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边有雨————风致玄汐

作者:风致玄汐  录入:11-30

魏孝丞一窒,“你说的对……我不该再见他了……”
叹息一声,三人无奈的看天看地。
“那这里就交给我们吧……以后也是,虽然我们不是冬雨的亲人,但会一直照顾他的,你就不必再插手了。”
虽然考虑过这样做最好,但真正这么说了,魏孝丞才惊觉不舍,他有点后悔,又有更多恼怒,他只能站在病房门边,静静的看看冬雨沉睡的侧脸,然后猛然转身,掩面奔出。他已经不知有多少年不曾流泪了。十九章
也许是外来文化的深入,也许是其他的什么,城市里的人们对于洋节的热情渐渐掩盖传统的风俗,就像这一群努力摆脱古老的道德的束缚,恣意贪欢、享乐的人们。
12月25日,圣诞夜。维森终于得到医生的额外批准,让季冬雨暂时离开医院,回到久违的阿莲莫莲,和众多熟悉的客人们一起共度圣诞。维森是认为,医院治疗很重要,但精神上的慰抚也不可少。
今晚的阿莲莫莲十分热闹,平日里偶尔才来一两次的客人,今天都聚在一起。因为今天是需要和珍惜的人一起度过的夜晚,因为这里是可以让他们与珍惜的人相守在一起的失乐之地。
冬雨被安置在靠墙边的沙发上,腿上盖着毛毯,面前的矮几上放着食物和热饮。今晚,众人都避而不及,不去上前搭讪。维森在吧台里忙碌,不时看向这个角落。亦言沉默的坐在冬雨近旁,随时伺候他的需要。他们希望冬雨回来阿莲莫莲加入这圣诞的狂欢,可惜他只能做看客。十二点钟响之后,还得学着灰姑娘立即离开,回医院。
送冬雨回医院的是亦言,当冬雨在雪白的病房里醒来时,他就已经来了,也没有像上次那样很快离开,而是沉默少言的陪伴冬雨。工作日里,每天中午和晚上来两次,双休日一般是全天都在。季冬雨有时候也会一言不发的盯着他,在猜想:他还喜欢我吗?还在意我吗?
那天,他曾清楚明白的告诉冬雨,他不喜欢现在的季冬雨了,他已经不再爱季冬雨了,而那时候冬雨还要求他来年生日送我银莲花。冬雨现在想想,觉得自己真是迟钝。那种送给爱人的花,如果他已经不在爱我,我有什么资格向他索要?
凌晨的医院还一片明亮,护士和一些病人们自发举办的小型晚会才刚刚结束,人散去后,几个雇工在清理会室,人去楼空的狼藉。亦言扶着季冬雨走到病房门前,他从小玻璃窗看进里面昏暗的自己的病床。季冬雨住进这里三个多星期了,他一次都没有出现过。连亦言都来了,季冬雨不相信维森没有通知他。
“他……为什么不来?”冬雨用食指轻轻抹着冰凉的玻璃窗。
“今天是圣诞,他总得跟家人一起过吧。”亦言当然知道“他”是谁,不过却不知季冬雨问的,并不只是今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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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的时候,我没能再次被准许离开医院,我也确实不想再重复那个圣诞。医院里组织病人去放映室看联欢晚会,我留在病房里。傍晚时维森和亦言来看过我,带了许多食物,三人一起在病房里吃了一餐,然后嘱咐我好好休息,再离开。
护士都去看管去了放映室的病人了,走廊里很清静。我爬下床,从柜子里翻出自己的衣服穿好,很轻松的避开眼线,走出医院。南方的冬季是干冷,呵在空气中的白雾一下散去,我觉得漫无目的。
魏孝丞的新家,我没有去过,只是知道位置而已,是在一片临湖的高价住宅区里。为了给他结婚而购置不久的房子。他现在在做什么?在陪伴着他的未婚妻共度新年吗?他是否还会偶尔想起这一夜里,曾经有我?
维森一直是积极鼓励我去追逐的人,可是这一次,他对我说,“放弃吧,雨。他已经许诺了,不会再来打搅你的生活。”
他乡多年前的亦言一样,连再见都不想说一声,就离开。我已经体会过这种感觉了,如果不能清楚的斩断一切,留下个省略号,只将藕断丝连,至少我理智以外的那份情感,会一直不停的飘荡。在路口飘荡,期待,期待爱情。
我按响门铃,魏孝丞打开门时一阵惊讶,拧着门把手的动作僵持着不动,“冬……冬雨……?”
他的方才开门时的脸色就不是很好,也没从猫眼里看一下外面,直接粗鲁的拉开门,现在想再合上也来不及。我越过他的肩看见钱敏默不吭声的拿着什么东西拐进另一间房,两人的神情都不很好,他们之间的冷战看似仍未结束。
“不请我进去吗?”
“……你还是走吧……冬雨……”他撇开头,不愿看我。
“你不想说什么吗?”
他呆了一下,望向我:“也许我们真的分开太久了,也许当初我回国根本不该去找你……我以为我至少能弥补一些过去的错,我能让你变回以前的那个季冬雨,那个无忧无虑的你……但我其实只能给你增加痛苦。”
“就这些吗?你不记得那一年的今天吗?你也许真的忘记了,可我记得。清楚的记得。每到一月一,我忍不住去把它想一遍。你觉得就这样挥挥手说再见,以后不再来往,我就可以把它忘却吗?”
“你还要我怎样?”他像是不堪忍受的爆发出来:“冬雨,你不是已经知道了?你不是已经察觉了?我不爱你。”
不爱我……不爱我……
“那么……你就……八年前的时候,你和我上床的时候……你也从来没有爱过我吗?没有喜欢过我吗?一丁点也没有?”
我怒吼着,泪水顺着眼角淌下,像是永不干涸。
“我……”他犹豫了一下,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我以为他会说他曾经喜欢过我,哪是怕欺骗。他开口了,不知算不算是合了我的意:
“不管怎么说,你是我高中时代唯一想念的人。如果一定要说那是爱,我爱的也是八年前的季冬雨,不是现在这样的你。”
不是我?我不再是八年前的我,可八年前的我和现在,难道就真的不是同一个人?
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沃尔说,同性恋并不可耻。而现在的我,却让自己都觉得可耻。
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答案。
 
