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曙光 上——奚日

作者:奚日  录入:12-09

玛丽是这个世界的一个美丽妇人,一头金黄色的头发,玛丽喜欢来这个小木屋休息,可是这次却在这里发现了一个陌生的糟老头。玛丽厉声问他是谁,老头疑惑了,歪着头想他是谁呢?是张三?李四?老头忘记自己是谁了,不过他记得他在前世那个世界的事,他记得他喜欢和隔壁家的黄老头去钓鱼,他记得他喜欢到野外隔很多茅草做成扫把,他记得他家屋外有一棵大树,上面挂着很多红红的细线。

玛丽没耐心了,问他到底是谁。他反过来问玛丽你是谁呢?玛丽说,我叫玛丽。老头摇摇头,我们那里的名字不是这样的,这样的名字不好听,为什么你会觉得好听呢,不过为了习惯你们这里的风俗,我就叫尼莫吧,你叫我尼莫就可以了,或者你不喜欢叫我张三也可以,叫什么不重要,只要可以作为我的代号就可以了,不过既然要作为代号还是取个好听一点的名字吧,虽然我只是个糟老头,可是我也喜欢美丽的东西。玛丽生气地走了。

尼莫觉得有些孤单,他看看这个陌生的世界,这下他是一个人了,他在想他是生而就一个人呢还是后来才是一个人的。突然有人说话,说尼莫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玛丽,还有我。尼莫只看到一面镜子,镜子竟然会说话,这个世界太神奇了。

尼莫反驳,玛丽是玛丽,我是我,我还是一个人,不过我可以和你做朋友,我就不是一个人了。尼莫问镜子叫什么,镜子说他叫莫尼。尼莫高兴了,他有朋友了。他无聊的时候会去找玛丽,或是和莫尼说话。慢慢的,他在这个世界生存了下来,可是他的记忆却慢慢下降了,他慢慢地忘记了前世的东西。他的视力也下降了,他说,我老了,以后或许什么也看不见了。莫尼说,虽然你很多东西都看不清了,可是有些东西不是越来越清晰了么?比如说五颜六色你现在肯定看不清楚了,可是黑色你却看得更清晰了。

尼莫想了想,也是,比如他看莫尼就越来越清楚了。黑格尔不是说在纯粹的光明中就像在纯粹的黑暗中一样,看不清什么东西吗,原来是这回事。尼莫屋前的木质闹钟坏了,停在某点不动。他拼了命地把他修好。玛丽恨恨地说,这个疯老头。莫尼问他,你为什么非要把它修好呢?你也不用它。尼莫说我不知道,就像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活着,可是我必须把它修好,莫尼你不要阻拦我,你知道我的脾气。莫尼没有阻拦他。

最终尼莫死了。莫尼陪葬了,碎了满地玻璃。闹钟挂在树枝上,最后一根秒针虚弱地动了一下便没动静了。尼莫死的时候已经记不清很多东西了,他不记得隔壁家的黄老头,不记得茅草扫把,不记得挂满红线的大树,他躺在木屋里,安详而孤单,他会去哪里呢?去哪里都无所谓了……

这本书祁尉是没读明白的,只是觉得作者勾勒的这个世界和这个老头很有趣,当时挺佩服裴峰的,很好奇他脑袋里都在想什么,让祁尉写论文可以,可是让他写小说他自认为这辈子都没这艺术细胞。

可是这个故事真是裴峰抄袭的吗?

祁尉不相信,打电话给黎波,可是黎波的手机关机了。祁尉从网上找到《让我遇见你》这本书,这本书在五年前就出版了,可是一直无人问津,销量很是不好。祁尉快速看了一下内容,这本书讲的也是一个穿越的故事,书中也是一老头穿越到西方国家,穿过去后变成一个年轻帅气的男子,前世的事他也有些记不清了,他在这个世界十分孤单害怕,他很想回去。可是他遇见了一个金发美女,他们相爱,金发美女给他温暖,他终于为了她留在这个世界……

