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剧情后我跑了——笔耕不蕴

作者:笔耕不蕴  录入:05-20

  “你是怎么想的呢?”
  沈一一止不住的哽咽,或许在某个未来,他们此时此刻的温存,每一个微小的场景,都会触发遥远或者不遥远的回忆,那对于他来说,已经弥足珍贵了。
  他吸着鼻子,努力不让眼泪留下来,慢慢地、慢慢地伸出小拇指,闭上了双眼,将夺眶而出的眼泪生生憋了回去,只是声音带上了浓重的鼻音。
  他说:“好,爹地。”
  如果他一直渴求完整的家庭会对宋卿余造成伤害,那么不要也罢。
  本来人生的旅程,便是见一面少一面,人生的后半生都在告别。
  离别,是人生的必经课之一。
  人,总会成长。
  他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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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ps:也想看看大家的理解orz
 
 
第60章 
  自那时候起, 沈一一好像是想通了什么事情,与其是说想通,那不如说是放弃了一直坚持的执念,他如释重负, 宋卿余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让一个六岁的小孩子有一个一直要坚持下去的执念, 但看着沈一一脸上越来越多的笑容, 也会继续同他撒娇。
  原先的沈一一是为了不让宋卿余担心, 只会自己偷偷躲在角落里, 用力地捶打自己残疾的双腿, 默默无言的落泪,他这些举动,宋卿余都知道,但他不知道怎么去安慰沈一一, 他只能颓废坐在房门外, 隔了一堵墙,仿佛隔了一个世界。
  但他一直陪伴在沈一一的身边,会在深夜的时候, 偷偷来到沈一一的房间, 给熟睡的小孩默默揉捏着腿, 他每当这时候, 愈发难过, 他以前也不是没有给沈一一揉捏过腿,但是那时候的腿是有生命力的, 是能感知到皮肤的脉络, 是能触摸到肌肉的强韧, 而不是如今这副软趴趴的模样, 肌肉很柔软, 一点劲儿也没有。
  医生说要给沈一一好好按摩着双腿,以免造成肌肉萎缩,导致日后复健出现严重的问题。
  但沈一一很在意他的双腿,在家里走动的时候,总是拿着毛毯盖着双腿,不露出分毫,他也很怕别人看到他的双腿露出怜悯的表情,因此以前经常爱和小伙伴出去玩泥巴的小孩逐渐变得沉默下来,一直宅在家里。

  宋卿余为了陪他解闷,特地买了只白色的萨摩耶,取名“音音。”沈一一叫一一,它叫音音。
  有时候宋卿余喊他两名字的时候,明明喊的一一,小小的萨摩耶扭动着毛茸茸的小尾巴,吐着小舌头向他奔来,小尾巴不停兴奋地摇来摇去,以为是叫它呢,开心地“汪”一下。
  不过自从和沈一一说开以后,小孩再也不说想念爸爸,想要爹地和爸爸复合这样的话,只是有时候他会呆呆看着宋卿余腹部的位置,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或许他会认为是自己的错,他那时候和爹地走的话,会不会爹地就不会被下药了,会不会肚子里的孩子就不会被流掉了?
  他是不是也就不是一个人了,有弟弟妹妹了呢?
  那已经是不现实的事情了。
  小孩在那次和宋卿余好好聊过之后,开始鲜活了起来,他的腿上也不在经常盖着毛毯了,尝试过站立,开始配合医生的复健,每周还去看中医进行针灸。
  因为音音的到来,沈一一简直变了一个人,他不再把自己一个人单独关在漆黑的房间里了,而是重新打开了窗户,明媚的阳光照进他的房间,暖洋洋的。
  他会和爹地一起去户外遛狗,虽然还是会面对时不时看来的同情的目光,他会有萧索的时候,宋卿余都会拉着手,笑望着回望那些目光,直到这时候,沈一一才看到,那些目光是没有嘲笑的,而是饱含着怜爱和鼓励。
  有一回他在和宋卿余遛狗,音音兴奋地在前面跑来跑去,宋卿余推着轮椅走在后面,看到了个冰淇凌摊,宋卿余蹲下来,说:“要不要爹地给你买个冰淇凌?”
  自从他发生了车祸之后,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冰淇凌了。
  对于冰淇凌的回忆停留在沈一一的六岁生日上面,宋卿余在看见摊位的一瞬加就下意识地问,只是问完很快的陷入了沉默,他小心翼翼地用余光撇着沈一一的面色。
  见到沈一一没有任何异常的神色,他才松了口气,道:“嗯?要吃吗?”
