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金娃娃是一种生物?”
“不错,应该是现今世界还没有被发现的物种,或许在冰河时代以前,就已经在养马河流域存在了。地质学家曾经考察过,三百公里长的养马河一亿年来,奇迹般地从来就没有改过道,如果有上古的物种遗留下来,并不奇怪。
“只是由于人类的频繁活动,最近几千年,这个叫做金娃娃的物种开始濒临灭绝,在自我保护的本能下,开始隐藏起来。”赵韵含不置可否:“阿夜,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
“那你说,赵凡手上的那个印记又怎么解释?”我大声说:“以他的面部表情来看,绝对是猝死。他应该是偶然下受到了金娃娃的攻击,被它拉进了河水中,以至于来不及感觉到痛苦,就已经毙命了!”
她显然无法认同,摇摇头:“阿夜,那养马村出现的幼童溺死后,产生假活状态又怎么解释呢?”
“或许他们在死亡前或者死亡后,偶然碰到了金娃娃。那种未知的物种身上能够分泌出某种物质,会不断活化人类死亡后的大脑,最后在一定的时间触发假活现象!”我大胆地推测。
“不可能。既然你都说是偶然,会有那么多偶然吗?”赵韵含叹了口气,“阿夜,现在的问题是,每一个在养马河里溺死的幼童,都会出现假活现象。难道他们所有人都碰到了金娃娃?这种偶然也太频繁了吧!”我顿时哑口无言,也对,哪有那么多偶然。但金娃娃,绝对和假活状态有关!这点自己绝对相信,不过苦于没有证据。
看来真的有必要今晚再去一次尸阁,将赵凡的尸体好好检查一次,最好是把疯子叔叔骗过来,虽然他专攻植物学,但是对分泌物以及激素的研究,在国内也是顶级的。借助他的设备,应该能查出尸体上是否存在有人体以外的,或者未知的分泌物成分!
一想到会发现未知的物种,我就全身兴奋。可以猜测的是,在三途川看到的像是夜叉的古老碑牌,应该就是那个本地人称为金娃娃的生物的基本形象。古人偶然看到后,在恐慌之下,将它当作水鬼或者水神供奉起来。
它应该只生存在养马河流域,几千年来本地人逐渐形成的风俗,几乎都是围绕着它转动。
这样的案例在全世界各地都有,所谓的图腾崇拜,就是以居住地附近最凶猛的野兽作为崇拜对象开始的,或许这里也是如此,那么可不可以认为,金娃娃本身,便是一种凶猛的猎捕型水生生物呢?
见我想得正出神,赵韵含也懒得打扰我,在房间里胡乱地看着。然后她的视线接触到了桌子上的某样东西。
是一个不大的碗,用白色的盖子密实地盖了起来。
今天早晨来这个房间时,并没有发现过这个东西。而我一直都和她在一起行动,也就意味着,这碗东西并不是我俩带回来的。思索了片刻,赵韵含拉了拉我的胳膊。
“阿夜,你那位细心的淑女又给你送饭来了。”她冲桌子上指了指。
我心不在焉地向她摆手,“隐隐藏藏,见不得人的家伙,这种人送来的东西我才不要。送你了!”
“你说的哦,那我可要吃了!嘻嘻,先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她走过去将盖子揭开,只往里边看了一眼,顿时,全身都僵硬起来。
她颤抖着,双脚艰难地后退,几乎要瘫倒在了地上。然后,发出了一阵完全不属于人类的高声尖叫!
我猛地抬起头,走过去一把将她扶住,“怎么了!”
“碗里,好……好恐怖!”赵韵含结结巴巴地说着。
我立刻向碗里望去,接着眉头全都拧在了一起。
只见碗里,密密麻麻装着的全都是蜻蜓的眼睛。绿莹莹的,泛出冰冷的光泽,仿佛无数个死者的眼睛,正怨恨地死死盯着我,盯得我冷汗不住地往外冒。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用袋子将眼睛连碗带盖子装了起来,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赵韵含吓得窝在被子里不敢出来,身体还在瑟瑟发抖。
“好可怕,究竟是谁送来的?那人一定很恨你!”她声音干涩,“吓死人家了,现在我的腿都还在不停地哆嗦!”我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床沿,一直坐着。然后默默地吃完晚饭,发呆到睡觉的时间,回房,仰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那些蜻蜓的眼睛,自己虽然也感觉恐惧,但更多的是有一种熟悉。仿佛,曾经也有谁送过相同的东西,只是遗忘在了记忆的最深处。
不知道前几天给我送豆浆、油条的女孩,和今天送来眼睛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而那段遗失的记忆,究竟还有多少耐人寻味的地方?还有今天买来的八音石,仿佛,我曾经看到过,甚至拥有过。
沉沉迷雾纠缠在过去的记忆里,压得我无法喘息。
隐隐中总是觉得自己有些害怕,难道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半年时间,真的曾经发生过某些自己不愿意记住的事情?或者由于某种外力因素遗忘掉了?
