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冲着我无赖的伸出双手,笑得阳光灿烂,“嗨,白狼,需要我抱你下山吗? ”
我脸一黑,立刻扭过头不去看那张脸,我注意到旁边有悉悉索索的轻声响动,轻轻走过去,老大和金毛跟在我身后。
我看到一个棕色的圆球躲在一棵倒下的树与地面形成的浅洞中,正小心翼翼的探出头左顾右盼,在看到我的时候,立刻把头缩了回去,洞太浅了点,撅着的屁股露了出来。
那只棕熊是只带着幼崽的母熊,这只独自留下的幼崽很难生存下来。
我犹豫的看了看它,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金毛感兴趣的凑了过去,拎着小熊崽的脖颈就把提了起来,从它的大小判断,这应该是只出生不久的小熊崽,它还在吃奶。
我对于幼崽实在不感兴趣,但是母熊的尸体就在旁边,是我们杀死了幼崽的庇护者,从动物的角度来说,这是物竞天择,自然让我们互相争斗,胜利者才能活下去,我不直接杀死幼崽只可能是我已经吃饱了,而从人类的角度来看,我必然对这只幼崽有某种程度的义务和责任。
我叹了口气,看了看老大和金毛,老大倒是无所谓,金毛耸耸肩膀,“好吧,既然遇上了,那就带上你。”
“草原之王”的威严让小熊崽有些不安,它在金毛的手中不停地挣扎,我看着它可怜兮兮的样子,觉得应该把它从金毛的手中抢救下来,但是考虑到我现在的状况,也只能无能为力看着小熊崽一眼。
后续的士兵不久之后就赶到了。
他们惊叹的看着地上那只庞大的棕熊尸体,纷纷用敬佩的眼光看着老大和金毛,金毛把手中的小熊崽扔给其中一个士兵,让他好好照顾,我看着那只可怜的呜呜叫着的小熊崽。
它四肢划动着想挣脱士兵的束缚,眼睛看着倒在地上的母熊,我不知道它是否理解这种生离死别。
自然界每时每刻都会上演这样的剧目,母熊在寻找食物的时候有多执着,在保护小熊崽时有多拼命,失去的时候,就会觉得越残酷,也许就是这样,温情与残酷是对双胞胎,它能让你更深刻的体会对立面。
我们很快就下了山。
在山脚下,度过了在这座雪山的最后一页。
篝火燃起,烤肉的香味传来,士兵们小声的谈笑,小熊崽被拴在我身边,正蜷缩成一团。
老大把杉树枝扔进开水中泡好,然后把碗放在我面前,我低头喝着这种传统雪地的传统饮料,一股青涩味直冲咽喉。
接下来还有更严酷的情况要面对,那些盖尔特人的留守人员可不是好对付的,他们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培养起来的好战欲,足以让其男男女女都能挥刀上阵,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一百多年前的征服也不至于半途而废。
对付这样的民族,最好的办法其实是教化,用文明褪去他们的野性。
第49章:边境战争之狼王
到处都充斥着绝望和将死的气息。
伤者衣不蔽体,用肮脏的绷带胡乱的捆扎着伤口,他们大多躺在一个略为干燥的地方,因为仅剩的帐篷已经被重伤员们占满了,这就是仅有的给伤员的优待,周围都是冰冷的泥地,混合着泥浆和血水,污浊一片,耳边是痛苦的哀嚎以及无声的悲叹。
一匹受惊的战马挣脱了缰绳在临时营区内发足狂奔。
金毛懒洋洋的站在营区中间,肩头扛着一把长枪,他把那把长枪拿在手中试了试手感,嘴角带着特有的粗鲁却又极其阳光的笑容,用力一甩,长枪脱手而出,那匹马应声倒地。
附近的士兵走过去一看,这匹马的脖子居然被长枪射了个对穿。
金毛走过去,长腿踩了踩那匹马,吩咐周围的士兵,“今天我们吃马肉。”
周围的士兵一阵欢呼。
而此时,老大正在帐篷内对着地图冷着脸想办法脱困。
这是我们下山之后的第十天。
