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不喜欢这个男人!
秋天了,微微黄了点的白色窗纱在风中轻舞,金色的阳光从窗户渲溢进来,将散坐在床头的刘星雨抱了个满怀。他呆呆地坐着,手边是一本郁达夫的散文随笔集,似乎被百无聊赖地撂放着,翻开的那一面,写的却便是这故都的秋。那种伤秋的男人写出来的秋浓淡成趣的是一片灰色,和一点点星火闪烁的忧郁的蓝,恰恰迎合着刘星雨的那种小资情调。不过,满眼的金色却无法提供与这种情调相映成趣的环境,所以,刘星雨反而显得十分茫然。其实,他不知道的是,究竟是周遭的一切不适合自己,还是自己不适合周遭的一切。也许,都是——
他自嘲似的笑了笑,把视线集中在了那发黄了的窗纱上,当时装点这个租来的二十平米的房间时,他着意的是所有的床上用品,然后,便是这窗纱。被子褥子还有枕头一定要是暄暄的,透着温馨,这样才可以让自己与冷冷的现实在睡梦中绝缘。而这幅雪白色的窗纱,则是他偶尔路过平价商场的橱窗,不经意间被打动了的,那种突然涌起的契合感马上激起了拥有的欲望,他也不考虑以后要常换下来洗洗晒晒之类的麻烦事,一气买了下来。很多次,当温和的床头灯打在暖珠色的窗纱上时,刘星雨就会很惬意,毕竟自己曾经是这样的颜色。不过,为什么纯净的东西总是保留不了很久呢?是因为现实太黑暗了吗?还是因为自己本来就是个黑色的东西?反正,白色的窗纱已经黄了,要么换洗,要么再买一个新的。自己洗就不用说了,而刘星雨又不太喜欢跟洗衣店的老板打交道,也许自己真的是太小资了,看不起人家,不过,每次造面的时候,那老板不时地要探听自己的年龄、工作、婚否一类的问题,就像查户口一样,而刘星雨是受不了明察暗访的,虽然外表上的一切都足以让人满意,但是,内心的晦涩,却不愿意别人窥视。所以,重新买一幅吧!
在镜子前打点好自己,描了一圈镜子里的雅皮族的轮廓,然后,淡淡地一笑,转身,出门。
阳光很亮,是北京灰沉的冬天前流星般灿烂的阳光。但是,刘星雨觉得有点刺眼,他尽量把视线放平、放低,除了偶尔掠过街面上的人流,看看都市的俊男靓女勾肩搭背地潇洒走过,一般都只是注视着身前两米以内的路面,不过,他内心里却明白得很,他的敏感的心理视野却永远不止这个域。
落叶渐渐地多了,黄灿灿地零落了一地,轻匆的脚步踏上去,酥脆了的树叶纤维碎了的声音沙沙地满了双耳。刘星雨抬头望见那株金色的伸展蔓延有如灯塔的银杏,神情恍惚了一下,他想起了北大的秋天,想起了在北大的一切。不过,仅仅是恍惚了一下而已,他又继续他的路程,去宜家。也许记忆对于他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至少不需要在大马路上回想往事,应该在温和的环境中,一杯香浓的白色咖啡,一段悠远的轻音乐。所以,总体而言,他比较小资。
宜家家居离他租的房子很近,遛过马甸桥,稍稍走些路,就到了。毕竟是星期天,人流如潮,很多是情侣,为构筑他们的小小爱巢而甜蜜地在那里挑拣。刘星雨远远地看着,反而有一种淡淡的幸福感,是被感染了么?还是觉得相爱毕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他旋转着,毫无目的,虽然说他是为了窗纱而来的,但是,在商场里,无心地游荡,才能发现购买的乐趣——也许,他所需要的依然是那种不经意的触目和喜欢。
现在,他被一个精致的铁格玻璃的小挂灯吸引住了,很精致小巧的构造,环形的挂钩,六角形的灯体,中心是蜡烛的灯座,在暗了的窗前点一盏,会有一种欧式的古典意味。他这样想着,堪堪抬头,想知道挂在什么样的高度比较合适,却一眼瞟见两个人不紧不慢地朝这个方向走来,其中一个唇边已泛起调侃似的微笑。刘星雨的右眼皮连跳了两下。
人们说,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转。越不想见到的人,却偏偏在好没心情的时候遇到,而且,还一连遇到了两个。刘星雨的头皮有点发麻,他顺手把挂灯放回橱架,慌不迭的,竟差点摔了。
