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时务当然能免吃不少苦头,但对这种窝囊角色,自然也没人看得起。
人人都不想当窝囊废,但他没有当英雄的本钱,像被那个阿杰打头、推搡,他心里也非常不服气,但要论两人对打决斗,他肯定是输的,没来得及出手就能被两耳光扇傻了。
何况阿杰他们那些嚣张的家伙,也不是能平白无故嚣张的,都是认识学生会的人,或者拉帮结派。得罪一个,就等于得罪一群,吃不了兜着走。
当时的男生宿舍,一间房睡八个人,跟他成对角线的那个床铺位置的男生长得非常好,唇红齿白,新生里出名的帅哥,名叫庄维,是本地人,出身名校,家里条件不错,骄傲,也清高,有些书呆子气。正是青春电影里的主角类型。
新生来的时候要开迎新会。别的大学那是老生为新生接风,S大照规矩却是新人凑钱来孝敬本系的学长们。
大部分人都不甘不愿地交了钱,也有少数几个脾气硬拳头硬的不予理睬。庄维就是其中一个。
素来枪打出头鸟,学长们杀鸡儆猴,没过多久庄维就被整了。虽然曲同秋这样狗腿地赶紧交钱息事宁人的,日后难免也要被整。但对窝囊废的整法,和对硬骨头的整法,是很不同的。
庄维先是遭到一些刁难,他性格又刚硬,有些迂腐的味道,死活不肯低头,嘴巴也坏,而后就变成被孤立,再接着就开始挨打了。
越是被整,他越倔强,于是就被整得更惨,伤都带到脸上来了。
他原本就没什么人缘可言,一日变成修理的对象,就跟颗炸弹没两样,不用刻意孤立,也没什么人敢和他亲近了,见了他就绕着走,免得别人要教训他的时候会殃及池鱼。
跟庄维殊途同归的是曲同秋。
曲同秋因为太识相,太软骨头,成了学生帮派里上上下下的「宠儿」,无论是当出气筒还是被差遣跑腿,都少不了他的份,因而也没什么朋友。
按理他和庄维两个倒霉蛋是该惺惺相惜才是,怎奈庄维瞧不起他,他也觉得鼻孔朝天的庄维挺讨人厌。
两人开始有交集,是有一天,他跑腿去帮两个大二学生买啤酒,啤酒买回来之后,那两人边喝边谈论要由谁来还他酒钱。
曲同秋早就知道这些人的习性,忙陪笑连连说:「不用了不用了,学长辛苦,买个酒孝敬是应该的。」
「这可不行,任哥不准我们让学弟买东西不给钱了,最近管得正紧呢。」
曲同秋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暗暗叫苦,远远看见有人朝这个偏门走来。
两个学长立刻喜道:「酒钱有了!」然后命令曲同秋:「你去跟那个人说,要借他一点钱花花。有多少都全给我拿回来。啤酒钱付清了,剩下的记得交上来给我们。」
曲同秋百般不情愿,但想到那两人的拳头,和得罪他们之后的日子,也只好一步一挪地朝来人迎上去。
走近了才看清楚,那人好死不死的正是庄维。
曲同秋叫苦连天,只得硬着头皮打招呼:「喂。」
庄维皱眉看了他一眼:「做什么?」
「你身上有钱吗?」
「有。」
「多少?」
「一百块。」
曲同秋想了想:「给我五十。」
庄维立刻警戒地倒退一步:「干什么?」
「他们两个,」曲同秋无奈地做手势,「让我来收保护费。你要是都不给,等下肯定会被搜出来的,还会挨打。给他们五十,就不用吃苦头,起码还能剩下五十块。」
庄维冷冷地看着他:「你都荣升为他们的走狗了啊。」
曲同秋很是生气,但舍友一场,总不能看他在自己眼皮底下挨揍,便继续劝他:「别这么死脑筋啊,难道要被抢光光才好?」
庄维厌恶地扭过头:「我宁可被抢,也不要为虎作伥。」
曲同秋心下骂道,为虎作伥也轮不到你,这罪名怎么说都是我的啊。
看那两人已经在不耐烦了,生怕出事,就只能自己认倒霉了:「这样好了,你就当借给我五十,我去跟他们交差,好放你过去。这钱我回去就还你,行不行?一分也不少你的。」
庄维还是冷冷的:「你要当走狗你自己去,我不会配合你。」
