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伟看到这一段,抬起眼来问我:「会这样吗?男生有时候也会勾肩搭背的嘛。」
「那你有见过两个男生手牵手走在街上吗?」
「当然没有。」
「所以呀,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你怎么知道?」
「你不会自己看喏,他就是这样写的丫。」
「他写的是勾肩好不好。」
「后,你脑袋不会转弯噢,笨。」我瞪了一眼天花板,非常无奈。
他盯住我看,很用力的,彷佛在思考着什么,又好像我脸上写着一些他所不能了解的答案,半晌,他猝然逼脸过来,在我唇上匆促地啄了一下,我懵然骇住了,顿时不知该做何反应。
当下那一霎,我的脑细胞以超越光速的传导体,转着无数个问号及盘结不清的可能性时,突然发现程伟的眼神幽幽飘到我身后,惶然厉喊一声,丢了书夺门而出,我几乎同时跟着惨叫,吓得毛骨悚然,头也不回地拔腿就逃,一路跑下楼进了我的房间,「砰磅」锁上房门,才知道我被程伟耍了,他正滚在床上笑到不行,我气得扑上去揍他,两人缠打在一起,难分难解。
然后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我开始疯狂地亲吻他,他没有拒绝,也没有鼓励,就只是享受,享受着我的蹂躏,以及我施与给他的欢乐。那一刻,我以为他是笃定的,或至少不觉得恶心。于是,我极尽所能地取悦他,并乐于听见他低喘激情的呻吟。
是的,那一刻我真的以为,他是发自内心喜欢我这么做,没想到,从今又添一段新愁。
欲念泄散之后,他的恼恨惶惑都浮现在脸上,连一根手指头的动作都逃不过懊悔的凌迟。我们赤身裸体躺着,就像初生的婴儿般纯洁,可软懦的心智已受道德礼教染指,没有回头商榷的机会,于是他忸怩起身扣好了最后一道防线,说:「我想,我还是回去睡好了。」
我没有回话,眼神停在他永远也不能意会的方向,那通往永恒孤寂的无边黑夜。
他怔怔站了一会,瞰着自己的脚尖,用了三十秒的时间〈我猜〉,做了最后的决定,「我走了。」连再见也没有,就反身怫郁而去。
好久,我们都没再联络,倪姗姗也开始有意无意的躲着我,直到有天放学,我们在程伟家不远处的公园砖道上狭路相逢,起初他俩浓情蜜意地说笑着,并没有看见我,等倪姗姗无心抬眼瞄到我,拉了拉程伟的衣袖,我已经堵到了面前,走投无路,这才尴尴尬尬地打起招呼。
「还没回去呀?」倪姗姗僵冷的笑容,就像匆匆拉完肚子,满腹屎意尚未消除,又不得不走上台的模特儿。
我没回话,手抄裤袋,松绑的领结,衣衫凌乱,敞开的外套给风吹得鼓鼓的,两眼死盯着神色淡漠的程伟。他不鸟我,我就偏要鸟他,看看谁带种,把底牌撂出来分高低。盯梢盯了好些天,今日终于给我撞上了,怎么说也不能示弱啊,我告诉自己,我没有做错,只不过是错爱知己。以为知己,其实不过是一段走味的情谊。
他始终没望我一眼,拉起倪姗姗的手,就要若无其事的离去。
「慢着。」我俨然是武侠小说里找碴的冤家,狠狠堵他的路,脸逼到他眼前去。「把话说清楚。」
「没什么好说的。」他终于不得不正视我,那眼神好野,举止好狂傲,令我莫名冲动勃起。霎时,我几乎要懦弱地跪下去痛哭流涕,求他别这么狠心待我,可我冷硬的心是那么不容违逆,即便玉石俱焚也毋庸置疑。
「是你先......」我见到他眼底流火隐隐的杀气,但并不是因为这样我才住口,而是突然瞭悟到,何必,何必把痛苦像圣火般传递。于是我无声冷笑,转身扬长而去,就让那无止尽的煎熬搁在稠沸发泡的心底--心的第十八层地狱。
是谁先都不再重要了,不是吗?