“嗨……”有点尴尬的招呼。在刘星雨的印象中,这个男人总是满自我的,做事也潇洒得很,不过,从头到脚都泛着花心的气息,这一声尴尬的招呼便显得有些不平常,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
刘星雨淡淡地笑了笑,突然发现了一个微妙的东西,脸,快速地抹过一缕红云。他心里暗自叫道:原来……
男人身边的男生的表情一度是那么得暧昧,眉眼间贼贼的笑,他低声说了句:“云,他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
“那个”?哪个?是说我跟他有过一夜情却没有付钱的那个吗?刘星雨瞄了一眼男生今天刻意打扮出来的时尚和俊雅,想起在桑拿浴中那丰腴俊秀的身体轮廓,微微卷起的一角浴巾和一脸淡淡的寂寞情绪,想起他在旅馆床上疯狂地造爱而始终呼喊着那一个“云”字的时候自己却体验着彻底的快感,刘星雨的脸,再度地泛起热浪,北京的秋天,还是有点潮热。
“是吗?原来……”被叫作“云”的男人笑了,魔鬼般的脸泛起的邪恶微笑,一改方才的尴尬,“真是有幸‘认识’你,刘星雨。”
云?难道就是他?那个男生在疯狂中依然呼喊的那个人,难道就是他?的确,他叫做魏凌云,当然不妨碍别人叫他云。但是,据说,他是一个好男人的。可是……刘星雨突然觉得冷,一脸的冰冻,仿佛成了一条高压电线,不让任何人触碰。
魏凌云当然也闻到了火药味,心里咯了一下,很是不舒服。从知道刘星雨以来,总是觉得特别刺眼,像个阴魂不散的钉子,即使现在知道他是,也绝没有改良彼此之间的尴尬。
一边的男生却被另外一个问题牵引住了,好奇地问道:“咦,你怎么知道他的名字?”
魏凌云又是一笑,贼贼的,黑黑亮亮的眼睛眨了眨:“当然,我们基本上每天见面。”
“……你们是……”男生看看他的云,又看看刘星雨,涨红了脸。
望着越来越尴尬的刘星雨,魏凌云缓缓说道:“他2001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现在是长青藤首饰有限公司驻京总公司的财务部经理。我没有说错吧,我的学弟兼部下?”依然是调侃的笑容,刘星雨突然想撕碎他的脸,虽然可能没有这么大的仇恨,但是,内心的这种邪恶冲动却越来越强烈。
“哦——”男生放心了,“那也太巧了。”他笑了,一脸阳光灿烂,其实,在他这个年纪,似乎还是很纯真的时候,根本不应该出来卖,刘星雨心里这么想,但是,他不会说出来,因为基本上他觉得,这不关他的事。男生指了指在场的三个人,有点奇怪地恍然,“我们三个人都是……”
魏凌云笑得更欢了:“可以一起喝喝酒什么的,或者也可以三个人一起玩玩?!!”
男生的脸有点黯然,而刘星雨就没有这么安静了,他甩出一句话来:“对不起,我想我该走了。”气急败坏地转身就走。
魏凌云的笑脸,一下子僵住了。周围过往的顾客似乎也感觉到了三个男人间有些暧昧的东西,纷纷扫过好奇的目光。男生一蹭魏凌云的肘,拉着顾自发呆的他离开了。
糟糕的秋天!糟糕透顶的秋天!刘星雨一路快步往回走,一路埋怨时运不济。他狠狠地踩了几脚地上的碎叶,脑中的信息量以几千兆的速度运行。太多东西需要整理了,记忆和心情,对了,还有对策。他这样想着,一头撞进自家的小屋,锁上门,良久,叹了口气。
即使在心情最坏的时候,也要选一个好一点的消遣方式。在咖啡、茶和果汁面前,刘星雨站了一会儿,然后,决定选茶。但是,临到是选乌龙茶还是红茶的时候,他又考虑了一会儿,虽然乌龙茶适合秋天喝,红茶适合冬天,但是,现在已经是深秋了,也许哪一天打开窗户就有簌簌的雪花飘落了。最终,他选择了凤凰单枞,因为他突然喜欢那泡出来的颜色,血一样的颜色。这样喝的时候,就可以有一种切齿的感觉。刘星雨笑了笑,在这些琐碎的生活细节中,他自然地排除了山雨欲来的倾危感。反正,他是比较喜欢自己这种权衡的性格,谁叫他是天秤座的呢?