老大和金毛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我们带着四个满员大队的兵力翻越了雪山,出现在盖尔特人的后方,虽然遭遇了顽强的抵抗,但是我们的突袭依然取得了极大地成功。
消息放出去之后,正在帝国境内肆虐的盖尔特人主力果然着了慌,他们开始往边境集结,而边境要塞和堡垒里固守不出的盖尔特人则立刻派出了大量兵力去驰援后方,迎面正撞上一击得手立刻撤退,正等候在路边的老大和金毛,展开了一番恶战。
一切都按照老大和金毛的预想在进行,如果莫塔亚以及其他军团的行动接着跟进的话,那么也许真的会大获全胜,可惜,总有一些喜欢内斗的白痴把机会白白浪费。
三大军团的兵力用过家家酒的速度追赶着盖尔特人追击老大和金毛这四个大队的军队,时不时还因为恶劣的天地,糟糕的路面状况而休整一下,造成的后果就是老大和金毛反过来被盖尔特人合围了。
老大和金毛尽量鼓舞着士气,每天每日,他们都要求士兵尽量保持整齐的队形,恐惧可能会让他们慌乱、瘫痪或者疲惫,而齐整的队形有利于保持一定的士气和凝聚力。
他们和士兵同吃同住,背负着同样重的装备,踩着烂泥浆和雪地在丛林或荒野中艰难的前进,在每一次盖尔特人来袭的时候都身先士卒,拼杀在最前线,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其他士兵,同样,也拼命守卫每一个正在血战的同伴,不得不说,一个成功的统帅的基本素质,老大和金毛已经具备了。
但这些并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盖尔特人切断了军团的补给供应,或者说,军团并没有努力给围困中的军队提供补给,总之,军队的食物已经告罄。
他们只能吃掉眼前一切能送进嘴的东西,如同蝗虫过境般,连松树的树根、树上的嫩芽苞和蚂蚁窝中的蚁卵都没放过,军队中能吃的牲畜已经快吃光,仅存的那些是因为拖着必要的装备而得以幸存。
如果再不能脱困,那么士气迟早会崩溃。
老大和金毛在仔细研究过地图之后,决定掉头直入盖尔特人后方,先打乱他们的合围计划,之后再绕道雪山回罗斯帝国境内。
现在的问题在于怎样才能冲出包围圈。
后面的盖尔特人虽然实力较弱,但是相对于已经损伤惨重的军团,还是占据优势。
我看着老大愁眉不展的看着地图,银灰色的头发划过肩头垂落在两侧,俊秀的脸在火把的照耀下带着一层薄晕的光,十分柔和的感觉。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一个战术,决定就用这个办法试试。
我走过去,咬了咬老大的铠甲,他回头看着我,“怎么了,塞莱斯,你饿了吗?”
他蹲下来,抚摸着我的头,若有所思的说,“也许可以把狮子杀死的那匹马要一点过来。”
我满脸黑线的看着一脸担心的老大,用狼特有的呜咽声与他交流,我要出去狩猎,这个信号必须发给他。他皱着眉头,满脸不赞同,但是我坚决的看着他,最后他无奈的摇摇头,一如既往的妥协了,“必须尽早回来。”
他怕我不明白,又压低喉咙模拟狼的吼叫给我命令。
狼的同类之间有一种独特的直觉,我们理解彼此意图的本领让人类难以解释,这是从幼年开始就进行的一种非刻意却时刻不停的训练。
我转过身,离开了帐篷。
冰冷的空气充塞着胸腔。
我用奔跑体会着自由的感觉和旷野的气息。
对着天空,发出一声声狼吼,这是一种宣示也是一种召唤。
我在寻找这儿的同类,我曾经在夜晚听到过它们的嚎叫,那嚎叫曾经不止一次让我血液为之沸腾,很想跑出去与它们相见,都是老大和金毛阻止了我的冲动。
狼非常谨慎小心,神秘莫测,它们在夜晚发出的嚎叫是夜行的人们最感恐惧的事。
这种恐惧,以及对狼群的力量的崇拜,使得很多民族把狼当成了自己的守护神,盖尔特人中最强大的一支,他们的部落图腾就是狼。
不停的召唤起了作用,我听到了远处的呼应声。
狼群在那个方向。
我掉转头往那个方向跑去,慢慢的兴奋起来,我要去做一件每一头公狼都想做的事儿——成为狼群的领袖。
