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至约定的小巷,堂里的同伙早候在一侧,不言声的接过他手里还渗着血的布包,闪身缩进深黑的夜色中,秦昭然因为第一次执行任务,有些紧张,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这时顺利得手,猛的松了口气,肚子立时不争气的咕咕乱叫起来,沿着小巷里布满淡淡苔色的青石板路,走出巷口,外面有条街道,夜越发黑沉了,这都快后半夜了,到哪儿弄点吃的去呢?
秦昭然搂着肚子,一步一顿,不住希翼的盯着路两旁的店铺,哪怕……哪怕有个卖馄饨的,也能解了他这一时难忍的腹饥,可街上惟一一处透出灯光的地方,是家棺材铺,里面的伙计正紧着赶一具上等紫楠木棺材,一个不足十四的孩子,强睁着快要粘在一起的眼皮,一层层给那棺木上着漆。
那条街走到头,秦昭然投宿的小店已近在眼前,他悄没声息的进了偏院,后院的上房昨天被人包了下来,那人出手阔绰,进店便打赏了伙计一钱银子,那伙计得了甜头,这一整天有事没事都要去后院转上一圈,盼着那人能吩咐些事情让他去做,也好再捞些好处,对店里的其他客人,远没这般上心,店里伙计的注意力全被集中在后院那人身上,也给秦昭然带来了意料之中的好处——可以在这偏院自由进出,不怕被人发现他行踪诡异。
推开房门,提起茶壶灌了起来,腹中着实是饥渴难忍,不如先喝饱了,勉强对付一宿,到得天明再找吃的。
这小店里的茶,充其量也只能算得上是茶末,秦昭然对喝茶并不是很讲究,只要味道还过得去,便是一通牛饮,可沫沫却最是爱茶,每天午后,都会泡上一杯祁门红,那茶香气无俦,清高而长,以往他总能从沫沫身上,嗅到一股似兰非兰的清鲜淡香,原以为是沫沫的体香,后来才知道,那是祁门红的独有香气。
现在混和着粗枝滥造茶末味道的,是秦昭然身上的血腥气,虽然他很小心的没让血溅到自已身上,可拖曳着利剑,斩断徐阮血脉时,仍是觉得浓稠沉郁的血,沾了自已一身,粘在皮肤上,似乎拼了命的要钻到他的身体里,秦昭然徒劳的检查着手脸是否留有血迹,拿袖把脸擦了一次又一次,好容易觉着脸上没什么了,后背又粘腻起来。
第一次杀人的经历,绝称不上愉快,反而令秦昭然从此染上了一种怪僻——每次杀过人后,就要立时泡个热水澡——他觉得,猎物的血,像蛇一般肮脏污秽,能带给人极度不适的感触,而他接的任务里,买家经常要求取了目标的首级,这样,秦昭然只能往返奔波于不得不为和嫌弃之间。
天边鱼露白时,秦昭然起身收拾好了布包,出来短短几天时间,已经有些想念堂里那些伙伴了——是的,老狐狸和小笛,对他亲切友好,对一个孤魂而言,温暖是最无力拒绝的礼物。
钱袋里还有些碎银子,是那个行刑人塞给他的,当符老狐狸说出那句对他吹捧备至的话时,行刑人讶然半晌,默默跟在他身后,看清他那些行李后,摸出些银子,一定要让他收下,小笛忙翻出他的青布钱袋,正要把那些银子放进去,秦昭然一抬手止住了他,举起那块通雕玉佩晃了晃,“我下山当了这块玉佩,手头自然就宽松了,多谢你的一番好意,只是,这银子我真的用不着。”
那人接过他的玉佩翻来覆去的观摩,挑起唇角笑了:“秦昭然,你现在这副落魄样去山下找当铺当这么名贵的玉佩?万一山下的城镇发生什么窃案,当铺掌柜的立马就会使人把你押到衙门里去,你信也不信?”
秦昭然还没想明白其中的关节,小笛已是听的真真切切,唬的一把抢过那玉佩丢到床上,把那白衣人给的银子塞进秦昭然的钱袋里,“秦大哥,这银子就当是华大哥借你的,等你带了目标的首级回来,胡先生会按客人付的酬金,分你一份,那时你再还给华大哥好了!”