重新坐在床头,被刺眼的阳光再度拥抱,刘星雨突然想到了自己刚才出去的目的:换窗帘!可是现在……他又是自嘲地一笑,托着手中热气腾腾的红茶,缱绻在舌面上的涩涩甜甜的滋味让他很自然地沉入了往事——
说是往事,不过才是前五天晚上发生的。
偶尔,刘星雨会去公共澡堂蒸桑拿,虽然一般他都在他的小屋里泡澡盆,但是,有时候去奢侈一下,本来是无可非议的,而且,他去的是正规的地方,只是作为一种个人放松的方式。
那天周二,刘星雨的心情不错。秋高气爽,天是海蓝海蓝的,叶子是金黄金黄的,工作的时候,他偶尔还会露出闲适的微笑。临到晚上,就突然心血来潮,想去蒸桑拿。于是,打了辆的,在回家的路上,顺道叫停了车,在安贞里的清爽洗浴中心,舒舒服服地蒸起了桑拿。因为是工作日,来的人就不是那么多,临到末了,桑拿室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灯光有些昏暗,是柔和的那一种,身体的毛孔都张开了,四肢百骸都在欢喜地呼吸似的。滋润,这就是刘星雨喜欢的感觉。他想着中午接的那一个电话,彼端的男子磁性的嗓音让刘星雨的脑海中浮现起他的英俊的脸庞,那么温存,那么美好,虽然是永远不可能的幻影,但是,有一个影子,总比没有的好。这样想着,刘星雨突然觉得跨下一紧,神经中有一种很酥麻的感觉。他捶了捶自己的额头,自觉地放开双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来是太滋润了,居然——
门突然开了,进来一个丰腴俊秀的身体。从微微隆起的胸膛和弧形的腰线折射出的隐约的光,被本来就柔和而昏暗的空间包容着,浴巾的一角微微有些卷起,半掩着下腰,露出一截刚性的髋线,稀疏的大腿毛发上泛着的大颗水珠,暧昧地闪着慵懒的光。尤其是浴巾下那倔强的一点突起,让刚刚放松下来的刘星雨又倒抽了一口气。他慌忙低下头,不敢去看对方的脸,视线无奈地在桦木地板上逡巡,却始终找不到可以固定的焦点。
男生似乎注意到了他的变化,那种局促不安在这个两人世界里显得异常突出。但是,男生没有离开,相反的,他坐在了刘星雨的对面,若无其事地撑开了双腿,用一对大眼睛盯着他看。
蒸汽突然间变得好热,汗,从刘星雨的皮肤上涔涔落下。好压抑的感觉,必须寻找一个出口!刘星雨抬起头,准备离开,却见那男生用左手从自己的腹部轻柔地撂上胸口,有些倦怠而忧郁的眼睛闪烁着,淡粉的唇吐露出一句:“想做吗?”
刘星雨忘记自己当时是不是大声地咽了口唾沫,因为那让他想起来觉得自己很难堪,很委琐,似乎什么市面都没有见过似的。不过,实际上,他的确什么市面都没有见过,以至于后来到临近的旅馆开房间,以及在房间里如何动作,都是那个男生在支配。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的欲望在身体里爆发的时刻,清楚地记得在原始的状态下自己是如何插入的,也清楚地记得男生在极度的疯狂中却始终呼唤着一个字:“云”!然后,是欲望的退烧,是彼此相对无言的尴尬。
“去喝点什么吧?”男生这样建议。于是,两个人在附近的一家仙踪林要了一大杯柠檬香茶,还有一大杯西柚汁,渴极了似的喝着,还是没有话。
“本来我是要钱的,不过……”男生突然这么说,眼帘垂下来,与方才在房间里迷情如火的那一个截然不同,似乎是很纯真的那一面,或者是更真实的那一面。
“嗯?”刘星雨有些不明白,虽然他知道MB这个词,却不相信自己的第一次却原来是要付钱的!!!
