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觉得郑秦,比沈瀚天还不值得相信。
“如果我说,我不在乎呢?”我从郑秦的怀中挪开,没开空调,冷风从我和郑秦之间灌入,我直视对方的表情,“只要他开心就好。”
我不知道我介不介意沈瀚天是否在利用我,不过,这番话我故意说给郑秦听,折磨他,我乐在其中。
郑秦的目光闪过一丝狠戾,浓重的气压由他强健的躯体散发出,混合冷风,仿佛要侵蚀吞并我的躯体,还能忍受的冷变成刺骨的冻寒,破除皮肤,深入骨髓,有些还窜入胸膛,扎进我的心脏。
沈瀚天似山,沉稳,坚不可摧,屹立天地之间。郑秦如海,冰冷,可包罗万象,波澜壮阔内却能忍耐地一片死寂。
这是我没见过的郑秦,十九年里不管我做了什么,都没见过他这样。我被郑秦的气息震慑地有些手脚冰凉,我裸着身体坐在一侧,如果不是要硬撑着一口气挑衅郑秦,恐怕,我已经虚软倒下。
“宝宝。”郑秦张口唤我,我的呼吸几乎漏掉一拍。但听到这两个字,我的心又渐渐安定下来,我松开紧抓床单的手。郑秦上前重新抱着我,温暖的身体助我找回体温,“对不起,吓到你了。”
如果是五六年前,我听到这句话,水汽会氤氲上我的眼睛,我会感到委屈。但现在我却软倒彻底靠在他的怀里,紧紧贴着他,我一动不敢动。
“我不逼你。”低沉诱哄的语调,就像小时候一样,他的手在我的后背来回轻抚。
沈瀚天的话题,他宣告结束。
我没有做声。
时间依旧在走,我被郑秦重新抱回了被子里,他则睡到了我的身侧。我侧着头看向郑秦与我相对的脸,他闭着眼睛,似乎是睡了。可是就算他在睡着的时候,依旧让我觉得在下一刻,他能轻而易举地掀起千层浪花,吞噬覆盖违抗他的苍生万物。
这,就是真正的郑秦,我所了解的,只有我知道的。
最终,我头枕上他的臂弯,闭上眼睛缓缓睡去。
第三十一章
早上醒来,已经七点了,郑秦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摸了一下离我最近的地方的温度,还残有余温,看来刚走不久。
我洗漱完穿上衣服,还有些困,我打了个哈欠下楼吃早餐,父亲在看报纸,后母小口地吃着她的美容早餐。
我看了一眼四周,没有看到范正明的身影。
懒得管范正明去哪了,我喝了一口牛奶,想了想,还是让厨师再做一人份的东西,热着,等范正明下来的时候吃。
沉静的早晨,一家人之间其实也没什么话题,没有客人在,便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
父亲走前交代了他要出几天差,让姨夫他们做事谨慎些,随后匆匆忙忙离开了。
后母擦了优美的嘴唇,勾着嘴角说要和几位官太太去购物,象征性地问问我有什么要带的没,我摇摇头,便看到她摇着腰离开了。
等人走得差不多了,我双手环着胸,看着范正明一步步下楼来。
我不禁笑了一下,“怎么,范先生不敢见人?”
“郑少啊,你们家的人太……”似乎意识到了在我面前有点失礼,他立刻闭上了嘴。
这也不能怪他,他在沈瀚天身边做事,虽然见识过大家族人的做事、喜好风格,但他毕竟是在军队长大的,艰苦朴素于他而言,才是正统作风。何况,在穷奢极侈的郑家。
“你上次不是来过?”
“这……还没适应。”
我没接他的话,让保姆送上了刚才备着的早餐,示意范正明吃。
范正明傻乐般地咧开嘴,开始风卷残云扫荡盘中早餐,我有些不解,不就是火腿加煎蛋,吃得这么乐做什么。
“郑少啊,你家厨子真棒啊,第一次在你家吃饭,我以为我饿了,什么都好吃,原来是真的什么都好吃。”
我的手指不经意滑过玻璃杯身,想起了那天在体育场沈瀚天说的特战队,“你们在特战队一般都吃些什么?”
