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扯淡。”沈默有点无力,佩服起卢剑的盲目乐观来。
“没乱说啊。。。诶,我不跟你说了,里面叫我。”
电话啪地挂断,沈默茫然了几秒,心里更加烦躁。他呆坐了一会,又拿起电话拨了李梦昕的手机。
李梦昕正在拍夜景戏,沈默知道她公主病耍大牌,拍五分钟总要休息十分钟,工作的时候给她打电话正合她的意。果然想了几声那边就欢欢乐乐地接起来:“沈默~”
“干嘛呢?”
“拍戏啊。烦死了,拍了十二条都不过,姑奶奶要*。”
“你不耍脾气早就过了。”
“去死,你也不向着我。刚才卢剑那死人发短信来起我,今天他约了一帮人去后海堕落去了。诶,听说你被鬼压床了?”
“啊,”沈默惊诧与卢剑对传播八卦的热爱,祈祷着这事不要传到娱记耳朵里去,“是有这么回事。”
“沈默。。。。”李梦昕突然悲戚起来的声音吓了他一大跳,“你一定要去庙里拜拜啊,咒怨里迦椰子就是那么蹲在人床头的,还从被子里爬出来,还把人往壁炉里拖——”
“停,”沈默背后竖起一片寒毛,“你别吓唬我。”
“不是吓唬你,真的啦。”李梦昕挺顿了一下,突然又兴奋起来,“诶你睁眼睛了没?”
“没有,睁不开。”
“睁不开就对了,”但听声音也才得到李梦昕的神采飞扬,“我跟你讲,被鬼压床就是睁不开眼睛的,有些人拼死睁开了就会看到——”
“李梦昕!”沈默及时地阻止她继续说下去,“我挂了,你去工作吧。”
“但是我在休——”
“你再耍大牌小心被雪藏。”
那边委委屈屈地挂了电话,沈默仿佛看得见她娇蛮地撅嘴模样,他把电话扔到床脚去,望着天花板叹了口气。
原本觉得没有什么,但这时他突然庆幸起昨天在他身边的是陈扬,而不是其他的什么人。关切或者好意,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可以给他,然而能理所当然地使人感到镇定心安,这便是陈扬最不可思议的地方。
他晃晃头,放弃了睡觉的想法,爬到钢琴前面继续磨他的旷世巨作。
四首歌终于还是写了出来,沈默从网上搜了几首儿歌,改了几个音符当做主旋律,其他的都是东拼一句西凑一句,虽然不算抄袭但也和抄袭差不多。送DEMO给Fred那天,沈默其实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然而Fred皱着眉听了两遍,居然大手一挥全数通过。
沈默顿时有种被耍的感觉,打电话给卢剑声讨Fred,卢剑轻描淡写地安慰他:“乐句早给人用得差不多了,现在写歌的不少都是排列组合,我们那期有个小子,连国歌都抄了,你这是小CASE。”
卢剑说得满不在乎,沈默却骤然生出一种“世界不真实”的感觉来——并没有特别无奈或愤怒,只是觉得挫败和无所适从。他在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了快十年,自己为练达通透,然而有些事他竟然还不如卢剑这样的新人看得透彻,他向来以自己的敏锐世故为资本,然而对于自己要应对的这个娱乐圈,他却第一次生出一丝微妙的恐惧。
这四年里,发生了太多他尚未意识到的转变,他只怕在等他摸清新的游戏规则之前,已经在暗礁上撞得粉身碎骨。
Fred的动作一向很快,不到三天沈默就被催进棚录歌。沈默的声线很好,干净动听,唯一的缺陷就是稍有些单薄,高音脆弱的摇摇晃晃。偏偏这次的歌里,高音非常多,沈默唱的咬牙切齿,几乎呕血。
一周录下来,沈默整个人瘦了一圈,Fred一边安排人去做后期,一边紧锣密鼓地安排沈默拍MV。几支慢歌MV基本都无问题,沈默在丽江、苏州、上海分别和不同的女主角合作,拍得煽情又唯美。但工作一旦太顺很快就会遇到死结——舞曲的MV碰到了沈默的死穴。
既然是舞曲的MV就不可能不跳舞,沈默是运动员,灵活柔韧都没问题,动作也到位有力,然而他跳舞是那种硬邦邦的感觉也只能让人觉得他是个运动员。Fred守着一班人马对着沈默拍了三天毫无进展,在所有人累得人仰马翻之后,终于停拍送沈默去强化舞蹈。
于是沈默从录音棚的地狱爬出,又跌进了舞蹈室的地狱。沈默跳的不得法,练习又过分刻苦,很快两只脚都浮肿起来,他用纱布缠着继续练习,晚上回家的时候拆开纱布,两只脚又肿又白,活像死尸。
就算这样他也咬着牙没提出休息,坚持了一周,可等到陈扬再度来京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会,还是向Fred提出请假。
Fred向来不给明星面子,非但拒绝,还用一通指桑骂槐的话给了沈默很大一个难堪。沈默忍了半天,一语不发地把鞋子脱下来,给Fred看他死肉一样的脚和浮肿的腿。这几天沈默脚上的水泡磨破了,四处溃破加上几个血淋淋的伤口,效果恐怖得足够去拍僵尸片。
Fred先是被恶心的退了一步,无语了半天之后,批准沈默休息两天。
27.