陈伯男搬家了。
起初我并不急着找他,可思念却像白蚁般蛀囓着我心房里的每根栋梁,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爱上他了。我从笃定「他会来找我的」这个意念,到每天十通以上的电话、数不清的简讯,拼命重拨那个永远都是未开机状态的号码。
我疯狂地寻找他,就如同寻找颜恒章的幻影一般。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也许只是因为寂寞吧。是的,一定是因为寂寞,我怎么可能爱上他呢?我不断试着这样告诉自己,可一点也不管用,我还是无意识地抓到间隙就拨电话给他,尤其是在一个人的时候,而我几乎是常常一个人的。
没错,我是很安于独来独往,但却受不了那些萦绕的耳语及惶蔑的眼光。校园的八卦传输系统真的很发达,纷纭的流言如鹅毛般一波波淹没我,在我不注意的时候,终于被孤立了--在没有被孤立之前,我就一直试图孤立自己,可一旦真的实现了,却又比想象中来得难熬。
现在,我深刻体认到「人言可畏」的力量,但可畏的不止是人言,还有那一把把长短不一的尺,无时无刻不在那儿丈量别人的行为和价值观。
最让我难过的是倪姗姗,那些流言蜚语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学校里除了她还会有谁知道呢?也许程伟也帮了一些小忙,当然他不会笨到把自己给揪出来,无非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策略,把故事中的受害者,转移到一个不存在的人影上罢了。
我知道他们议论的重点不全然在我的性向,毕竟这是一个表面上对同性恋的接受度比我爸还高的时代,他们议论的重点在于我不耻的行为--侵犯了一个无辜的异性恋者〈大家都在猜测到底是谁,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那个倒霉鬼〉,一项罪不容诛的行为。
哈,好高的帽子,我戴得有点歪,有点累,还有点倒胃。呿--他妈的瞎,同情一群心灵的瞎子,浪费。
如果说有人的心眼还没瞎,除了我,大概就是那个没心眼的傻大姊--何玉容。她见了我还是照样大剌剌地打招呼,也不管我是一张扑克脸还是装做没听见,她就是一如往常,一点也不做伪。
有一天我终于受不了了问她:「妳没听说吗?」
「听说什么?」她瞠着那双呆滞微凸的鱼眼〈还算漂亮的那一型〉,一面神经质地理着头发,一面好奇凑身过来。
「有关于我的流言。」我低声说,不想给一同等公交车的那些竖长的耳朵听见。
何玉容不以为意地耸耸肩,说:「我从来不相信肉眼所见,更何况我连看都没看见,只是听见。」
操,我听了这话险些掉眼泪。想不到这女人平常傻里傻气,竟也讲出这般有哲学的话来。不过我还是稍稍怀疑了一下她的动机,可她的眼睛好坦白,让我不得不由衷地在心里向她一鞠躬,感谢。
「妳不怕别人说闲话?」
「我听过的闲话还不够多么?要说去说好了,我不怕。」她朝我眨眨眼,一脸无畏。
说真的,我很感动。
从那以后,我们就愈走愈近,成了几乎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跟妈妈住,也跟妈妈姓,单亲家庭,很单纯,也有点复杂。何妈妈对我很好,就像一家人,不但知道我的性向,并且一点也不介意,就跟何玉容一样,强调「做自己」是人生最重要的课题。
我时常去何玉容家过夜,两人睡同一张床,比姊弟还要亲密。何妈妈很尊重我们的自由,可也同时毫不客气地要求我们自重,且以同样的态度尊重他人的自由。也许有人会以为她有点严肃,其实不然,她简直是全世界最好相处的妈妈,而这也是我最羡慕何玉容的地方。
有一次,何玉容对我说:「有时候,我会有一种奇怪的想法,到底有这种妈妈是幸还是不幸?」
「为什么?」我简直无法理解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他们也未免太贪心了吧。