  原先跑在前头的音音,看着后面的主人停留在原地,小狗狗好奇歪了歪头,不知道主人在干什么,音音迈着小短腿‘哒哒哒’跑到他们的跟前。
  小犬才几个月大,还只会发着小奶音,稚嫩的小奶音‘汪汪’地喊个不停。
  宋卿余揉了揉它的脑袋,发了个坐下的指令,音音很乖巧地摇着尾巴,“汪汪!”
  “要吃!”沈一一道,指着前面的冰淇凌摊位:“爹地!我要吃抹茶味的。”
  宋卿余失笑,他可以感受到小孩现在对自己逐渐敞开了心扉,又慢慢回到以前那个会对他撒娇的沈一一,但在某种方面上还是有了些许改变,好像从那个生日会的雨夜之间,一下子从破碎的童年长大了,懂事了,真正的逐渐长大成为了一个小大人。
  只是,他在买了冰淇凌之后,遇见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在他记忆里尘封了很久的人。
  日暮的余晖透过叶隙洒下,落在青年的肩膀上,墨发柔软,侧脸精致,好看到随手一拍就是电影里一见钟情的经典镜头。
  宋卿余一步一步缓慢地走向沈一一,那名青年就半蹲在沈一一的身边,手里拿着一个小玩具,歪着头眉目之间都是笑意,“小朋友,这个玩具送给你好不好?”
  沈一一咬着下唇,似是在犹豫,双手伸了出来,但又不敢接,毕竟爹地和他说过陌生人的东西不能接。
  他抬眸,眼睛唰的一亮,伸手,“爹地!爹地!”
  那青年微微一愣,似是没想到生出这么个漂亮小孩的会是个男性。
  他还未起身,那双纤细白嫩的手握着冰淇凌,就到了他的面前,那温柔如玉珠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你好,不介意的话这个抹茶冰淇凌给你吧。”
  毕竟沈一一拿了青年的玩具。
  青年缓慢的抬头,那一刻,他觉得世界都静止了。
  那种感觉似熟悉又陌生。
  他们明明没有见过面,但却仿佛在另一个时空见了很多次。
  他很能确定,这个人他只是见过一面,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不然如此出色的面容,他怎可能没有记忆。
  青年的脸上闪过迷茫,宋卿余松了一口气。
  灿烈的日暮照在他们的身上,时间仿佛定格在这一刻,成了一幅动人的油画。
  微风轻抚宋卿余的乌发,但却遮不住他眼中的笑意。
  在剧情最后的梦中,那个青年与面前这个青年重合在一起。
  那青年拿过他手中的抹茶味冰淇凌,站起身,阳光将他的身形照应的很长很长,他伸出手,歪歪头露出两个浅淡的酒窝,笑道:“你好,我是陆忱音。”
  “音音——!”沈一一忽然大喊,陆忱音以为是叫他,刚要回应,就听见身后传来稚嫩的小奶狗音。
  宋卿余‘噗呲’一声笑出了声,陆忱音意识到了沈一一是叫身后的小狗,面色一红,低头掩饰地吃了几口抹茶味的冰淇凌,眼光却不由自主地偷偷望着宋卿余。
  他真好看。这是陆忱音的第一印象。
  他好熟悉,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是陆忱音的第二印象。
  “不好意思,我儿子很喜欢这条萨摩耶,给他取名叫音音,”宋卿余抹了抹眼角笑出的眼泪,道:“我们没有恶意。”
  陆忱音当然知道他没有恶意,连忙摆手:“没事没事。”
  “我是——”宋卿余沉默了半响,道:“宋舟舟,你叫我舟舟就好了。”
  “舟舟……”陆忱音喃喃默念了几下宋卿余的名字,“轻舟已过万重山?”
  “是,”宋卿余微愣了一下:“我奶奶给我取的,你也是c国人吗?”
  陆忱音看着不似c国人的面容,鼻梁高敲,碧蓝色的眸子,黑色的乌发,白皙的皮肤,更像是混血儿。
  “我祖母是c国人,我祖父是m国人,我从小在m国长大。”他咬了口脆脆的,眼睛满足地眯了起来,“我们,是在哪里见过吗?”
