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癖——绊倒铁盒

作者:绊倒铁盒  录入:04-26

  方应理说算了,任喻就笑:“不要不信,缅甸信佛有原因的,这边许愿真的很灵验。”说完又跑去开窗,深深换了口气,再凭栏往下看。
  院子里有漂亮的灌木,比如紫红色的九重葛,白花木槿,还有一株赤橘色的凤凰木,但最夺目的是场院靠屋舍一侧立着一棵硕大的柠檬树,枝叶争先恐后地越过窗棱伸进来,满树初生的青色柠檬,用手指碾一碾,带着浅浅空隙的表皮立刻散发出酸涩馥郁的香气。
  “这么大的柠檬树,头一次见。”任喻赞叹,突然看到楼下院子里的灯亮了,绿化带里缀满彩色的装饰灯,“房东回来了,我下去跟他打个招呼。”
  方应理从行李里抬起头的时候,已经听到脚步声从背后过去,一路顺着楼梯下去了。
  他走到窗前,听到任喻在楼下用英文和人闲聊,说自己是Chinese,明天想去哪里玩,什么地方要怎么走。这个人说英文的时候情态又不一样,不像说中文时的咬字标准,语调更懒散些,尾音收得挺地道。但没说几句,又切换成中文,大约是发现房东听得懂中国话,会讲一点,两个人一拍即合。
  收拾完东西,方应理想抽根烟,刚把打火机点开,一转身,又看到那个佛龛,于是又把火灭了。
  他想,要不试试。
  常欢愉,身体健,解心结,许哪个。
  解心结吧。他想,任喻在意这个案子,还有那场改变他人生的车祸,似乎都需要一个这样的愿望灵验。
  这时候木质楼梯上被踩踏出闷响,脚步声好重,咚咚咚的,方应理抬起眼帘,看到任喻从下面跑上来站在门口,怀里抱着一只灰色斗牛犬。
  “房东是个华裔,养了只狗,太呆了,好好玩。”任喻胸膛跌宕,跑得太快还在止不住喘息,语调活泼泼的,“你不是喜欢狗吗?特地跟他要了,抱上来给你看!”
  任喻这样说话的时候,方应理却在透过他想别的事。
  他好像忽然看到18年前,回家时发现空空如也的狗笼时的12岁的自己。他爸爸抿着酒,在吃花生米,夹了两筷子没夹起来,有点不耐烦地随口答一句:“送人了。”
  他哭着去求母亲,妈妈摸了摸他的头,给了他一点希望,却又说:“也挺好的,这样就不影响学习了。”
  其实事情到这里的话也不算最差。失望惯了的人,就算心上有疮疤,但依旧会长大。可后来,每年过年走亲戚时他们总热衷于把这件事拿出来炫耀。
  比如他考入重点高中。
  ——那时候他还哭呢,要不是我们坚持把狗送走了,能有这么好的成绩?
  后来上大学。
  ——别让孩子养宠物,多分神,他那时候还怪我们,不是我们逼这一把,他能考上?都是为了他好。
  不知道为什么,这只被送走的黑色流浪狗,好像跟着他一起长大。它变成一种诡异的证明,证明他父母是对的,证明他无论多努力而获得的成功都只是因为没有这只狗。
  他永远被这只畜生压得站不起来。
  离家以后他很少主动唤起这段记忆,尽管他明白这件事对他的影响,但他刻意忽略,装作毫不在乎。
  但此刻他从任喻身上看到了12岁的自己。
  他确信自己要什么,喜欢什么,他站在廊灯的光底下,眼睛好亮,怀里的小狗眼睛也黑珍珠似的,湿亮又无辜。
  他从那四只清澈的眼睛里,看到自己此刻的倒影。
  30岁的他,沉闷,呆板,无趣,灰蔼。他这样的人,怎么会得到像任喻这样生动的人的爱。
  任喻以为他在发呆,走过来,举着小狗的上肢,用狗狗柔软的肚皮蹭他的脸。
  “方应理。”他笑着说,“斗牛是不是都有一点斗鸡眼,我小时候肯定不会喜欢这种狗的,看起来丑丑的,现在又觉得喜欢了。是不是对小学生来说有点幼稚,对三十岁的老男人来说就刚刚好?”
