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沈河反倒追问起来:怎么了?你要给我送礼物吗?
沈浔:想得美,不是给你的
地址复制粘贴发过去,沈河八卦地追问:你要给谁寄快递?我们学校的?你的相亲对象?还是喜欢的人?送礼物可不是你的风格啊,哥——
后面跟着一长串黄色狗头。
因为沈河长这么大,只收到过两次来自亲哥沈浔的礼物,一次是十岁生日,一次是二十岁生日,其他时候各种节日,生日,或者有值得庆祝的喜事,沈浔一般都是直接转账,再加上一句万年不变的“祝你平安喜乐”,钱给的是真的多,敷衍也是肉眼可见的敷衍。
但是沈河喜欢这样的礼物,他不在乎形式,他觉得钱最实用,还赋予了他支配的自由,他估计,他哥沈浔也是这么想的。
沈浔装作没看见,顾左右而言其他:你不用听课的吗?
沈河:现在是课间,所以你到底要给谁寄快递?某个老师,说不定我认识?
沈浔没回。
沈河:别是送校领导的吧,咱们学校可不兴收礼贿赂的事情,被举报后果很严重的
沈浔哭笑不得:怎么可能?
沈河:那就是送老师的?
沈浔心说,他怎么这么敏锐……
沈河继续发消息:一家人呢,就不要瞒着,我也知道你喜欢男生,你要是有点什么心思,我还能帮忙打听打听,你知道的,我在学校里认识的人多,消息还是很灵通的
他知道沈浔喜欢男生还是因为有一次撞见沈浔看GAY片,两个人达成君子协议一起瞒着沈母,每次沈浔被安排相亲,沈河没少幸灾乐祸过。
对面那语气有种故作老成的稚嫩,沈浔看着屏幕轻嗤一声,但也不得不承认,他有些心动,于是终究没忍住试探地问了一句:那你知道你们法学院教刑法的孟老师吗?
沈河:!
沈浔:?
对面沉寂了两分钟,而后接连发来四五张照片。
照片的画质不清楚,估计是相机放大倍数过大的原因,尽管如此,沈浔还是能够一眼认出,上面的人是孟远岑,他穿着那件黑色大衣,站在三尺讲台上,显得身形更加高挑,他正看向黑板中央的幻灯片,于是被抓拍到侧脸,依旧轮廓精致,气质出众。
沈河:不用谢我
沈河:我今天坐的位置靠后,拍不清楚,下次我坐到前排给你拍,如果你需要的话
沈河:我最近一直在蹭孟老师的刑法总论及案例研习,你早说啊,帮你拍几张照片那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说的沈浔莫名有些嫉妒,他还没看见过孟远岑上课时的样子……不过照片什么的,他可以直接问孟远岑要,对方应该会给他,而且肯定比这个清楚多了。
于是他回复:不用了
那边沈河感慨了起来:真没想到啊真没想到,原来你也喜欢他,我听说法学院有个同学爱他爱到要死,特意期末考试挂科,就是为了重修他的课,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沈浔:你说的这个同学可能就是单纯期末考试没考好吧?
沈河:不知道,我听别人说的,但是孟老师确实在桦大很受欢迎
沈浔隐约觉得自己被这行字刺到了:他在桦大有多受欢迎?
第三十四章 “琢磨不透。”
沈河:比如表白墙上经常有人捞他、各种花式表白他,再比如每次群里有人匿名求推荐的刑法老师,总会有人提到他的名字,因为他教得好而且给分高,再再比如之前有同学在刑法课上偷拍他发到抖音,视频竟然还小火了一把,底下的评论一大半都在问这个帅哥有没有抖音账号?
沈浔的视线逐字逐句地扫过去,最终他冷淡地回复一个字:哦
沈河:总之我以后会帮你留意任何和孟老师有关的小道消息的
沈浔:嗯,谢谢
沈河:一家人的说谢谢多见外啊,不如直接发红包/狗头
对话框安静了半分钟。
沈浔:【微信红包】
沈河:!
沈河:我开玩笑的哥你还真发啊?
沈河:我还没打听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呢
沈河: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沈浔想了想,回复对方:这是你应得的
沈河简直一个大写加粗的受宠若惊:谢谢沈老板的信任,我一定卖力打听,不负众望!