“我们?我和老板啊,我们有时候出任务,困在深山或者沼泽里的时候,会吃蛇啊,鸟啊,野兔啊,还有虫子,补充蛋白质,运气好在溪边能摸点鱼吃。”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感觉你们像在野炊。”
“野炊?哦,不,郑少。我们必须防假想敌或者敌方的红外线探测仪,所以全部都是生吃。”范正明嘴里包着食物,解释。
我心中一哽。我忽然想起民间流行的一种娱乐,斗狗。一般为了增加斗犬的嗜血性,都会喂它们吃带血的生肉。
“当时我跟着老板所在的中队出任务,吃了毒蘑菇,胃穿孔了。据说我吐出来的血染了半条小溪。”
我看着范正明,挑眉一问,“那你怎么还没死。”
“因为我还没见到郑少!”
我忍不住加深了笑意,人家都说当兵的油嘴滑舌,果然是真的。
从郑家出来,范正明说按照行程,沈瀚天下午要出发前往横断山区,我们必须在十三点之前回去。
我对他们的安排没有异议,我要做的事早上就够了。
我让范正明陪我买了束白玫瑰,然后开车去了沈氏入了股的一家医院。
顶楼的特等病房外,静谧无声,我轻轻推开病房的门,桌上没有水果,花束。以吴卓思在商界的地位,来探望他的人本应络绎不绝,或许是被沈瀚天下了封锁令的缘故,才如此寂寥无人。
吴卓思躺在病床上,闭着双眼,左手正在打点滴,吊瓶里的液体即将见底。
我对范正明使了个颜色,让他去拿个花瓶过来,范正明会意,迅速取来支瓷白的瓶子,线条优美,价格不菲。
我挑眉看了下范正明,范正明嘿嘿一笑。他的脸蛋还是不错,让护士小姐献个殷勤也是绰绰有余。
我在瓶子里加了点水,拆开白玫瑰花束的包装,放到了瓶子里。
不知是我的动作过大引出声响的缘故,还是其他,吴卓思睁开了眼睛,就算是身负重伤,虚弱躺在床上的时候,他的目光依旧凌厉,躯体本能处于备战状态。
我看向吴卓思的脸,他左额角还贴着纱布,略有渗血,沈瀚天出手果然够狠。
吴卓思依旧目带寒光,冷毅森然。
我随手摘下一朵白玫瑰,放到吴卓思的枕边,白玫瑰衬着他古铜色的皮肤,也别有一番风味,“白玫瑰配你,果然秀色可餐。”
早日康复之类娇弱造作之词我无法说出口,我懒得让别人以为我装好人,并且,我也没必要。
吴卓思一愣,眯起眼睛,眸中寒光更甚。
我在他的病床前坐着,想起当时在沈氏主屋,他来找我,他从来没有真正对我动手的意思,而我却一味想要赎罪,引诱他对我动手。
吴卓思寒眸中闪过一丝愕然,他的眼神似乎在询问我搞什么花样。
我没回应他,静静坐了十多分钟后,站起身向门边走去,临走时顺便替他按了铃,让护士小姐过来换药。
再次见到沈瀚天的时候,他杵着精致华丽的手杖坐在车里,看到我来了,对我招手,我坐到了他的身边。
防弹玻璃缓缓升高,将我们与外界隔绝。车内只有两人,范正明和随行的曹承敬、卫海、沈致业,加之另外几名不认识的人识趣地坐到了另一辆车里。
特殊定制的凯迪拉克地盘较低,重心稳,车里安稳如山,换气系统正常运行,可还是有些沉闷,我抬手想打开车窗,被沈瀚天握住手,他顺手把我拉到怀里坐着,“等出了市区,再打开。”
我看了他刚毅严肃的脸,点了点头,靠着他补眠。
沈瀚天的手掌贴上我的后背,顺脊线上移,来回轻抚,“回家都做了些什么?”
“见了未来的大嫂一面。”我无所谓地说。
“哦?”