姓华的白衣人笑眯眯的望着小笛,“你这孩子倒是机灵,比这块木头灵醒,本来嘛,我吃饱了撑的,见人就送银子?你去问问这聚承堂里的人,我华旭笙什么时候干过赔本的买卖?”
听他的口气,似乎不止是借银子这么简单,秦昭然吁了口长气,他最怕别人表现出毫无目的的热心,既然这华旭笙有所图,那就好办了,“华……”含糊了一下,闹不明白,要怎么称呼他,“待胡先生给了我银子,我加五厘的利还你钱!”
华旭笙睁大了眼睛,随即又一派安然的坐到凳子上,自顾自斟了杯茶,呵呵笑着:“你这人倒是大方,借了银子还五厘的利,不愧是场面人,既然你这么爽快,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昨儿我刚得了只獐子,等你回来,让小笛给咱们烤了吃!”
一口喝尽杯中的茶,站起身要走,又顿住也不回头,声音里透着笑意,“你可以跟着小笛叫我华大哥,可别华……华……的叫,我最怕花!”
秦昭然用眼神询问小笛,小笛忍着笑,悄声告诉他:“华大哥一碰到花瓣,浑身就会起红疹,所以与花儿无缘,就是听见人家说起花儿,也会好一阵子不舒服。”
浮光掠影(9)
是做个有头脑的杀手,还是杀人机器?
老狐狸告诉他,那个徐阮一生命运乖舛,可为人却极尽孝道,平日里徐家母慈子孝,最是邻里交口称诵的楷模。同时,这个徐阮待朋友义气干云,对恩主忠心不二,实在是个难能可贵的好人。
老狐狸说这话时,面无表情,那双蕴含着深邃含义的浑浊老眼,像清可见底的小溪,没有任何自身的感情,只是忠实的反射着印入波心的影子。
秦昭然不禁皱起眉头,人都杀了,首级也取回来了,这老狐狸现在再来告诉他,那徐阮是个难能可怪的好人,有什么用?死了的活不过来,既然做都做了,这会儿后悔也没用,如果真是觉得过意不去,不如想想如何善后,比如:派人好生照料徐阮的老母。
老狐狸接触到他疑惑不解的目光,习惯性的捻捻胡须,注视着外面茫茫夜色,沉默下来。时间好像凝固了,秦昭然自从听他亲口说徐阮是个好人的那一刻起,心里便仿佛梗了根刺,那个好人,曾经以一种绝对示弱的姿态伏在他身下,求他留下他的性命,只因为担心老母无人照料,晚景凄凉,甚至早早跟着他去了。
是他亲手倒拖着剑锋,费力的斩下那个好人的首级,只为了换取买主手中那点报酬——为了那么点报酬,他就亲手把一个无辜的好人送上了祭坛……无辜?他怎么能确定那个别人眼中的好人就是无辜的呢?
秦昭然陷入自已混乱的思绪,做杀手不就是出卖自已的杀人技巧,向买家换取报酬的吗,一个杀手应该有自已的操守吗?
符老儿难得正经的咳嗽了一声,伸手拍拍他的肩膀,“秦昭然,如果你事先知道这徐阮是个难得的好人,可你又接了这票买卖,你是做还是不做?”
秦昭然迷惑了,这不是经商,一个决策最多关系几千万乃至上亿元现金的损失,却无关人命,这里却是血淋淋的人命教训,做还是不做?如果他明知道,他是做还是不做?
虽然迷惑不解,可秦昭然毕竟是秦昭然,当断不断,不是他的风格,昂起头一脸正容的回答符老儿的问题:“如果我就快饿死了,而杀了他,可以换来裹腹的食物,那么,我会做!”
符老儿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秦昭然抢在他前面说道:“可如果我不愁温饱,杀了他,与我获利不多,可与他,却是家中的两条人命,那么,我不做!”
符老儿身边的胡全礼忍不住插嘴:“你不做,自有人做,那时他终归要死,于其便宜了别人,不如你亲自接手,还可保证让他死的不必那么痛苦!”
秦昭然斩丁截铁的回道:“既然他的仇人恨不得他死,那两个人必定有个为什么结仇的缘由,万事总有因果,我管不了那么多,只是我的原则不会变!”
