聿华却突然爬起来,以指尖磨蹭著他长满胡渣的下巴,闪烁的眼内有著无比的坚定。「莫恩斯,无论如何,请你不要忘记,你跟一凡是不一样的。」
不一样吗?
有什麽不一样?
无数疑问倏时涌上心头,但莫恩斯只是应了一声。「嗯,我绝对不会忘记的。」
无所谓了,反正聿华已经亲口说出来,他是不一样的……
而且李一凡根本不会接受聿华啊!
哈哈哈!
单凭这一点,他已经大获全胜了。
「校长独子死亡事件结案!废材警方断定自杀!」
「自杀?他杀?意外?疑点重重下的结案」
「高考压力!又一高三生自杀!家长责任?老师责任?社会责任!」
当一张又一张剪报整齐地排列在桌几上,夺目的标题显示出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而在此同时,也有不少谋体怀疑自杀这一说法。
「这些都是凯辰替我搜集的资料。」莫恩斯捡起其中一张模拟图片,递给聿华。「根据综合的资料,这就是当时的案发现场。」
才瞄了图片一眼,聿华翻翻白眼。「你画的?」
「是啊!漂亮吧?!」
「这图画错了!垃圾!」二话不说,乾脆把报道揉成一团,扔。「他明明是淹死的,口鼻应该朝下。」
「胡说!我根本没有画错啊!」眼巴巴地看著辛苦画了半天的图成功跨栏,再逞抛物线跳下,莫恩斯无力地摊软在地上。「这不就是疑点吗?明明是淹死,但是口鼻朝下……我可怜
的图啊!」
「喔,原来是这样。」聿华淡然地喝了一口茶。「这不就是说,媒体已经发现了疑点?为什麽警方还不肯深入调查?」
「咳咳!」终於进入解说的程序,莫恩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回复正襟危坐的姿势。「让我来解释一下吧!警方不排除曾经有人移动过尸体。」
「什麽?」
「因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尸体不曾移动过。」
聿华偏起头,想了想。「他X的!这是什麽道理?」
「过去的法律需要指证嫌疑者不是犯人的证据,但是自从西方法律的引入,还有人权等等牵涉在内,我们现在需要的是指证嫌疑者是犯人的证据,一旦无法提供,也只能让凶手逍遥法外。」说著,莫恩斯凝重地敲了敲桌几。「聿华,好学生不准说脏话。」
「知道了,大侦探!」听完他这一番话,聿华不再嬉皮笑脸。
因为眼前的莫恩斯简直就像是真正的侦探一般,帅!
「另外,还有两个疑点,一是死者堕河前曾经喝酒,二是我觉得死者赤足有点奇怪。」莫恩斯抚著下巴,眉心早已皱起几座小山。
「赤足?会不会是在挣扎时踢掉?」聿华抓过纸笔,描画印象中的案发现场,有些後悔让那团纸随风而去。「你继续说,我画画看!」
这起案件的案发现场有两处:晨跑者发现尸体的河段与死者跳河的天桥。
案发的河流名为银沙河,水深及膝,而唯一能横跨河道东西两岸的桥梁并未命名(以下暂称「银沙桥」),由於甲私立高中沿银沙河东岸建造,因此银沙桥便成为学生们上下课的必经之地。当晨跑者在西岸发现尸体,警方在半小时内发现银沙桥上的遗书、背包和啤酒罐。
至於发现尸体的河段却是在西岸,死者身穿校服,一脚穿运动鞋、一脚赤足。
「嗯,你看这张照片,这是记者找到的。」
「鞋子?」聿华依循著莫恩斯的指尖看去,便已晃然大悟。
因为在黑白双色的照片上,是一只在河道东岸上漂浮的运动鞋,而在鞋子里正穿著一只湿润的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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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左上角的图...是莫恩斯画的,不是我画的~不是我画的~因为不能用a href,於是只好上载了T^T用蓝色是因为色感不好,就是乱点的,其实本来有两张,天桥一张,尸体一张,但是我已经不行了……呃……都说不是我画的。(捂面)
上回的H太胡闹,他们两只会好好地反省,每晚看GV努力学习!