寂静的森林,你可以听到积雪从树枝上落下发出的扑簌声,小型动物,也许是松鼠,在林间穿行的窸窣声,以及猛兽们靠近时候空气无声的沉滞。
一只接着一只的狼出现在我面前。
它们打量着我这个外来者,目光中露着警惕。它们的体型看上去稍微大一点,但我宁愿相信这是因为它们比我们厚实的皮毛带给人的错觉。
这看起来是一个很庞大的狼群,和我们应对旱季一样,面对严寒,它们聚集起来,我数了数,居然有快三十只。
这个数目既让我高兴,又让我忧虑。
我小心翼翼的凑过去,用低低的咆哮和嗅闻表示着自己的善意。
狼群有些疑惑,但是并没有表示出敌意,这让我很满意。
我看到了它们的头狼。
那是一头棕黑色的强壮公狼,比周围所有狼都高达的身体,腿细长强壮,它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我这个外来者。
我接受着它的审视,并且用毫不示弱的目光看着它,胆怯者在狼群中将成为可有可无的小角色,你必须证明你自己。
它抬起头,一声嚎叫。它接受了我加入狼群。
我看到三三两两的狼从周围的树林中钻了出来,刚才的估计错误了,看来这个狼群比我想象中的更大,加上未成年的幼狼,数目达到了五十只。
我们亲亲热热的熟悉了一下彼此,对于我这个外来者,只要最初的考验通过,那么狼群都会很自然的接受。
我有些愧疚,因为我的目的并不单纯,但是想到老大和金毛的处境,又不得不硬下心肠,至少我能够为它们提供一顿丰盛的大餐。
我们并肩在森林中奔驰,在冬季,要找到食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需要在比平时更为宽广的范围内寻找那些隐藏起来的猎物。
在饿的厉害的时候,我们甚至会啃食路边残存的干瘪的野果或者草根。
总的来说,狼是一种很耐饥的动物,可以几天几夜不吃不喝,当然,我们吃起来的时候,食量也足以让人瞠目。
狼群今天的运气很差,整整跑了一圈,都没有捕捉到什么猎物,仅有的一头迷路的小麋鹿也仅仅够狼群塞牙缝而已,连作为主力的成年公狼都无法保证,更不用说母狼、幼狼或者年老的狼了。
我看到有一次狼群非常接近老大他们的营区,但是在靠近的时候,被头狼的一声长吼唤回,这个首领头脑非常清醒,绝对不会做出让狼群有去无回的行动。
一夜过后,终于迎来了黎明。
破晓时分,暗淡的惨白色光线从云层后有气无力的照射整个大地。
奔走了一夜的狼群开始了短暂的休息,它们三三两两的在雪地上寻找着合适的地方趴下,如果能够找到一个树洞的话,那就算运气很好了。小狼们围在母狼身边,开始了照常的玩闹,它们并没有随着狼群外出,而是留在了狼窝中,现在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
我悄悄地站起来,慢慢走到头狼的身边。
它注意到了我的接近。
发出了低低的咆哮声威吓着让我走开,但是我没有理会这种威胁,我们两个的情势引起了狼群的注意,它们纷纷从休息的地方跑出来围在我们身边,默默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这一幕偶尔会在狼群中上演,每一任狼王都是在争斗中诞生,也是在争斗中死亡。
棕黑色的头狼目光严肃的看着我,终于意识到了我不是闹着玩的,它没有再发出那种威胁的咆哮声,而是直接跳下树桩,面对我,摆出了迎战的姿势。
说实话,我并不是很有把握,它比我的体型大了许多,而且看起来战斗经验很丰富。
但是我别无选择。
战斗一触即发。
我想起了黑狼王,它曾经那么从容而镇定的迎接了狼群中的挑战,而且毫不费力的把那些反抗镇压了下去,威严的样子让人印象非常深刻。
头狼的攻击非常凌厉,锋利的爪子,尖锐的牙齿,让我有些手忙脚乱。