两个人终于等得爆发了:「妈的你是猪啊?!收个钱也要这么久?」
曲同秋忙转头陪笑:「稍微再等一下,等一下……」
「是不是那小子不肯给钱啊?」
「不是不是,是他没带多少……」
庄维突然提高嗓门:「我就是不肯给,又怎么样?凭什么要拿钱给你们这些垃圾用!」
这下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虽然飞上来的马蜂只有两只,也够庄维受的了。曲同秋先是劝阻,等挨了两拳,就不敢再吭声了,眼睁睁看着,张皇失措。
劝架的下场肯定很惨;叫救兵,那是肯定没有的;请老师来解决,那也只会是以斗殴罪名一起记过。
最明智的做法自然是趁乱溜走。但他从没遇到过自己在场挨打的却不是自己的情况,一时无法做出选择,犹豫不决。
也该是他们俩运气好,庄维挨打挨到一半,几个人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在问:「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曲同秋和庄维都还没什么反应,两个学长却是吓了一大跳,忙住了手,站直了,满脸堆笑。
「任哥,楚学长。」
「你们这又是在欺凌弱小了?」
「楚学长说笑了,这个只是教训一下不懂规矩的学弟……」
男生看了地上的庄维,又看了呆立的曲同秋一眼,笑道:「我说错了,欺负的是『弱』,但一点也不小嘛。」
被称楚学长的自然就是楚漠。这个人曲同秋听说过,大名久仰,今日一见,却困惑恶霸怎么都不长恶霸的面孔。
楚漠身材高大,蜜色肌肤,五官端正,染了一头很不错的头发,长相堪称俊帅,一旁边那个男生也是相仿身形,黑发黑眼,一管笔挺的鼻梁令人印象深刻,怎么看都是英俊的贵公子模样。
相比之下,肥胖迟钝的自己倒更适合演反派头头这种角色。
黑发男生皱了皱眉:「到底怎么回事?」
他没有楚漠那么凶恶,但开口却更让人觉得生惧。不管心里怎么嘀咕,曲同秋一听到他们称那黑发男生「任哥」,又想到之前那两人说的话,就意识到这搞不好是脱身的机会,忙对着那黑发男生,抢先把事情简单明了说了一遍。
「说了不准再差人买东西不给钱,更不准勒索,你们都忘记了?」
楚漠忙劝阻:「宁远,这习气一时半会也没法改得干净,给他们一点适应时间嘛。」
任宁远看了他一眼:「你知道我不是有耐心的人。」
几个人都不敢作声。
曲同秋也是知道任宁远这个名字,同样是新生,听说他来了没多久就让高年级学生心悦诚服,却没想到已经到了可以对三年级的楚漠用这种态度说话的地步了。
楚漠也不再含糊,冷脸对那两个二年级生:「你们都回去等着。敢抢钱还打人,下场自己清楚了?」
又仔细再看看地上的庄维,突然笑了:「啊哟,是这位啊。」
任宁远问:「你认识?」
「新生里最能闹的,除了你,就是他了,」楚漠笑道,「可惜他没你的本事。」
庄维从散乱的头发里瞪着他。
楚漠又「啊」了一声:「这小子真的长得不错嘛。就是性子太不讨人喜欢了。不然也不至于挨打啊。我们有事要先走了,医药费以后找我来报。话说,你能走得动吗?」
曲同秋忙插嘴:「我能送他同去。」
楚、任两人用疑问的眼神望他。他忙解释:「我跟他是一个宿舍的。」
楚漠又笑了:「一个宿舍的,你还跟他要钱,看他挨打啊?」然后跟任宁远说话,声音毫不掩饰:「比起这种人,我倒觉得这个榆木脑袋的庄维还挺可爱了。」
任宁远也看了他一眼。
曲同秋被他双眼一望,瞬间就起了羞愧的感觉,不由推推眼镜。
任宁远瞧了地上神情倔强的美人一会儿,又朝他示意:「那麻烦你送他回去了。」
曲同秋想不到任宁远会这么礼貌,一时受宠若惊,没等他点头哈腰完,那两人就走远了。
第二章
然而此后曲同秋是再也没有和任宁远说话的机会。
