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远离————舞枫秋恋

作者:舞枫秋恋  录入:07-13

第一章

 

我认识林峰尧早在秦越之前。

起源於一颗篮球。

吵杂喧闹的操场上人影幢幢,而那颗万恶的篮球,却不偏不倚的正中我的鼻梁。我狼狈的跟那鬼东西一同跌在地上,鼻头一热,血就像坏掉的水龙头一样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


「拜托,你不会接还不会躲啊!」

我猛地抬起头狠狠瞪向那人,他明显的愣了愣,下一秒就轻易的把我从地上拽了起来「我看你还是去医务室吧,你那鼻子好像水管爆裂。」

左右鼻孔各塞住了柔软的纸巾,我只能用嘴巴吃力地呼吸著。微仰著脑袋,不忘向一旁的罪魁祸首甩几个白眼。

那家夥人高马大,少说也有185以上,鼻子很挺,眼睛很亮,长的到是人模人样。

可惜性格恶劣。用球砸的我猛流鼻血,竟然还好意思反过来指责我的不是。

「同学,没有人跟你说过篮球队训练的时候不要随便接近球场吗?」他摇晃著脑袋「刚刚要不是你突然蹦出来,那球我准能抢到。」

我忍不住翻白眼,哼的一声把鼻孔中的纸团喷了出来「同学,我才第一天转进来,鬼才知道你们篮球队放著好好的体育馆不用跑到操场上做什麽!」

我们的第一次见面,说起来并不愉快,孽缘便从那万恶的一球开始。

後来才知道他叫林峰尧,是篮球队的队长,学校的风云人物。跟我同样是大二的学生,好死不死的,还是我的室友。

男生总是比较容易混熟,在他知道我将在未来的两年中与他同睡一屋时,便亲热的把我例入好友级别,带著我这个转校生在宽广的校园内晃了好几圈。

为了转入这间学校,家里闹了三个月的革命。老妈一直不能理解我为什麽要放弃之前那所好学校,转入K大这间二流大学。其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有问题,只不过因为不想留在有老妈的城市,不想再做她羽翼下的小绵羊。


老妈说,老爸是海军军官,立下过一等功。不过他在我还在娘胎中九个月的时候,就死在海上了。我二十一年的人生中,只有奶奶与老妈两个女人,没有男人。老妈娘家的亲戚都很势力眼,老爸还在世的时候每天踩的家里门槛都快平了,却一个个在他死後就断绝了来往。我的童年是在不停的搬家中度过的,老妈带著我跟奶奶从这个城市搬到那个城市,再从那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房子却越住越小。直到我上高中的时候,生活才渐渐稳定了下来。在那断马不停蹄的日子中,我没交到一个朋友。


林峰尧说我性格孤僻不好接触,总是一副冷冰冰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样子。其实我只是不知道该怎麽样表达而已,长这麽大一直很听老妈的话,只有转学这件事是自己争取来的。殊不知这个任性的决定,换来老妈多少眼泪。


後来我发现林峰尧学习真的很烂,他之所以能进入这所学校全都是因为篮球打的好,保送进来的。他本身也没什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决心,一股脑的扎进篮球里,誓要把体育事业发扬光大光宗耀祖。


他的床位在我的下面,本来他应该在上面的,但我实在担心他那麽一大坨在顶上翻来翻去,哪天会不会把床压塌掉在我身上,於是就换了过来。刚开始的时候他颇多怨言,後来每当睡不著的时候就站起来拉著我讲话,个子高的好处,就是连垫脚的都不用,长手一伸抓我一抓一个准。


每天的形影不离使我们逐渐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是我第一个想用心去交的朋友,我开始很依赖他,不管什麽事都要找他商量。林峰尧个性没我这麽别扭,反而有些老好人,我很少见他生气,总是一副笑嘻嘻的表情。


这个人的出现占据了我人生大部分的时间。下课後我不再急著去图书馆学习,而是每天跑到球场去看他训练。

校队的教练是个古怪的老头,放著有冷气房的体育馆不用,总喜欢让他们在大太阳下暴晒。所以跟别校比赛时我们的队员都特别好认,一个两个都黑的像煤球。

「再这样下去我离变成非洲黑人不远了。」这天训练结束後,他照例坐到我身边大口的灌著水。

「不会啊,这个颜色完美极了。」我打量他运动背心下古铜色的皮肤,胸膛随著呼吸起伏著,汗珠在光滑的皮肤上滑落。我突然觉得口干舌燥,连忙不自在的转移话题「怎麽从来不见你女朋友来看你打球?」