虽然里面有些细节有点相似,可是看得出来,两部小说表达的主题完全不一样,一部偏向于纯文学,另一部只是一个穿越题材的爱情故事。

晚上,黎波打电话给祁尉,让祁尉出去见见他。

第14章

夜色灯火辉煌。形形色色的人们在街上川流不息。祁尉和黎波坐在站牌的座位上。

“裴峰没有抄,那是他自己写的,为了写这本书他很多夜晚都没有睡觉。”黎波脸色黯然,眼神空洞而倔强地看着祁尉。

“我知道,”祁尉说,“我不懂文学,可是我相信一个真正热爱文学的人的清高,但现在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要怎么帮裴峰打赢这场官司。”

黎波沉默着不说话,英俊的脸在浓厚的夜色中跟着凝重。

祁尉继续说:“立法和司法上对抄袭都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你要说服他们是需要花心思的,尤其是有些审判员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观点,要说服他们更难。”

停顿了一下,祁尉又说,“我建议你多看几遍《让我遇见你》这本书,这样答辩时也有方向。”

黎波语气不善:“没什么好看的,我知道他没抄就行。”

祁尉说:“你理智一点,我知道你现在抗拒这本书,可是你不看的话没法打好官司的。”

黎波紧闭嘴唇不肯妥协。

祁尉看着他,温言说:“黎波,你也知道现在法学界对抄袭的认定,通常都是比较两本书的相同之处或相似之处,而不比较他们的不同之处。这个观点理论上是好的,可是在实践中却是对被告不利甚至是苛刻的,因为一本书肯定不可能与其他书完全不一样,原告方只要找出两本书的相同点或是相似点加以强调就很容易将之认定为抄袭。”

黎波咬咬牙,“我知道,可是我是不可能去看那个什么狗屁书的!我去看了就是对不起裴峰,就是不相信他。”他固执起来谁也拉不动。

祁尉叹了一口气,“可是你这样怎么打官司?”

“我自然能打赢,清者自清。”

“黎波,别太任性了,你见过的世面可不小,你真相信什么清者自清吗?最不相信正义的就是我们这些学法的人,这个世界一直在追求正义,可它的本质从来就不是正义的。现实一点,好吗?”

黎波沉默着,也不表态,祁尉说:“你最好有点分寸,你是裴峰的爱人,可是在这场纠纷,你只能做他的诉讼代理人,做律师是不宜掺杂太多个人情感的,审判人员只看你的证据,不听你阐述什么事实。”

深夜两人各自回家后,祁尉有些累了,也就早睡了。他希望黎波能协调好这件事,不要任由情绪被左右,让理智冲昏头脑。

昏昏沉沉睡下,后半夜时电话突然响了。祁尉接起电话,黎波深沉沙哑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黎波说,我看那本书了,我看了之后更加确定裴峰没有抄。

祁尉问,你的理由呢?你拿什么证明?

黎波说,我会找到证据的。

然后电话那头传来嘟嘟的电话声。祁尉见手机屏幕暗下去,再也睡不着了。

这几天黎波一心都在为裴峰的案子忙碌,整个人憔悴了一大圈。这本书裴峰付出了太多的心血,他不能看着他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东西被人侮辱毁掉。

可是这样的黎波反而让祁尉更加担心,黎波太过浮躁了,这样的状态,恐怕……

不久,中院发来通知,案子已经受理,即将开庭审理。原告为陈水,共同被告是裴峰和玉印出版社。

案子公开审理,当天来了很多媒体记者,对这件事的关注度很高。祁尉看到一向毫不畏惧的黎波那天竟然有些紧张。

审判过程中,原告陈水诉称,裴峰的《花信》构思与其着作的《让我遇见你》大体相似,侵犯了陈水的着作权,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玉印出版社作为专业的出版机构,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裴峰不以为意,坐在被告席上没有一点惧意,狂傲地说:“呵呵,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你那书充其量也就一没水准网络小说,我要抄也抄点写得有点水准的吧。”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提出证据证明裴峰在写《花信》之前曾接触过《让我遇见你》,裴峰毫不避讳地就承认了,没错,他是看过《让我遇见你》这本书,他看过的书多了去了,什么都看,经典名着、小学生作文等等都会看,可是如果今天陈水不把他告上法庭,他都忘了自己曾经看过《让我遇见你》了,这种没内涵的小说他一般都是看了就忘了。

