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烂俗人——茶榷

作者:茶榷  录入:04-22

  沈浔点头,“嗯。”
  孟远岑沉默半晌,才再次开口,“怎么想到选这个牌子的?”
  沈浔想了想道:“可能因为品牌概念里说,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一支钢笔,这听起来好像很浪漫?”
  孟远岑攥紧了手里的钢笔,他艰涩地问道:“……你不是对浪漫过敏吗?”
  “刚刚治好的,”见对方一副不明所以的表情,沈浔解释说,“因为被你拉去坐了摩天轮。”
  孟远岑垂眸将钢笔放回礼盒,指尖用力,笔身被按进凹槽里,发出“啪”的一声清响,回荡在空旷的大厅。
  然后他抬起头说:“沈浔,我们在一起吧。”
 
 
第三十七章 “树洞。”
  傍晚六点的桦沣市,亮起千家万家的灯火。
  太阳没入地平线里,夜幕和气温一同下沉,刚从车里出来,脱离暖气的包围,沈浔顿时感觉到了寒意,缩着脖子耸起肩膀减少散热面积,才走几步路,被孟远岑牵住左手,顺势揣到大衣口袋里,十指相扣。
  周围充斥着震耳欲聋的车辆鸣笛声,孟远岑也不嫌吵,扯着嗓子和沈浔对话,后者也配合地拔高音量回答,就这么一句两句地聊着,说出的话变成一团白气,喷上对方的脸颊,他们慢悠悠地散到家门口。
  晚饭是孟远岑煮的小米红薯粥,配上两碟炒菜,吃完之后,孟远岑将桌面收拾整洁,又去厨房洗碗。
  沈浔其实有尝试阻止孟远岑的这一行为,可是他挂彩的右手确实没有什么说服力,被孟远岑一句“你右手不能沾水,怎么洗碗”说的是哑口无言。
  趁着这个空档,沈浔和领导简单说明了情况,将医院病例挂号单等等拍照发过去,口头请了个病假,毕竟以他目前的状况,就是去了分局也什么都做不了,反而还占位置。
  默默地把手机放回口袋,沈浔倚靠在厨房的门边,静静地看着孟远岑的背影,他有些恍惚,感觉自己像是正在做一场梦,美的不真实。
  ——“我们在一起吧。”
  ——“好。”
  只不过之前的梦里都是他在告白,孟远岑在说好,这次却交换了角色。
  窗外的夕阳与灯光相拥,携手闯入屋里,窗格将光亮裁成一块一块的平行四边形,有几片落在灶台旁,有几片落在孟远岑的肩上。
  “沈浔。”
  像什么呢?
  沈浔看着光斑,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一个满意的形容,像王尔德笔下快乐王子身上的金片,金片下覆盖着温柔且强大的铅心。
  “沈浔?”
  孟远岑又叫了一遍,却不想对方还是没反应,他的手才从流水下移开,湿漉漉的指尖在沈浔面前弹了一下,“叫你怎么没反应,想什么呢?”
  沈浔被溅了一脸的水珠,无奈地用左手抹去,沉默片刻后,他一本正经地说:“在想孟老师就这么被我拐跑了,得有多少人失恋。”
  他总有一种把玩笑话说得无比认真的魔力。
  孟远岑忍俊不禁,关上厨房的门,推着沈浔的肩膀往客厅走,“那我就这么把沈警官拐跑了,又得有多少人失恋?”
  沈浔闻言先是一愣,而后说:“不会的。”
  孟远岑回道:“沈警官谦虚了。”
  沈浔奇怪地看向孟远岑,“我真没骗你。”
  他想了想,问道:“你从小到大应该被很多人追过吧?”
