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子不禁是为了自己虚度时光、蹉跎岁月,而感到羞愧万分!
自己要是也这样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练的话,早就是杀手排名榜上面的第一名了!
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孤独总在我左右。
“孤独”有时候是种享受,却又偏偏要让人想起来、一些不该想起来的事情。
看着已经筋疲力尽、痛快淋漓酣睡着的熊飞周,喜欢作诗的逍遥子有些诗意的想。
逍遥子现在想的是——年轻真好!
倒头就睡,马上就能够进入梦乡。
年轻真好!
这确实不是年纪大的人,应该想到的事情。
迷迷糊糊的想要进入梦乡的逍遥子,却被石杵打的呼噜惊醒了。
“轰隆隆!”“轰轰隆隆!”
“隆隆轰!”“隆隆轰轰!”
忍无可忍的逍遥子,一把拽起来熊飞周,大惊失色的问道:“飞飞!你原来练过什么内功啊?”
熊飞周挠了挠头,睡眼朦胧的说道:“我练过气吞山河大法,不过没有练成啊!”
“气吞山河大法!”逍遥子倒吸一口凉气,问道:“谁教你的?怎么练的?”
“自己琢磨出来的啊!每一天睡觉的时候都练,就是想怎么练就怎么练!”熊飞周迷迷糊糊道。
逍遥子不禁是又有些汗颜,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你以后每一次一剑刺向太阳的时候,想着把你这个“轰轰隆隆!”用在剑上,不要想,不要着急,慢慢的体会就行了。从明天开始,我教你化功大法,睡吧。”
“化功大法很厉害吗?有没有我的气吞山河大法厉害?”
熊飞周很聪明,他的意思是如果化功大法,没有气吞山河大法厉害的话,他就不学了。
熊飞周知道,时间就是生命!
熊飞周不想浪费时间!
逍遥子有些为之气结,只能实实在在的解释:“化功大法是真正的内功心法,脱胎于逍遥派的北冥神功,练成之后,无论是多么厉害的高手,就像是慕容过、成昆这些人,只要你能够搭上他们的手腕,他们立刻瘫软如泥不能动弹。”
“那你为什么只是杀手排名榜第十名?为什么没有让慕容过瘫软如泥?”熊飞周轻轻地问道。
“睡觉!”
逍遥子怒吼道。
接着又不好意思的解释道:“因为,因为我太笨!”
“轰隆隆!”“轰轰隆隆!”
“隆隆轰!”“隆隆轰轰!”
逍遥子被熊飞周的气吞山河大法,搅得是心神不安,只好飞出了二十里之外去睡觉。
“你练了多少剑了?”
“第十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三剑。”
“咦,剑鞘呢?”
“扔了。”
“为什么把剑鞘扔掉?”
“为了随时可以更快的刺出一剑,我省去了从剑鞘里拔剑的那个步骤。”
“嗯,骨头不错!”
“师傅,我已经练满了二十万剑了。”
“继续练!”……
“师傅,我每一剑都是两刺,这个动作也已练满了三十万剑了”
“继续练!”……
“师傅,我每一刺出手就是三剑,左手三剑右手三剑,光这个动作已经练了五十万剑了,我还要继续再练吗?”
“继续练!”……
“师父,你练了多少剑?”熊飞周有些不服气。
“五年来,我一共练了一百八十万剑,你石杵大哥一共练了一千八百万剑!”
“师父,咱们给这一剑起个名字吧?”
“好啊,你说说看。”
“右手叫做‘东风破!’左手叫做‘好狗不挡道!’双剑合璧就叫做‘屁滚尿流!’”
“好吧,我是只会‘东风破!’了,哈哈,如果他们要是挡道的话,就要杀得他们屁滚尿流!”
“屁滚尿流!”
“虽然你还无法练出传说中的剑气,但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杀手了,化功大法也有了小成,还是跟着师傅出去走走吧。”
“去哪里?”
“去找石杵,顺便再杀几个人。”
即将能够杀人的熊飞周,看起来很兴奋的样子。
第十五章:杀手之死
世上只有时间,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改变,但时间却可以改变很多事,甚至可以改变一切。
所以,因为时间,熊飞周成为了一个杀手。
在杀手中,真正的高手评判标准,绝不是请一堆武术名家搭一个擂台,两位选手登台作揖然后单挑……
而是谁能杀了谁。
没有规矩,没有限制,没有道德,只要我能杀了你,我就是比你更高手的杀手。
简单地说,就是不择手段!
所以杀手的危险,也不仅仅在于完成刺杀任务时的危险,更在于排行榜上的其他杀手,或者是不在排行榜上的其他杀手,可能会把你列为刺杀对象,因为他要靠杀你来让他的排名更靠前。
虽然,这样也把自己置于了死地。
排名越靠前,杀人的酬劳代价越高!
但是最可怕的杀手,是根本不在杀手榜上有排名的杀手。
熊飞周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杀手。
熊飞周是一个深藏不露的杀手。
他的绝招,就是一剑刺向太阳!