我在黑夜里狂奔,看不清路,街边的霓虹都在水光里晕成一片迷雾,他皱着眉,撇开头去不在看我的侧脸却清晰的无法抹除。我被东西绊倒,甩掉了一只鞋子,擦破了下巴、手掌和膝盖。我爬起来继续跑,直至筋皮力竭的摊到在湖边上。
水泥糊着的河堤悠长而深谙,沿湖的杨柳只剩下枯枝。常夜里会有幽会的男女在此徘徊,今晚却一对也没有。
粗喘了好久,我摸出大腿上一直戳着自己的硬物。是手机,快要没电了,但还亮着。我随意的拨了个号码,也不管对面有没有人接,就对着湖大声叫:
“他说他爱我,他是这么说的!我没听错,你也没听错吧?我告诉你,他说他爱我!!”
手机里没有声音,连嘟嘟声也没有。
“可是他又说,他爱的其实也不是我。他爱八年前那个季冬雨,他不爱我!
为什么你们都喜欢那个人?我哪里比他坏?我讨厌他!!我讨厌季冬雨!!!”
一遍一遍的大吼,手机里竟突然响起了亦言的声音,依旧冷静,深沉。他问,“你在哪?”
我忽略,继续发泄:“你说,你说那个季冬雨,他跟我有什么区别?那个季冬雨就不是我吗?我为什么会变得不是我?我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你觉得你们一点都没责任吗?是你们两个先抛弃我的!是你们先离开我的!现在有什么资格说喜欢那时的我?如果明明喜欢着,却还要抛弃,又有什么资格指责现在的我?”
“你在哪?冬雨,你在哪?!”
“………………”鼻子无法透过气来,我哽咽了好久,才能找回声音:“亦言,我怎么办?你说我该怎么办?他说他喜欢八年前的季冬雨,我要怎么才能变回去?怎么才能变成他喜欢的季冬雨?我不想要这样错过的结局!亦言你快告诉我啊!告诉我……”
好累……我真的好累。头,手,脚,都沉重得抬不起来。我一翻身,继续躺倒,手机缓缓滑进湖里,扑通一声。一切归于平静。
 
那一年,我如果鼓起勇气见到魏孝丞,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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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迷多天,季冬雨被推进手术室的时候,魏孝丞、亦言、维森三人都在。医生也有些不乐观:“肝硬化合并有食道静脉曲张出血,还这么年轻就出现这种症状……真是……”
季冬雨恍惚中似乎微微睁开眼,三人想在他进手术室之前最后嘱咐几句,可话语都哽在心里,说不出口。
“冬雨,还没有到时间,还没有到一月十七。等你从里面出来才是你的生日,我会送你你想要的……长开不败的银莲花。”最后,还是亦言默默的开了口。
冬雨的鼻子里插着软管,呼吸器罩住淡淡泛紫的嘴唇,他已经无法回答。温凉的细流溢出眼角,流向脸侧。他明明是在笑的,却又流下泪来。明明是哭着点头的,却又像是留恋的道别。
 