何玉容做了一个超级自嘲的表情,然后不确定地说:「太幸福反而没有办法了解到不幸的辛苦,也就没有办法产生同理心。
就像演戏的人,无论戏演得再怎么逼真,心里永远知道那是假的,迟早会杀青。」
「那又有什么不好?」我几乎是嗤笑着说。
「真相总是残酷的。」她拍了拍我的脸,以一种悲悯的口吻说:「你不会懂的。因为,你自己就在残酷的真相里面,怎么可能看得清楚它的样子呢?」
我本来有点懂了,又让她这席话搞得迷迷糊糊,但我情愿我是这个样子的,至少我是在追求幸福,而不是在怀疑幸福。
无论如何,人生是值得庆祝的,尽管我们不能拥有全部--这是陈伯男告诉我的。现在,我开始感觉到了。
坦白说,何玉容和我之间有着非比寻常的男女关系,是一种奇特的不伦,也可以说是变相的了解。
事情的开端是这样的,有个周末的晚上,我们聊天聊到睡着,一早起来,我发现她枕着我的一只胳膊,另一只手被她抓到她多肉的胸前搂着,就在她的房间。当场我吓傻了,等回过神来,才轻轻把手抽回。
也许这并非我们头一次的肢体接触,但却是最亲昵的一次。我不能说完全没有感觉,但那感觉是不对的,就好像你不管有多么爱你的弟弟或妹妹,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变成爱情〈至少对大部分的人来说是这样的〉;对我而言,肉体上也是一样的,女人再怎么亲,顶多是亲人,无法变成爱人。
我实在很难准确地说出我的感觉,如果以动物性的语言来阐述,也许比较容易些--「交配」的冲动是与生俱来的天性,「爱情」的需要,则是后天学习用来接近心灵的东西。
了解这两点,是身为一个同性恋者的悲哀,也可能是宿命。而我终于在接受考验以后了解到,同时默认了我的宿命,其代价是,贡献出最真实的自己,以求得血淋淋的幻灭。
有句话说:「幻灭是成长的开始。」
我想,我可以理解,更能体会,尤其这个幻灭是第一遭从我这边传递出去的,在那一个寂寞的片刻里,没有人能比我更清楚它的力量是如此强大而充沛。没有人,没有人能够了解,除了我,和我毅然的决绝。
何玉容在我最不想扰醒她的时候悠悠转醒了,她舒适慵懒地逼身过来搂我,在耳边呵气似地问着:「你确定你真的对女生没兴趣?」
「妳说呢?」我承认我很紧张,但不是因为性欲。
「要不要试试看?」她的手在我身上游移,我尽可能控制住想推开她的怒气〈带着苦笑的〉,也许下意识里也在犹豫着要不要考验一下自己。直到她柔若无骨的手抚近了我的下体,我才本能地抓住她的手,不让她进一步攻城略地。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
她拉我的手去探索她的身体,我没有刻意回避,也没有意乱情迷。
「就算有兴趣又怎么样?妳想证明我是双性恋吗?」我目光炯炯地盯住她的眼睛。
她毫不畏惧地回望我,说:「双性恋也没什么。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又无关性别。」
好一句「无关性别」,我就是喜欢她这一点--把事情看得透彻,立论又令人心折。但喜欢并不代表爱,爱也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颜恒章的死证明了这一点〉,更何况,我们之间并无男女之爱,教我如何做才能让她明白。
「包利说,快乐的秘诀不是做你所喜欢的事,而是喜欢你所做的事。」她丰厚柔暖的嘴唇抵着我的,我的牙齿抗拒着她的舌尖。
然后我扳开她,说:「问题是,我还不确定这是不是我想做的。」我没说完的话被她一口吃了,她的舌尖也终于顺利地伸进我吶吶难言的嘴。
我没有勃起,只听见她喘息着说:「闭上眼睛,想你喜欢的人。」
一抹浅影忽忽浮现,愈来愈真实,愈来愈浓烈,不是颜恒章〈我恐怕已经忘了他的长相〉,不是施荣宣,也不是程伟。是陈伯男的一切激起了我的热血,渴望他的冲动令我贲张,惊怯,同时痛苦又绝望地心碎。
在我还来不及解读眼角垂线般的泪液为何而坠,何玉容就已经熟练地引导我刺进她的世界,那片深幽、湿濡、晦暗的沃土,是孕育生命的母亲,也是生出死亡的魔鬼。