私家侦探的烦恼[19]
「奇怪吧?!连袜子都脱下来了!」莫恩斯把左脚套上袜子,再用右脚踩住,磨蹭几下,柔软的袜子便轻易被扯落。
「你的意思是,袜子在湿透以前已经被人脱下来了?」聿华马上想起了被雨水沾湿的袜子紧紧地黏著皮肤的感觉。
有时候,他甚至要连袜子也都反过来,才能把袜子脱下。
「可能性很高,而且这种运动鞋有保护脚踝的功能,要是不放松鞋带,并不容易脱下来。」莫恩斯把运动鞋的目录拿出,圈出死者穿著的型号。
运动鞋有林林总总的款式,基本上可利用运动作为分类,足球鞋底下有钉子,田径跑鞋的材料比较轻薄,而篮球鞋的鞋筒则普遍上比较高。
「我知道了,如果强行把鞋脱掉,便会有可能连袜子一起扯落。」点点头,聿华把袜子塞进水杯里。
「虽然我们不能排除任何的例外,但是……还是比湿透後,鞋和袜子一起被死者挣脱的机率来得高。」莫恩斯支著下巴,凝望著水份慢慢被布料吸收,脑袋也逐渐发涨起来。「鞋子是强行扯落的话,会不会是被人扯落?」
「搞不好是他自己脱下来,再扔进水里的,一个酒醉的人的行为是难以解释的。」聿华抱著他的腰,轻轻吻上他的脸颊。「酒能乱性,不就是这个意思?」
谁也想不到失落过後,竟是一夜的激情!
「我想不通。」莫恩斯摇摇头。
直至第三个吻也唤不醒莫恩斯羞涩的红晕,聿华恼怒地拥紧他。「我更想不通,校长为什麽故意隐瞒这些疑点?」
「颜校长相信的不是这些所谓的疑点,而是作为一个父亲,他深信自己对儿子的了解。」莫恩斯不能忘记颜已坚定的表情。
“我的儿子是绝对不会自杀的!”
当时深受丧子之痛的颜已咬牙切齿地说。
「我还记得校长曾经说过,他认为凶手是儿子身边的人。」其实聿华对案件并没有任何的头绪,只想唤起莫恩斯的注意。
每当陷入深思,莫恩斯便会迳自在发愕。
惘然的表情、空洞的眼神,彷佛连他的灵魂都要飘至远方。
「嗯,他似乎不相信作供的老师和学生。」看著剪报上日渐消瘦的颜已,莫恩斯不禁感概地叹了一声。
颜校长真可怜啊!
一个人的生活并不好过……
「因为他根本不相信他们的证供。」聿华凑近某篇报导,指了指它的标题。「你看看这一篇报导,我很同意他的说法,就算名列前茅的学生也会承受许多压力,更何况父亲就是学校的校长?而且父母也不一定能了解子女,我在部署离家出走时,还特意装了半年的好儿子。」
「离家出走不一样。」莫恩斯没有阻止他的吻,却只是淡淡一笑。「就算父母不一定能够了解子女,预先安排的自杀,至少会在生活上留下蛛丝马迹,除非他是一时冲动……」
如果是一时冲动,游乐场门票和日记这两个疑点便可以排除了。
「自杀动机?如果不是压力的话,就是爱情了!」聿华深信他的预感,这起自杀案一定与王雅莉劈腿有关。「不然,单纯地不想活了也能算得上是一个动机吧?!」
一抹悲凉令莫恩斯黯下了眼眸。
不想活就能去死吗?
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选择死亡的权利?
「总而言之,『遗书不是死者预先准备好』这一点,我们已经没办法证实,鞋和袜子再不合常理也只是一个线索罢了。」到最後两人还是再次陷入死局。
但是,聿华很快地提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其实我们可以假设他们所有人都在说谎。」
莫恩斯错愕得全身一颤。「这个说法能说得过去,遗书和证供都可以伪造,可是……李一凡也是人证之一呀!」
为这起案件作供的有班导师李一凡、英文老师范向阳、死者女朋友王雅莉,他们都有不在场证供,先不说合媒杀人的可能性,但是假如他们都一致地说谎,的确能够推翻警方的判断。
这是他不曾考虑过的状况,杀人需要动机,说谎也需要理由。
「罗嗦!当然是案件比较重要!」聿华嘟起唇,不喜欢他动不动便提起李一凡。「就算他是凶手,我们也要把他绳之以法!」
「好、好吧!」莫恩斯暗自吁了一口闷气。
偷瞄他一眼,聿华继续说:「既然我们的调查一直没有进展,不如换个方向,假设死者并不是自杀。」
假设死因不是自杀的同时,他们先不要找寻疑点,反过来寻找有机会成为疑点的地方。於是他们需要调查的地方有:
.作供者的不在场证据有没有疑点?
.作供者有没有一致地说谎的理由?
.死者在坠河前,最有机会接触过什麽人?
.嫌疑犯又会是谁?作供者们?还是另有他人?
.最後就是死者有没有被杀的理由?
「说到底,你还是怀疑王雅莉?」莫恩斯知道她一直是聿华调查的目标。「爱情对现在的高中生来说,真的重要到不惜杀死情敌的地步?」
「因为是高中生,思想才会这麽不成熟。」聿华把手伸向他的眉心,试图抚平那几座碍眼的小山。
「所以你的思想不成熟?」
「啧!你是在绕圈子,反过来批评我吗?」聿华不悦地抿唇。
又被他的逻辑问题阴了!