沈默去见陈扬的时候,肿胀的脚勉强被塞进大号运动鞋里,脸色苍白步履蹒跚。
沈默的脸轮廓很好,五官清秀精致,但脸的形状意外的有男人味。这会他瘦了快十斤,下巴尖的可以扎死人,颧骨突出,眼睛凹陷,顶着青白的脸色一路飘进来,活象是旧体小说里的孤魂野鬼。
陈扬的明显是吓了一跳的,不管怎么样,能让陈扬露出吃惊的神色,沈默倒生出了三分莫名其妙的自豪感。他赶在陈扬发问前,故做轻松地笑了笑,“最近工作有点紧。”
陈扬皱了皱眉,很快恢复了平常的神色。离吃晚饭的时间还早,沈默跑到浴室去用冷水冲了冲脚,他穿好袜子出来的时候,陈扬刚好放下电话。
“我叫了外卖,今天不出门了。”
外卖很快送来了,菜不差,但一路送来变得冷了,味道就大打折扣。两个人吃饭的时候都不怎么说话,沈默很快吃完,又去浴室冲了个澡。被冷水浸过几次之后,脚上的肿似乎有些消了,但穿袜子的时候还是觉得很涨,一动就抽筋似的酸疼。
他穿好衣服走出来,陈扬正坐在沙发上看书,那几个餐盒还扔在茶几上,沈默瞄了一眼,突然发觉陈扬几乎没动几口。
陈扬对吃一向很讲究在意,平时让他吃外卖,简直是不能想象的事。沈默站在客厅门口,脚上的酸疼一阵一阵泛到心里来,对陈扬这种不动声色的体贴充满歉疚。
陈扬从书页上抬起头来,看到他杵在门口发呆,“怎么了?”
沈默一语不发地走过去,坐在陈扬身边,陈扬侧过头来,在他脸上随便亲了一下,继续低下头看书。沈默不自觉的抬起手,放在陈扬的肩膀上,陈扬有些疑惑地转过头,两个人的额头几乎贴在了一起。近距离看别人的眼睛是有些骇人的,沈默的眼睛在陈扬视野里模糊着闪动,陈扬退开一点,视线慢慢聚焦。
他以前看过一本书,作者花了大把的篇幅来讨论如何用眼神来传递信息。那时他嗤之以鼻,觉得纯属无稽之谈,但这个时候,他却明白这是有些道理的。眼神未必能传递多少精准的信息,但某些难以用言语描述的情绪和感情,往往能够一丝不差地在人的眼睛里体现出来。他和沈默对视着,心里慢慢升腾起一种酸涩的情绪,沈默靠过来,抱住他的脖子,两个人深入地接吻,都带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温柔。
两个人一路吻到卧室,缠绵地彼此触摸和亲吻,做到一半的时候陈扬看到沈默的脚,果断地停下来。
沈默给吊在半空不上不下,刚想说不疼的没关系,陈扬已经伸手关了灯,斩钉截铁地说:“睡觉。”
黑暗骤然降临,沈默沮丧地躺着,心里有一种郁结的烦躁。过了一会,陈扬向他这边挪了挪,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沈默闭上眼睛,突然觉得宁静了,疲劳一阵阵的涌上来,不费吹灰之力地打败了情欲,把他拉到睡眠的深渊里去。
沈默一觉睡得昏天暗地,积压太久的疲劳一爆发出来,后果就是生物钟的彻底紊乱。等他好不容易醒过来的时候,陈扬早已经出门去了,床头放着一个抽空的烟盒,下面压着一张纸条,让他睡醒以后给陈扬打个电话。
烟盒是银色的大卫杜夫,陈扬近几年总是抽这种烟,沈默爬起来换好衣服,脚一走路就犯上一股混合着酸疼和刺痛的疼痛,让他恨不得把脚给砍了。陈扬的电话号码他并不知道,也几乎没有人知道,给陈扬打电话,就意味着给阿铭打电话。