因为学生组织内部仍然等级森严。他若要把任宁远当成什么正义的新秀,那就大错特错了。任宁远照样不是什么善类,只不过把混乱的勒索压榨变成极有组织纪律性的收费罢了。
给不出钱的,一律照扁。
不过优劣是靠对比而生的。比起之前一天可能会被不同的人勒索两三次的悲惨境遇,固定交一些费用就可以保证一段时间无麻烦的做法,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像曲同秋这种得过且过只求安稳的软骨头,只要现状比以前好,就会心满意足。
即便日后仍然会因为时而缺钱而被扁,或因为尊容惹人发怒而被扁,甚至因为把缺席名单完整地报给老师而被扁,他也没对作为管理者的任宁远生出什么恶感。
庄维很讨厌他,骂他「奴性」、「没骨气」,他也照样能在骂声中安然地吃下两碗面。
虽然也为自己的没出息而唉声叹气,无论哪个男生都是有当英雄的梦想的,但毕竟能成就者寥寥。
这个世上要有庄维那样独树一帜个性鲜明的反骨,也要有在夹缝里求生存的窝囊稀泥存在,不然人与人之间因为骄傲个性而生出的沟壑,又要怎么填补呢?
他又不害人。在庄维的怒骂中喝着面汤的时候曲同秋心想。起码他问心无愧。
事实上曲同秋不止不讨厌任宁远,对他还有些模糊的好感。
只见了一面,却对那人印象深刻。有些人的气质的确是出类拔萃的,曲同秋一连几天做梦都梦见任宁远,梦里就是日常的学校生活,任宁远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和其他人交谈,或者出现在路上的人群里。
并不是刻意要去想什么,而是那一瞬间大脑的记忆太强烈了。
一个人的魅力、磁场,往往未必会因为他的善恶而增值或打折扣。即使像楚漠那样扁起人来毫不手软的家伙,还不是照样许多女生暗恋他。
曲同秋当然不是同性恋,但他也会被磁场影响,对气质才干堪称偶像典范的任宁远起了亲近仰慕之心。
屡屡观看学院比赛活动,只要见了场上有任宁远,他不自觉就堆出一脸的笑来。
同学都说他:「我的娘啊,你那笑都快满出来了,怪恶心的,快收收!」
曲同秋渐渐发现任宁远常和人去附近的网球场打网球。
他便也时常晃过去,探头探脑的。
为了不表现得太像个怪人,他省吃俭用去买了个不好不坏的拍子,偶尔下场乱打一气。
等他的存在变得不那么突兀了,任宁远他们也发现有一个根本谈上球技的小胖子会来打球,拿来当笑话看还是不错的。
再过个几天,他就可以凑过去,殷勤地为任宁远捡球了。
当了一段时间的模范球童,曲同秋又省下早饭钱,自己去买了一袋网球,每次都拎过去,让任宁远他们玩,结束了他再收拾,带回去。
这种殷勤,他们自然是不客气地笑纳。曲同秋边为自己能名正言顺和他们一同「玩球」而高兴,一边更加受到嘲笑和讥讽。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被楚漠取笑多了也会尴尬和难受,但就是鬼迷心窍了一般,想接近任宁远。
幸好任宁远态度客气,举止比楚漠绅士得多。任何人,只要没激怒他,他都是报以斯文温和的好人面孔,还会对曲同秋说谢谢。
有一天曲同秋发现前来打球的,除了任宁远和楚漠之外,还有庄维。
庄维明明一开始是被强烈排挤的对象,什么时候开始居然和他们走得那么近了。看楚漠还相当明显地在讨好庄维,和最初的肆意欺凌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曲同秋很是惊奇。
但结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他这种曲意逢迎,专门和稀泥的类型,是很难有出头之日的。反而是铁骨铮铮的那些人,尽管一开始容易吃苦头,但时日久了,连对手都会钦佩,乃至于赏识,与之主动交好。何况庄维的样貌风骨,确有梅竹之姿。