林峰尧的魅力果然不同凡想,一年级刚入学的时候就勾搭上了三年级的校花学姐。那位艺术系的学姐新潮冶,绝对是大部分男人流口水的对象。林峰尧却丝毫没费力气,第一天收到情书,第二天约会吃饭,到後来上床谈情说爱,不过一个星期的时间。


他一愣,皱了皱眉「她嫌外面太热了,怕被晒黑。」说完上下打量起我来「你小子,跟白辗鸡似的,整天这麽在太阳低下蹲著看我们打球,也没见你黑到哪儿去。」

我一阵不自在「我……我觉得你应该抽空多陪陪她,女孩子嘛,要花心思哄的。」

「再过半个月就要比赛了,我哪儿来那闲功夫去哄她。」他忽然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怎麽,吵架了?」

「也不是。」他抓过毛巾擦脸「感觉不对了吧。她马上要毕业了,最近一直在忙著找工作,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打电话也不知道该讲什麽。」

「可能……等她找到工作,稳定下来就会好了吧。」

我的预言并没有实现。六个月後校花毕业了,找了一份跟专业毫无关系的秘书工作。一个月後向林峰尧正式提出分手,原因是与公司小开陷入热恋。

我偷偷打量他的神色,倒是找不出什麽伤心的表情。林峰尧向来少根筋,也许失恋的杀伤力对他来说远不及输球来的凄惨。

「她说,两个人一旦生活在不同的层次领域里,就真的很难再找到共同语言。她还说,我的世界还是整天围著篮球转,而她的生活舞台却是我没法体会的。」这晚我们坐在学校里的喷水池旁聊天,林峰尧抬头看著满天的星星突然蹦出这句话。


微薄的路灯下,他刚毅的侧脸也柔和了起来。浓密的睫毛眨啊眨啊,让人很有揪一把的冲动。我别过头,身体里涌起一阵难受的感觉。不知道从什麽时候起,我对他的感觉从朋友而变质了。开始变的不满足,想碰触他的欲望,一天天渗入进我的心底。这是不是人们常说的喜欢,我并不清楚,我从来没喜欢过什麽人。


喜欢这个词对我来说,是一种奢望。从小到大,我喜欢的东西从来没有属於过我。

「所以说你下一个对象,还应该在学校里找。」我慢吞吞的吐出这句话,还参杂了自己小小的私心。

那之後下了课我不再急著去找林峰尧,而是一头扎进网吧,在网络里疯狂的搜索关於“GAY”的资料。一篇篇看下来总是胆战心惊,只能在夜深人静时哀悼自己注定无望的感情。


林峰尧一直没再交过女朋友,他似乎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训练上。每年一度的冬季选拔赛对他来说非常重要,毕竟许多国家队里的正式球员,都是从那个比赛被选出去的。


魔鬼教练的训练不是普通人能吃的消的,林峰尧早上一定爬不起来,於是我便要负责把他从床上拉起来拖到教室去。教授早已经放弃了对他爱的教育,任他在角落里睡的昏天暗地自生自灭。可怜我为了不让他混的太离谱被三振出局,还要帮他抄一份笔记以在考试时做恶补之用。


虽然有时候觉得很辛苦又不值得,但每次见他装可怜的样子又忍不住心软。同室的林爵总是挖苦我说「叶冉你俩整个就一周俞黄盖的现代版。」

那断日子虽然混乱,却让我觉得甜蜜。林峰尧的生活重心围绕著我,而我围绕著他,套用苦情小说的情节,很有相依为命的感觉。

但是那段甜蜜的日子只维持到大三下学期,秦越便出现了。

 

2

 

有些人生来带风,走到哪里都能揭起一片哗然,秦越就是这种人。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他刚转入T大教学的一节公开课上。