空荡的急救室外的廊道,格外的冷。灰黑色的水泥地面,滑亮的反射着头顶的灯光。半白半绿的油漆墙面,木条钉成的靠墙长椅,都冰冰凉。坐在上面冻得扎人,站在路中间,穿堂的风也吹得骇人。
这也算是体谅到了等候在这里的人们吧,他们大都坐不下,立不安。
专家预报说今年是暖冬,可是那一天,下雪了。
先是寒冷的冰雨,夹着片片飘白,最后连成漫天飞舞的的绵延,无休止的侵染着世界,蒙住了人们的视线。
可是再大的雪也无法掩盖,“噔”的一声,红灯熄灭,绿灯亮起,门被打开。推出来的,是一片素白。
※※※※※
好,亦言,我等着。
我等你把银莲花送给我,我再也不会把它转送别人。
我要把它插在那个胖胖的白瓷瓶子里,摆在客厅的饭桌上。
这样,一个晚上都会伴随着它淡淡的香气,一直渗透进梦里。
 
2005年1月,季冬雨的丧事悄无声息的简单结束,没有通知多余的人。雪化得很快,一个人存在过的痕迹也随着雪融消失无踪。等魏孝丞再次来到那条梧桐树开始抽芽的长街,想缅怀故友时,已是早春。希腊神话式的建筑已如那个人的消逝一般,在人们心中变作了荒废狼藉的一片。
2005年3月,市政规划,为建图书馆,阿莲莫莲还是被拆除了。
写在后面的话
写《东边》写到一半,与一个朋友讨论,最悲惨的结局是什么?他说是生离死别,我想也是。但却觉得到头来还是没有爱,一切只是空——这样来得更让人惆怅。
看多了小说的人,多少有些宿命主义的思想:我用全部身心爱上的那个人,一定是我命里的另一半,是书中的另一个主角。即使这书最终是悲剧收场,但他一定会爱上我,然后我们生离,我们死别。虽然我们相爱着,但我们不能在一块。
可现实不是这样——打破了梦幻的无奈的现实,总让人悲伤。
他不是我的主角,我只是他的配角。到最后,原来,他还是不爱我,我的爱情付诸东流。
《东边》本来是想写这样的一个故事,但写着写着,大概是觉得太对不起冬雨了吧,所以让丞承认了,他曾经还是喜欢过他。只是丞没有意识到那样的情感是爱,他对冬雨的,是懵懂青涩而飘渺的初恋。
可是,八年之后,那抹飘渺的青涩早已不在,也许曾经有爱,但再见时早被时间冲淡,完全褪色。初恋停留在美好的十六岁,十六岁时的季冬雨和魏孝丞。只可惜八年过去了,惟独冬雨没有睁开眼,他还停留在原处,丞却已离开。
这样看来,也许更切合银莲花的花语——渐渐淡薄的爱,期待,被抛弃。
终于完结,长叹一口气,又看看银莲花,朴素而淡雅。世界上真的有这种花,真的有这种花语。然而十七号过后,仅仅二十四小时的差别,十八号的生日花就是代表快乐的雏菊,这样的差距,会不会有些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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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亦言。
这是个坚强且懦弱的综合体。
曾经写过的wihte poplar里的自白者便是他,两个故事,他犯了同一个错。亦言是个理性而有目的性、有自制性的小攻同志。他喜欢很温柔体贴的小狗型对象,无奈被他碰上的都是有爪子的小猫型。他觉得自己这样的人,多半是孤独的,所以渴望有一个能永远相伴的恋人,但同时,他又害怕真正爱上某个人。
当他发现谁在他的心里占了过分重要的位置时,就开始下意识的疏远。这是缘自一种潜意识的自我保护,外表看起来再刚强,心底里总有柔软的部分,那是他最无力保护的罩门。所以他从冬雨身边逃开了,也从那颗白杨身边逃开了。最后,雨季过了,梦也醒了。徒留惆怅与孤寂。
如果你不敢冒险去付出,就绝对不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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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十七日的生日花:欧洲银莲花(Anemone coronaria)
别名:罂粟秋牡丹,希腊语中“风”的意思
花语:渐渐淡薄的爱·期待·被抛弃
花色:红·蓝·紫·白
原产地:地中海沿岸
它的花语源自希腊神话。银莲花是由花神芙洛拉(Flora)的嫉妒变来的。这则神话是说,嫉妒阿莲莫莲(Anemone)和风神瑞比修斯恋情的芙洛拉,把阿莲莫莲变成了银莲花。
另有传说美神阿芙洛狄(Aphrodite)所爱的美少年阿多尼斯(Adonis),在狩猎时被野兽所杀,从他胸口中流出的鲜血,就变成了银莲花。因此,银莲花是一种凄凉而寂寞的花。
但是,人世间的凄凉则是,如果你所爱的人爱着别人……假如真的是这样,就不妨送他一束银莲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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