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钟 下——苏芸

作者:苏芸  录入:10-16

陈扬微笑起来,神色很愉悦,於是沈默知道他喜欢这样。他低下头去继续收拾茶几,陈扬看著他,觉得自己对“眼神传递理论”的认同又更进了一步。刚才那短到电光火石的一瞬,从沙发到门口的这段距离变成了两人的驿道,目光的使者一来一往,携带著海量的信息。

他们都觉得自己能够理解,但至於理解了什麽,却很难用语言来描述了。

33.

陈扬做的饭味道很不错,除了中西餐的混搭让沈默混乱以外,他基本吃得很来劲。几天前买的面包被陈扬炸过,金黄酥脆,沈默戳著自己那份火腿煎蛋,决定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扬哥,你怎麽会作饭?”

“上学的时候练的。那时候我们经常在门口偷偷支一个锅炒菜,两个人守门两个人看锅。每次看门的老伯一上来,门口的人就给我们报信,然後我们就把锅藏到桌子下面去,等老伯走了再拿出来。”

沈默听得瞠目结舌,这样听起来,陈扬就和普通的青涩大学生一模一样。陈扬肯定年轻过,沈默第一次见到陈扬时他只有二十四岁,但那时他就已经十足的沈稳冷静,沈默难以想象他毛头小子般的模样。

“沈默,你去过武汉没有?”

“去过一次,做签售。”

“几月去的?”

“应该是冬天吧。。。几月记不起来了。”

陈扬放下筷子靠在沙发上,把左手垫在脑後,他望著窗外的样子十分闲逸,声音仿佛来自很远的地方。

“应该春天去,那个时候武大的樱花很漂亮。”

沈默也不再吃了,放下筷子看著他,陈扬的笑容也很遥远,不大是会出现在他脸上的笑,倒像是从哪个人的回忆里借来的一样。

“我在武大待了四年。这辈子最好的四年都在那里了。”

沈默不知道该怎麽回答,好在陈扬不需要他回答。带著一种陌生的、几乎是生机勃勃的语调,他径自说下去了,甚至没注意过沈默是不是在听。

“武大的樱花很有名,沿路的两旁都是。整个大学是建在珞珈山上的,求知在武大,成材在珞珈嘛。走几步就是东湖,那个时候逃课了就去东湖,绕著湖一走半天。东湖上那种电瓶船经常是充不满电的,游客玩到一半没电了,就必须提早回来。。。我们就去找那商家理论,让他退钱给游客,有时候游客都走了我们还在那吵。吵著吵著有一次就动手了,武汉人打架很凶的,结果公安局就来了。学校给我们每人记了个过,我写了两万字的检讨给辅导员,学生干部也没得做──那是大三时候的事了,後来毕业的时候处分取消了,我们领了毕业证在食堂门口烧了堆篝火,没柴火,就是把大家不要的行李烧了。篝火旁边人越来越多,什麽都往火堆里扔,鞋啊书啊。。。现在想想,烧书真是挺过分的。後来东西都烧光了,好几个人把外套脱下来扔到火堆里。我们旁边是女生楼,我就喊了声:女生支援一下!结果女生从窗口什麽都往下扔,还有把整只皮箱扔下来的。烧了一会宿管的人来了,大家全跑了,那天晚上没几个人睡著的,早上四点的时候我还听见有人在楼道里哭。。。。。。我也一晚上没睡,第二天就去香港了。”

他去香港做什麽沈默并不完全清楚,但也不是完全不清楚。陈扬讲给他听的仿佛是一段毫不相干的故事,那个热血单纯的大学生他并不认识,也永远都认识不了。“过去”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悲哀的词语,别人的过去你永远无法明白,而自己的过去你是那麽清楚和怀念,却也永远都会不去了。

 

