这种时候,想那么多做什么?”严欢走到马路中央,看着远处缓缓驶来的一辆车。
等到近处,才发现是车队的另一辆车,载着其他的人和修车的工具远远赶来。而向宽和付声也都在那辆车上,给这迷途的人带来希望的车。
“当然是等待车修好啊。”
严欢看着在跟自己打招呼的向宽,挥了挥手,回头道:
“然后等一切准备就绪,我们要做的就只有一件事。”
“恩?”
“上车走人!”
漫无边际的这条路上,即使感觉寂寞,即使感到疲惫,但是执着追求的人们心里,也永远只有一个念头。
前进,前进,前进,一路向前!
直到奔跑到那个最终,最远,最期待的梦想地!
距离第一场巡演地还有不到一百公里。
那就是他们的第一站。
79.记得唤醒我
“哒哒哒,哒。”
一个小娃娃溜过去了。
“啦啦啦,啦。”
一个萌妹子蹦跶过去了。
“嘭嘭嘭,嗙!”
严欢直瞅刚才那地动山摇般地走过去的壮汉,扭过头来,面无表情地问:“这哪?”
“演出场地啊。”
“哪里的演出场地?”
“我们第一次巡回演出的演出场地啊。”
“啊啊啊,我就是问得这算是哪门子的演出场地?!”
严欢忍无可忍仰天咆哮。就在他仰天的这一会功夫,旁边一位妇女牵着一对双胞胎小男孩路过。
“麻麻,那个哥哥在干什么?他脖子痛吗?”
“不要看,不要看,我们赶紧走,当心这个哥哥一会扭过头来把你吃掉。”
妇人牵着俩男孩一溜烟地跑走了,旁边又路过一位大爷,看着严欢乐呵呵道:“运动呢?运动脖子呢?呵呵,好,运动好啊,年轻人。”
说完,老人家扭着腰都这胳膊又走过去了。
严欢慢慢地放下脖子,欲哭无泪。
“这是哪门子的演出场地……”
在以他为中心半径十米内,有一个卖棉花糖的,有一个卖冰糖葫芦的,还有一个卖小泥人的。在他周围百米半径内,聚集了老幼妇孺不少于百人。所有人全都聚集在这个占地不足五百平米的小公园,宛如一个热闹的市场。
“演出场地啊。”
向宽搬下架子鼓的部件,擦了一把汗道:“你还要问几遍?”
“接受事实比较好,严欢。”
阿凯从一旁走过来拍了拍严欢的肩膀,“学会面对现实的残酷吧,兄弟,这座破烂公园就是我们的初演地了!”
一座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起市民公园,与其说是公园,不如说是一个绿化带比较好。被周围一圈四五层的楼房给团团围住,这个仅剩的绿地,每天都有来来往往的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长,还有来公园里锻炼健身的老人。
而这样一个与摇滚好不搭调的地方,就是严欢他们全国巡演的第一站——一个无名小县城的无名公园。
其他人都已经在搬运器材了,架子鼓大大小小就好好几十件装备,还有音箱,扩音器等等,一大堆从未见过的器具出现在这帮小县城的市民们眼前,引来了不少人好奇的视线。
严欢看着那些大爷大妈大叔大婶对自己这一行人指指点点,深深的觉得,比起摇滚乐队,他们现在更像是街头卖艺的。
“拿着!”
阿凯丢过来一个手镲,就是架子鼓上那个扁平的金属圆片。
“一会要是有人捧场,就去问他们收些演出费。”
严欢堪堪接住,听见这话差点连手镲都要掉地上。
“还、还真是卖艺?”
“哈哈,你要真这么想的话,其实也没啥不对。”阿凯乐呵乐呵着,转身就去忙活自己的事情了。只留下严欢一个人站在原地,手里拿着手镲,再一想到要去问围观者乞讨演出费,顿时逃跑的心都有了。
他抬头四处张望着,想要找个人来一施援手,可是见到的所有人都在忙碌,就连付声和阳光也都在和其他人严肃商谈着什么。一圈砍下来,严欢发现好像就自己是最闲的那个,哪好意思再去麻烦别人。
就在他不知所措时,手机响了,严欢手忙脚乱地接起来,看见来电提示后更是紧张了一阵。
“哈……哈喽?”
“HUAN!”手机听筒那边传来一个欢快的声音,震得严欢耳朵一聋。
“呃,恩恩……是我,不对,I am……哎,怎么说来着?”
电话那头,贝维尔斯毫不介意严欢蹩脚的英语,一个人说的起劲。
“你在那边干什么呢?欢,几天没联系,跟你说,我们已经准备回国了哦,下次邀请你来英国演出吧。”
“英国?”其实严欢在一大堆话中,只听出了这么一个单词。
“是啊,来英国!”贝维尔兴奋道:“到时候邀请你和我们一起演出,英国的音乐节演出!对了,你在哪?”
“我……我在……”严欢想了半天,“A town,we will sing for the people,ah……”
两个人完全靠严欢半吊子的英语交流着,但是贝维尔竟然神奇地听懂了,他赞叹:“全国巡演!多么羡慕你们!欢,那一定是件很快乐的事情!”
严欢看着手中的破手镲,“……还好吧。”
“你想想,能让你们国家,那么大一块土地上,不同地方的不同人们都听到你们的歌,这不是一件很让人兴奋的事情吗?”
“恩。”严欢想想,好像也觉得贝维尔说的挺对的。
两人又继续磨叽磨叽聊起来。
“什么!你们没有赞助商?”
“是的,完全靠自己。”
“COOOOL!”贝维尔回头说了一句什么,严欢听不太清,只是大概能猜到是在和他的乐队伙伴们宣扬这间十分酷的事情吧。
这么一想着,他刚刚消极怠工的心情也变得好了许多,最少能让一支来自另一块大陆的乐队羡慕嫉妒,这让他找着了一些这次巡演的意义——做到别人不敢或者是不能做的事情,总是会让年轻人沾沾自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