刚从学校毕业只有两年工作经验,却能被聘请进入T大授课,他还是校史上的第一人。光凭这一点,那堂公开课自然吸引了很多人。我跟林峰尧赶到那间课室时,里面已经挤满了人,林峰尧拉着我一路挤到窗户边上,勉强算是个能看清讲台的好位置。


其实学室内设计的人都听过秦越的名字。毕业于某名牌设计大学,初入社会头一年,便在设计界锋芒毕露,成为圈内最年轻的设计师。我们这些学室内的,无不把他奉为神明。


秦越走进来的时候,引起一阵不小的骚动。我抬头看到他,也不免一声感叹。

帅哥很少见,长这么帅的不去当演员实在是埋没人材。淡蓝色的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NIKE的运动鞋,左耳上的钻石耳钉闪闪发亮,这身打扮让所有人跌破眼镜。那付阳光男孩的青春模样,怎么看都是个刚踏入大学门槛的学生,谁会相信他已经25岁了?


设计系主任似乎也对他的穿着颇不满意,却没有说什么,拉着脸做了短暂的介绍后,就把小绵羊推上了刑场。

秦越面对坐下的百十来口人并没有祛场,那堂公开课非常的成功、精彩。他爽朗的笑容,轻快幽默的授课方式很快征服了所有的人。

回宿舍的路上,我跟林峰尧兴高采烈地讨论着这个新来的老师。年轻幽默又风趣,看上去很好相处,接下来的日子总比对着一些严肃的老头有意思的多。

他捏着自己的耳垂说「我觉得像他那样带个耳环挺好看的,哪天咱俩也去弄一个?」

我一愣,想起之前看过的那些资料上说有些GAY都喜欢在单只耳朵上带个耳环,难道那老师也是?!

「不、不太好吧。那玩意还是别瞎带了,整不好人家以为是流氓呢」

他回头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你也太老土了,现在街还有几个小男孩没扎耳洞的啊。」

寝室条件还算好,只住了四个大男生。林爵开朗爱闹,见到我就弟弟长弟弟短的套近乎,不到三天就跟我混了个滚瓜烂熟。他的同床叫张海明,全学年第一,人就难免孤傲了点,顶不屑与我们鬼混。他在寝室的活动,除了看书,就是睡觉。


一进门就见到林爵两腿大张着躺在床上看漫画,林峰尧抬起脚就照他两腿中间一踩「别在恶狼面前摆这么淫荡的姿势行不行!」

林爵嗷嗷叫着跳了起来,张海明从书中抬起头斜了我们一眼,又低了下去。

「哎,跟你说啊,我们新来那个老师是个帅哥哦。」林峰尧兴致勃勃。

「靠,要是个前凸后翘的美女我还能流两滴口水,一个男的你跟我说什么呀!」

林峰尧还在那里滔滔不绝,我盯着他看,突然有股异样的感觉。

他已经很久没对一个人这么感兴趣了。

「哎?我袜子都哪儿去了?」他终于想起自己下午要训练,站起来着装。

「我早上给你洗了,都堆成山了,恶不恶心啊!」

他惊奇的凑过来「我的好弟弟,连袜子都帮哥洗了,你也太贤妻良母了吧!」

我被他看的混身不自在。实在是因为从小妈妈就要在外奔波赚钱,奶奶身体不好,所以我六岁就开始给全家人洗衣服。这习惯养成了,也就见不得脏。林峰尧的床底下那一堆袜子已经不知道放了多久了,以至于宿舍里总有股怪味。我一开始还以为哪只死老鼠葬身在宿舍中,一揭床单差点没晕过去。趁着早上没课把那堆袜子洗干净,还开了半个小时的窗户,才让新鲜的空气盖过了臭袜子味。


林峰尧还在满屋子找袜子,我翻开柜子拿了双自己的给他「你先穿我的吧。」

他高兴的抢了过去,还在我的脸上啵了一口「这么懂事的弟弟,让哥怎么不疼你!」

我慌忙转身上了床,尴尬的掩盖火红的脸。不料刚跨上床就被他拎着领子拽了下来「小冉,陪我去训练吧,然后一起吃饭。」

我只犹豫了一秒,就点头答应了他。其实我想复习,明天还有考试,可是我不忍心拒绝他。

林峰尧在球场上挥汗的时候真的很有型,他随便的一个跳跃、投篮,都能引起场外女生们的尖叫。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向我看过来,得意又调皮地吐出他的舌头。下一秒,他的视线突然直直向我身后望去,我疑惑地转过头,有一霎那被光眯了眼睛。


