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由于瑟凡是坐在火堆对面,距离较远,加上心情紧张,尼尔始终没能跟瑟凡说上话。
他等来等去,终于等到瑟凡站起来,说是要去湖边洗把脸。尼尔立刻也站了起来,跟着去了湖边。
瑟凡蹲下去捧水抹脸的时候,尼尔就从身后一点点地接近过去,做贼似的。
很快,瑟凡整理好了,站起来,一转身,就对上身后一张放大的人脸。
「呃……嗨。」尼尔招招手,笑得有些生硬。
没办法,他实在太紧张,太激动了。心脏跳得像是要从喉咙里蹦出来一样。
经历了这么些年的成长,就只有在面对这个人的时候,他会生涩到这种程度,像个小男生一样。
瑟凡瞪着他,刚才差点被他吓得掉进湖里去。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这会儿瑟凡的反应有些木讷,隔了几秒才作出回应:「嗨。」
「你,你还记得我吗?」尼尔问,巴巴地眨了眨眼睛。
瑟凡迟疑了一下,才不甚确定地,「尼尔?」
「对对,是我。」
尼尔用力点头:心情瞬间高兴透了,笑得才自然了些,脸上像是开了一朵花。
「你、你……你是瑟凡。」虽然早就确定了,但为了要因应场面,还是口头上再确认一次。
「是的。」
「呵呵,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尼尔一下子又卡了话。
明明有讲不完的话想说,终于有机会说了,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正苦恼着,不经意地瞥见那个挂在他脖子上的坠子,尼尔脑筋一动,伸手捉住了它说:「这个,是我送给你的?」明知故问。
隐约有光在瑟凡的眼睛里一闪而过,他颔首:「没错。」
「原来你还戴着。」尼尔微笑,「我听说,这东西救过你一次?」
瑟凡一愣,虽然不知道他是从哪听说的,不过,这倒是事实。
「的确。」
「那么,你是不是应该谢谢我呢?」尼尔唇边笑意更深。
瑟凡望着那样的笑靥,目光凝滞在上面,似乎一刹那间出了神。
慢慢地,他也露出了笑容。
「谢谢你。」
五年后。
别墅,房间,床上。
白色的床褥下面,忽然伸出来一只手。那手白净修长,关节分明,慵慵懒懒地垂在床沿。
不一会儿,又有另一只手伸了出来,五指穿梭进而握住了先前那只手,拖回了被子里。
床上,只能看到拱起来的一块被褥,看不到人。也隐约能听见有人讲话的声音,但听不清在讲什么。
床头柜上一只手机蓦地响起了乐曲。在响了好一阵子无人接听之后,休止。
几秒钟后又再次响起来。
被褥终于被哗地一下被掀开,呈现出一上一下的两具人影。
双手撑在枕头上,竖目瞪着那个笑得无辜又无奈的家伙,瑟凡咬牙:「你怎么不关手机?」
「忘了,哈哈。」
尼尔干笑着翻身趴过去,小心地在那两只胳膊所圈出的范围里往上爬,爬到能够摸到手机的位置,拿过来,掀开了盖子。
「哈啰……哦,早啊……嗯,一切都好,你呢……咦?哎?真的……哇噢,好啊,当然好……嗯嗯,没问题,一定去!那再见啰!」
结束通话,尼尔回过头,兴冲冲地望着瑟凡:「是南茜,下个月她就要结婚了,叫我去参加婚礼,还叫我转告你也一起去呢。」
「人家结婚,你笑得合不拢嘴干什么?」瑟凡冷哼。其实他心里挺讶异的,同时也为南茜感到高兴,但就是忍不住要泼尼尔的冷水。
「没有啊。我好奇嘛,不晓得她的新郎是什么样的。」尼尔说着又不住偷笑。
南茜啊!曾经的曾经,辗转在这两个男人之间,那么辛苦。
如今,终于还是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
「能是什么样?」
瑟凡摆明了没兴趣:「不就是两只眼睛一张嘴。」
「唔,话说她也太神速了,之前还一点预兆都没有。」
「你是她什么人,她干什么还要向你报告?」
「我又不是这个意思。」
「哼,你就别解释了。你身上有几根毛我不知道?」
「啊……」尼尔张着嘴巴,「你怎么这样讲啊?」
瑟凡吊起眼角,「我讲的哪里不对?」
「你……那你讲讲看,我身上有几根毛。」
「十亿。」脱口而出,连考虑都没有考虑。
尼尔傻眼了,「你、你怎么……」
「我什么?」瑟凡扬了扬眉,「你要不要数数看?」
「我……」这怎么数嘛!