  孟远岑刚想说是,脱口而出的那个瞬间,他猛然反应过来,这题原来是一道送命题,临时改口,表明立场,“追我的那些人,我一个都不喜欢。”
  谁想沈浔的重点根本不在这里,“是吧,你这话等于承认你被很多人追过。”
  他顿了顿,才说:“但是我没有。”
  慢腾腾地走到落地窗前,沈浔将窗帘缓缓地拉上,回头时,却见孟远岑心有灵犀,又按亮客厅的一盏灯。
  他整个人蜷缩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手里的遥控器怎么也遥不到自己感兴趣的频道。
  沈浔按下红色电源键,将遥控器丢到一旁的抱枕上。
  身旁的人盯着他看的视线过于明显,沈浔想忽视都难,“……电视上没什么好看的。”
  孟远岑温声道:“那就做点别的事。”
  沈浔说:“我不知道做什么。”
  孟远岑身形动了动,挨得更近了,他伸出一只手臂,从沈浔的瘦削的脊背绕过,指尖搭在对方的肩上,稍微一用力,沈浔就被迫倒在自己胸膛,“那你陪我聊会儿天。”
  沈浔僵着身体一动不动,安静了几秒才说:“……我不知道说什么,我不太会聊天。”
  孟远岑提议道:“随便说什么,比如,你可以说说你自己的事情。”
  这是一个听起来很不错的提议,但是沈浔也清楚,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不轻易和别人说起自己的过往,是他长年累月形成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因为他习惯于把过往划分到个人隐私里去,而且他的过往并不有趣,也不想说出来博取同情。

  但是孟远岑的话,他或许可以尝试说一说,作为一种表达信任的方式。
  那边孟远岑还在循循善诱,“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今晚孟老师做一次你的专属树洞。”
  于是沈浔没来由地想起那个被酒吧老板电话打断的夜晚,他有许多没有说出口的话,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他尝试去剖析自己,因为是第一次,听起来有些逻辑薄弱,真就是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我初中的时候就想做法医,你也看到过我的日记,但是你只看到了部分,对吧?”
  “嗯。”
  “我那时候还挺狂妄的,把法医学的书带到学校里看,”沈浔低头自嘲地笑了笑,“我小时候的性格很内向很内向,比我现在还要闷,我属于是邻居家的怪小孩,虽然成绩不错,但是看上去阴森森的。”
  孟远岑听到最后轻微地蹙了下眉,随即恢复正常,他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用“阴森森”这个词来形容自己。
  “你可以设想一下,假如你们班上有一个男同学,虽然他成绩很好,每次考试都考第一,但他不爱说话,在学校里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反而每天捧着一本血淋淋的书籍看的津津有味,你会不会觉得,这个男同学很像是电视剧里,高智商杀人犯的童年剪影?”
  “不会,”孟远岑不假思索地说,“我觉得这是偏见。”
  沈浔却置若罔闻,接着说道:“我的初中和高中都是这样,内向,不爱说话,也不爱笑,所以有人很害怕我。”
  “可我觉得你很可爱。”
  沈浔微微怔愣,然后瞥了孟远岑一眼,“你别打岔,请保持安静,树洞先生。”
  孟远岑微笑着点了点头,很配合的,真没发出一点声音。
  “我其实有问过一些朋友,问他们对于法医的看法。”
  “嗯。”
  沈浔陷入回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样本数量太小,他们给出的答案其实都差不多,他们都说法医是个很伟大的职业,值得他们敬佩和仰望。”
  “于是我又问他们,如果他们相亲对象是法医呢?他们说他们会远远地敬佩,遥遥地仰望。”
  沈浔抿唇,仰头看了孟远岑一眼,才继续说:“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说清楚,我想表达的是,我的朋友们并不是在歧视法医这份职业,相反,他们对法医抱有崇高的敬意,他们也说法医的存在很伟大,只是他们不会考虑选择法医作为自己的伴侣。”
  “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工作环境差、陪伴家人的时间少,我其实很能理解他们的选择,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
  孟远岑用掌心碰了碰沈浔的头发,“所以呢?”
  沈浔喉结微微动了动,他低声说:“所以我觉得好不真实。”
  孟远岑追问:“哪里不真实?”
  “从医院里你说我们在一起……到后面,都不真实。”
  “为什么?”
  沈浔垂下双眸,指腹在抱枕上无意识地打着圈,“因为我设想过很多次,我总觉得最后捅破窗户纸的人会是我,告白的人也是我。”
  孟远岑用双手上下包裹住沈浔的左手,“为什么不能是我?”
  沈浔的语速放的很缓很慢,“因为你从来不缺追求者,而我从小到大都不算是一个受欢迎的人……所以我觉得是我。”
  孟远岑看向沈浔的眼底,他忽然牵起沈浔的手背吻了一下,“那这样呢?有没有感觉真实一点?”