「哈哈哈!我说笑,别当真,原谅我吧!」为了赔罪,莫恩斯主动凑近他,在他的唇上落下蜻蜓点水的一吻。
「还是你昨晚的嘴比较甜。」聿华把双手圈上莫恩斯的脖子,顺势把他推倒在地上。「王雅莉她有杀人动机,还有赵永安,范向阳老师也有嫌疑。」
「那……你想怎样做啊?」莫恩斯凝望著近在咫尺的脸庞,半垂的眼眸里是无法掩饰的忐忑不安。
「把他们交给我吧!你不要想太多了。」聿华把脸埋进他的颈项间,闭上了眼眸。「如果还是不行,就不要再继续了。」
莫恩斯怔了怔。
「对不起。」
「为什麽要道歉?」
「没什麽。」
「我有点累,让我睡一会儿吧!到了晚上,我们还是到银沙河走一趟比较好。」话才刚说完,聿华便打了一个呵欠。
直至聿华的呼吸逐渐平稳,莫恩斯那双有著轻颤的大手才慢慢地攀上聿华的腰,眼角悄悄地瞄向搁在地上的文件夹。
在文件夹内,其实还放著一份宝贵的资料。
这份资料是莫凯辰从某警员手中得到的,都是各人对警方所说的供词。
莫恩斯没有把它拿出来,并非因为没有作用,而是他不敢。
就如同聿华刚才所说,在这当中或许有人在说谎,但要是针对证供来说,最有嫌疑的不就是辙夜留守在学校里,互相为对方作不在场人证的范向阳和李一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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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差不多列出来了....最後剩下人物关系....-v-
谢谢你们的阅读~
私家侦探的烦恼[20]
[img]sjztdfn[20]_3.jpg[/img] 甲虫车在昏暗的银沙河岸上前进著,不经意辗过一颗石子,车身随之颠簸起来。
猛地,人和车的尖叫倏然响起。
「啊!又中了!」用力踩下刹车的莫恩斯急忙抚著屁股,试图压抑从内而外引发的不适感。
被聿华撕裂的伤口并不严重,只是他也没想过,一觉醒来,帮助止血的棉花球会掉进深不见底的洞穴里,柔软的球体搔痒著敏感的内壁,每当被挤压还会纠结成硬块,准确无误地刺激著隐藏在深处的「死穴」。
车窗的倒映上,支著下巴的聿华缓缓勾起唇角。「怎麽了?还痛啊?」
「你到底塞进去多少颗了?」肯定不只一颗!
嗯嗯……他还清晰地感觉到,它们在他的体内游走?!
「我忘了。」掏了掏耳朵,聿华慵懒地侧首看他。「我也没想到你会有一朵这麽馋嘴的小黑洞啊!」
「我那地方……哪会馋嘴了?」莫恩斯的小菊花顿时一紧。
「因为我把棉花球挖出来的时候,它朝我张著嘴,一吸一吸的,在投诉呢!於是我把棉花球还给它,它咬著不放,然後呼一声,棉花球便消失了。」聿华嘟起半启的唇瓣,不知从哪里拿出一颗棉花球,模仿当时的状况。
「胡说!又不是科幻片!」莫恩斯的脸染上绯红,就连呼吸也急速起来,可是他的眼睛却无法从这煽情的一幕上移开。
一吸一吐,棉花球倏时被晶莹的唾液包裹著……不对,棉花球的白慢慢与之融合,露出内里通透的黯红!
这、这不是棉花球?!
正当他想凑近看清楚时,聿华已收起舌尖,啃咬著柔软的质感。「这糖真甜。」
「棉、棉花糖?!」而且还要是内里藏著软糖的那一种!
认清了这个可怕的事实,莫恩斯瞪大的双眼几乎滚落地上。
「我不是对你说过,待今晚的调查结束後要吃甜点?我好期待啊!莫恩斯……」
不待聿华把话说完,莫恩斯的下半身只剩下一条四角裤,而在探进裤内的手一触碰到一块黏稠时,车厢已传来剧烈的震动。
「啊啊啊啊!难怪它在里面滚来滚去的……不要、不要,我要把它弄出来!」
「拜托你了,我们还在街上啊!」聿华瞪了碰巧经过的途人一眼,不满地皱眉。「我不想被围观。」
莫恩斯又在摇了,看来他得找个摇的花式来满足他!
「我不管!快把它弄出来!」再不弄出来,他都要疯了!
谁会把糖果塞进人家受伤的菊花里?
那谁就是变态!大变态!死变态!
「那我只好提早用餐了。」故意将他的焦急当是对自己的渴望,聿华长叹了一声,唇角的笑意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