这一年夏天,距离熊飞周拜师杀手逍遥子练剑,刚好两年整。
或许,还多了一天两天,不过无所谓。
因为,这两年里,熊飞周只练了一招。
一剑刺向太阳。
东风破!
好狗不挡道!
屁滚尿流!
这是熊飞周一剑刺向太阳的三个变化。
这一剑,可以同时杀死屁滚尿流的六个人。
如果有人问我人生是什么,我会告诉他人生就是一场梦,一场永远做不完的春梦。
如果有人问我人生是什么,我会告诉他人生就是一只狗,人模狗样、狗屁不通。
如果有人问我人生是什么,我会告诉他人生就是一个屁,屁滚尿流、屁话连篇。
其实,人生更像是一出戏,一出神仙自导自演的戏。
那些狗屁神仙、随心所欲的在戏里戏外,改变着每一个人的命运。
即使是神仙,也要仰人鼻息、看人眼色……
这里的人,指的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虽然事实如此,但是每个人还是认为自己是太阳。
人们常常会对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说,你以为你是太阳啊?
就是这个意思。
熊飞周废寝忘食、从不间断、时刻不停,甚至夜以继日的练习这一剑。
一剑刺向太阳。
一剑刺向高高在上,那些自以为是太阳的人。
两年时间,他足足刺出了一百二十万剑。
他没有和任何人交过手。
只是偷偷摸摸的杀死了,无数的苍蝇和蚊子。
熊飞周已经有了,杀手最为倚靠的剑术,他如今缺少的就是江湖历练。
逍遥子却没有传授过他,任何交手和刺杀的经验。
因为这些东西,在逍遥子的眼中不用学习。
逍遥子曾经语重心长的说过:在你重复一个动作达到一定的数量时,你就会和这个动作、这把剑以及你要刺的目标之间,产生一种玄妙的感觉。
熟能生巧。
这不是能够学到的感觉。
熊飞周现在就有这个感觉。
他感觉自己能一剑干掉任何人。
那些自以为是太阳的人。
他甚至感觉连师傅逍遥子,在自己剑下都来不及拔剑。
师傅的剑也许和自己的剑一样快。
但自己的剑不用拔。
而且他还有两把剑。
两把都不用拔的剑。
熊飞周对于江湖的记忆就是空白。
或许,九道山庄就是他所有的江湖。
“三月,阳天,莺声呖溜圆。问赏心乐事谁家院?沉醉江南烟景里,浑忘了那塞北苍茫大草原,羡五陵公子自翩翩,可记得那佯狂疯丐尚颠连?灵云缥缈海凝光,疑有疑无在哪边?且听那吴市箫声再唱玉弓缘。”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
这江南三月的阳春烟景,古往今来,不知曾迷倒了多少骚人墨客、公子王孙?
何况是从未到过江南的人,在这“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的醉人季节里,自然是要着迷的了。
这一位从未到过江南的人,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少年,有着一副孩子气的脸孔,也有着一股孩子气的心情,此际正在山坡上游目四顾,手舞足蹈看嚷道:“原来江南真是个好地方,江南真好啊!”
要是说从未到过江南也不对,因为他已经在江南生活了二十年。
只不过他是一个奴隶,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江南。
二十年后再度踏进这、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江南,他即将重新开启崭新的人生。
他的崭新的人生,就是两个字:
报仇!
十八年的奴隶生涯和两年的山中苦修,让再度融入江湖的熊飞周,对什么事物都感到非常好奇。
大力丸、二力丸,狗皮膏药治伤寒。
瞧一瞧、看一看,韭菜大葱炒鸡蛋。
街旁的叫卖声,杂耍的吆喝声,各种各样新鲜的东西,熙熙攘攘你来我往的热闹,深深吸引着这个刚出山林的年轻人。
看到熊飞周高兴的样子,逍遥子的脸上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这要是让知道他身份的人看到,绝对会吓死。
好像,逍遥子杀人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笑容。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和熊飞周在一起能享受到亦师亦友的快乐,更重要的是他看到,即便是十八年奴隶生涯,也没有使得熊飞周的人性缺失,这是让他最感到安慰的地方。
曾经阴冷无情的“暗河”第一杀手,竟然会露出慈父一样的笑容,而且还不是为了杀人,这说出去谁敢相信?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杀手的江湖,就是每一次的伏击。
杀手以杀人为目的,没有规矩,没有限制,没有道德,只要能杀人,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用。