  沈浔有些不自在地缩回手,没说话。
  于是孟远岑转移目标,又扳过沈浔的脸,俯身贴上两片唇瓣,乐此不疲地接吻,亲到两人的呼吸和心率变得合拍,亲到沈浔身体软了下来,眼睫上隐约挂着水雾,孟老师才意犹未尽地松开口,“那这样呢?有没有感觉更真实一点?”
  沈浔耳朵悄悄地红了,静默几秒钟后,很给面子地点了点头。
  “实际上我还真不在乎有多少人追我,”孟远岑看着沈浔的眼睛,“就像我一直觉得,朋友有几个知心的就好,喜欢的人只要一个就够了。”
  沈浔轻嗤一声,“你在凡尔赛吗?”
  孟远岑摇头道:“我还真不是。”
  他继续道:“我这个人有点奇怪,我有种幼稚又惹人发笑的顽固,尤其当提及我的职业时,这种违和感会更加强烈。”
  “我认识一位专攻婚姻法的律师,从他口中听说过不少以失败收尾的婚姻,也见过分割财产和争夺抚养权时夫妻两个撕破脸皮、据理力争,变得面无可憎,像是把彼此当仇人,至于刑事诉讼,我也接过杀妻案杀夫案,按理说,我应该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但实际上,我更像是从现实的滚水里淌过,千帆历尽却依然天真地、固执地相信爱情,就像罗曼·罗兰的英雄主义。”
  沈浔抬眼看向孟远岑,恰巧孟远岑还在看他,他好像从孟远岑的眼底读出了什么。
  “我又想起我读桦大的时候,有个很浪漫的故事。”
  “那时候通讯工具还不发达,校刊反而流传广泛,校刊上有个专门的交友板块,说是为了同学们提供一个认识更多人的渠道,后来慢慢地就变成了‘征婚’板块,我们都这么调侃,就和现在的表白墙差不多。”
  “有一个女生写了很多关于自己的事情,发在校刊上,她写的很真诚,文字也很有灵气,最后她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当时有很多人往她的手机上发短信,只有一个男生,选择给她寄了一封手写信,因为女生在文字里提了一句她很喜欢书信,后来他们就在一起了。”
  “有一天,女生和男生谈起这段缘分,男生就问女生,校刊上她的那篇文字发出去之后,应该每天都要忙着回复很多人的问好吧?女生说不是的,在所有的一百多人里面,她只回复了男生一人,出于一种她追求的、奇怪的仪式感,‘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感觉很浪漫。”
  “所以我究竟有多天真呢?”
  沈浔隐约有预感,孟远岑接下来将要说什么。
  “我就想,我会不会第一次主动追的人就是对的人,然后我们共度余生。”
  所以他们是一样的人。
  沈浔猛然抬眼,攥着孟远岑的衣领直接吻上去,他吻得青涩又凶狠,纯情也专情。
  孟远岑的双手拖住沈浔的后脑勺,唇舌攻占领地,换一口气再吻上去时,他用齿尖在沈浔的嘴唇上咬了一下,如愿听到沈浔吃痛地一声闷哼,孟远岑又用舌尖舔了舔对方裂口处漫出的血。
  沈浔蓦然想起什么,一把将孟远岑推开了。
  孟老师还没吻够呢,骤不及防被沈浔打断,咫尺处的那双桃花眼紧紧地盯着自己,“所以那晚我们接吻了对吗?我嘴唇上的破口果然是你咬的?”
  “嗯。”孟远岑大方承认。
  “那我之前问你……你怎么不说?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说起这个,孟远岑心里还憋着一点气,那晚被迫自行熄火的下场就是,孟老师做了许多个放飞自我的春梦,每一个梦里的主角都是沈浔,“喝醉酒了跑来撩我,酒醒之后又给我打电话说你什么都不记得,嘴唇破了也只是因为冬天天气干燥,你让我怎么想?你觉得我还会自讨没趣,主动提这件事吗?”
  经过孟远岑这么一点,确实又像是另一层含义,沈浔讪讪道:“我这真是字面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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