阿铭永远会在铃响三声前接起,这次也不例外,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还要冷漠刻板:“你好。”
“阿铭,我是沈默。”
“我知道了,你等一下。”
他说完这句话就挂断了电话,沈默莫名其妙地在原地坐了一会,慢慢挪到洗手间去洗脸刷牙。他的牙刷和毛巾是固定的一套,放在洗手间的一个格子里,今天他意外地发现,自己的牙刷换过了。
那枝牙刷用了快三个月,的确该换掉了,然而陈扬竟然屈尊来关心他的牙刷,这是比他成为舞王更不可思议的事。
沈默刚把自己收拾干净,防盗门就咔嚓一声打开了,陈扬带着阿铭走进门来,阿铭手里拎着一摞装在纸袋里的餐盒,一进门来就径自走到厨房里去,把餐盒里的菜逐一倒进盘子,摆好。
阿铭身材魁梧,气质内敛,这时候穿着一身黑色西装,很像香港电影里的特工。沈默看他在厨房里用干练的动作去摆着菜盘子,情不自禁地想象起他穿围裙的样子来,这一想象的结果是让他的脸极不自然地抽搐了一下。
陈扬的目光集中在他的脚上,挺顿了一会以后转向他的脸,眼神里微微带着笑意:“好像比昨天好点了。”
休息让沈默的脸色总算从青绿变成了瓷白,但他的脚也从麻木变成剧痛,沈默宁可没“好点”,但此类话他无论如何不敢在陈扬面前说。
“过来吃饭吧。”沈默看看阿铭把菜端上餐桌,招呼沈默过来吃饭。沈默拖着两只千疮百孔的脚去帮阿铭盛饭,一边忍痛一边遗憾自己永远没机会演人鱼公主。
三个人围着餐桌默默地吃饭,有阿铭在场沈默总会比平时安静很多,气氛陷入了沉默,但那也是一种比较宁静的沉默。只要有陈扬在场,阿铭就不会让沈默觉得不安或尴尬,他这时总像是沈默的一个影子,并不给人以威胁感。
菜很辣,因为朝鲜族在东北聚集的关系,东北人大多嗜辣,沈默吃的很顺口,陈扬也吃的毫无困难,但阿铭显然吃不惯,不停的在喝水。
香港人不大吃辣,但阿铭也好,陈扬也好,沈默在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不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阿铭基本不会讲粤语,普通话有很明显的南方口音,沈默猜他是江浙沪一带人。然而陈扬的籍贯就难猜得多,沈默在他身上几乎找不到什么特定的地域特征——他的粤语和英语讲的都很好,普通话也很标准——其实是过于标准了。他每一个音节都发得标准而清晰,不带儿话音,不带任何不规范的语气助词,不用任何方言次于,永远语调沉稳,语速适中——他似乎刻意的抹去了自己口语里一切带有地域色彩的东西,这也只有在南北方都居住过的人才能做得到。
他明显受过良好的教育,但他对底层社会的一切又过分清楚,没有哪一个下三烂的伎俩是他不了解、识不破的。他总是冷静沉稳,理智而不偏激,十分有耐心,通常来说,只有成长在幸福健全的家庭里才能形成这样的性格。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又是怎么辗转来到香港,加入黑社会的?