  方应理抬起手,任喻以为他要摸狗,结果手掌却覆到了自己的脸上,摸了摸他的脸。
  楼下不知道是开了电视,还是在放老碟片,响起缥缈而又熟悉的女声。邓丽君在歌里温温柔柔地唱:就让一切走远,这不是件容易的事……让它淡淡地来,让它好好地去……
  到如今,年复一年……
  好像一直重压在肩膀上的东西突然消失了。
  他忽然在异国他乡,被理解,被尊重,被在乎,也终于可以释怀。
  他许的不是让任喻解开心结的愿望吗,怎么解开的是自己。
  “任喻。”方应理声音沉沉地喊他的名字,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是心里那一点明确的东西又被歌声冲散了,再聚拢不起来,沙流光了,只剩下掌纹里那一点粗糙的灰。
  他最后只好说:“我好像也不喜欢冬天了。”
  作者有话说:
  新年快乐。祝愿每一位常欢愉,身体健,解心结。
 
 
第44章 羞辱
  翌日天有一点阴,像是要下雨。本来夏天也是缅甸的雨季,说下就要下的,不能指望日日晴空。
  两个人用娄裕通过邮戳排查出的地址摸到了廖修明的工厂,在市郊的一个偏僻的村镇外,这个工厂本身就像一个小系统,占地广阔,食堂宿舍一应俱全,人员进出都需要经过岗亭的检查才能放行。
  任喻和方应理在附近的小山上用望远镜隐蔽地观察了两天——工厂七点半准时会响上工铃,从宿舍里涌出来的人,重新涌进靠西侧红砖砌起来的矮平房里,中午十二点放饭,人潮又从红砖房里涌进食堂,下午六点休息,晚上有时候有放风和娱乐活动,比如所有人穿着一样的制服,整整齐齐坐在操场上看电影。大部分人是从来不进出的,只有个别负责采买或其他任务的人才有出入的权限,像某种军事化的封闭管理。
  “总不会是在造jun火吧?”任喻放下望远镜,说出了这个大胆的想法。
  方应理摇了摇头:“造jun火对原料的需求是很大的,比如制造弹头需要覆铜钢,还需要火药,但你看,几乎没有大型货运进出。”
  然后两个人双双沉默下来,这种程度的管理,很难进去,更难以获得更多的信息。
  “好吧。”最后是任喻打破沉默,“至少我们排除了一个错误选项。”
  他起身把望远镜重新装回背包里,奋力抬腿将沾满泥泞的靴子从土里拔出来。昨夜山上刚下过雨,空气里满是泥土的腥气和草木清冽的气味,湿度的增加也加剧了体感的闷热。
  “老实说,知道廖修明没有那么疯狂,我算是松了一口气。”任喻笑起来,他这个人总是这样,擅长让气氛变得轻松,“等我们吃饱再来想办法,我要饿死了。”
  两个人就往山下走,方应理指着西面问:“那是佛塔吗?”
  “嗯。”因为逆着光,任喻抬眼再次对着那个遥遥矗立的暗影确认,“大约是功德塔什么的。”
  这边离瑞基那寺不远。虔诚的佛教徒会在周边修建佛塔,刻石雕或者镀金,有的装上风铃,风吹过时就会发出清脆又空灵的脆响,每响一次都算是替他们进行了一次祈祷。
  “佛真的会看见吗?”吆吆
  “什么?”任喻正在专心致志下坡,思路一下断了。
  “善与恶……”方应理想了想说,“众生苦这些吧。”
  任喻没来得及回答,不远处传来的说话声吸引了二人的注意。
  “听说你很会用舌头。”一个年轻的男声粗鄙地说,说的是汉话,但似乎不是母语,发音挺蹩脚,周围伴随此起彼伏的大笑,“阿闵,你用舌头给我系好鞋带我就放你走。”
  再悄声走近几步,透过林木的间隙,终于可以看清声音的来源。前两天在码头救下的那个少年被两个差不多大的男孩压在地上,他一侧脸颊陷进泥水里,不停地挣扎,而面前的男孩身量要更高一些,他穿着白色的背心,脚上甩着鞋带,用肮脏的鞋尖抵着阿闵的发顶,一下一下嘲弄似地踢着。
  这是一场以多欺少的霸凌。
  任喻侧头,将背包反手扔给方应理:“你看,这不就看到了。”
  谁是佛,自己是佛。自己看到,就是佛看到。
  恍然他在回答他刚才的问题,方应理嗤了一声,提起嘴角:“任喻,我发现你有时候真挺不要脸的。”
  然后他看到佛走到少年们面前,他们笑起来,在笑佛的自不量力。而佛让人成为神,也让人下地狱,他避开那些毫无章法的拳头,一个背摔,白色的摔进去,黑色的溅起来。大笑的少年们不笑了,他们惊恐地看着佛,开始顶礼膜拜。
  佛说,别欺负人了,滚吧。
  他们就逃出去,哗啦一下散开,像砸进池塘的雨水。
  搞定这种局面,他一个人确实足够了,方应理将背包递回去,看到任喻拍去手上的泥,反手将背包套在肩上,又去扶阿闵。
  好像每次见这个小孩,他都显得挺狼狈,这一次脸上更脏了,也更红,眼眶也是肿的,好像哭过。但看到任喻的时候又笑起来,雨过天晴似的。
  “哥?”阿闵的语调是雀跃的,“你们怎么到这里来了?”