“不过,”男生似乎斟酌好了字眼,“和你在做的时候,我有一种被爱着的感觉。所以……就这样吧!”男生笑了笑,额前的汗湿了的刘海有点皮。
继续喝水。无聊……
“云是谁?”刘星雨突然问道,真的很好奇。
男生羞涩地笑了,微微泛红的脸更像刘星雨刚上大学时的样子:“他……是一个好男人。”
就这样,两个人分手了,连彼此的名字也没有留。反正,这种事情本来就是这样的,刘星雨这样想着,回到自己的屋子,蒙头就睡。可是,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就发觉什么事情都不对劲,好像自己失去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无所谓,是不是因为自己是第一次?而且还是一夜情?也许。可是,当时也没觉得怎么样的,反正顺着欲望做呗。可是,心绪却始终无法平静下来,秋天也一下子变得让人腻烦,就连上班的时候,也没精打采的。这种郁闷的心情,一直延续到今天。
然后,就是那个讨厌的魏凌云!居然有人说他是好男人,而且还是那样一个性格交错的男生,真是没有天理的事!
从刘星雨刚上大学时,就知道有他这么一号人。同学们都传闻他是私生子,而现在在公司里,这个传闻更得到了证实,然后,他是交际面很广的人,办事能力倒是没得说,一张英俊的脸更是赢得了不少人的欢喜,更何况他的舞又跳得好,在学校的热舞比赛中一再获奖,所以,在同学中间,有众星捧月的态势。但是,他的花边新闻也未免太多了,专业里专业外姐姐妹妹地狂叫,而且,说起话来还总有股挥之不去的调侃和油滑。虽然在公司又碰巧遇上他,还当了自己的顶头上司,似乎他比在大学时正经了点,但是,眉眼间那一股子味道,却总是让刘星雨不舒服。
正想着,电话突然响了。刘星雨伸手拿起床边的电话,彼端就传来了那磁性的声音:“小星,在啊?晚上我定的是紫伯爵酒店二号桌,七点钟,到时候你直接去就行了。”
“好的。”虽然是浅浅的回答,意思中却隐含着无限的喜欢:他总是想得这么周全,周二就约定好了,现在再打个电话确定一下。
“那晚上见!拜拜!”
“拜拜!”挂了电话,微笑不自觉地浮上了脸颊。一天的不高兴顿时烟消云散——只要有他,虽然是一个幻影,但是,已经足够!
王其轩,这个从大学时代就一直潜藏在心底的名字,叫起来都这么让人舒坦。突然,刘星雨想到了,也许,正是因为大学时,王其轩的身边始终有魏凌云,魏凌云的身边始终有王其轩,所以,自己才一直对魏凌云很介意吧?!毕竟,王其轩和魏凌云从高中起就是在一起的铁哥们,而自己也不过是初上大学时,通过系里的学生工作才找上了他,关系的远近,一目了然。但是,现在也许就不同了吧?谁知道呢?
刘星雨咧了一下嘴,喝掉杯中的红茶,脑海中对着魏凌云的影子划了个大大的叉——
反正,我不喜欢这个男人!
二、钉子问题
在宜家里,魏凌云让刘星雨不软不硬地钉了一下,现在是一肚子的郁闷,本来好好的心情一下子阴郁起来:什么跟什么呀!不就是一夜情吗?还这么大不了地使性子。
男生看着他阴郁着脸,本来亮黑的剑眉把眉心挤出一个疙瘩,便调侃道:“别不开心了,老皱眉会有皱纹的!”
魏凌云瞥了一眼身边的漂亮男生,禁不住笑了,毕竟还有人深知自己的禀性。虽然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过,魏凌云对美的执着却不是一天两天能说得完的,比如,自己必须是绝对的完美,情人必须是绝对的完美,生活必须是绝对的完美,反正他一向是自诩为完美主义的忠实追随者,如果人们问他理由,他就会不假思索地说:“我是处女座的啊!”仿佛星座命相已经决定了一切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