沈默并不是一个热衷与别人隐私的人,但这个中午,一个全身是迷的男人就坐在他对面,和他在一个盘子里夹菜吃,他并不奇怪自己突然对陈扬的过去好奇起来。
陈扬没有注意到沈默在看自己。他吃饭的姿势很好看,极少有人在吃饭时姿势优雅但不显得做作。陈扬的一举一动都带一种潇洒的干练,唯独低下头时静止的一瞬间显得极其温柔,沈默装作不经意地看他,心里突然想起一本旧小说里的情景:一个女人坐在一个男人对面喝茶,那个男人心想,如果一辈子能对着这个人,看她喝一辈子茶,那就死而无憾了。
“沈默。”
被注视的人突然对自己说话,沈默突然微微吓了一跳。
“沈默,公司说今天你休假。”
“对,Fred给了我两天假。”
“下午我有个应酬,陪我去一下可以么?”
陈扬很随意地说出这句话,让沈默猛地吃了一惊。沈默长得讨人喜欢,非常擅长讨好女人,机敏懂事,处事得体,酒量好,又是明星,陈扬从前的时候也常带他去应酬,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然而从前陈扬永远都只会用陈述句,沈默也毫无怨言地答应,可不知为什么,他今天却突然征求起沈默的意见来。
沈默唯一能做的回答,就是不置口否地看着他,等待下文。
陈扬看了他几秒钟,然后站起身来,“不愿意去也没关系,好好休息。”
他走进洗手间,沈默目瞪口呆地盯着被关上的门,严重怀疑自己还在混沌的梦境里。
“沈默,不要得寸进尺。”
阿铭突然说话了,他刻意把声音压得很低很轻,听起来像是一条蛇在吐着信子发出警告。果然,沈默回过头,阿铭正盯着自己,眼神凌厉得让他打了个冷颤。
沈默突然觉得十分委屈,尽管他知道自己其实没什么可委屈的地方。
“阿铭,我就是——”他还没说完,洗手间的门再次打开,沈默转过头飞快地改口,“扬哥,我们什么时候走?”
他那副期待的神情让人会让不知情的人以为,陪陈扬出去应酬是沈默人生最大的追求。
陈扬的目光落在他脸上,神色里带些许惊愕,但很快转化为一个温和的笑:“晚上。”
三个人继续安静地吃饭,谁都一语不发,沈默却清楚地感觉到,三个人之间的氛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很快三个人都饱了,陈扬放下筷子,一个人走到阳台上抽烟。阿铭把剩下的菜处理掉,用流水哗哗地洗着用过的碗筷,沈默走过去想帮他的忙,却被他一句硬邦邦的“不用”弄得颇为尴尬。
阿铭把洗干净的碗放回碗架上,把筷子滤净水,盘子和汤匙分门别类放到不同的盘子里,做完这一切,他笔挺的黑西装上竟然没沾到一点水渍。
然后他转过身来,看了沈默一眼就走到阳台上去陪陈扬,那一眼让沈默感觉很不舒服。阿铭没有带着反感和敌意,甚至连一贯的淡漠也没有了,那个眼神里包含了某种东西,让沈默觉得迷惑,并且,份外沉重。
28.
和陈扬一起出门,沈默一向打扮得低调,绝不喧宾夺主。这一次他随便踩著运动鞋,很旧的牛仔裤,蓝白T恤,头发新剪短了,什麽造型都没弄,柔软的发尾泛著温柔的深栗色。
这种随意的样子并不怎麽引人注目,只是看起来显得十分年轻和干净。
银色的大奔太显眼,阿铭这次开出来的是辆奥迪,内部改造过,真皮座椅十分舒适。陈扬和沈默坐在後排,阿铭仍然充当司机,换挡得动作利落精准犹如机械。
“扬哥,今天是见谁?”
“马斐中,谈一下收购的事。”
马斐中这个人沈默稍微有些了解,四十多岁的香港人,大概十年前就来了北京发展,但据说他和香港的黑社会有著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在北京开著几家高级宾馆和娱乐场所,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人物,李梦昕和他吃过一顿饭,回来後大呼遇到色狼。沈默那时就觉得这个人没什麽档次──老实说,李梦昕并不是什麽让男人垂涎三尺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