符老儿总算略眨了眨眼,这一大串绕口令似的对白,听得堂中的三人都有些心力交瘁,秦昭然心里有些了悟,聚承堂发展到今天,堂众良莠不齐,新起的一批杀手,又是青黄不接,符老儿毕竟不是完人,身边虽有一众忠心的老下属,可有句老话,凡事盛极必衰,往日急速膨胀发展,忽略了堂中许多潜在的问题,现在微露颓态,这些问题就成了伏在一旁,随时准备反噬的危机,那个做有头脑的杀手,还是杀人机器的问题,恐怕也正是符老儿最近一直在思索的问题。
山下的坤青朝风雨飘摇,正值多事之秋,幼主、宦官、权臣、起义,每一条都是在那垂死的骆驼身上增加的稻草,动荡的时局,也促进了暗杀业的蓬勃发展,聚承堂正是抓住了这近十年的好光景,迅速站在了杀手业的风口浪尖上,可这种虚幻的光辉前景,就像立足不稳的积木塔,随便动摇一根微不足道的柱石,都有倾刻崩塌的可能。
秦昭然也随着陷入了沉思,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坤青朝只怕是即将开始多灾多难的历程了,可……这天下分分合合关他何事,便是这聚承堂的兴衰荣辱又关他何事,先做好他杀手的本分,坚持好他的原则,让自已吃饱穿暖了才是正经事,至于那些天下大事——天底下有那么多侠义之士前仆后继,有那么多大好头颅等着藏送,有那么多鲜血等着挥洒,也不差他一个无关紧要的小卒子。
快天明时才被老狐狸不情不愿的放回去,秦昭然一路呵欠连天的回了自已的小屋——或者是他暂居的武轩逸的小屋才更为妥贴,还没走近,就发现门是虚掩着的,而且屋内好像还有谁哽咽着在说着什么……
秦昭然大马金刀的一把推门进去,随手把木门关紧,伏在床边低声饮泣的,果然是小笛——他听见那模糊的哽咽着,心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小笛。
小笛闻声回头,两只眼睛哭的红肿了起来,晶莹的泪珠还挂在睫毛上,随着他缓慢的眨眼动作,慢慢滴落在面庞上,秦昭然悄悄在袖里握紧了拳,脸上带着痞痞的笑问:“小笛,哭什么?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嘛,院里有人欺负你?”
话题转的很快,他能猜到的第一个理由,就是小笛又被人欺负了,可小笛却摇了摇头,又自顾自伏在床边抽泣起来,秦昭然猛的想起床边那些深浅不一的刻痕,有点难为情的看过去,——啊!小笛伏在床边,把那盖着字迹的床单卷了边,现在那条榉木床樘带着那些未能宣之于口的感情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不惯刻字的人在坚硬的木体上刻出来的字,都是大同小异,秦昭然后背忽然一凉,——天呐,小笛可千万不要误以为那字是他刻上去的才好!
僵在那儿半天,秦昭然终于硬着头皮向前迈了一步,生硬的哄着床边那个痛哭的孩子,“小笛,到底怎么了?告诉秦大哥,若是有人欺负你,我这便去替你讨回公道。”
小笛哭的肝肠寸断,不住的摇头,却再也不肯把头抬起来,秦昭然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不祥的预感,努力克制着情绪问他:“武轩逸怎么还没回来?他都出去两个多月了,就是在这乾青朝的地界上跑个来回,时间也够了……”
话没说完,小笛哭的更回厉害,秦昭然像绷到极处的弦忽然断了,心里立时空落落的使不上力,总觉得哪里不舒服,可又找不出到底是哪里不舒服,那个他神交已久的武轩逸可是去了?那个在他幻想中长的像头棕熊的武轩逸,还没来得及让他验证一下自已的想像就这么去了;那个他期待已久,只想等他回来,陪着他听他一诉衷肠的人就这么去了;那个笨拙的以自已的方式表达爱意的人还没等到爱人的回应就这么去了,秦昭然恨的牙根痒痒的,这个混蛋,要不是为了他和小笛,秦昭然又怎么能再次充满信心和勇气,在这聚承堂里待了这么长时间,武轩逸是上天及时给他送来的救赎,可武轩逸的救赎又在哪里?