裴峰的态度让陈水气得不轻,要不是顾虑到法庭纪律,他可能已经爆发了。

祁尉倒是挺佩服裴峰的,被人告到法庭上依然能保持那一份清高和狂妄,什么都不怕的态度,怕是很多人都无法拥有吧。

接着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又提出证据证明裴峰的《花信》与《让我遇见你》构成内容实质相似。从两本书中找出主要语句、主要人物、语言风格以及题材,加以对比,证明其相似性和相同性。

相比起来,黎波的答辩就要被动得多,这很不像平常的他,平常的他总是傲视一切,分析问题一针见血,可是今天他显得有些焦躁,甚至在答辩过程中因为情绪激动用了攻击性的语言被审判长当场制止,这不是一个优秀的律师该有的表现。

无论结果怎样,从一开始,黎波都注定是输家。

黎波太在乎裴峰了,越在乎,就越没办法理智客观地看待问题,甚至在法庭上原告方提到不利于或是诋毁裴峰的话语都能轻易激到他的情绪。

因为原告方提供了相当充足的证据,法庭辩论越来越有利于原告。祁尉不由得为他们捏了一把汗。

经过几个小时的辩论和质证,最终法院认定裴峰所着《花信》剽窃了陈水的《让我遇见你》,在主要情节、个别句子、人物特征、故事背景、文章线索、语言风格等多出地方,与原告作品相同或相似,侵犯了原告的着作权。判令赔偿原告陈水经济损失25万元,停止《花信》的出版发行,并公开道歉。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和由败诉方承担的律师费用因为没有相关依据,不予支持。

这是祁尉见过的最荒诞的一场官司。虽然因为司法上对着作权纠纷的诸多解释不利于被告,以至于这样的官司被告想获胜有些难度。可是他从没见过这么容易就输了这场官司。

是的,输得太容易了,以至于有些凄惨。

从法庭走出来,黎波的情绪不太好。站在大门口,祁尉拍了拍他的肩,安慰他:“别太难过,判决还没生效,还有机会上诉,可以搬回来的。”

只要他相信裴峰没有抄,就有很大的可能重新赢回这场官司,帮裴峰讨回公道。

可是黎波只是苦笑着摇摇头,一个人走了。等裴峰追出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人去了哪里。

暮色四合。夜晚的风有些凉,黎波坐在路边已经很久了,祁尉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他都没接,裴峰打来的他也没接,电话一直响,让他很心烦,最后索性关掉了机。地上全是烟头。他的刘海落下来遮住了眼睛。

不想回家,不知道怎么面对裴峰,亏自己还是个律师,却什么忙也帮不上。这种无力感缠绕着他,只能企图用烟来驱散。

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热闹都是别人的。

不知坐了多久,半夜的时候,黎波终于迈着步子慢慢走回了家。进了屋,裴峰焦急地起身迎上来。

看得出来,裴峰很担心他。

黎波黯然抱住裴峰,轻轻地说:“对不起,对不起。”

裴峰说:“别说了,去洗一下澡早点休息吧。”什么都别说了,我知道你为我难过,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无济于事沉默是最好的安慰剂。

这件事情,受害者裴峰反而没那么难过,清高的文人总是不屑世间一切误解和诋毁,他们只在意自己内心世界的纯净,其余的都是过眼云烟。可是裴峰不在乎,却有人为他在乎。

黎波想,也许我就是太在乎了。

睡觉后,黎波听到身边传来裴峰均匀的呼吸声,起身走进了客厅,用座机给祁尉打了一个电话,电话立刻被接起,看来祁尉也一直在担心他。

祁尉的声音传过来,黑暗中显得特别清晰:“黎波,你去哪儿了?”