仔细想一想,似乎从养马村搬出来后,父母就完全没有提到过在这个地方生活时的细节,甚至根本就不愿意提及,甚至不愿意我回到这里。
由于自己从小到大,身旁就常常会遇到怪异莫名的事情,注意力也经常被吸引过去,反而忘记了自己曾经失落过一段记忆,这本来很正常,可是为什么,现在反而迫切地想要回忆起来了呢?
究竟那半年时间发生过什么?即使有发生,应该也不是什么记忆深刻的大事吧。
毕竟,自己当时不过才是个五岁大的孩子,再聪明也做不出什么祸国殃民、超人一等的事情来。那,会不会是父母做过什么事情,然后殃及到了我呢?
在胡思乱想中我睡着了。那晚,我做了一个梦,很奇怪、跳跃性很大的梦。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女孩,穿着蓝色裙子的女孩,正在扎着辫子。她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纤细的身体似乎随时会被河风吹走。
她将油亮的秀发梳理到身前,每梳一次就向前边看看。秀气的鼻子衬托着白皙的肤色,粉红色的嘴唇不时微微轻噘,漂亮得让人无法转移视线。
“小夜,这样梳好不好看?”她的声音很细很轻柔,就像春风一样抚入耳道中。五岁的我坐在她对面,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于是女孩嘟着嘴巴,用手将我的脸扶到视线可以和她对视的位置,然后继续梳着头发。
这一连串行为,小小的我非常难以理解,在河边梳理长发纯粹是没事找事。不管梳多少次,不管梳得有多好,河风都会在不久后将长发吹散。
女孩子果然像老爸说的那么无法理喻,不是说要扎辫子吗?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扎起来?慢就慢吧,为什么还非要我在一旁看着,就连思想稍微神游一下都不行?
女孩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注视着我,五岁的脸上却丝毫看不到些许的幼稚。
她见我等得不耐烦,快速将辫子扎好,然后站起身用梳子慢慢地帮我梳理不长的头发。新的牛角梳,齿是很锋利的,所以她梳得很慢很细心,似乎想要将我每一根头发都数清楚。
“小夜,人家好看吗?”
“马马虎虎。”
“你喜欢和人家玩吗?”
“不讨厌。”
“那,你会一直和人家玩吗?”
“看情况。”
“人家说的一直,意思是永远。”她抬起头望着翻滚的养马河河水,漂亮的大眼睛变得有些空洞,“永远,永远。”
“不知道。”似乎记忆里,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上演。有时候真的有些佩服小时候的自己,那么早就学会了打太极拳,看来俗话说六岁可以看到老,这倒是有科学根据的。
每一次对话进行到了这里,女孩就会不愠不火地问:“为什么你老是不正面回答人家的问题?”
“哪有,我回答得很认真啊。”我挠着脑袋,“有人上门要债的时候,老爸就是很酷的这么回答的。然后当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就偷偷摸摸地从后门溜走,搬到其他地方住了。”女孩少有的微笑起来,那种甜美的笑容,虽然清淡,却会令人从心底感到舒服。大概美女的笑,大多都有疗伤作用吧。
她笑着,用红色的绳子将我梳理好的头发栓起来,然后坐到了我身旁。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总会拂到我的脸上,痒痒的,但那时的自己却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她的身上有一种甜甜的味道,别的人都没有,害得自己常常怀疑,她是不是在衣服里藏着什么很可口的水果。
每当我这样问她,流露出一副嘴馋的样子,她总是笑着不语,张开双手要我搜,等我搜够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满脸沮丧的时候。总是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来。
五岁的我当然会很高兴,抢过来就大咬了一口。女孩喜欢用手撑住头,睁着眼睛,笑笑地看着我狼吞虎咽的将它吃完,然后掏出手巾细心地将我的嘴角擦干净。
吃饱喝足后,我们会躺在河沿上晒太阳。她躺在我的左边,握着我的手,用力地握。然后眯着眼睛仔细看着我,像是要将我的样子印在视网膜上。
“小夜,长大后你想做什么?”
“不知道。”我打了个饱嗝,“首先要吃饱,要有大房子住。然后有条件的话,就彻底地贯彻懒惰的精髓,每天吃了就睡,睡醒了就玩。碌碌无为过一辈子。”
“好高的目标哦!要怎样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呢?”她天真地问。
“我老爸说,娶个富婆就行了。”
“富婆是什么?”
“大概是有钱的老女人一类的生物吧。”
女孩扑闪着大大的眼睛,“那,小夜,长大后你娶我吧。”
“你是富婆吗?”我坐了起来。
“现在还不是。”她挽住我的胳膊,“但是长大后人家一定努力工作赚钱,然后你就贯彻吃了睡,睡了玩的宗旨。”
“不要。”我偏过头去。
“为什么?”
“因为结婚什么的,老爸说根本就不是五岁的小孩应该谈论的话题。”
“小夜好狡猾,明明是你先提到的。”
“有吗?我记性不好,不好意思,完全忘了!”