  宋卿余推着沈一一走到了长椅那边,音音生怕这个陌生人伤害自己的主人,摇着小尾巴蹲守在沈一一的轮椅旁,圆溜溜的大眼睛盯着陆忱音。
  “你为什么会这么觉得呢?”宋卿余坐在长椅上,微微上翘的眼荡漾着笑意瞧着陆忱音。
  “我不知道,”他摸了摸自己的心口,那里跳的很快,“我,不知道,第一眼见你,就觉得好熟悉好熟悉。”
  熟悉到悲伤要将他淹没了。
  “很遗憾,我们没有见过。”宋卿余摇头,看着陆忱音的面容,他有种恍若隔世的感知,没想到,兜兜转转,在这个时刻,遇见了陆忱音。
  在他人生中的最后一刻,他遇见了陆忱音,那时候的陆忱音被家族胁迫联姻,他就离家出走,见到了在异国他乡流浪的宋卿余,收留了他。
  他们一起度过了那段艰难的时光,但最后因为韩知怀的不放心,对宋卿余要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们的踪影还是被发现了,陆忱音被迫回去联姻,宋卿余还是走向了最后的结局。
  宋卿余在先前一直从未怀疑过剧情,可是在看见陆忱音的那一瞬间,迷雾仿佛被拨开了,他的剧情是不完整的,在他的梦中,他的出现一直是个悲剧,被韩知怀仇恨的角色,但在现实中,根本不是这样的,他根本没有对韩知怀做任何事情,他进入娱乐圈他也只是派去更强劲的对手去和韩知怀抢同一个角色罢了,如果他真的想,他完全可以替代韩知怀去出演《长夜明月》。
  或许在知道剧情的那个夜晚,他深埋心里的根就一直动摇了吧,只是自己一直不肯相信罢了,在人生的路上,人总会选出错误的那个选择。
  现在他解脱了,现在他没有关系了。
  “你……”宋卿余斟酌了下,还是想问问陆忱音:“你现在是,结婚了吗?”
  陆忱音的面色不自然的僵硬了一瞬,他看起来很年轻,年纪也才不过二十出头,还是个学生,在经济上没有能力去反抗家人,少年心性,当然是选择负气的离家出走。
  “我……嗯…家里给我安排了未婚妻,可我不喜欢她,”陆忱音低头,吮.吸了几口快要落在下面的抹茶冰淇凌水滴,很难想象这样的人日后会成为一名儒雅的大学教授,“我不喜欢她,我想要寻求自己的爱情。”
  宋卿余静默了下,这话听的怎么这么耳熟,好像就是刚上大学的他,对爱情一无所知,一股脑的往前冲,最后遍体鳞伤的还是他自己。
  但看着陆忱音那充满向往的神情,宋卿余还是不忍打扰他,或许有些东西,就是要自己经历过了才懂得其中的体会吧。
  “那你…现在有住的地方吗?”宋卿余看了看青年那向往的脸色,他们所在的城市叫安淮,是处在地球的北半球,似是为了逃避兰溪那个噩梦般的岛屿似的,选择了北半球,这个名叫安淮的小城市,这个小城市没有c国那么发达,但是却异常的安逸,生活节奏很慢。
  大家会在下班的时候去海边度假,周末在公园放风筝,和家人在咖啡馆喝咖啡晒太阳静静坐一个下午,但是在c国,这么做仿佛是有罪恶感的,是不可以的,是浪费时间的。
  宋卿余不希望沈一一在那么快节奏的时代下生长,他希望沈一一不会步入他的后尘,所以他把沈一一,一起带到了安淮,在这里休憩,休养生息。
  说不定日后还会在这里定居,但是他真的没有想到,在这里还能碰见陆忱音。
  陆忱音咬了咬下唇,他现在身上的资金全都被父母冻结了,娇贵的小少爷也没有打过工,他随意买了张盲盒机票,来到了这个北方的小城市。
  这里夏日温热,冬日会下雪,但却不是很寒冷。
  是个很宜居的城市。
  他下飞机的第一眼,就爱上了这座小城市。
  但他浑身上下的钱都买了机票,现在身无分文,已经一天没有吃饭了。
  宋卿余失笑,“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要不要住在我家里来?”
  他的面前闪现过了在大雪纷飞的异国他乡,身着单薄的宋卿余无家可归,哆嗦在阴暗的角落里面,他唯一有的是和别的流浪汉打架抢来的一条破旧的毛毯,为此他的脸上身上都是血痕,但因此他有了可以过冬的毯子了,至少他不会和别的流浪汉一样冻死在街头了。
  就在这时候,面前出现了一只温暖的手,那只手的主人问他,“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要不要住在我家里来?”
  时间轮回,世界轮转,历史的齿轮回到了这个时刻,倒映在宋卿余的眸中。
  陆忱音微微一怔,他扭捏似的轻轻晃了晃脑袋,别过脸,就在宋卿余以为他要拒绝的时候,只见陆忱音小声地说:“既,既然你邀请我,我,我就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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