小笛哭的时间太长,声音已经沙哑难辨,仍是趴在那儿哀哀的恸哭,秦昭然想安慰他,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能尴尬的站在他身后,一下一下抚摸着他的头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就问他:“小笛,时候不早了,还要给院里的杀手们准备早饭,我陪你去收拾收拾吧!”
这句话总算唤回了小笛已经濒临出窍的灵魂,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为了一日三餐挣扎求存,他撑着床站起身,也不知他趴在这儿多久,两条腿刚一立起,立即酸麻一片,险些拖着他摔到地上,秦昭然急忙搭了把手,扶他在床边坐好,又伸手揉搓着他的两腿,替他过血,小笛不住的抽泣着,好像就要背过气了,秦昭然心里不禁一阵难过,捏着他的小腿,那干瘦的小腿细的可怜,稍一使力就能碰到骨头,这孩子已经够不幸了,命运为什么还要这么残忍,夺走这世上唯一真心爱他的人?
正以前所未有的温柔给小笛捏着腿,那孩子忽然惊叫了一声,秦昭然迅速抬起头,见小笛正指着床边的那些字迹,一脸悲痛的看着他,“秦大哥,这些是轩逸刻上去的吗?”
秦昭然在一秒钟内,做出一个让他永生难忘的决定,他摇了摇头,执起小笛的手,诚恳的看着他,温柔而坚定的告白:“这些是我刻上去的!”
武轩逸已经死了,不管小笛之前对他是什么样的感情,死了的总归已经死了,如果小笛也对他有意,现在让小笛明白武轩逸对他的心思,实在是残忍,可如果小笛对他没有意思,现在让小笛明白武轩逸对他的心思,又太过苛刻。秦昭然权衡再三后,拿定主意,就让小笛以为那些字是他刻上去的吧!
十丈软红(1)
那孩子害羞的样子真……真可爱!
秦昭然所料不差,小笛对武轩逸确实没有动过别的心思,只是把他当作好朋友,所以才会在听到秦昭然告白的那一刹那,瞪圆了眼睛,嘴巴也张的大大的,像受了惊吓的小动物,处于暂时死机的状态。
第一次对人表白,那人居然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秦昭然不禁连连摇头苦笑,做戏做全套,既然已经间接的告诉人家,他对人家起了心思,那这个温柔的情人,可要表现的十足十才行。
仍然是温柔的替小笛除了鞋袜,扶他躺到床上,展开被子给他盖了,秦昭然微笑着拂拂他的头发,“你先好生歇着,我去厨房给那些人做早饭,待伺候他们吃过了,我再带早饭来给你!”
小笛被他拂到头上,猛的打了个寒战,局促不安的垂下眼睛,小脸却有些发红的迹象,秦昭然生恐是早起的霞光映在他脸上,格外仔细的靠近一看,——哈哈……那孩子是害羞了,本来那小脸只是有些微微发红,他这么一靠过去,那红霞竟一路燃烧着向耳后蔓延开去,秦昭然怕他脸嫩,再这么盯着他看,会吓着他,就极力忍住大笑的冲动,把手心在那小脸上轻轻一贴,旋即起身去了后厨。
刚站到门外,天边竟辉映出万道金光,晒在身上暖洋洋的,院里有些早起的杀手没有抱怨早饭的姗姗来迟,而是一门心思的抱了床上层层被褥,搭在院里的晾衣绳上,很快就把院里那几条晾衣绳搭满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秦昭然心情愉悦的吹着口哨,撸起袖子掀开锅盖,煮了一大锅稀粥,墙根的酱缸里有小笛腌好的咸菜,秦昭然盛了碗粥,又挑了一小碟咸菜,端起来就要给小笛送去,这碗……真是烫啊!秦昭然感觉自已那皮糙肉厚的手指头都快被烫熟,本来还想保持一副稳重的形象把饭送过去,可忽略了这个关键的因素后,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他鬼哭狼嚎的几步蹦到屋里,把粥碗往桌上一推,心疼的含着自已的手指头吮了半天。
小笛好容易平静下来的小脸上,又一次带上了受到惊吓的表情,看清秦昭然的举动后,又捂着小嘴,看着像是偷笑般的耸动着双肩,他坐在床上低着头,秦昭然看不清他的表情,但见他似乎有了笑模样,心里也跟着高兴起来,顺手又端起粥碗,拿勺搅着慢慢吹凉,然后舀起一勺粥,送到小笛唇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