“骗子!”
日落的余晖开始洒在大地上。宽广的养马河如同海一般,被映成血红一片,很美,我们相互依偎着坐着,望着落日,默默地等天空变得黯淡,这才准备回家。
终于记起来了,这个女孩叫李筱幽,是自己来到养马村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玩得最好的伙伴。我们在一起玩过各种游戏,河滩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
有人说女孩子比男孩更早熟,但五岁的女孩子也会吗?我不知道,但是对自己而言,筱幽是个很特别的女孩。
她聪明懂事,不论做什么,只要在一起,视线就从来不会离开我。她做事说话会以我为中心,虽然当时的自己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却不讨厌。
她比我小一个月,但是很多时候我都觉得筱幽比实际年龄大了很多。
或许是家庭原因,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可村里的人莫名其妙地对她很好,看到她后都是恭恭敬敬的,把好吃好玩的东西塞给她,然后摇头叹气。
我无法理解村人的行为,不过她有好处,得益的总是我,所以也就懒得想太多。
梦里的时间不知道和现实是几比几,只是感觉太阳不断出来又落了下去,而场景总是只有可怜兮兮的几个。河边,家里,河边,她。
李筱幽在我的梦里越变越美,她的眼神依然只注视我。吃饭后为我擦拭嘴角,热的时候替我煽风,下雨的时候为我撑伞,像妻子对丈夫一般,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也安然地享受着她的照顾和关心,享受得那么理所当然。在那段几乎一个月看不到父母一次的日子里,除了睡觉以外,我每天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有一天……
虽然那段记忆遗失了,但是在梦里,那是个晚上,李筱幽约了我到养马河畔,那天的月光特别明亮,是满月,雪白的光芒如同霜一般凝结在大小各异的鹅卵石上。
原本美丽的景色一接触到附近大大小小的唤魂塔时,就变得诡异起来。
她背着我坐在离河岸不远的地方,听到我的脚步声,回头,然后甜甜地笑起来:“小夜,你迟到了。”
“你又没有表,怎么知道我没有准时到?”我不服气地说。
她抬头看着天空:“是月亮告诉我的。”
“骗人,学校里都教过,月亮没有生命,不会说话。”
“人家才没有骗你。月亮是我的宠物,它总会朝着我的影子跟着我走。”筱幽眨巴着大眼睛,眸子里闪烁的清澈中,甚至能倒映出我的样子。
我撇了撇嘴:“说谎话的孩子要吞一千根针喔,由于现在是促销期间,你一共要吞一千五百根!”
她笑笑的没有说话,只是站起来:“小夜,我跳一段舞给你看。”
于是她舞了起来,踩着月光,顺着河流拍打岸边的节奏,缓缓跳动着。蓝色的裙子在月色下泛出柔和的色泽,裙角在风中飘舞,说不出的飘逸。
她的长发散开了,舞动在空中,反射着光芒,很美,但是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黯然。
这支舞是村里的女孩都会的一种游戏,但没有人跳得比她好。她可以跳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别的孩子不要说跳,就连看都没有看过。筱幽似乎从来不在有人的时候跳,除了在我面前。她曾经说过,她的舞,只为我一个人跳,别的人都没有资格看到!
我虽然年龄尚小,但是对美丑的辨别能力还是有的。今天的她跳得特别投入,仿佛将生命都融入了舞蹈中。
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她才停下来,细声细气地对我说:“阿夜,这支舞蹈的名字叫罗阴魂。过两天,我就要去跳给大神看了!”
“大神是谁?”我好奇地支着脑袋问。
“不知道。大神就是大神吧,从小我就是村里人为了伺候大神而养育的。以后我就要去大神住的地方了。”
“那个大神住在什么地方?”
“那个地方我也很陌生,听说很漂亮。”我挠了挠头:“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知道。”她明亮的眼睛中划过一丝黯淡,“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了,以后我不能照顾小夜了,不能做小夜的妻子了。小夜,你要照顾好自己!”
“不要。”五岁的我,小脑袋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混乱,“我不要你走,你走了谁陪我玩?谁给我带苹果?我会很无聊的!”
“人家也舍不得你!”筱幽小声地抽泣起来,她用力地将泪水停留在眼眶里,坚强地张大眼睛,坚强到全身都在发抖。
她注视着我,滢滢的泪光闪烁着:“但是许多事情,由不得我们的。”
“但你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我生气地和她对视:“你说话不算话。”
“对不起。”
“可是我已经决定了!”她避开我的眼睛,“决定了什么?”
“长大后要娶你,监督你努力工作,供我吃喝玩乐。”我理直气壮地说道。
她笑了起来,越笑眼泪流得越多,像是河流一般,映着月光,弯弯曲曲地将整个脸都染花了。
筱幽从裙兜里掏出一块石头,轻声说道:“小夜,知道这个是什么吗?”那是一块略微呈现椭圆形的石头,整个都是灰黑色。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了八个凸出的角,很古怪的东西,从来没有见过。于是我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