秦越站在操场边,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微微扬起,唇边带着抹微笑,阳光照在他身上,在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影子。

 

3

 

我回头看向林峰尧,他已经呆住了,以至于连那颗正急速向他飞去的篮球都没察觉,只能砰的一下被砸中了脑袋。

我心急地站了起来,秦越在身后发出嗤笑。林峰尧涨红着脸回头去骂害他出丑的队友,眼睛却不时地飘向秦越。我觉得自己的心都揪了起来,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一眼。有些重要的东西,是不是我已经错过了?


晚上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林峰尧明显的心不在焉,平日里嘴巴闲不住的是他,今天却像个闷葫芦一声不吭。我在他面前晃动筷子,他不理我;把他最讨厌吃的青椒丢入他的盘中,他当成芹菜一起吞下去,毫无所觉。


后来的几天,午后的操场旁边都会看到秦越的身影。他人缘好,脸上总是带着笑,长得又像小孩一样,很快就跟篮球队的一帮子人打成一片。我注意观察了一下,他特别喜欢跟林峰尧讲话。其实,林峰尧是机械系的的,跟秦越八杆子打不着干系。那天他之所以会出现在那堂设计系的公开课上,纯属是为了陪我。


有一天我跟林峰尧在吃晚饭的时候,他又开使走神,我生气的用筷子敲他的盘子,他抬起脑袋看了我半天,突然说「小冉,你说秦越下班不回去背课,总跑来看我们打球干嘛呀?」


他跟我提起秦越得时候,从来不叫老师,理由是看着一张比自己长得还小的脸叫老师很怪。

我没精打采「喜欢看呗。」

「可我上次问他了,他说还行,不是很喜欢。」他突然眼放奇光「他还让我有空教他打球呢!」

啪的一声,我掉了根筷子。

林峰尧兴奋的说「你不知道,近距离看秦越,才发现他皮肤真不是普通的好,嫩的像豆腐!」

我不高兴的截搓盘子里的茄子「一个大男人,嫩有什么用?」

他愣了愣,有些失望「是啊,如果是女的,什么都好办了。」

我瞪着他,心里扑通扑通乱跳,胸口闷着什么快喘不过气来「峰尧,你不是对他有兴趣吧?」

他嘿嘿一声,埋头扒饭。

 

那之后林峰尧与秦越的来往更加繁密,秦越大概也怕被人说闲话,倒是很少去看篮球队训练了,可是晚餐陪林峰尧吃饭的对象,换成了他。

开始的时候,林峰尧也会拉着我一起。秦越总是不停询问他关于篮球的种种,两人很有共同话题,我几乎插不上嘴。对于篮球,我是不太喜欢的,林峰尧也知道跟我谈那个等于对牛弹琴,他常常对着一脸茫然的我唉声叹气。


席间秦越不时给林峰尧夹菜,把盘子堆成了小山,而后转头看到枯坐一旁的我,顺手夹了块红烧肉给我「叶冉,吃饭啊,发什么愣。」然后又与林峰尧打聊得热火朝天。


通常一顿饭下来,我都是食不知味,久而久之我也懒得再去。秦越的表现实在已经很明显,而林峰尧那个呆瓜还在困惑为什么秦老师会跟他这么投缘。我有些感到危机,可又单纯的觉得林峰尧既然以前交过女朋友,那怎么也不会再喜欢上男人。


事实证明,我错的离谱。

接近中考的时候,我忙得焦头烂额,下了课就一头扎进图书馆,不到关门不回宿舍,回到宿舍还要边啃面包边看书。这一忙起来,自然忽略了林峰尧的动向,反正他总觉得自己考个及格就能心安理得,每天照样下了课训练,训练完出去玩。


两周后终于从地狱式的复习中投入考场中,我准备充足,总算放下心中大石。与林爵一起回到宿舍,林峰尧正躺在床上戴着耳机摇头晃脑。我坐在他床边摇了摇他的腿,他睁开眼睛看我,笑嘻嘻的蹦了起来,我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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