「怎么?怕麻烦?」
瑟凡笑了,眼睛里闪过一道光,「来来,我帮你数……」身体伏下去,越伏越低,越伏越低。
尼尔屏息看着他靠近,脸越来越红、越来越红。
「汪!」
一份突如其来地重量落在背上,瑟凡闷哼一声,趴了下去。
「给、我、死、下、去!」他磨着牙一字一顿。
背上的那只庞然大物不为所动,依旧稳稳地坐着。
「汪汪!」
「啊啊,小贝,快下去!」
还是尼尔来解围,对那只名为「小贝」的苏格兰牧羊犬挥挥手:「不能压,你太重了。」
小贝啊呜一声,这才不甘不愿地跳下床去,但还是赖着不肯走,吐着舌头蹲在床边,狗眼炯炯地望着床上的两个人。确切地说,是只有尼尔。
被牠这样一搅合,瑟凡再也没了半点兴致,套上睡袍下了床,一边往浴室走一边悻悻嘀咕着,「该死的雨!」要不是昨晚下雨,他说什么都不会同意把小贝放进屋子里来。
尼尔知道他现在一看到小贝就恼得牙痒痒的。对此,尼尔也很无奈。
说起来真是奇怪极了。瑟凡一向就跟小动物特别投缘,两个人住在一块儿以后,尼尔心想瑟凡既然喜欢,于是就试着买了些小动物回来养。
结果,就像是魔鬼的诅咒——那些小东西没有一个能活过两个月。说死就突然死,完全没有预兆。
搞得尼尔也不敢再养小动物,转而买了只拳师狗回来。后来养是养活了,可奇怪的是,那狗小时候跟瑟凡还满投缘,长大了之后,却成天只知道黏着尼尔到处跑。
终于,瑟凡实在受不了尼尔每天被那只狗舔得满身口水,硬是把狗送给了别人。
小贝是他们养的第二只狗。同样,走的是前面那只狗的老路线。
也有可能,狗真的通人性。
小时候不懂事,全凭着感觉走,天天巴结着瑟凡主人。
等到长大了,牠们发现,虽然瑟凡主人的样子很强势,好像什么都是他说了算,可实际上,尼尔主人才是比较受宠的那一方。尤其在家里头,瑟凡主人说什么做什么都是绕着尼尔主人打转。于是,牠们翘起尾巴,转移阵营。
不过,像刚才那样的事,如果再多来个几次,小贝在这个家里的前途就堪忧了。
等到瑟凡淋浴出来,已经换上了一身西装。而尼尔除了喂饱小贝之外,也准备好了两份早餐放在桌上。
瑟凡过来后,两人就开始共进早餐。
期间,瑟凡注意到尼尔还是穿着睡袍,没有要换衣服的打算,便问:「今天你又没事?」
「没事。」尼尔笑笑。
这是瑟凡至今依然不能理解的地方。
当初尼尔念的也是法学院,他的学识能力什么的完全都令人毋庸置疑。毕业后,他先是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挂了牌,但却是兼职的,有案子他才去上班。
就在两年前,他跟「幸福时光」的那位阿姨老板商议好,合伙从银行贷了款,然后扩大甜点店的经营。
由于策略定的好,发展得相当不错。到目前为止,仅在本市就开设了五家分店,并有继续扩张的趋势。
所以说,现在的尼尔算是个小老板,有需要时才去店里头看看,平时一些琐事都交给阿姨处理。如果事务所那边也没有活儿给他干,那么他就真是悠闲得冒泡了。
一个法学院毕业的学生跑去做生意,瑟凡当然有些想不通,但也不加以干涉,只要那是尼尔想做的事。
再说到瑟凡自己,由于他的志愿是法官,所以工作得非常勤奋。跟尼尔的「游手好闲」相比,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不过,他们都很满意如今这样的生活状态,相处起来也就格外融洽。
早餐还没有吃完,瑟凡的手机响了。他接完电话,看着投来目光的尼尔,叹了口气。
「看来今天得跷班了。」
尼尔眼睛一亮:「有任务?」
瑟凡点头,郁闷地捋了捋头发。
其实特工这种工作,需要出动的次数本来就不多。一个月也未必有一次。而需要在白天进行的,更是少之又少。
也因此,他的正职工作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像今天这样,突然接到一个白天要做的任务,对他来说还是头一次,难免有点不适应。
尼尔却是毫不介意,立即囫囵几口把剩下的早餐吃完,到房间里换了衣服出来,对瑟凡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
「走吧,我送你。」
「今天就不用了吧。」瑟凡皱了皱眉,「事情很简单,没必要……」
「那怎么行?」
尼尔上前去挽住瑟凡的胳膊,不依地摇来摇去:「我可是你的专属司机,哪有不出勤的道理?」