我霍然忆起少年时,十一、二岁的时候吧,曾经目睹长我六岁的堂哥和他女朋友在房里缠绵。
堂哥一直是我成长过程中男性崇摹的象征,他又坏又酷的样子,身上每一处黝亮匀称的肌肉,灿然生光的笑容,及冷面的幽默,在在令我又爱又不敢说。当时我跟爷爷奶奶一同住在乡下老家,大伯家就在左近,我常有机会见到他。因为年龄差距的关系,他总当我是个孩子,不怎么注意我。
有一年暑假,午后炎炎燠闷的天,我忘了为什么打从大伯家经过,堂哥正裸着上半身从堂屋里走出来,显然刚洗过澡。我从小就是个腆静的孩子,没什么朋友,很习惯独自一个人玩,见了他反而感到情怯,转身就要开溜,没想到他竟叫住了我。
「过来。」
他朝我招招手,我低头走向他,像个犯错的小孩。
「怎么,我会吃人吗?每次看到我就跑。」
他单手抓住我的肩,身上有股淡淡的肥皂和飘忽的太阳味。我的眼神停在他低低的裤头上那六块漂亮的腹肌。他带我进屋里,倒了杯水给我喝。他的房间贴满了美女海报,每一个都妩媚撩人,并且甜甜的对着我笑;书桌上堆满了漫画和武侠小说,我随便拿起一本翻了翻。
「喜欢拿去看。」
他开了电风扇,抓了本「金庸」斜躺在凌乱的单人床上。我用眼睛余光偷偷瞄他胯下结实饱满的一团,心里咚咚跳得好响,热得猛滴汗。
「想不想喝饮料?」他突然问。
我胀着脸望他眼睛,不知道该点头还摇头。他坐起来把电风扇调强,说:「很热吗?看你流一脸汗。把上衣脱了吧,比较凉。」
这会儿我知道摇头了。堂哥也不强逼我,跳起来走出去拿了瓶可乐,分一半给我喝。
傍晚大伯母留我吃晚饭,我没说好或不好,趁人不注意就偷偷溜回家了。后来我常借故看武侠小说跑去找堂哥,他有时候骑自行车载我去租小说,或带我去游泳,有时候和他的朋友们去打棒球或打网球。堂哥有一票好朋友,男男女女都认得我。
有一次我在他那儿过夜,他从床垫底下抽出一本清凉杂志给我看,上面都是些姿态撩人、全身赤裸的金发碧眼外国女人。我对她们的身体感到惊诧,就像在看一只只人面鱼身的怪兽,好奇多过于欲望。当然我是有勃起的,但是对象不全然是那些女人,大多来自于堂哥的反应。
当晚睡觉的时候,堂哥头一次从背后搂住我,以他那坚硬如石的东西抵住我的臀,隔着裤子用力磨搓,直到他安静地伏在我耳后,低喘着把他喜欢某个女生的事告诉我。他向我道歉,说刚刚看了那本杂志,忍不住把我当做她,所以才会这么做。我说没关系。他又问我肯不肯帮他追那个女生,我说可以,之后我就开始帮他送信。
堂哥喜欢的那个女生,是他那票朋友当中的一个,长得健康漂亮,乌溜溜的长发飘逸,很喜欢笑。堂哥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打败了其它的追求者,两人进展神速,很快就把我这个小跟班抛诸脑后。
我还是常去找他,但不是扑空就是把我晾在一旁不管。于是我不再去找他了,直到开学前不久的一天午后,我最后一次去找他,想告诉他说我要回爸妈家了。
那天好热,比暑假的任何一天都热,我走近他房间,听见床板的撞荡声,及不寻常的低吟喘息,我轻轻推了推门,锁着。这时候大伯全家都出去工作,除了还没有开学的堂哥在家之外,还会有谁呢?
我心里其实已经猜到是谁了,脑海里也浮现出了想象的画面,为了证实我的猜测,或满足我的好奇心,我蹑手蹑脚绕到房间窗外偷看......
现在,堂哥只是个脑满肠肥的中年男子,已没有了当初令人称羡的好身材,我们一年见不到两回,而今我莫名想起他,竟忍不住高潮了。
何玉容软绵绵地伏在我身上,呢喃:「呵,天哪,你再不出来,我真会被你搞死。还说你不喜欢女人。」她的手指在我胸腹间
轻轻抚摸,我张开眼,怔怔盯着天花板,一句话也没有说。
【第九章】
何玉容尝过一次甜头之后,竟以为她和我之间的关系可以从此改头换面,从友谊转入爱情。我本以为她和别的女人不同,可我忘了,她毕竟是个女人,凡是女人,肯定对爱情满怀无可救药的憧憬。我不胜其扰,只好狠下心来对她说实话:「我不爱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