我们在雪地上战成一团,它想尽快解决这桩挑战它地位的麻烦事,而我呢,则想把战斗时间拖长,越长对我越有利,因为狼群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处于饥饿状态,即使是头狼,它的体力和耐力也并不是最巅峰。
我在那一小片树林间绕着圈子,这并不是通常的战斗方法,但是谁也没规定一定要用你死我活的正面血拼一决胜负。
头狼被我的游斗激得有些冒火,它愤怒的咆哮着。
很好,它的脚被突出地面的树根绊了一下,机会来了,我一跃而起,扑到它背上,紧紧咬着它的脖子,温热的血冲入我的嘴中,头一甩,头狼沉重的身体倒在了地上。
战斗形势逆转了。
我开始了猛烈的进攻。
不得不说,与一头狼打斗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为它们的忍耐力通常都很强,即使受了伤,也能坚持下来。
血滴落在地上,我知道头狼已经是强弩之末。
我并不想杀死它,但是考虑到狼群的稳定,又不得不这么做。
当我咬住它的咽喉的时候,看着它黑色的眼睛,倒映着我白色的身影,在心底深处,我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站在头狼的尸体身边,抬头发出一阵狼吼,向狼群宣布,新的狼王诞生了。
狼群围绕在我身边,表示着臣服,而棕黑色的头狼已经成为了过去。
我带领狼群在旷野中奔驰,这一次是全部出动,五十二只狼集体行动,黑压压的一群看起来颇有气势。
我让狼群停在原地等待,而自己冲入了军营,我把老大和金毛带到附近的山岗,让他们看到隐藏在不远处的狼群,老大脸色一变,古怪的看着我,而金毛则笑了起来,“塞莱斯,好样的,如果我们回不去了,你在这当个狼王也不错。”
老大沉默了半晌,他到底是领会了我的意思,“也许我们可以利用这件事。”
然后开始和金毛咬耳朵,我在旁边把他们的计划听得清清楚楚。
我回到了狼群,用低低的吼叫告诉它们,我们将有一次大行动,那里将会有丰盛的食物。
我和化为狼形的老大带领着狼群在黑暗的旷野中奔跑,金毛带领着蓄势待发的军队在不远处等候。
当我们出现在盖尔特人的营垒时,只听到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我甚至看到有些光着膀子,手臂或胸口纹着一个狰狞的狼头的盖尔特人跪在地上,正在向着部落保护神祈祷。
可惜,我不是他们的部落保护神,而是他们的死神。
他们用绝望的眼神看着我。
五十多头狼的冲击力足以让整个营垒陷入混乱,被狼群惊吓的马匹在整个营地疯狂乱窜,踢起了篝火,火光点燃了帐篷,正当盖尔特人终于能有效地反击的时候,金毛带领的军队来了。
冲杀声不绝于耳,镔铁交击声,战斗的嘶吼声,狼群的嚎叫声,人类绝望的呼喊声,种种声音交织在一起。
到最后,一切归于宁静。
胜利最终属于我们。
老大在一个帐篷中变回人形,虚弱的骑着马,指挥着军团的士兵把所有的敌人全部就地处死,不管是受伤的、投降的或者被俘的,然后尽量把马匹带上,争取一人一匹马,带不走的粮草全部烧光。
在我们身后留下的,是一个飘散着臭味,堆满了尸体,火光冲天的废墟。
狼群损失也相当惨重,总共有十八头狼在黑暗中被杀死,还有十二头狼或轻或重的受了伤,它们跟在我身后,继续着旅程。
三天后,我们终于绕回了罗斯帝国境内。
在暂时休息的营地里,我们迎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客人。
番外:
——如果没有离开草原,那么现在我和老大正过着什么生活呢?
这是一件很值得想象的事情。
小白躺在我不远处,经过这么多流离的日子,我们终于长大到能比较安全的生活在草原上。
它也不再弱小。
不过,其实我很怀念以前小白只能依靠我的时光,那个时候,只有我和它,虽然很危险,但是那种危险却总是伴随着让人沉溺的甜蜜。