所以,杀手的江湖,冷血、无情。
所以,逍遥子只会在杀人的时候笑一笑。
在九霄云外的原三生,默默地看着新版《西游记》:乱石山碧波潭的主人万圣龙王,生有一女,唤做万圣公主。
那公主花容月貌,有二十分的人才,招得一个驸马,唤做九头驸马,神通广大。
九头驸马与龙王来到祭赛国金光寺,显大法力,下了一阵血雨,污了宝塔,偷了塔中的佛宝舍利子。
万圣公主又去大罗天上,凌霄殿前,偷了王母娘娘的九叶灵芝草,养在那潭底下,金光霞彩,昼夜光明。
原三生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笑着说道:“花容月貌,那就是你吧。”
夏芸是个漂亮的姑娘。
夏芸是个有趣的姑娘。
夏芸是个成熟的姑娘。
夏芸也是一个神秘的姑娘。
不管姑娘漂不漂亮,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如果他一旦开始觉得某个姑娘有趣的话,往往就是喜欢她的时候。
而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往往是因为这个女人的神秘感。
所以,夏芸先是一个神秘的姑娘,然后熊飞周认为,她是一个有趣的姑娘。
不过夏芸再有趣,也是无法再见的。
相见时难别亦难。
熊飞周看着夏芸的背影,默默的对着自己说了一句“再见”,往往说再见的时候,就是再也不见的意思。
逍遥子淡淡的说:“别以为救了人家一命,人家就会以身相许,不要忘了自己是个杀手,多情的人总是难免脆弱。”
熊飞周有点烦逍遥子,他没有说话,默默地想念着、这个有些像岚岚的姑娘,闷头赶路。
逍遥子又悄悄地说:“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你这是典型的恋母情结,这样对一个杀手很危险。”
熊飞周白了一眼逍遥子,他还是没有说话,默默地想着、这个有些像岚岚的姑娘,到底叫什么名字。
乌云密布,山雨欲来风满楼。
逍遥子轻轻笑了一下,以他的江湖阅历,又如何看不出围攻夏芸的三个人,在蓑衣之下是金丝蟒服的劲装夜行衣,这可是锦衣卫的高手。
虽然,熊飞周自作多情的一剑刺向太阳,杀死了这屁滚尿流的三个人。
但是却不能改变,他们是锦衣卫高手的事实。
这个小姑娘不简单。
那三个锦衣卫的高手,肯定不会是她的对手。
其实,一个敢孤身行走江湖的女子,又有哪个是简单的呢?
更何况还是个漂亮的女人。
更何况还是个功夫在身的漂亮女人。
看见熊飞周有些心不在焉。
逍遥子就给熊飞周讲了一个故事。
一个俗套又凄惨的复仇故事。
一个带着八岁儿子的漂亮女寡妇,城里有个狗改不了吃屎的豪强,把她强行掳到了家里,以杀害儿子威胁她,终于被城里的豪强霸占了身子。
女寡妇为了儿子忍辱负重,不曾想蝇营狗苟的豪强为了讨好县令,又把她送给了狼心狗肺的县令。
在她明白了这些人不会还给她儿子时,她在想要杀死县令的时候却没有能成功,猪狗不如的县令把她送到死牢,她又被人模狗样的囚犯们蹂躏致死……
“师傅,这个漂亮女人是你的什么人?”熊飞周一针见血的问道。
“咳、不是,我受人所托为她报仇。”逍遥子郑重其事道。
“我们现在借宿的这个小城,就是当年那个可怜女人死去的地方。”熊飞周真的是很聪明。
“正是!”
“我明白了……”
这一战的所有结果,其实都在熊飞周预料之中。
虽然这个豪强扔出了一颗霹雳弹,一颗没有爆炸的霹雳弹。
熊飞周还是单枪匹马一只骨头,解决了这个豪强寿宴上的所有人。
最大的收获是那个县令,也被逍遥子用豪强金屋藏娇的消息骗来了。
当熊飞周吹着剑尖上的鲜血,得意洋洋转身的时候。
出现了一个他措手不及的变数。
唐门!
唐锲!
曾经让“十二生肖”胆战心惊的唐锲!
这唯一的变数就是唐锲。
已经年老体衰却身手敏捷的唐锲。
而这个唯一的变数,导致逍遥子现在倒在了他的怀里。
唐锲从天而降非常搞笑的数着: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然后就是毛茸茸的大手一挥。
逍遥子的手已经变得漆黑,赫赫有名的唐门暗器之毒,可不是采两株断肠草搅碎了,然后掺点铁锈那么简单。
很快,逍遥子的半边身子全麻木了。
当熊飞周拔剑的时候,藏在门后的唐锲就跳起身来了。
怪只怪,熊飞周没有任何交手和刺杀的经验。
他竟然对飞来飞去的唐锲,采取了视而不见掩耳盗铃的方法,直接冲向了豪强和县令。
所以唐锲才能够从天而降。
当唐锲跳起身来的时候,逍遥子就知道了他的身份。
因为熊飞周杀死所有人的一瞬间,也就是唐锲跳起身的一瞬间,他几乎同时发出了六十六件暗器,射向熊飞周的身后。
这就是唐门的天女散花!
逍遥子只做了一件事,他默默无闻的挡在了熊飞周身后,然后朝唐锲刺出了一剑。
一剑刺向太阳!
东风破!
唐锲死了,脸上露出了可疑的笑容。
逍遥子挣扎着说道:“飞飞!去找石杵,告诉他,霹雳堂和唐门也加入了他们。龙门镖局,镖镖必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