  这里不是旅游景点,一般没什么外人来。
  “我们喜欢逛冷僻点的地方。”任喻撒谎一向不脸红,何况小孩子更好骗。
  阿闵搓掉脸上的泥,似乎对刚刚的遭遇习以为常、混不在意:“来得正好,去我家吃饭啊。”走两步又回头说:“今天有Kyay Oh。”
  “你家在哪?”
  “就在村子里。”阿闵往山下一指,已经有了领路的架势,“很近的。”
  “也不是不行。”任喻看了方应理一眼,见对方没反对,“如果不打扰的话。”

  “不打扰呀。”阿闵热情地说,或许是因为下山,步子很快,他胸前坠的蚂蚱上下翻飞,“我阿妈见到中国人会很高兴的,而且你们帮了我两回。”
  任喻又问:“他们为什么打你?”
  其实比打更恶劣,准确来说是羞辱。
  “因为我跟他们不一样吧。”
  “什么叫……不一样?”任喻迟疑。更瘦小?汉话说得更好?还是怎么样?
  阿闵表情沉下去默了默,再开口时笑容更大,因为皮肤黝黑而显得眼睛愈发明亮。
  “因为我喜欢男生呀。”
  他喜欢同性,所以被边缘。地球之上就没有新鲜事。
  任喻在意外的同时,又觉得他说出来有一种无忧无虑的倔强。如果是成年人,或者说在社会摸爬滚打过的人,恐怕做不到这么坦然。
  他们会更容易妥协,更在意别人的眼光,更会用社会的标准去校准自己的标准。
  他们早就没办法看着别人的眼睛,大大方方地承认——
  我喜欢男人呀。
  “你多大了?”任喻问。
  “19了。”阿闵回答,尾音扬起很高,有点骄傲。
  可明明看起来才十五六。
  “我太瘦了,又不够高,看着显小。”阿闵主动解释,“但真19了,上个月阿灼哥刚给我过的生日。”
  “阿灼?”
  阿闵抿着嘴唇不说话了,跨过面前榕树拱出地面的一截粗壮树根,泥土里到处都是植物裸露的根茎,像一张张的网。他又说:“快到啦,我家就在那。”
  他看上去很真挚,又或许是他这个人太生动、太真实了,他的蚂蚱,他的十九岁生日,他喜欢的人也是男生,他们很有缘分,这一切都让任喻产生好感。而且这里离工厂很近,进了村子也许还能打听到一点消息。
  想到这里,任喻快走几步紧紧跟上了他。
  许多烟囱在冒烟,围绕村落的空气似乎比山上要热几度。阿闵家是进村以后的第一间,带一个朴素的院子,水泥地面泛着白似乎是新砌的,檐下摞着几捆柴薪,边缘被昨夜的雨水溅湿了。
  方应理看着阿闵推开柚木做的门扉,吱呀一声响,缝隙一点一点扩大,内里的暗色被打破了,光影投进去,将空间分割成明暗交错的样子。
  似乎哪里不对。但这种感觉很缥缈。有时它源自真实的观察得到的结论,有时只是源于经历见闻带来的假想。就好像登上飞机前,总会有关于坠机的担忧,但他不会因此拒绝搭乘这种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
  可方应理还是下意识喊了一声。
  “任喻。”
  任喻抬腿的动作顿住,偏过头看他一眼,可很快视线又被阿闵吸引回去。
  他站在屋里笑,眼神还是干干净净的,抬手招呼他们:“阿妈在后面呢,快进来。”
  那种感觉好像又散了。
  任喻饥肠辘辘,拉着方应理跨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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