沈浔随手回了张表情包便不再理会,他打开淘宝,添加新的收货地址,输入手机号码时,因为有过上次惨痛的教训,他将孟远岑的手机号反复核对上三遍才罢休。
然后再去联系淘宝客服,询问店家是否提供代写卡片的服务。
客服:有的哦亲,把想写在卡片上的话发给我就好/玫瑰
沈浔拧着眉毛删删改改好久,终于敲定两行字——
【给孟老师:】
【上次失约的事情实在抱歉,这是赔礼,沈警官留。】
官方到宛如公事公办的语气,他知道自己就算想的再久,也想不出什么幽默诙谐的表达。
他也知道亲手写的卡片才有诚意,但他更有自知之明,他的字迹,说的好听点叫不拘一格,说的难听点叫春蚓秋蛇,尤其是放在孟远岑眼前,有种班门弄斧的窘迫。
下单时,沈浔再次核对挑选的款式,填写的备注内容、选择的收件地址,核对完毕后终于付了款,像是了却一桩心事。
希望孟远岑会喜欢。
他这样想着,思绪天马行空,又抑制不住地回到周一的那个夜晚,酒精麻痹大脑,夺走关联记忆,孟远岑是唯一的知情者,沈浔曾在几个小时前尝试询问,可是孟远岑回复的语气却让他琢磨不透——
他总是这样,明明想不明白却还硬要钻牛角尖,宁愿反复地去玩“对方有百分之多少的可能性没有生气”这种无聊的概率游戏,也不敢直截了当地询问,偶尔鼓足勇气试探一句,必然事先给自己找好下来的台阶。
这一刻他觉得他和孟远岑像是同时将指尖抵在窗户纸前,指纹与指纹通过窗面连接,指腹的温度借助窗纸传递,他们凭借记忆中的模样来填补窗上的朦胧剪影,但是谁也没有再往前一步,变成十指相扣的形状。
两天后,沈浔嘴唇上的破口愈合大半,痛感消失殆尽,回忆开始模糊化,孟远岑没有再提及过只言片语,一切存在的痕迹开始消逝,所以有很多个瞬间,沈浔差点以为那晚只是一场恍惚的梦,他记不得那晚发生的事情,就像梦醒之后怎么也想不起来梦里的内容。
周五傍晚,下班的点,沈浔接到来自沈河的电话。
他这个弟弟从来不恋家也不恋家人,每次返校高兴得像是出去度假,因为学校里没人管、自由,小事一般都发消息,只有需要商量的大事才会打电话。
沈浔疑惑地接通,“喂?沈河?”
沈河忽而叹了一口气,欲说还休,“有件事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沈浔直接道:“别给我打哑谜,时间宝贵,有事直说。”
沈河迟疑道:“就是……孟老师,好像有对象了。”
说完,他小声补充一句,“我亲耳听见的。”
地铁站的电梯人满为患,滞涩不前,沈浔当机立断选择旁边的楼梯,他攥紧手机,许是他走的太快,竟然顿生出莫名的失重感,“……你说说看。”
“就是我的史纲征文被选中参加校赛,史纲老师就说要和我线下碰个面,聊一聊修改的细节,让我下午第四节 课去马克思主义学院找他,去的时候史纲老师不在,我就在办公室里等了一会儿,办公室很大,不止一个老师,我听到隔壁有两个老师在闲聊,我稍微带着听了点——”
沈浔难得听的有些不耐烦,“你说重点。”
“其中一个老师姓郑,来我们学校没多久,和他搭话的人是老教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马院的院长,老教授笑着问小郑是不是单身,要不要介绍对象?”
“郑老师拒绝了,说这事不着急,他想先积累教学经验,做科研评职称,然后老教授就说,郑老师的回答和当年的孟老师简直一模一样,于是话题就扯到了孟老师身上。”
“老教授感慨道,法学院的孟老师,名校高材生,气质也好,赚的也多,条件那么优越,当年追他的人能排满一条街,真没想到竟然到现在还是单身,然后——”
沈浔连忙追问:“然后?”