“我已经回家了。”

听到这话,祁尉稍微放下心。

黎波又说:“顾飞,你说的对,打官司不能掺杂太多自己的情感,在法庭上我只能是他的律师。可是我做不到,在他面前我做不到只是一个毫无个人情感的律师,无论在哪里,我都是他的爱人。”

祁尉有些惊讶,他没想到黎波对裴峰的爱会如此深入骨髓。可是祁尉毕竟是旁观者,他无法深入理解这种情感,所以他比黎波这个当局者要理智很多。现在不是讨论黎波是裴峰的律师还是裴峰的爱人,重点是黎波只能是裴峰的律师,必须这样。祁尉准备好好给他来一次思想教育。

可是黎波却抢先说话:“所以,顾飞,二审的时候你替我帮裴峰打这一场官司吧。”

第15章

自从答应了黎波以后,祁尉又细读了一下两本书,仔细研究了一下案子,对照下来,发现胜算还是很大的。

关于着作权纠纷,中国立法上和司法上的规定都还不是很全面,往往只比较两部作品的相同之处,排斥比较两者的不同之处。这一点侧面体现了司法上只注重被告作品的相似处是否来自于原告,而忽略自主创作的部分。此外,实践和理论上也有很多出入。

比如说很多刚开始写作的人,一开始创作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作家或作品的痕迹,这种严重痕迹就很容易被鉴定为抄袭,而作者本身却不存在抄袭的故意。而一些作家,因为写过很多书,也看过很多书,当写到一个情节或一个句子时,其实内心里已经分不清那是别人写的还是自己写的了。还有一些作家,则是因为看到某部作品,内心感触良多,产生共鸣,因而激发了他内心创作的动力,因为其创作的动力和灵感源泉都来自某部作品,这也不可避免地在他创作的过程中加入其它作品的痕迹。着作权强调的是作品的独创性,以上这几点都不能完全算独创,或者说不能完全算独立创作,可是因此而认定为抄袭,未免也太苛刻了。因为作者本身并没有将别人的作品或构思占为己有的恶意,他们的出发点上没有想要侵犯谁的权益。

而裴峰的情况显然以上这几点都不符。从《花信》本身的构思和表达主题来看,这都是作者思考了很久的,素材的来源则是作者的天马行空以及最近流行的穿越题材,而他只不过是把这种穿越题材转化为一部具有深刻内涵的纯文学类小说。

按照一审的判决理由,认定裴峰抄袭就是因为《花信》和《让我遇见你》两书中,虽然《花信》穿越到的世界是一个未知的世界,但是从那个未知的世界的特征来看,和《让我遇见你》这本“西方国家”的背景有些类似,因此裴峰抄袭的陈水的独创性构思。而两书的语言风格都有严重的翻译腔(当然这并不代表就是作者本身的语言风格,而是为了符合文章的背景设定的)。原告律师提炼出的若干相同和相似语句也认定了裴峰抄袭事实的成立。还有文章的人物关系上,法院认为《花信》中的尼莫和玛丽来自于《让我遇见你》中的男人和金发美女。在文章的线索上,法院认为《花信》的线索剽窃了《让我遇见你》,都是讲述一个男人穿越到陌生的国度,孤独地活着,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存的理由。

以上便认定《花信》与《让我遇见你》构成实质相似,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经过几番研究,祁尉觉得二审中胜算还是很大的。

为了全心全意帮助裴峰和黎波,祁尉这段时间一个官司也没接,把所有的精力全投入到这个案件中,等到二审开庭后,希望以最充分的准备上法庭。

网络和媒体上依然炒得沸沸扬扬,对裴峰很是不利,可是对陈水却很有利,这就是网络和媒体的属性,能毁掉一个人,也能成就一个人。陈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家,以前的书销售量也就几千册,和裴峰的几百万册比起来简直是天壤地别,可是经过这件事以后,陈水的书也能销售过万了。很多反陈派纷纷攻击陈水故意炒作。对于这一点,祁尉倒很不以为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或许他真认为裴峰抄他的呢?他只不过想维护自己的实体权利呢?这也说不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陈水对裴峰是没有好感的,且不说之前法庭上裴峰大放厥词,就算没有那事,文坛里作家对作家的排斥也是普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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