想当年,他不光考取了驾照,还不惜花重金,请了一位着名的飙车高手来教导车技。他做这么多,不就是为了能够在瑟凡每次有行动时加助一把力,并大秀一番华丽丽的车技嘛。
他知道,太高深的工作他胜任不来,所以他从不要求参与瑟凡要做的事。他只要每次送人过去,再把人安然无恙地接回来,这样他就很满意了。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完全放心,总好过一个人在家里,无边际地挂念着。
「你……随便你吧。」
瑟凡无计可施地按住额头,「真不知道我当时怎么会答应你。」
尼尔笑嘻嘻地凑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嘿嘿,因为你爱我呀。」
就这一句,彻底封住了瑟凡接下来的话语。
又是这样——屡试不爽的一招。
每当他质疑自己为什么一次次拿尼尔没辙而无法不妥协时,尼尔总是拿这一句回他。而他每次都被堵得无话可说。
想他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所向披靡,可就对这么区区一句话,他完全没得辩驳。
谁让这就是,事实。
小贝在一旁把这一幕从头看到尾,得意地摇摇尾巴。
看吧,英明伟大的牠果然没有选错阵营!
稍后,两人一道出了别墅。尼尔到车库去把爱车开过来。瑟凡上车后,尼尔依照惯例按了按喇叭,形似于冲锋前的号角。
不过这次他多加了一句话——可能是最近太闲,漫画看得有点太多了。
「冲啊!上啊!Mr. Bang!」他喊。
「Bang?」瑟凡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Bang。」
「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帅啊,像焰火般飞上天,Bang的一声绽放开来。」
「你的大脑构造真的有问题。」瑟凡绝望般地捂住脸,「真不明白我怎么受得了你。」
尼尔笑眯眯:「嘿嘿,因为你爱我啊!」
「……」
《全书完》
后记
刚刚看完《银魂》,赶紧来写后记。写什么呢?嗯,就写刚刚看的《银魂》好了。
一直觉得这部动画很无厘头,常常上一秒还恶搞,下一秒就突然煽情起来。或者是把这个顺序反转过来,更加让人无语。
在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光头大叔,也就是神乐的父亲。每次此人出场,我都是又期待又苦恼。
因为我真的很喜欢、非常喜欢、超级喜欢速水先生的声音!每次一听到,就想起直江,然后就激动得不行。
不过,这个什么坊主,模样,性格,都实在是太「哔——」了。
所以才苦恼,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喜欢的声音不多配一些让我喜欢的角色?
啊,既然说到直江,就忍不住想多说一些关于《炎之蜃气楼》。
喜欢这个故事,大约有三年了,直到现在仍然喜欢。曾经有一段时期,中炎毒中到了骨子里,想到直江,想到高耶,就会很心疼。
犹记得当高耶对直江挑衅:「只要胜过我就让你抱」,背景所响起的旋律,至今还是听一次心疼一次。
其实如果真叫我说,这个故事里有什么让我这么这么萌的萌点,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喜欢,就从直江抱着高耶落泪,说着「我恨你,想要胜过你」的那一刻,我就萌它萌得不得翻身了。
咳,闲话好像有点太多了……好吧,绕回正题。
其实纯真这本书的设定,我原本往里面安置了很多构思,而最后就选择了这一种。为什么会选择这种呢?嗯……我忘了。
倒是,早晨在车上偶然想到,听说似乎有的读者不能接受主角互攻。
可是为什么呢?两个人,明明都有「攻」的能力,为什么非要其中一个人舍弃这种能力?我觉得这样很不公平。
再者,既然说是相爱,那么又何必非要坚持什么谁上谁下?连这种事都要争,还谈什么相爱。
所以一般来说,如果环境合适,或情况需要,我会让双方都保有这种权力。除非其中一方自愿不行使这权力,那就另当别论。
这么说来的话……尼尔,你就是这样的吧?一副把对方吃得死死的样子,其实每次都是乖乖给对方吃。
啊啦啦,话说我也想看看法官被压的说,扭动扭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