“然后郑老师说,教授您还不知道吧,孟老师已经有对象了,老教授不相信,郑老师又说,是孟老师亲口和他说的,百分百保真,我想着那位老教授也是马院的重量级人物,郑老师也犯不着骗他,所以我觉得可能是真的。”
说到这,沈河不禁长叹一声,“所以哥,这是啥情况啊?你们俩玩暧昧的同时,孟老师已经有对象了?他是把你当备胎还是他脚踏两条船?”
沈浔下意识地反驳,“……他不是这样的人。”
“你怎么能肯定他是不是这样的人?你真的了解他吗?你们才认识多久你就敢为他打包票?”沈河语重心长,“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你见到的那一面,是不是他伪装出来的呢?你在公安局里见到的坏人应该比我多,里面应该有不少衣冠楚楚的坏人吧?”
“我知道了。”沈浔沉默片刻,故作轻松地说,“行了行了,你教训我还教训上瘾了。”
“我这不是怕你一时上头恋爱脑嘛。”
“……不会的。”
挂断电话,沈浔缓缓敛去笑容,站在原地想的出神,服务人员问他怎么不上地铁,他才猛地回过神来,匆匆跑进车厢,张望四周,找不到一个多余的座位,只好倚在扶手旁站立,垂眸盯着黑色的手机屏幕发呆。
他又开始胡思乱想,他想他最初是有过对方是否单身的疑问,还特意观察过对方的朋友圈,不是情侣头像情侣背景,也没有异常亲密的合影,后来这个疑问是因为什么彻底消解的——哦对,是因为孟远岑说他没有女朋友。
但是,沈河说的并非毫无可能,万一孟远岑真的在有意隐瞒什么,他只需要撒几个简单的小谎,在这通电话之前,沈浔就会选择百分百地相信他。
心脏和热车厢里膨胀的气流一同里外挤压着胸腔,沈浔觉得胸口有些发闷。
他的职业接触过太多负面阴险的人性,他的阅历也度过天真烂漫的年纪,但是此时此刻,沈浔很明确,他心里的天平还是倾向孟远岑的那方,他不信自己看错人,又不敢完全地肯定。
把沈河的话整理成文字发给梁砚,沈浔接着问:你觉得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梁砚:直接打电话问他,一上来就直接说,他要是支支吾吾答不出话来说明他可能心里有鬼,如果他很坚定地给出解释,说不定这通电话结束后你俩马上就在一起
沈浔看着这行字静默良久,如果他能做到,他就不会和孟远岑玩到现在的暧昧——他突然开始无比地厌倦暧昧期,一边厌倦一边又无动于衷。
最后沈浔给出的决定,明明有理有据却像是借口:我明天问吧,明天中午我和他出去吃饭,我当面问他,我想看到他的第一反应,但是电话里看不到他的表情
结束和梁砚的交流,沈浔安静地低下头,握住手机任由思绪乱飞,片刻后他蓦然想起什么,急忙去联系淘宝客服:请问能修改收件地址和联系人号码吗?
【可以的哦,亲】
沈浔把自己的地址和手机号码发过去。
【稍等哦亲,这边马上给您联系快递公司,修改好了会来通知您的】
【好的】
视线脱离文字,慢慢地失焦,沈浔的思绪转回到那天,他看到那本书,书里夹着彩虹,孟远岑在照片背后写字,轻盈也遒劲钢笔字,于是他给孟远岑选的礼物是钢笔,品牌名为“Mright”,品牌概念里说,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最合适他的每一只钢笔,不过沈浔觉得还有另一种理解方式——
“my Mr. Right”的缩写,我的意中人。
他希望这是一个误会,但又无法忽视一丁点的非误会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足以让送礼物的他变成小丑——那他最好的选择就是解开误会之后再送给对方。
毕竟他的小心翼翼成了习惯,他所坚持的分寸感早已畸变成密不透风的龟壳,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选择在第一时间蜷缩进去。
希望孟远岑没有辜负他的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
钢笔的牌子是我瞎编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第三十五章 “游乐园。”
沈浔选择的火锅店在大学城的美食街。
他今天穿上了那件压箱底的深灰色长款大衣,只是因为衣服的口袋很深,出门前,他将手送进右侧口袋反复确认,长条形的黑色礼盒在里面,钢笔在礼盒里。
从旁人的角度,完全看不出来他的口袋里装了什么,沈浔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不然他为什么不用礼袋装着礼盒拎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