“郁馨雪。”
“待得还开心?”沈瀚天撩开我的衬衫,他掌心粗粝的厚茧摩擦我的背部皮肤,带出一阵痒嗖嗖的感觉。
“怎么会不开心,难得一见啊。”我低低地笑了一下。
“打算什么时候订婚。”
“没有细问。”我的下巴抵在沈瀚天的坐胸膛,一抬眼便能轻松看到他整齐衣领上深色的皮肤。
“等他们订婚的时候,我让曹承敬给他们准备点礼物。”沈瀚天的手已经滑到了我的前襟,毫不费力地从内部解开纽扣。
我的外套已经脱下,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前襟大敞,胸膛若有如无地暴露在沈瀚天视线前。
沈瀚天言下之意就是想要正面面对我的父母了。如果让他见到他们,会是怎样一番光景?父亲肯定会暴怒,痛斥一顿将我们赶出去算是小的了。至于后母,可能会边哭说我不孝,边暗自得意。郑秦的话,我无意于去猜测。
“还在交往,订婚的话,太过遥远。”
沈瀚天的手在我胸前停下,我打算拉开他的手,但却身体一个后仰,后背几乎撞在座椅上,我看着车顶,胯部以一个奇怪的姿势挺起。
皮带金属扣碰撞声响起,不出片刻,我的拉链被他拉下,下体触碰稍低的温度,我有些不适地皱起眉头。
“沈瀚天,不。”我的手按住他的手,现在的姿势过于处于劣势,让我很不安。
气息阴鹜的男人没有给我太多阻碍他的机会,直接扯下我最后蔽体的布料,他盯住我的下身,像是鉴定师在鉴赏一件古董玩物。
“小睿,你刚才想要阻止我?”沈瀚天阴沉地开口。
第三十二章
我的衬衫完全没有美感地挂在双臂上,纠缠几乎缩到后颈,在呼吸之间,我能强烈地感觉到腹部的起伏。
“不,这是车上,我只是不想被人看到活春宫。”我挑眉瞥了一眼前方的司机,以及车窗前的后视镜。
沈瀚天听到我的话后,皱起的眉头稍微松了些,不过一点也不代表他的怒气有半缕消散。他按下车门上的按钮,一层漆黑的玻璃缓缓上升,机械运转的声音逐渐变小,意味着这个空间已完全密封。
脱下的裤子挂在膝盖上方,欲掉不掉,这个动作让我觉得有些羞耻。我用胳膊撑着车椅,想要借力起身,这个动作却被沈瀚天的手摸上腰部时轻松化解。
腰部对于我来说,是致命的地带。
早已熟知彼此身体的对方,轻而易举地能让双方失控。
“小睿,你的腰很细,肌肉匀称,与高级会所里的公关少爷完全不同。”沈瀚天故意用掌中厚茧硌磨我的腰肉,弄得我痒得挺起腰想要躲开。
我虽一直养尊处优,但一直注意着锻炼身体,与从小就被操惯了的Money boy或者娘娘腔完全不同。
现在体位极别扭,每一个动作都会有技巧地消耗我的力气。汗液从我的额头滑下,沾湿侧脑的头发。
沈瀚天探到我的后方,在我隐蔽的部分浅浅刺入,粗大的手指顶在入口,似乎是发现了我后方的干涩后,沈瀚天满意地说,“很好。”
我难受地皱起眉头,眯着眼睛看向沈瀚天,“我们是情人,我不是你的禁脔。”
“情人?”
沈瀚天旋转手指,没有一丝润滑,干硬的东西挤入肌肉之中,我疼得低低叫了一声。
“小睿,还是情人吗。”沈瀚天问。
我从来都是个识时务的人,尤其在处于弱势的时候,不过,不是情人是什么?男人之间不可能像男女之间,有一纸合同,系上“夫妻”之名,我一瞬间有些迷惑。
见我不答,沈瀚天抽出手指,我松了一口气,不过下一刻心又紧绷起来了。
男人最脆弱的部位把他把玩在手。
我挺起胯部承受他的摆弄,沈瀚天靠在座椅上,动作不徐不缓,耐心地逼问我。
正常男人的下体禁不起任何人的抚弄,何况,还是一个这么了解你的人。
沈瀚天西装笔挺,衣着整齐,而我则像一个男宠一样被他亵玩,我咬牙不让声音外泄,汗水打湿了我的后背,空气中,热汗蒸发,味道变得微妙地动情。
“是什么?”沈瀚天逼问。
我控制住喉间想要泻出的声音,抬眼瞪了一眼沈瀚天,哑着嗓子笑着说,“你是我的爱人,行了吗。”
沈瀚天卡主我的死穴,终于我彻底溃败。
我仰躺在他的身上大口喘气。
沈瀚天擦干净了手后将我搂在怀里,我靠着他静静喘息,心脏跳动的频率不受控制,但我装得很镇定。
“小睿。”
我吊起眼睛看着沈瀚天,“恩?”