陈扬仍然看著窗外,太阳早已经升起来,北京的清晨灰蒙蒙的,陈扬的眼神却让人觉得,他在哪里找到了一小块湛蓝的天。

“夏远他是同济的。他这辈子就没承认过武大比同济好,但他上学的时候总动不动就往我们这跑。那时候医大还没合并过来,他来了也就是在现在的一区二区。。。每年樱花开了他都来看,那时候游客多,我们学生会就在校门口卖票,十块钱一张。每次,每次他都借同学的学生证冒充武大学生,从我眼皮子底下逃票。我比他高一届,差不多有两年的时间,我有很多机会遇见他,我不可能没遇见过他。。。但说起来真奇怪,那时候我们谁都没注意过谁,一点都没注意到。但等到我离开武汉七年以後,我在广州再遇见他──”

陈扬把手放下,坐直,终於看著是看著沈默在说话了,“所以说,时机真的很重要。”

 

这时的他又变回了沈默所认识的那个陈扬,回忆的魔力到此为止,从时光的魔爪里逃出来的过去也,只能在这个人身上存在那麽短短的一瞬间,那种天真的、遥远的单纯情感像太阳下的露水一般迅速地蒸发消失。时光在人身上打下烙印,就如同洗不掉的污渍,从细小的地方开始逐渐侵蚀,一步一步给人贴上桑沧的标签。

沈默点头,低声说,“我大概明白。”

那七年里,无论俞夏远也好,陈扬也好,两个人都发生了太多改变,改变的结果就是他们一见面就迅速地被彼此吸引了。沈默想,这也很平常,就像当初他见到关远就立刻被他吸引一样,爱情原本就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之後的所有,都不过是这个瞬间的延续而已。命运这种东西,至少在爱情上是真实存在的,之後的幸福也好,波折也好,其实早在那一瞬间就注定了。比如他和关远,又比如陈扬和俞夏远,不管他们多少次地回到过去,还是会不可避免地走向既定的结果,无法改变。

 

陈扬拿出烟,去拿茶几上的打火机时微微挪了挪身体。背後有什麽东西铬得他很不舒服,他点燃烟,从背後抽出几本横尸般扔在沙发上的书。

陈扬随手翻了翻,一本《笑面人》,一本《不朽》,看得很旧,书页上甚至还有来源不明的一些污渍。沈默的书不算多,但东一本西一本就显得无处不在,全都给他看的面目全非又脏又旧。陈扬又想起夏远的书,永远整齐地摆放在书架上,分门别类地按出版日期放好,书页雪白,连批注都写得十分整洁严谨。

“你还有时间看书?”陈扬把卷了的页脚的书页理好,合上书本放到一旁的扶手上。

“有时间就看一点。那四年基本没出门,也不想出门,在家里就是看书。现在习惯了,没事的时候总想看两眼,”沈默极力想把气氛弄得轻松一点,“你不是总说,多看点书没坏处麽?”

陈扬把弹了弹烟灰,没有说话。他想起从前和夏远在某件事上有分歧的时候,夏远理亏只要理亏,总爱抬出哲学来和他抬杠,然後云淡风轻地说:你,多看点书没坏处。

他喜欢引用康德和柏拉图,想起这个来陈扬就觉得很可笑,因为他翻过夏远的书架,《纯粹理性批判》的扉页上被他用马克笔打了个巨大的叉,整本书里唯一的批注就只有四个字:胡说八道。而《理想国》里没有夹书签,这说明他看得很潦草,在最後一页夏远用签字笔写了八个大字:哲学疯子,政治骗子。

於是他真的微笑起来,然後又觉得诧异。在这一天里他不断的想起夏远来,这是很少见的,因为随著时间的推移,他已经很少想起他来了。夏远留在他生活里的影响力正在消退,他像一个谢幕的演员,遗留在舞台上方的影象逐渐变得虚幻稀薄。然而陈扬知道,他永远不会真正离去,在自己心里,永远有一个地方,是属於他的。

 

34

午饭也是陈扬做的,沈默勉为其难刷了锅,显而易见刷得不怎麽干净。家务,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一直和他绝缘,东北的男孩子几乎不进厨房,也不洗衣服──在省队训练的时候,教练每天把他们的脏袜子收集起来,拿回宿舍统一洗,干了以後发还给他们。