曲同秋虽然心生羡慕,但要他现在开始修炼那种傲霜斗雪的质量,又如天方夜谭。
一样米养百样人,强求不来的。
于是曲同秋在球场伺候的对象又多了个庄维。庄维发现他的存在,以及功用之后,更是勃然大怒,当场摔了拍子,扭头就要走。
「你这是在侮辱我吗?!」
楚漠竟然是有些慌乱的姿态,连说:「当然不是!」
「你这不就是杀鸡给我看吗?」庄维气得手抖地指着那边狗腿不已的曲同秋,「想让我跟他一样?做那种事讨好你们?你做梦去吧!」
「你怎么会跟他一样!」楚漠又是劝又是哄,「你是谁,他又是谁?看他什么德性!如果你跟他一样,我也不会这么努力要跟你作明友了。」
曲同秋置若罔闻,挥汗如雨地继续在场边观看,然后跑动。
反正他左耳进,右耳出,不管楚漠和庄维在那怎么彼此别扭吵闹,他只继续专心去当任宁这的小跟班,乐颠颠的。
幸而任宁远不是轻易会露出厌烦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温和,对卖力跑来跑去捡球的他微笑,说「辛苦了」。
只要这样他就觉得很幸福。
连月来曲同秋运动量大增,吃得又俭省,原本嗜好的零食都戒了。能保证三餐就好,肚子饿的时候忍一忍,也就能挨过去。至于钱,几乎全用在争取接近任宁远的努力上了。
曲同秋在洗澡的时候留意到,自己似乎瘦了些,原本低头就能看到的肚腩,尺寸缩小了很多。穿那些衣服感觉变得没那么紧,也有长高的预感。
不过少掉几公斤肉,多了几公分个子,宽大痴肥的衣服穿起来还是差不多。
但他对形象早已经懒得去管了,有洗干净就可以,再怎么收拾打扮,石头上也不会开出花来啊。
何况他除了给任宁远当球童之外,又多了一个自找的差事——替任宁远买早点。
事情起源于一次早起在学院外边的草地上晨读的时候,他在边掰干面包边背单词,抬头却看到任宁远远远地迎面走来。
他还在紧张口吃,不知该不该贸然打招呼,任宁远已经先点点头,微笑道:「早。」
曲同秋一下子高兴起来:「你也来晨读啊?」
「没有,随便走走,这个时间空气好。」
「吃过饭了吗?」
「没,」任宁远笑道,「实在太挤了,我不喜欢。」
早餐的供应时间不够长,大家都在那个时间段蜂拥而去,若不想留下来吃最不受欢迎的那几样糕点,就得抢破头。
不过以任宁远的人气,替他跑腿顺手带个三餐的小弟也不至于没有。
「哦,他们买的我不喜欢。那个蒸出来的鸡蛋糕还不错,但每次一眨眼就没了,除非起得最早,不然也买不到。」
曲同秋惊讶于他肯和自己说这么多话,还会把喜欢吃什么说给他听,顿时受宠若惊。
曲同秋本来也怕挤,而且懒惰,所以常备耐储存的干面包和饼干,或者干脆就睡得晚点去,买点剩下的馒头吃。
自从那天之后,他就比以往起得更早,打破头也要硬抢到那种鸡蛋糕,再抢同样热销的花生煮牛奶,热腾腾地捧着去找任宁远。
收到一个男生送来的早点,任宁远平静的脸上也多出一丝惊愕,但很快平复下来,说:「谢谢。」
而后真的开始吃。
那场景是十分可笑的,一个愣头愣脑的小胖子,端正坐热切地看着一个英俊男生吃早点,即使隔了镜片也能感受到那发射出来的炽热殷切光芒。
如果把任宁远换成个美少女,那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追求场面了。既然任宁远是个男人,还是相当有男人味让人不敢觊觎的类型,那这就是赤裸裸的拍马屁场面。
曲同秋没想那么多,别人的说法他也不介意。虽然意识到竟会忘了给自己买一份,也会觉得有点蠢。
但起码看着任宁远吃的那一刻,他是幸福的。
做这些,他完全是本能行事。谁不想对自己仰慕的人好呢?粉丝还不是狂热到一天到晚送礼物给偶像,一点回报都没有,还能十年如一日地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