“你认可了。”
沈瀚天指的是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一直以为,在我们之间,他才是主导。
沈瀚天强劲有力的手臂勒得我生疼,我懒得说话,扶着他的肩膀直接吻上,啃咬沈瀚天坚毅的嘴唇。
躺下之前我看了眼时间,离到达私人机场的时间还早。
接着,任由一室春光迤逦。
我软趴趴地伏在沈瀚天的大腿上睡着,冬天,我比以前更加嗜睡,加之吴卓贤的原因,我便更能一睡不醒。
眼皮沉重,实在是累得睁不开眼,黑影在我的面前晃动,沈瀚天亲吻我的耳廓边缘,低声询问什么,我扭过头不答,然后身体一悬空,我被沈瀚天抱了起来,接触冷空气之前,沈瀚天为我搭上厚重的外套,方便我能安心睡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没有了睡意,纵情之后全身酸痛,后面肿胀,异物充斥的感觉久久不散。
我环视四周,已经是沈瀚天的私人专用直升机上了。这应该是武装运输直升机,比客机稍微狭窄的空间内,坐着沈致业以及七八个精英,他们表情一丝不苟,严肃,一举一动不着痕迹地展示着他们的权威以及专业。
我从座位上慢悠悠地爬起来,正在看资料的几名精英回头看了一眼我,随即继续与旁边人继续分析什么工程数据表。
确实挺专业,看到了我的懒散的动作,眉毛都没动一下。
范正明走到了我的跟前,递给我一本乐谱。
“老板在看文件,说怕郑少无聊,他为您提前准备的。”
我随意应了一声,问,“这是去哪。”
“云南,横断山区,老板的武器研发试射基地。”
“还有多久到?”
“一个多小时吧。”
我起身把外套穿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懒洋洋地靠着,拿起沈瀚天准备的乐谱。
曲谱页面有些残破,泛黄的纸张上音符繁琐,有些地方有钢笔墨水的浸渍。纸张随着岁月的推动,变得古朴沉寂。我翻到最后一页,落款是Jacob Ludwig Felix Mendelssohn。
我微微一愣,这是门德尔松的手写乐谱。
门德尔松的钢琴作品不多,他的音乐以高雅纯净着称,其钢琴独奏《无词歌》柔美至极,隽永缠绵。我手上这本,就是原版的《无词歌》。
这样的乐谱,并不是只要有钱,就能得到的东西。
“郑少,这东西是什么我不知道……不过,这是老板在爱尔纳国际侦察兵竞赛上,认识的一个法国朋友给的东西。”
“爱尔纳国际侦察兵竞赛?”
范正明说出的这几个字让我一顿,比乐谱的事更加惊讶。
“对啊,几年前,我们还在成都军区的时候,应美国、英国、法国等国的邀请,几大军区派遣了四十多名特种部队人员参与,老板就是其中一员。”
范正明目光变得兴奋,“爱尔纳啊,那都是真枪真弹,不能只用惊险惨烈来形容了。老板所在的队伍打败美国海军三栖部队(“海豹”突击队)的王牌小队,取得比赛第一名。”
我记得确实在网络媒体上听过这样的报道。
“老板当时遇到一名法国的裁判员,那位军官强烈赞赏了我们中国部队,尤其是老板,他是小队队长。比赛完与老板成为了朋友,他的父亲是古董收藏家。老板让他找的这本乐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