陈扬坐在沙发上翻书,沈默坐在一旁发呆,下午的阳光直晒在他身上,有股温暖的香味。他不想开电视也不想上网,因为他知道这会各种关於他的新闻已经新鲜出炉,内容和标题他大概都猜得到,无一不匪夷所思言辞激烈。

当明星有三大职责,给人们提供娱乐,给人们提供八卦,给人们提供靶子。沈默在娱乐圈沈沈浮浮了快十年,三大职责无一不到位的履行了。他小时侯看过一个故事,大意是说,一个小男孩的父亲让他在乱法脾气时向墙上钉一个钉子,然後拔下钉子给他看钉过的痕迹,让他明白,伤害别人後伤痕会永远留在别人心里。

沈默想,自己就是那堵墙,只不过浑身的洞眼让来看起来更像是筛子。钉子的洞不深,但旷日持久的钉下去,这堵墙早晚是要塌的。

 

屋子里安静到沈寂,陈扬突然从书页里抬起头来,“放张碟听吧。”

沈默不想动,因为这样靠在沙发上晒著太阳实在是太舒服了。陈扬的气场给他一种肆无忌惮的底气,於是他指了指墙角的唱片架,“都在那呢。”

陈扬放下书,走到那个木制的唱片架前面,唱片没多少在架子上,倒有一大半扔在地上,还有不少随意地扔在音响周围。陈扬翻检了半天,披头士白色专集在一堆封面中很显眼。他打开盒子把唱片放进音响,隔了一会音乐响起来,没有吉他,取而代之的是提琴和号。

沈默笑了,“盒子装错了。”

陈扬侧耳听了一会,说,“马勒。”

的确是马勒的第九交响曲,从徘徊到悲哀,再到宁静,最後沈寂,陈扬听了一会,在第一乐章结束时换了的碟片,他在音响旁边找到了马勒的盒子,将马勒和披头士归位。

“那张也不是白色专集,”沈默到底还是走过来,从架子上地上俭起卢剑的专集盒子,“这张才是。”

结果那张也不是,童谣一般的《黄色潜水艇》响起来,陈扬把马勒放回架子上,“我记得你不听交响乐。”

“我是不听来著。这唱片是你的。”沈默看到陈扬轻微的惊愕,伸手指了指旁边装饰用的小矮桌,“还有那个。”

桌子上放著一把捷克产的小口琴,陈扬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大概八、九年前去过一次布拉格,在那边买了很多零碎的东西,包括那张唱片。这把口琴他一直想不起来放在哪里,原来是送给沈默了。

那个时候他比现在年轻,沈默则干脆是个孩子,夏远还在华西读硕士,关远刚刚遇上林勇。。。。。。

所有的事情都还没开始,但也都已经显露出一些端倪来。

 

陈扬拿起那只小口琴,放在手里仔细地端详了一会,“那是我最後一次去旅游,之後再也没去过。”

“这麽说的话,我还从来没旅游过──走到哪都跟著老板经纪人,还有歌迷。”

陈扬笑了,“同病相怜。其实那次去布拉格是去躲风头,我那时侯和你说过没有?”

“那时候我们不怎麽说话的。”

话一出口沈默就觉得尴尬,因为那时他和陈扬见面的主要活动就是做爱。那时候他太年轻,唯一的优点就是机灵懂事,陈扬从不和他进行必要以外的交流,就算是进行了,以沈默那种谨慎的性格也一定会想办法回避。

陈扬知道沈默在想什麽,把口琴放回矮桌上,转过身来看著他,“那时侯你就是个小孩子,我也和现在不大一样。。。这次你来香港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变得太多了。”

沈默没说话,音乐反复重复著“WeallliveinaYellowSubmarine,YellowSubmarine,YellowSubmarine”,他七年前根本想不到,有一天陈扬会穿著他的衬衫和毛衣,站在他家的厨房里做饭给他吃。

大概陈扬也想不到吧,沈默顿时觉得时间是个如此神奇的东西,它淡定地一路走过,沿途把一切都弄得面目全非。

 

“在我之前的那个老大,其实是我叔叔。”陈扬习惯性的去拿烟,才发现烟盒已经空了,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我父母是在我高中的时候去世的,空难,尸体一直都没找到。後来叔叔找到我,安排人照顾我,给我钱,一直到我大学毕业,他叫我去香港找他。他那个时候得了肝癌,三期,他没妻子,没孩子,就只有我这麽一个侄子,所以他希望我继承他的事业。。。他管这个叫事业。”陈扬嘲讽地笑一下,这是沈默第一次看见他露出讽刺的神色。

“我开始的时候是不想去,但毕业那年出了一点事。。。。。於是我就去香港了。那时候叔叔已经发病了,我一去他就划给我很大一块地方,又给我很多人,自然很多人不服。对香港那边来说,我等於是空降的,我那时侯什麽都不明白,吃了很多亏,到底挺过来了。阿铭和林勇是一开始就跟著我的,我能站住脚也多亏了他们两个。後来叔叔死了,我从布拉格回来就当了老大,每天的工作就是切菜一样的杀人。。。。。。我开始後悔,但已经来不及了,於是我决定不再後悔了,只往前看。”

 

黄色潜水艇早已经放完,唱片应景般地转到了《Thelongandwindingroad》,两个人凝神听著,“ManytimesI’’vebeenaloneandmanytimesI’’vecried,Anywayyou’’llneverknowthemanywaysI’’vetried,butStilltheyleadmebacktothelongandwindingroad.”

等到那条又长又刮大风的路在歌声里走完,《帕伯上士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异常欢乐地响起来,沈默按了停止键盘,房间里立刻陷入一片静默。

“沈默,”陈扬走过去站到他身边,两个人的肩膀靠著肩膀,但谁也没有看谁,“我到现在还没有联络阿铭。”

“是。”

“我还不联络他的话,就永远不用联络他了。”

“为什麽?”

“他会知道我怀疑他,所以他不可能再对我忠心。我不能把一个对我不忠心的人放在身边。”

沈默知道,陈扬是在询问他的意见,然而他没有任何意见可以给陈扬。

於是他说了所有话里最不该说的那一句,“那林勇呢?”

“林勇和阿铭不一样。我是在深圳的街上捡到他的──真的是捡。他那时候刚被人从大学里踢出来,身无分文潦倒街头,我从一开始就看出来他是条狼崽子。狼是养不熟的,我本来想的是养一阵就放他走,结果养大了,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头咬我一口。”

“阿铭也一样?”

陈扬平和地反问,“你觉得呢?”

沈默甚至没有思考,他从一开始心里就有了定论。

“说吧。”陈扬拿起沈默的手,没什麽进一步的动作,就那麽单纯地握著。

“给他打电话吧。”

“为什麽?”

两个人视线终於相接,沈默忍不住笑了一下,“直觉。”

“直觉。”陈扬重复一遍,“要是你的直觉错了,我们就都死了。”

沈默敏锐地注意到,他说的是“我们”。他以前从没这麽说过。

他还在想著,陈扬已经拿起旁边的座机拨了阿铭的号码。

很简短的一句话,“来接我,万国城。”

 

35

在等待阿铭来的长长一段时间里,两个人都处在一种紧张的情绪里,然而陈扬和沈默也都明显的感觉到这样一点:这紧张是一种如释重负的紧张,和之前那种凝固般的气氛全然不同了。

“沈默,”过了一会陈扬突然叫他,“这次的事情恐怕会很麻烦。”

“恩。”

“我是说,”陈扬补充道,“对你。”

“记者的话余总应该还解决的了,昕昕会叫的那几家都是有路子的,收了钱总不会乱说话。”沈默笑了笑,“而且,如果摆不平的话,他老早就打电话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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